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改革论坛《依法治国与重庆教训》上的发言
今天名家云集,胡部长也来了,很多都是我们非常尊敬的宪政学者和其他领域的权威学者。这么宝贵的时间,先留给我们三人重点发言,很感谢《中国改革》和《胡耀邦史料信息网》的安排。 我昨天准备这个发言时,一直在思考选个什么样的题目。结果选了“重庆反思的国家样本意义”这么个提法。“国家样本意义”,题目有点大,我想了好久,但是仍然用了,因为觉得比较贴切。觉得今天我想谈的,就是这么一个重大的题目。是我这阶段一直在思考的一个重点。 刚才童之伟教授和李庄的演讲,各有侧重。童教授是对重庆打黑,进行了深入细致研究的理论法学界的重要学者;而李庄则有切身感受,是亲历者。他在出狱后,多次回重庆,了解了非常多的内幕案例,尤其是有大量的第一手的数据,现在李庄是解剖重庆现象的一个金矿,最近他的申诉复查的事,引起全国主流媒介的关注,人民网、新华社都上了,非常热。他自己也忙得不亦乐乎。这不是为了他一个人,而是一个重要的信号,体现的是民心所向。 实际上,我也受理处理着一些重庆的重大冤案,有公安机关内部被冤打的,有企业家被冤判的。重庆朝天门码头一个托运公司、 重庆市渝西半岛实业公司 的王能案, 50 亿的资产被黑打,经营行为都发生在浙江绍兴,却说他在重庆欺行霸市。文强的案子,我也研究了解过。他的强奸罪根本不能成立,受贿罪有大量水份,根本不够死刑。黎强的案子,西政的刑法专家赵长青教授在辩的,为了压制他真辩,重庆就查他的女婿的律师事务所的税,迫使他退出辩护,不要真辩。这种做法,重庆当局当时是极其卑鄙,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我在李庄出来以后,就曾经发过文章,李庄的案子他自己出来了,很多事情他自己会做的,我可以退在一边。因为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刑辩律师,有自我保护能力,所以我们就退到第二线,没有多说话。最近这一段时间,特别是“十八大”之后,情况特别好,之前我就听到领导说,“十八大”以后,李庄案复查会启动的,现在也说到做到了。 《中国改革》和胡耀邦史料网今天能召集这么一个会议,反思重庆现象同国家法治的关系,非常有意义,我下面就接着李庄刚才讲的,再说几个更加宏观的话题。扼要地阐述四五个小专题。 一、 重庆教训需要深层思考 我现在提出四个问题,供大家一起深思: 1 、重庆教训是个别现象,还是中国普遍现象?有没有内在的规律可循? 因为在李庄案以后,我又接了很多全国性打黑的案子,进行辩护。在贵州贵阳、在江西宜昌、在湖北武汉、在江苏常州、在黑龙江伊春、在浙江金华,打黑的模式不断被复制,连公安的《起诉意见书》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再到法院的《判决书》,公诉的模式、侦察机关取证的模式和法院判决书的逻辑论证,一模一样。打黑“黑打”,对民营企业的摧残,不只是在重庆,全中国都在发生。这点好多人没有认识到。 2 、重庆现象是薄熙来个人因素导致的吗? 是他个人野心膨胀,急功近利,就搞出这么些行动吗? 重庆事件后,很多人认为重庆问题就是薄熙来一个人搞出来的。再用了一个疯子王立军。做出了那么多极端的事。但经过两年多的观察、思考,我觉得,产生重庆悲剧的社会基础,在中国是非常雄厚的存在着的,如果我们不对重庆现象进行深刻的反思,如果对重庆问题没有非常准确的定位和反思的话,发生重庆悲剧的土壤照样还存在,不在重庆发生,也有可能在别的地方发生。 3 、重庆现象只发生在重庆吗? 有没有影响到其他地方?无论“唱红”,还是“打黑”,当时都得到了一些重要部门和重要人物的支持。唯其如此,重庆问题清理起来,就特别困难。因为有些根子并不在重庆。有没有影响到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 ? 我最近接了一个珠海的“打黑”案子,完全是在“黑打”,把没有任何罪的一个私营企业家,搞了 9 个罪名,抓了 14 个人,都是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没有一个社会闲杂人员。而其行为,都发生在自己向政府承包的养殖海域里,针对别人的入侵和骚扰进行的自我保护行为。