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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按]有人关注点击量的问题,看似无聊小事,其实体现了杨金柱已经成了一些人既恨又无可奈何的对象。这位芙蓉傻大姐为杨金柱又做了一回广告,又让他多了一篇有灵气的文章。这位大姐如果真想让这个怪侠不说话,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去惹他。

说这个傻大姐是五毛没有错,五毛的概念是广义的,并不是说真去领发贴钱,而是指为达一不高尚的目的而不是真正为了探讨问题,专事发贴扰局的人。

光武说这种人有智慧水平,仍然是高看了。这种人的思想境界都是不及格的。他没有自己的灵魂,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对社会有什么用。越会舞文弄墨,越会污染网络环境。对付这种人的最好办法只有一个:一个贴也不放行,哪怕他忽悠得超过本山,化妆得超过丹丹。

闲话杨金柱的点击量及其它  
陈光武

前几日,关于杨金柱律师新浪博客点击量的回帖,引起了网友们的极大关注,一不小心我也成了准当事人。既是当事人,哪怕是带“准”字的,便和“事件”(权当为“事件”)有了或多或少的厉害关系,因此,为了避嫌,我只能旁观,不能发言,甚至不能围观,更不能鼓掌。

近日,“事件”讨论的高潮似乎已过,作为“准”当事人,我还是想为该事件加点注脚,以飨网友。

事起8月30日,一位自称律坛芙蓉姐的网友,在晨光斋留言中贴出《特大号外:杨金柱律师博客公然造假,请杨律师出来解释》一文,并以“陈大律师,希望您能站在实事求是的立场,将我这篇文章放在您的栏目中。让广大律师认清杨金柱虚伪的面目”为由,恳请我放行。律坛芙蓉姐是一位网友的马甲。此人是我和大家的老朋友。(至少我一直把它做朋友对待)。

阅读之后,肯定不能放行。倒不是考虑我和杨律师的关系,而是感觉这样好无聊,且干扰网站宣传法律、推进法治的大方向。于是,我友好回复:“朋友您好,看您是认真的,不忍心不回帖。恕我暂不放行您的帖子。您的统计和计算方法我看不太懂,但杨金柱对中国法治的鼓与呼还是值得肯定的。如果您真想较真,把上面的帖子直接贴到杨律师网上,看他是否有合理解释,然后再交流更好。抱歉”。

该朋友仍不气馁,称:“放到杨金柱网上,会立即被删掉的。您可将我的文章登出,是否是事实相信广大律师和网友会有自己的判断。人人都有质疑的权利,这不也是您所崇尚的吗?”此刻,我几乎被他的“真诚”所感动,但还是婉言劝其放弃。并指出:“客观是有条件的,且点击量这东西很难说。新浪没注意。点睛我摸了一点规律。点击率和两个因素有关,一是加图置顶。点击量会直线上升。再就是人为回帖。没有回帖的文章点击量上不去。有时我会根据需要利用这两种方法调节。点击量可差上百倍。至于电子点起器,或点击软件,听说但没见过。人为手工点击我试过,效率太低,不现实,也没必要。”,最后这位朋友无奈放弃。

第二天,金柱在网易论坛发现了这篇《特大号外:杨金柱律师博客公然造假,请杨律师出来解释》的帖子。于是,义愤填膺的金柱小弟以闪电般的速度贴出了《除了查博客流量重庆五毛还要查我祖宗十八代》,并被有西学术网站转载,于是,一件关于点击量的普通小事情,便如热带台风一般,迅速升级为“事件”了。引来众多网友的围观,但并没有人鼓掌,相反,却是招来对“律坛芙蓉姐”的团团围攻,如同面对另类过街。

这就是“事件”的过程。

期间,我只能偷窥,不便露面,怕有“物伤同类”或“同室操戈”之嫌。好在一切尚在可控范围之中。杨金柱律师虽然暴跳如雷,却仍不失风范,表现了中年男人的成熟和威猛;律坛芙蓉姐虽然腹背受敌,却仍能沉着应对,阵脚不乱,反映出此人绝非等闲之辈,论文采,论睿智都不在金柱之下。

