党委政法委应当如何建设和改革?(二)

作者: 陈宝成 摘要:“我建议最高法院在全国范围内普查那些‘留有余地’的刑事案件,以防止类似佘祥林案、赵作海案这样的冤假错案;不要等到一个个受害人活着回来,再给这些蒙冤者平反。”陈光中近日向南都记者讲述了对冤错案件解决机制的判断。
(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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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按]特别选编一期关于党委政法委的最新报道。里面包含了很多内容。法院院长取代公安厅长担任常委、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管理委没有把最高法院院长、检察长列为委员;多省的政法委书记不再由公安厅长兼,多省公安厅长兼到副省长和省长助理,不进常委,是法学界多年反映、大量违法干预造成的错案被曝光,直接促成的一项实质性措施。这不是公安地位下降,而是司法框架的一种进步。虽然法院院长兼政法委书记,并不是最好的终...
人民日报:政府应尊重公民说话权利 2011年11月16日08:19 来源: 人民网
公民对公共事务充分、自由地表达意见,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不但是国家政治文明的体现,也是社会包容的标志。十七大对“表达权”的强调,有力地证明了中国社会的政治进步和政治文明。
保障公民的表达权是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效途径。吉林省“百姓说事点”提供了公民表达的渠道,允许公民自由地表达意见,确保...
经济学家吴敬琏警告
中国改革出现回潮迹象
(2011-11-12)
新加坡《联合早报》
● 韩咏红 报道 北京特派员
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昨天警告,中国改革出现了部分回潮的迹象,深层原因是国家对于要建立怎么样的市场经济,共识其实不牢固。
他迂回地暗示,上述问题不能等到2013年下一届中央领导上台后召开十八届三中全会才有详细答案;在明年的中共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简称...
章立凡:民营企业家也要反省自己 (足本) 作者:章立凡 来源:《中国改革》 2011年第11期 来源日期:2011-11-9
新一代的民营企业家,有先天的不足,认识不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先迷信红顶,后追求绿卡
到了我这个年龄,前面所讲的四个案例,已经引不起多大的愤怒了。回顾共和国立法自坏的历史,更大规模的夺产早已有之。1949年曾订立一个社会契约叫《共同纲领》,...
大学教授为环境污染问题上访下跪
革命,一种最坏的选择 作者:磬无语 来源:<选举与治理网> 来源日期:2011-10-30 在穆巴拉克被审之后,笔者曾经写过《革命,是不是最坏的选择?》,没想到今天还有机会继续这一话题,这次想得出的结论是:革命的确是最坏的选择,对于那些专制的独裁者和揭竿而起的民众而言都是如此,但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选择吗?
这种强烈的对比,应该让那...
资料图片
汪洋:以法为纲化解社会矛盾
处理好维稳维权关系
广东省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现场会在中山市召开
汪洋出席并讲话 欧广源主持
切实以法为纲化解社会矛盾
昨日,(广东)全省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现场会在中山市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全省各地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的经验做法,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引领社会转型升级的法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
对话 陈有西: 实名举报是把“双刃剑” 若出现失实或部分失实,轻则造成民事侵权,重则涉嫌刑事犯罪
陈有西 CFP
网络实名举报行为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中应该如何看待?“实名举报”者如果举报不实,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证据确凿但举报没有效果,举报人还可以采取怎样的办法解决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
羊...
司法独立审判应从优化政法委结构入手
《南方周末》评论员文章
2011,11,24
2011年11月16日《四川日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批准四川省高院院长刘玉顺任中共四川省委委员、常委,刘同时兼任该省政法委书记一职。
由省高院院长兼任政法委书记只是个案,也许仅为人事的短暂变动。但公安与法院之间的关系正变得更为合理却已是客观趋势。早在2010年,中央组织部下发文件,要求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兼任公安厅(局)...
陈有西:从法律体系到法治国家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5日 10:50 作者: 陈有西
今年3月的“两会”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这意味着执政党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历程,不但在经济体制改革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政治体制改革上也已...