没有一件事情发生在陆地公众场所,却被搞成犯了九种罪的“欺行霸市”的黑社会势力。他“霸”的全是自己的合法承包海域里。这是地方为了完成打黑落后的“硬任务”,拼凑出来的黑社会。其方法,完全是在复制当时的重庆模式,跟风。生怕这方面落后了,“打黑”不力了。 4 、薄熙来退出政治舞台后,就能够消除重庆现象吗? 没有薄熙来,我们中国会不会再发生重庆这样的悲剧?这是更高一个层次要思考的。今后的中国,这种隐患有没有消除? 二、重庆模式为什么差点就成了? 我出场为李庄辩护,是一个偶然事件。当时根本不知道重庆的水有这么深,当时只是“律师帮律师”, lawyer for lawyer 的想法。当时全国很多人“唱红”,中央有关部门是肯定的,当时的“打黑”,各省很多公安局,派人到重庆去学习。东北、安徽、湖北,都有公安机关去向王立军取经,有的干部就直接调到了重庆,被王立军重用。有的地方还派副检察长去重庆挂职学习。湖北当时一个经侦总队的负责人,一年半以后给我打电话,说感谢你写的《法治沉沦:中青报奇文批判》这篇文章,本来我要带 40 多个人去重庆学习取经的,就是看到你这篇文章,我们起了怀疑,刹车了,没有去参观访问,没有复制他们的模式。现在想来都后怕。我到武汉开会,这位同志专门来宾馆看我。全国很多公安局到那边去学,如果没有王立军的叛逃,没有薄熙来野心膨胀,迅速暴露出来,急于表现自己,《薄熙来之歌》都出来了,他如果再忍个八个月,可能就入局了,真有可能。重庆模式走向全国,真的是一步之遥。我们中国的法治道路将会怎样?我们越想越后怕。 为什么重庆模式差一点就成了呢?为什么我们这个庞大的组织,整个系统,会如此无力呢?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这些大学,为什么全部会失守,为他搞课题、为他背书,为他抽专家写作那么多歌功颂德的“重庆模式”的书?为什么北京这样的最高学府,会这样缺免疫力?拿几百万上千万的钱,这点好处,就能为他摇旗呐喊?为什么凤凰、新浪这样的大网站,会连篇累牍的登他的“唱红打黑”?在上海开了热热闹闹的“日出重庆东方红”的会议,文革余孽和极左势力都出来公开否定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路线,为什么没人阻击他?如果他上去,会是怎样的情况? 为什么重庆道路差点成了?我觉得有这么几个原因: 一个是“唱红”的思想基础,同我们一直在进行的意识形态灌输方法是吻合的。红海洋癔症,并没有消除。因为对文革我们并没有真正清算和反思。主流意识上,薄的做法有强大的传统依据。我们共产党建立国家,学苏联的意识形态灌输、思想操纵,斯大林主义根深蒂固。文革发展到极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思考那么多年,我们的宪政思想有了一定复苏,到了九十年代,很多地方回潮了,思想解放的成果被否定了。我们那种对文革的思考的教训,得到的精神遗产,全部夭折了。当然现在“十八大”也讲,我们的旗帜不能倒,我们不会走邪路,老路也不会走。那么我们政治生活中的个人迷信,专制主义,以人划线,自相残害,残酷斗争,要不要摈弃?实际上 80 年代,我们已经非常深的思考到这些问题了,可是后来全部回去了。唱红的基础,并不是重庆才有的。要回到计划经济、回到纯公有制、回到思想控制和个人祟拜,这种思想基础是非常浓厚的。 第二个是打黑的法律基础。我们的泛犯罪化立法,导致运用刑法工具整人非常容易。这一点不是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是感受不到的。我们 1979 年《刑法》、《刑诉法》“两法实施”以后,经过了 30 年《刑法》的发展。随着商品经济、自由市场经济的发育,我们搞了八次《刑法修正案》,现在的《刑法》罪名已经发展到 450 多个,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犯罪罪名,有 110 多个。现在要折腾一个中国企业家,非常容易。企业家人人都是待罪之身。随便找找,一个企业、一个企业主找出十几个罪名,易如反掌,随便都能找到。只要这个公安局长心术不正想搞你,没有一个企业家能逃得过这个法网。就是说我们打黑的法律工具基础,已经建成了。 