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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按]黃光裕案没有过多去研究,但是从初步的了解,觉得有两个问题是值得大家注意的、开创性的。

第一,现代企业制度已经显示了对中国企业的支持作用。以前,民企老板被抓,意味着企业结束完蛋。公安、检察追赃、扣缴,法院判罚金、没收,基本上能够以法律的名义让他成为穷光蛋,而不管他是白钱、黑钱。现代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使这种追缴方法无能为力。注册股东的股权和流通股的股东权利,已经将一个企业同个人割裂看来,个人出事,公司照样可以正常运转。所有权和经营者分离。公权力无法将其完全剥夺。抗风险能力增大了。黃光裕会发出这封感谢信,是他对中国法律对付民企的案例太明白了。他惧怕受到同样的命运、更没有想到他的合法巨额财产还能够保住。

第二,嫌疑人甚至罪犯,已经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以前,无论是被告,还是他的律师,从被告被抓那一日开始,都没有机会说话。社会上只有负面的新闻,公权力的声音。被告声音完全被忽略和屏蔽。律师连公开开庭的辩护词都不敢公布。嫌疑人一抓就有口难辩。而现在网络时代已经不同了。被告的声音能够平等地发出来。公权舆论一统天下的局面已经打破,完全不可能了。朝野互动的局面已经开始出现。

美国一本著作分析中国八大趋势,其中一条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观念和意见,如果达成谅解和共识,达到均衡,中国就能够和谐稳定。如果这种对流断裂,中国社会的稳定局面很难为继。黃光裕案,可以看出这种趋势。

还原一个真实的被告,不再妖魔化一个被告,不因为一个人某一方面行为,否定他的全局,推定他的一生,这是一个文明开化的社会的基本要求。我们今后的媒体人,特别是公安、检察机关的宣传报道员,如果能够明白这种新闻公允的基本理念,歪曲报道、倾向性报导就会少很多。

黃光裕:一个重要的信号

还愿一个真实的被告

黄光裕狱中发表公开信:

《我的道歉和感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5日 21:16

新浪财经讯 9月5日晚间消息,黄光裕个人通过新浪财经发布名为《我的道歉和感谢》的公开信,他在信中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向关心他的人道歉,并特别感谢了国美的管理团队、员工。黄光裕最后表示将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重返社会。 黄光裕在这封信中说:有不少正在创业的年轻人,曾经把我当成学习的榜样,但是我现在非常惭愧。请你们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只有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完善自我,才能真正实现事业的成功! 8月30日,黄光裕被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以及罚没人民币8亿元。

以下为公开信全文内容:

   《我的道歉和感谢》

致所有关心我的朋友:

您好!

8月30日上午,我接到了法院的终审判决,我尊重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我真诚地向关心我、爱护我和帮助过我的人郑重道歉!   非常感谢国家和政府,在我接受刑事调查后,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了国美,帮助企业恢复了正常运转,这是对我本人和国美最大的关怀!

同时,感谢国美的管理团队和广大员工,没有你们持久的贡献,国美就不能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企业。在此,我想对每一位国美员工说:谢谢您!

还要感谢一直支持我和国美发展的全国消费者、海内外股东、供应商、银行、媒体等社会各界的朋友,感谢你们对我和国美的关心和支持!

我非常想念父母、妻子、孩子、妹妹,还有我的其他亲人,以及同事和朋友们。我非常抱歉,让你们因为我承受了巨大的煎熬和痛苦!

我知道,有不少正在创业的年轻人,曾经把我当成学习的榜样,但是我现在非常惭愧。请你们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只有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完善自我,才能真正实现事业的成功!

我将从现在开始,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重返社会,更好地担负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为国家和社会再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相信,我有新的开始------

黄光裕   201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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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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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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