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按]鱼肉人民,是因为有进行鱼肉的一种制度。一群官员能够见到人民在眼前自焚而死而无动于衷,还要去抢尸灭迹,这些官员是人民的公仆还是人民的敌人其实已经无需论证。中国的问题现在其实都已经充分暴露,不是研究的问题,而是需要行动。我们寄希望于体制内的行动,寄希望于内部的整治,不希望社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传统上,我们总是将宽容定位在美德的层面,称宽容是一种雅量,是一种胸怀,是对他人的尊重。最多,也就上升到智慧的高度。孔子说“六十而耳顺”,所谓“耳顺”,就是什么话都听得进去,都能容忍。所以我们希望得到宽容、要求得到宽容的时候,常常寄希望于当事者个人有宽容的品德。一些克己者也确实努力从这方面提高自己的修养。
韩信发迹前曾受过当地一个痞子的“胯下之辱”,成为领兵百万的大将后,再见到那痞子,韩信不但既往不咎,还赞他是壮士,给了他一个官做。相对而言,李广就缺乏这种美德。被解职后赋闲的一天晚上,他要进入潼关,守关的军官按当时“不得夜行”的规定要拘捕他。李广的一名随从说:“这是故将军李广。”那军官喝了酒,说:“现将军尚不得夜行,何况故将军!”竟将李广关押。不久李广被重新起用,任命为边关守将。他要求将那名军官调给自己当部下,一到边关,就将那名军官杀掉了。帝王中更不乏这样对比鲜明的例子。秦始皇毫无宽容可言,因而干出了焚书坑儒的罪恶勾当;李世民相对宽容,因而被称为中国历史上难得的能够虚心纳谏的开明帝王。他们宽容还是不宽容都取决于个人品德,基本上没有外在的力量可以制约。这也决定了中国自古以来,都把宽容当作个人的美德。当然这里的“个人”主要是指大大小小、上上下下的权力者了。
然而,笔者却要说,宽容更应该是一种社会机制,更应该成为一种社会品德。这样,宽容才可靠,才牢固,才可恃。宽容仅仅作为个人品德是靠不住的。晚年的李世民在纳谏方面已远没有早年宽容了,幸亏他50岁就“驾崩”了,要是再活10年、20年,变成一个不宽容的暴君也说不定——倒是短寿成全了他的美名。
宽容若成为一种社会机制,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因为“水门事件”被穷追猛打,最后不得不狼狈辞职。我不相信这是尼克松对那些追究者有宽容的美德,而是他虽贵为总统,对那些追究者即便不宽容却也无可奈何。另一个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当他与白宫女实习生的桃色绯闻被抖露出来后,开始时百般否认,后来在铁证面前不得不向民众一再道歉。我也不相信他对调查、追究此事的独立检察官有难得的宽容,而是因为即便他是总统,也不能用自己的权力动那名独立检察官一根毫毛。
2009年的“莫拉克”台风给台湾造成严重的灾难。台湾当局也采取了积极的救援行动。但当马英九去灾区视察时,还是有民众打出“残障政府,草菅人命”的横幅表示抗议。若在蒋介石主政的年代,即便再救灾不力,那些人也不敢轻易打出那样的横幅。马英九的脸色很不好看,但他对那些抗议者却不能不容忍。这也不是因为他个人有宽容的品德。
老实说,我们的社会现在还缺乏这种社会宽容机制,“彭水诗案”的当事人之所以被专政机关抓了关押,“稷山信案”的当事人之所以被判入狱,内蒙古乌海市市民吴保全之所以被“跨省追捕”,一些对当地官员行为的批评之所以被视为“诽谤”……所有这些,都是因为我们社会现在还缺乏对异人、异事、异言、异行宽容的机制,还缺乏宽容的品德。
邓小平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像“文革”这样的事情,在美国就不可能发生,因为人家那里没有我们曾经有过的权力高度集中。有社会机制和社会制度保驾护航的宽容才真正牢靠,才不因个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个人品德的变异而变异。(原载于《同舟共进》2010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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