市场经济初起阶段,我们有个“法律万能论”,出现一个问题,就立一个法去解决,出现一种要治理的社会问题,就立一个新的罪名。我之前就是从公安厅出来的,我深深感觉到,立法万能论对我们国家市场经济的严重破坏。立了那么多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犯罪,固然治理了很多市场无序问题,同时,也导致我们现在,不用再像《暴风骤雨》中“土改”时期那样,用民兵连长枪毙人剥夺富人财产了,用公安局抓人就够了。现在中国《刑法》的法网,没有一个企业家能够逃得过去。用公检法剥夺一个企业、一个富人的财富,是分分钟的事。而我们的宪法基础是公有制,是先天歧视私有财产的。这种刑法思想是有宪法性依据的。重庆能够这样大规模地把无辜的企业家打成黑社会基础,剥夺他们,判决他们重罪,甚至剥夺生命,同我们的的这种宪法思想、刑法思想是渊源相承的。我们的法律基础有天然的消灭民营企业的基因。 现在全国人大那么多专家常委、法学家常委进去,有没有人在思考立法万能论的危害啊?不是我现在吓唬人,任何一个企业家,经营五到十年,如果我是公安局长,每个人整五个罪名,一点问题都没有,完全可以搞到死刑。像文强怎么被杀掉的?说他是黑社会保护伞,判决书中认真去看,他保护了谁?他的受贿,都是在公安内部部下这里受贿,没有一个黑社会老大给他送钱,只有龚刚模给他送了 3 万块钱。受贿数额,比他早的一个中海油的受贿一亿八,死缓,他几百万,能够死刑吗?强奸罪,那个女大学生,房子都买了,同居了,按司法解释,即使第一次是不愿意的,后来长期同居,也不能按强奸定性。不能构成强奸罪。因此,对他的死刑判决,根本不是依法办案。情节中的弄虚作假,也是一清二楚的,而文强居然被杀掉了。而且,王立军公安局这样搞,检察院守不住起诉关,法院把不住审判关,最高法院把不住死刑关,就这样把他杀掉了。所以,打黑的法律基础的隐患,只有我们深层了解的法律人,才能思考到。 第三个是中国的维稳方针。这十来年,中国的维稳采取高压维稳,就是王立军的典型做法,“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在警察内部搞党同伐异,大清洗,高度发挥警察强权的作用。搞专案组,钳制检察、法院、滥用劳动教养职权,不要法律原则。“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没事就是本事”,这就是一些地方极为流行的庸俗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维稳三大方针”。“露头就打”、“消灭在萌芽状态”、“花钱买平安”,是典型的维稳套路。我只要“搞定”就好了,有事就采取高压手段,用大量的警察放到街上,办案用刑讯逼供,有不老老实实的,鼓动犯人打犯人,甚至直接搞死。所以这样的维稳方针,在重庆给了他一个可乘之机。王立军才敢这么干。刑讯逼供,私设铁山坪看守所,审讯室和羁押室不分,就是吃喝拉撒睡都在这里,没有入监记录没有别人监督,所以可以连续吊打搞他八天八夜。龚刚模是大便小便都在裤子里,放下来到洗手间洗一下,没有衣服穿,就光着身子再拷回去。所以维稳这种思路,导致无法无天。你这里没有大事情,能把事情包住不暴露,你就是好局长。只要摆平,里面出点儿问题,都是次要的。所以,中国的火药筒在发酵,在烧高压锅。 第四,是改革开放的思想路线被否定。我们 30 年来,小平同志说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梯次发展,先富帮后富,要让多种所有制并存。但是重庆的做法,就是要均贫富。不是让穷人向富人看齐,实现共同富裕,而是宣扬一种民粹主义,消灭先富,实现低水平的均富。另一方面,又培植自己的新的权贵,让他们在资产转移重组中大肆捞钱。自已也中饱私囊。他就是觉得毛泽东时代好,邓小平的路子走错了,要回到文革去,否定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功经验。薄熙来、王立军,包括重庆现任的个别领导,还在位置上的一些人,走的就是这条路啊。他不是想“农民上楼”,进一步剥夺农民的土地,把城市土地流转问题,扩展到农村去吗?把大量的大型私营企业消灭以后,将二三十亿、五六十亿的财产,两三亿就卖给国有企业,进行国进民退吗?