现在该说说自己的看法了。我的观点基调,在几次回帖中已经明确,不必重复。说实话,当时有点言不由衷,在坚持维护金柱正直正义的主流形象原则的基础上,从团结友善角度考虑,过多的迁就了律坛芙蓉姐的无端挑衅。

律坛芙蓉姐是否五毛并不重要。但长期以来,他是坚定站在全面维护黑打的立场上、且文化修养较高的网友之一,这是众所周知的。在一些重大敏感问题上他和大家进行过许多针锋相对的激烈交锋。本人认为,这些争论、交锋多是有益的。很多问题在争论中本质凸显,在交锋中分明善恶。这或许是我长期以来一直对其以礼相待的原因之一。

但任何事情都要首先考量动机。就人为增加点击量问题,我也曾发过《人为提高点击量热情当肯务虚无益》的帖子,且受到有西的支持。目的是引导青年律师不要盲目追求点击量,而应当着重于积极参与焦点问题的探讨或多多撰写有分量的文章。就其质疑金柱点击量问题来说,律坛芙蓉姐究竟想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大家似乎心知肚明。

退一万步说,就算金柱的点击率有些水分,能证明杨金柱在其它问题上都存在造假吗?其实,一个人的整体形象是客观的,抹黑往往不能奏效。只要你参与社会活动,您的一言一行无不客观的裸现在公众面前,无须掩饰,也毋需张扬。每个人都无时无刻不在公众面前赤裸裸地塑造并展示着着自己的形象。就如我的《为杨金柱画像》一文,都说把金柱画的入木三分,惟妙惟肖。但杨金柱并不是我画出来的,而是杨金柱的自己做出来的。我只不过是做了一次类似于摄影、复制之类,把他文字化、具体化了而已。

金柱是否善于造假,大家是有目共睹的。自金柱点睛开博以来,从为朱明勇公布樊奇杭被刑讯逼供而一再鼓掌,到对五毛淋漓尽致的十八评等一系列网文,谁能找到丝毫造假的迹象或者文过饰非的痕迹?所以,律坛芙蓉姐对杨金柱点击量的质疑,不过是别有用心的吹毛求疵,或者是网友们说的转移斗争方向的调虎离山之计而已。以这样的心态参与问题的讨论遭围击是必然的。

谈到心态,不禁记起前几日遇到一位z姓同行朋友时的诧异。那位朋友一见面没有问候,没有寒暄,开口就是“听说最近你为李庄摇旗呐喊出了名”,我一阵莫名。没等我回神,又是一阵冷语热风:“您知道李庄是什么人吧,曾经一个十足的小流氓,认识他的人都知道的……”

我无语,一阵心痛。

李庄曾经是不是小流氓,与现在是不是有罪何干?就如杨金柱是不是灌水了点击量与杨金柱是不是法治斗士毫无干系一样。

李庄案其实是一面镜子。不仅照出每个人的立场,更照出每个人的心态、嘴脸和人格。这也许正是人的劣根性。其实他可能并不了解李庄,也并不了解李庄案;或者他了解李庄,也了解李庄案;甚者他知道李庄不是小流氓,也知道李庄案是彻头彻尾错案。但是就因为你做了自己没做,或者自己想做做晚了,或者自己想做也做不来,于是你做了你就是小流氓,你为小流氓摇旗呐喊,你就是想借小流氓出名……。仔细想来,李庄案以来,这样的心态、嘴脸真还见得不少。

追不到的美女一定是破鞋,吃不到的葡萄肯定是酸的。

夜已深,滴答的键盘节奏突然显得凌乱而嘈杂,凝神辨之,窗外混入了雨声。

短文一气呵成,如释重负。凭窗而坐,品茶听雨,别一番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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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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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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