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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迁徙》作者应不予批捕立即释放
陈有西
    从网上媒体得知,渭南“书案”侦办机关已经报请逮捕《大迁徙》作者谢朝平。我作为一位看过全书和该书版权页的律师,建议当地检察机关慎重审查本案,作出不批捕决定。理由如下:

一、本书没有政治错误,系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作家关注民生的优秀作品。对当地腐败现象的揭露,对三门峡水库历史问题的反思,对数十万移民民生的关注,是于国于民非常有意义的正义之举,谢朝平不但无过,而且有功。对这样一本书、一个作家作出逮捕的决定,将会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又一个历史欠帐。公安已经失当,检察机关不要陪绑。

二、这类案件,在我国有“反革命罪”的年代,会定性为“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等“两非”政治性案件。现在我国已经废止了反革命罪,颠覆政府罪则是针对国家政权而不是针对地方政府的批评,不可能构成政治性错误案件。

三、“非法经营罪”,是针对市场秩序的犯罪,是一种经济利益的犯罪,不是因为某一出版物的内容的犯罪。而本案立案抓作家,明显属于因言获罪,是以“他罪”故意错误地“入人于罪”,不是真正的有非法经营行为。是对我国刑法罪名的恶意滥用。执行法律,必须以正当的目的,不可恶意地理解和运用法律。公权力的所有行为,必须是出于善良公允的目的,而不能出于恶意地歪曲适用法律。

四、“非法经营罪”是一个新的“口袋罪”,必须严格把关,不能滥用。本书以增刊形式出版,出版人和发行人都是火花杂志社,经营主体是杂志社而不是写书的作家。有经济收入的也是杂志社,而不是作家。这一基本特征就可以排除谢朝平的“非法经营罪”。警方立案抓人已经搞错了犯罪主体,检察机关必须把好这个主体关。谢朝平即使有自销行为,也是一种代销,不属于非法经营。在中国当前出版市场大量存在作者自销的现实状况下,说自销是非法经营是非常荒唐的,大批学术类著作的学者都可以被抓。这是无法追究的普遍现象。

五、本书有正式刊号,有真实地址,有责任编辑,有审稿程序,完全是合法出版物。以书代刊、擅自加印即使存在,也只属于杂志社的行政违法,由新闻出版部门行政处罚,根本不可能受刑事追究。而且,行政处罚的对象是杂志社而不是作家。

因此,本案一开始的错误立案、错误抓人已经可以认定,当地公安机关已经非常被动。建议检察机关不要再把自己搭进去,而无法收场。同时建议最高检察院按刚出台的《逮捕审查规定》对基层检察机关进行业务指导,把好这一批捕关。体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严格执法的作用。制约基层的法制无序现象。

逮捕是刑事程序中的关键一环。建议当地党政领导有点法制观念,建议当地公安、检察机关不要再视中国法律为儿戏。今日之中国,已经是你在做,全国人民在看。

陕西警方提请批捕《大迁徙》作者谢朝平
 
2010-9-15 0:22:18
 
陕西警方提请批捕《大迁徙》作者谢朝平
2010年09月14日 07:25云南信息报

渭南“书案”的最新进展是,昨日据记者证实,陕西渭南临谓公安分局已提请检察院逮捕前记者、作家谢朝平。另据记者获得的消息,目前,检察院尚未作出批捕决定。此举意味着,撰写报告文学《大迁徙》的谢朝平,或将被以“非法经营罪”起诉。昨日,谢朝平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周泽向记者称,“离开临渭分局,愤懑!”

在昨日申请要求会见谢朝平未果后,周泽也获悉了谢朝平被警方向临渭区检察院批捕的消息。

据记者了解,目前,临渭区检察院并未对谢朝平作出批捕的决定。而渭南警方一边,除了此前宣称在河北廊坊搜集有关谢朝平案的证据外,也在本月前往谢朝平的四川老家达州搜索谢朝平涉嫌违法的证据。

知识界高度关注 联名呼吁国务院成立调查小组

谢朝平被刑拘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也引发了法学界的关注。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撰文称,渭南警方的做法不但侵犯了谢朝平的人身自由,这一行为也侵害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及公众的知情权。

9月8日,得知谢朝平被刑拘的消息后,老记者、作家铁流也发起倡议,呼吁作家界和记者界有良知的人士行动起来“营救谢朝平”。铁流的倡议,目前获得了近百名人士响应,其中如国内知名学者杜光、茅于轼等人士均支持铁流的呼吁。

铁流在呼吁书中表示,“(渭南警方)严重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破坏安定团结,侵犯记者、作家写作正当权益的违法行为”。据记者了解,“渭南书案”已引起知识界高度关注。对于“渭南书案”,近百名人士联署的呼吁书要求:一、要求陕西渭南警方,立即无条件释放作家、记者谢朝平先生;二、要求中共陕西省委和陕西省政府领导,以及纪检和司法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和法律的处理;三、希望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立即组成专案小组,彻查三门峡库区移民的贪腐官员和严重违纪的失职人员。

律师会见谢朝平 不能透露关于该案的细节

据谢朝平的代理律师周泽向记者介绍,除了昨日试图会见的举动外,他分别在8月31日和9月6日两次前往看守所试图会见谢朝平。在9月6日的成功会见中,渭南警方全程进行监视和录像,据周泽透露,警方与周泽达成的会见条件是,代理律师不能向谢朝平透露关于该案的任何细节。

据周泽向记者介绍,拘押于看守所的谢朝平状态良好,周泽称,谢朝平相信自己没有任何问题。对于渭南警方的行为,周泽表示遗憾,“一个记者、一个作家,将自己反映民众疾苦、揭露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作品予以出版,向他人发行,无论其是否通过合法印刷、出版机构印刷、出版,也无论其是否有营利的目的及是否获得利益,都不能以非法经营追责。”周泽说,“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及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的行使,对等的义务是不得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而无其他。权利人有权通过任何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无需问其目的。”

新闻回放

8月19日,陕西渭南警方进京将原《方圆》杂志记者、作家谢朝平刑拘押回渭南。经披露该案引发社会各界广泛热议。谢朝平自费出版的《大迁徙》一书,披露了渭南市官方在三门峡移民问题上存在的行政不作为及各种涉嫌存在的贪腐问题。因《大迁徙》系以火花杂志增刊的形式出版,由于出版前杂志社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批,渭南警方认定此刊物为“非法出版物”,并将该书作者谢朝平刑拘。对于警方的做法,出版《大迁徙》的火花杂志社(北京编辑部)曾提出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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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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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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