国企再捐 1.5 亿给王立军,创立警察基金,给警察发好处,这样的消灭私有经济,用法律手段进行掠夺,实施“国进民退”,再用打黑没收资产,不经法定程序,用来进行面子工程和扶持民生收买民心,完全否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 还有就是社会舆论的绑架。薄熙来很懂得舆论炒作,他知道谎言重复千遍就是真理。所以网络媒体的连篇累牍宣传、大量给御用写作班子砸钱写书、在全国唯一强令电视台不做广告,用政府财政拨款,传播红色文化,为自己的思想路线宣传,他是不惜工本的。所以当时重庆极左势力对舆论的利用、占领,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如果他的政治生命不是这样由于目空一切大暴露,一朝结束,他的这一系列做法,不但能够迷惑越来越多的人,而且很有可能长期占领中国的意识形态舞台,为实现他的政治目的服务。他的计划差一点就成了,只有一步之遥。 三、 薄熙来为什么会受欢迎?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说人民日报一位记者在重庆乘出租车,由于谈到了薄熙来的问题,出租司机一言不合,将他赶下了车。现在看来,重庆老百姓,仍然有很多人发自内心地支持薄熙来。他获得了很多底层人民的支持,他很有民粹主义的力量渊源。这是令人深思的。不能单纯从人民被蒙蔽、人民不知道真相来解释。他为什么会有这些底层百姓的支持? 第一,重庆的问题远没有真正揭开。反思重庆做法,会涉及我们党的历史上一些基础性的意识形态问题,和先天性的病灶。对薄执政时重庆的一些倒行逆施,对人民的犯罪,根本没有、也不敢真正揭示。财政亏空问题、冤假错案问题、家族贪污问题、关系户到重庆捞钱问题、谋杀外国人包庇问题、唱红愚弄人民问题、都没有真正揭示。就想平稳过渡,早早收场。张书记说了重庆没有模式;孙书记说了点真话,也只是说到“重点工程财政亏空难以为继”。真正的数据和问题真相,都没有揭示。人民当然只看到了形象工程表面现象。 第二,我们现在的官媒宣传太虚假,现在继续着这种方法,同薄熙来在干的这一套相吻合。重庆这几年的做法,有一种受我们官方思想支持的基础。就是歌舞升平,只说好话,掩盖真正的矛盾,倾向性引导和炒作,“唱红歌、红海洋”这种方法,我们一些官媒现在仍然在用。因此没有人看出薄唱红歌有什么不对。相反认为“唱读讲传”是我们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屡试不爽的成功方式。 第三,薄的作为欲望和作为能力,迎合了人民的期望。中国近些年的平庸政治,越来越不得民心。对于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的真正有效整治,这十多年的等待,人民已经不耐烦了。人民需要执政者有所作为,期望有声有色,打破沉闷。而薄熙来好象是这样一个人。很多人,包括我本人,在他任商务部长、刚到任重庆时,都是有良好的期待。期望他给沉闷的中国政治舞台,带来一股新风,希望他成为改革开放大刀阔斧的开拓者。他有作为的愿望和能力,能够敢作敢为,不计后果先干起来。他从大连、辽宁、商务部,他是想做事的。不管做的对做的错。而人民已经对维持会式的中国政治非常失望和讨厌。人民已经不耐烦了,需要打破沉闷。你要动起来,动的对、动的错我不管。所以他得到了底层民众,特别是一些人心思变的知识分子的支持,觉得这个人能够有作为,上去以后能够大刀阔斧的干。如果他的唱红、打黑的真相不暴露,他的政治形象仍然能够得到很多人的拥护。所以政治家如果没有事业心,太平庸,就会失去民心。 第四,就是人民对腐败和犯罪的痛恨。重庆抓到了这些社会热点,以反腐败、打黑,迎合了人民群众中仇富、仇官的心态。打黑中的一些违法做法,令人发指惨无人道的刑迅逼供做法,他们通过宣传掩盖,人民并不知道。而他们把所有的民营企业家,一抓起来就先涂黑,伪造材料进行打黑展览,说成是无恶不作的“黑社会分子”。被打的毕竟只是少数富人,只有几个家属喊冤,人民不会相信这些有钱人,能够得到大量不了解真相群众的拥护。群众是相信官方报纸的宣传的,他们没有办法对每一个案件真相进行了解分析。谷开来杀人、雷政富腐败、王立军滥权受贿、郭维国刑讯办案这样的腐败行为,他们可以通过抓人、劳教、判刑,严密掩盖起来,不让人民知道。相反用公权又表彰,提拨,并给他们戴上人民卫士的桂冠。 