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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以法为纲化解社会矛盾

 处理好维稳维权关系

 

 

广东省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现场会在中山市召开

汪洋出席并讲话 欧广源主持

切实以法为纲化解社会矛盾

  昨日,(广东)全省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现场会在中山市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全省各地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的经验做法,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引领社会转型升级的法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法治保障。省委书记、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汪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切实以法为纲化解社会矛盾,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努力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欧广源主持。省政协主席、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龙云,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梁伟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小川等出席会议。

  汪洋在讲话中指出,依法化解基层矛盾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石。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紧紧把握社会转型的新形势新要求,从建设法治广东的根本出发,不断转变维稳观念,整合法治资源,宣扬法治文化,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呈现出运用法治化解基层矛盾的良好趋势。突出表现为:一是开始从被动抓维稳逐步转向主动依法化解基层矛盾;二是从注重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逐步转向注重用法治手段化解基层矛盾;三是从法治资源单独、分散使用逐步转向综合运用法治资源化解基层矛盾;四是从单纯依靠政府管治逐步转向政府、社会共治;五是从简单的法律条文宣传教育逐步转向法治文化建设。

  汪洋强调,依法化解基层矛盾,必须有效发挥法律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调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功能作用,正确处理好四大关系。一要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以保障权利促进相对的利益均衡,以利益的均衡求得社会的稳定。二要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以当事人的利益关系为主线,以法律为准绳,通过调解等方式,寻求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既不能简单、机械执法,更不能以情代法。三要处理好经济手段、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的关系。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情理等手段的同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四要处理好信访与法治的关系。坚持依法信访、阳光信访,努力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依法表达和解决利益诉求,共同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

  汪洋指出,我省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暴露得比内地省份更早、更充分,加强法治建设,有效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很强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立足于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切实依法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凡是事关民生的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避免出现“政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的被动局面。二是立足于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努力健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开展“在本行政区域按法治框架解决信访问题”的试点工作,探索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基层矛盾的路子,依法健全畅通有序的民意表达机制。三是立足做好群众工作,善于发挥群众在依法化解基层矛盾中的主体作用。让群众学会运用法律调处利益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力求“群众的问题首先由群众协商、群众的矛盾首先由群众化解”。四是立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良法善治。要抓紧研究矛盾纠纷大调解立法工作,对调解的事权范围、职责、程序及诉调、检调、公调等调解方式予以明确,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法制保障。

  汪洋强调,依法化解基层矛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依法化解基层矛盾工作放在幸福广东建设的大局中统筹安排,真抓实干。对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处置失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要加强培训,增强能力。健全领导干部法治培训长效机制,特别要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的法治知识培训,要重视培养基层干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把提高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培训作为基层干部一门必修课和常修课。要健全机构,完善保障。

  欧广源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部署工作。三要善于学习借鉴,勇于改革创新。

  会上,中山市作了主题发言,展现了近年来中山市抓住社会转型的新形势新特点,勇于改革,大胆创新,以法治化矛盾、促和谐的良好风貌;珠海市、湛江市、佛山市顺德区作了经验介绍;还组织参观了中山市第一法院、黄圃镇马安村。陈小川为佛山顺德区陈村镇“广东省法治镇创建工作先行点”授牌。

  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依法治市(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区)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区)办负责同志,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记者/胡键 徐林 通讯员/岳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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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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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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