访谈介绍 中国民营石油大王龚家龙、中国家具大王光明集团实际控制人冯永明、中国饲料机械行业领军企业江苏牧羊集团主要股东许荣华、天津渤海集团董事长朱梦河、南阳奥奔汽车董事长杨金德……这些民营企业家之所以命运多桀,原因究竟何在?10月10日, @财新中国改革杂志 在北京举办了“财新圆桌·公权力与民营企业家财产权利保护”研讨会,胡德平、李曙光、陈有西等专家、学者、律师与会。最新一期《中国改革》以“保护企业...
刑辩律师正在成为“濒危物种”
——《华商报》专访著名律师陈有西
2011年11月12日 08:07:01
陈有西 著名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今年以来,南阳杨金德案、北海律师伪证案、沈阳夏俊峰案等,都有陈有西的身影。近日,应西安市律师协会邀请,来给西安...
陈有西阐释司法改革与法律人的使命
发布时间:2011-11-27
2011年11月26日下午两点半,中国著名律师陈有西先生莅临我校,在中财大厦二层学术报告厅发表了以“中国司法改革与法律人的使命”为主题的演讲。本次讲座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办,中心主任李轩老师主持了本次讲座。
陈有西先生现为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等...
京衡与日本东京大坂律所建立国际合作关系 2011-12-2 12:00:57
京衡与日本律所建立国际交流合作关系
[京衡网12月1日讯]今天下午,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与来自日本的律师法人Mercury.General(迈肯瑞)就建立中日律师所国际交流合作签约仪式在杭州总部举行。这是京衡继四年前同香港薛冯邝岑律师行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后,业务向日本发展的又一举措。根据协议,双方将互设办事处,互派人员长...
浙江省委统战部黄永通副部长莅临京衡调研 2011-11-29 15:55:00
[京衡网11月29日讯]今天上午,浙江省委统战部黄永通副部长一行到京衡律师集团调研。京衡律师集团陈有西主任介绍了本集团的党建和民主党派工作情况,就黄部长关心的如何加强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做了详细汇报并提出建设性建议。黄部长对京衡律师集团的民主党派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肯定。
参加会议的还有京衡律师集团合伙人王国栋、冯涛...
李会光副厅长在京衡律师集团调研
[京衡杭州讯 合伙人王德兰报道]2011年11月28日下午,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会光调研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发展情况,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魏民、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徐晓波,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赵琳洁,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郑金都一起参加考察。从沈阳赶回的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陈有西向李副厅长汇报了京衡律师事务所组织架构、业务发展、党务工作、队伍建设...
2011-11-25 10:28:20
律师的道义与梦想
——北海律师团专场报告
12月25日下午2时30分,中国政法大学
律师的道义和梦想
—北海律师团走进中国政法
文/谭敏涛
金柱按语:《蓟门决策》第22期:“律师的道义与梦想——北海律师团专场报告”今天(11月25日)下午2点半在中国政法大学蓟门桥校区图书馆贵宾室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何兵副院长主持,两位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年会将召开
主题:《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律师视角
关于举办2011年年会暨
“《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律师视角”研讨会的通知
各位委员、观察员、培训学员:
大家好!
岁末将至,鉴于《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改已经正式提上人大议事日程,为契合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进程,推进民事诉讼法立法进步,促进民事司法公正,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学界均已全面介入立法讨论并提出各...
北京学界纪念蔡定剑去世一周年 作者:罗昌平等 来源:<选举与治理网>编辑部整理 来源日期:2011-11-20
罗昌平: 【蔡定剑教授逝世一周年】去年我写下挽联:民权未果,身先坠地,山河泪后皆桃李;宪政可期,法大如天,选票坟前当纸钱!(如果真有选票其实是舍不得烧的,这是转述他儿子的话)
林楚方: 校车事件广义说和公共财政制有关。蔡定剑活着时费很大力气推这个,他观点不复杂:先别想那...
北京,北海律师团会商,后排右一,李亚童
西北政法大学,演讲完毕,,左一,崔映西
天津,南开大学总理广场,演讲完毕,右三,邢国华
三喜临门:江山代有才人出
贺李亚童、崔映西、邢国华同学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昨天雨中刚出北京西站,就接到李亚童的电话,告知我司考过了。随后到宾馆入住上网,接到了西北政法大学演讲操办人崔映西同学的微博留言,也高分过了司考。今天,南开大学演讲操办人邢国华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