第五,就是关注底层民生和市政形象工程。通过打黑敛财、引资、贷款,短期内启动经济建设,做形象工程和民生工程。幼儿园、敬老院、发补贴、搞绿化、为老百姓加强巡逻,他抓住了民生热点的东西,自然能够得到百姓的拥护。 第六,他熟练地掌握了刑法工具,来实现他新时期的独裁统治术。我们 50 年代土改的时候,是用暴力革命的方式。现在中国有了三百多部法律,再用这种方法不可能了,因为有了法律规则。他就用了公、检、法,用“依法办事”的漂亮口号,来实现他的实质上的独裁管治。他从辽宁调去一个王立军,然后再调去大量的中层警察,把原来 2300 多个警察骨干,从派出所长以上,全部下岗重新聘用,换班子,把警察这个和平时期最重要的武装力量牢牢抓在手里。然后,通过专案组和反腐败抓法院检察院人员,让检察、法院、律师都听命于王立军控制的警察,由侦查权主导所有的检察权、审判权、辩护权,来毫无阻力地实现他的独裁意志。 他用刑法这个工具,把检察院、法院搞的不敢说话,只有惟命是从的份。刚才李庄讲了很多例子,王立军控制的警察力量,在重庆就成了太上皇,后台直接是市委一把手。权势冲天。 最后刑法工具被他们用的驾轻就熟,他想怎么干就怎么用。而且用刑法工具干了以后,做的坏事很难纠正,非常稳定,为什么?我是“依法办事”的,不是我一个人干的,你中央都没法来干预。我们走了非常严格的司法程序,我们这不是公安局在黑打,我们检察院严格审查了,我们法院严格审判了,做了一审判决,我们还开庭了,让他上诉了,有的还经过最高法院死刑核准了。他把“打黑”的责任套给了最高法院,文强案、樊奇杭案,重庆直接绑架了最高法院。同时唱红,把中宣部套进去了,打黑把最高法院套进去了。 因此,用法律手段进行黑打,大大降低了他自己的责任风险。而事实真相是,这一系列他是完全一手操作的。连如何审判一个李庄,他都是亲自关注的。这么多表面上的司法机构,这么多人,都围着其指挥棒转。唯其个人意志是瞻。所以过去革命,个人拍板,责任明确,精力有限。现在的专制权力,能够让一个人干坏事的能量放大到无穷大。用司法的手段进行掠夺和资产的重组,甚至剥夺人的生命,而自己又不用直接承担责任。他把这个用得驾轻就熟。 所以,薄熙来为什么能够受欢迎?有很多的客观上大的因素,也有其个人行事方式的因素。直接的原因是我们投鼠忌器,不敢公布真相,实质性地清算重庆当局当时的罪行,不能让人民知道真相。而后果,则是像我们对待反右、文革局势一样,再煮一锅夹生饭,继续祸害我们的政权和人民。这是我这两年多来一直在思考的,现在悟出一些道理了。 四、重庆问题的危害实质 下面我同大家谈谈重庆这套做法,对我们的政权和人民利益,造成了哪一些危害,以及其危害的实质。主要分九个方面谈。 第一, 治理方式:权治还是法治 。这 个很清楚,重庆走的就是权治的道路。他表面上的法治,只是一个外衣。在薄的诸候割据式的治理下,公共权力家丁化,法律规则被破坏殆尽。他可以随心所欲,指鹿为马,反白为黑,无罪的李庄可以轰轰烈烈地审判判成有罪,不该死的文强、樊奇杭可以通过审判杀掉。 第二, 发展方向:顺势还是逆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中共 “十二大”、“十三大”以来开创的改革开放路线,要不要继续?是回到共同贫穷,杀富济贫,分蛋糕,还是继续扶持民企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做蛋糕,在竞争中提高社会创富能力,实现共同富裕。 第三, 政治导向:独裁还是民主 。薄在重庆主政的一言堂风格暴露无遗。无论是同僚,还是下级,薄的工作作风不能容人随时显露。党内民主、政治民主、集体领导,都被严重破坏。 第四, 经济基础:计划还是市场 。国进民退、政府强势干预市场经济行为,是重庆这些年组织经济的基本特征。 公有制,还是多种经济成份并存?重庆打黑,百分之百打了民营企业,没有一家国企。私人有钱了就是犯罪了。打黑的目的、针对的对象十分明确。重庆模式如果得逞,他在全国推开“打黑”的话,很多民营企业都会被摧毁。这一点很多民营企业家还没有意识到。重庆打黑打的 600 多个黑社会团伙,当时被抓 2 千多号人,实际上现在掌握的数据远远不止。我们还在继续调查当中,因为当地官方一直没有准确公布。 第五, 发展模式:长远还是短期。 为了实现薄的进入十八大高层的目的,能够获得短期的民心民意,帮助他实现这个目标,他毕全市之力创造政绩。只要眼前搞的好,管你“十八大”以后重庆经济能不能继续维持,政府是不是破产?根据目前的一些调查研究披露,重庆现在有大量的银行贷款、大量的引入投资,以及现在几千亿民营企业被打黑没收掉的资产,都无法复查恢复。有一些是现金、有一些是股权、有一些是房产。是支持重庆长期的发展,还是短期马上见效?如果他为了拿到一张政治门票的话,他把这些钱两年就花光是毫不犹豫的。他的这些做法还得到了一些百姓的拥护,管你怎么弄到的钱,也不管你以后怎么还,能够为重庆现实搞到钱建设的就是好官。因为群众不会去考虑长期和全局。 第六, 组织路线:民主还是擅权 。在全国,对全市公安机关干部采取全员下岗重聘,只有重庆。 2300 多个科所队长以上的中层干部一个命令全部重新来过,就是完全由他家天下决定的,他说用谁就用谁。 对党政官员的任用,包括王立军的免职,都是视为私家天下。 第七, 意识形态:多元还是盲从 。唱红充分展示了重庆对人民进行思想控制和奴化教育的恶果。花巨资强迫人民按照文革时的方式进行文化娱乐活动,对唯一的电视台进行节目的直接干预控制,对重庆日报和华龙网进行完全的操纵,有时不惜发布虚假不实消息。僧尼、学校、街道、精神病院、环卫工人,都被发动起来唱红。 第八, 法律价值:公平还是镇压 。法律程序变成演戏。检察、法院完全成了贯彻长官意志的工具,丧失了基本的事实和法律把关的功能。大量劳教一些有不满言论的人。发一条微博劳教一年,转发一条微博劳教二年,公安和报纸能够串通起来诬陷律师嫖娼,全市律师被压制得不敢真正辩护,三年多没有任何不同声音。 第九, 政治道德:公义还是私利 。一个没有任何职务的书记夫人,能够指挥公安局长、区委书记、警卫人员帮助他杀人,毁尸,灭证。能够玩弄异性,能够为自己和亲属大肆捞钱。而在台面上又非常高调地标榜自己。做个两面人。有些行径, 哪里还是共产党做的,国民党也不敢这样干。 五、重庆问题的治理趋势 重庆薄下台领导调整后,很多人问我,你预测,重庆下一步会怎么办?确实,大家都很关心,新的主政者,会如何面对薄的遗产,怎样开始重庆的新的执政思路?很多事情,到底是平稳过渡,还是拨乱反正? 我说,用平稳过渡,安定人心的方式治理,会是基本的方式。很多冤假错案,不可能立即全面地复查。因为一个是思想意识上,当地一些人们,远没有明白重庆路线的危害性;二是经济问题有个惯性,不可能出现大的调整;三是冤假错案产生的人员基础都还在,人员不动,复查基本上动不起来。四是很多打黑资产,已经被王立军等人未经审判在公安侦查环节就违法变卖处理了,很多资产已经挥霍处理,政府根本没有能力都复查发回。 对待薄的审判,是用政治斗争的方式搞,还是用法治治理的方式搞?我们一贯的方式,很有可能用政治斗争的方式搞。包括以前的四人帮审判,后面的陈希同、陈良宇审判,都不是严格的法治方式的审判,而是一种政治审判。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很希望从薄熙来审判开始,能够真正严格按《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能够公开化、实质性地公正审判。保障他的自身辩护权和律师辩护权。开一种政治行为司法化的先河。但现在我听到消息,不是这样的,最高检没有接受他的家属为他请的两个律师,另外推荐了两位北京的律师。连请律师的权利都被限制,还能公开公正审判吗? 重庆前几天报道,法院、检察院公布任免了一批新的干部。公检法如果不换班子,案件复查是动不了的,而冤假错案不认真复查公开,公开报道揭示真相,要人民理解重庆事件的危害性也是不可能的。重庆现象的后遗症就不可能消除。 还有个财政亏空的问题,真相如何?孙书记一到任说,很多建设项目难以为继,我理解是他不想背黑锅 , 因为下步建设放慢是他的责任。还有,打黑的资产怎么发还?这些财产据说 2 千亿,至少几百亿,如果复查,怎么恢复?打黑资产发还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很有可能不了了之。复查会碰到强大的阻力。 重庆民心的恢复,需要真相的揭示。无论是经济状况,还是唱红的开支和效果,还是打黑对民营经济的摧残、对人权的践踏,都需要真相。 我觉得整治重庆、反思教训,不单是为了重庆,而是为了整个中国。 六、 重庆逆流对我们的警示 重庆事件,能够给我们怎样的教训呢?我们如果防止这样的现象在中国某些地方再次发生呢? 我觉得首先要解决党的一把手专权与党内民主化问题。一把手权力过大,形成诸候政治,这个趋势已经越来越严重。需要重提党政分开和政企分开问题。政府功能的依附问题目前非常突出。十二大十三大曾经提出过的党政分开,已经长期没有提了。相反,这作为加强党的领导的一种经验在强化。结果是党管了好多不应管的事,背了好多不应背的包袱,使很多社会矛盾集中到党的头上。同时,导致了党的一把手一言堂的情况。 民营企业的地位和命运问题。这是重庆教训特别让我们引起注意的地方。民营经济是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环境发育的重要成果,在一些地方已经占有大半壁江山,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持。不从思想上、政治上、法律上给民营经济应有地位,将严重影响现有国民经济基础。还会导致无端伤害,和大量的民营资本和先富阶层外流。损害国家发展的后劲。要在政治上为民营经济正名、经济上对其理解和扶持、法律上严格保护合法民营经济的权益。 基础薄弱地区的发展模式问题。中部崛起、东北振兴、西部战略,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发展动力和投放重点逐渐内移。西部开发有很多机遇,也有一些急躁情绪。但是拔苗助长、用政治资源带动超常规发展的模式是不可复制、也很难长久坚持的。重庆的大投放经济效果如何,后续动力如何,都有待观察。 司法独立审查功能问题。重庆模式对社会结构的破坏,对社会公平的破坏, 对人权的破坏,对法治规则的破坏,基本特征是警察权的强势,法院审判权、检察监督权、律师辩护权,都让位于警察强权,实质是让位于个人的独裁个人专权。司法的审查功能、最后把关功能,基本都失守了。既没有保护住公民的财产权,也没有保护住自由权和生命权。再一次证明,司法独立,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必须走的道路。必须建立独立、客观、超脱,不受政党、政府、个人任意干预的独立的司法机制。防止个人权力、利益集团权力对司法的损害和破坏。 重庆教训告诉我们,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刻不容缓。人心思变,政治家要有所作为。维持政治是没有出路的。人民允许试验,不允许不作为。哪怕试错了,人民都是能够容忍的。而没有任何新思路想维持原状前瞻后顾,人民不会答应。 重庆教训告诉我们,要关注五大热点问题。一是关注民生问题;二是关注社会犯罪问题;三是关注社会腐败问题;四是关注舆论放开问题;五是关注用人路线问题。 特别要关注政治思想幼稚病问题 。我们不争论、不折腾已经二十年了。摸着石头过河的实用主义、盲从主义施政方法也坚持了二十年。不单官方,民间现在都缺乏清晰的国家发展思路。缺乏宏观设计,缺乏周密论证,有政治而没有政治学,有宪法而没有宪政。最应当遵守宪法的政治家,往往平时从不提宪法,害怕宪政,故意淡化宪法的作用。这是一种非常有害的政治幼稚病。 重庆现象,是我国进行了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经过了二十年的不左、不右、不争论的埋头经济建设的实用主义的调整,在一个省区出现的全国性隐患的集中总暴露。这个坏事能够变成好事,让我们看清了不继续深化改革的严重后果,看清了不加快实质性政治变革的严重后果,看清了极左势力复辟的极大可能性和深厚的土壤。 反思重庆现象,是有全国意义的。 今天的研讨会,真的是为了探讨,我们的国家下一步应当走什么路。“十八大”以后,这些问题,都需要放到全国的体制上来思考。因此,不要把重庆事件,孤立地认为,就是薄熙来个人搞出来的一个局部问题。它有很深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由于时间关系,我就讲到这里,多听取各位专家的意见,谢谢! (本人已经校对审定) |
作者:陈有西 时间:2012-12-04 来源:胡耀邦史料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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