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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父子再次起诉方舟子


2012年02月07日 13:01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在上海金山区法院起诉,案由是名誉侵权。此前的2月3日,韩寒个人已向普陀区法院提起诉讼
 
拼图:韩寒(左)和方舟子(右)。   【财新网】(实习记者 周一鸣)2月6日,继韩寒个人起诉方舟子后,韩寒父亲和韩寒又在上海另一法院分别起诉方舟子涉嫌名誉侵权。

  2月6日,状告方舟子案的代理律师陶鑫良发微博称,“今下午冒雨驱车70多公里至金山区法院,递交了韩寒父子各诉方舟子侵犯名誉权(新的侵权事实)的起诉状。”

  韩寒已单独向上海普陀区法院起诉方舟子名誉侵权。韩方关于韩寒“代笔说”之争论愈演愈烈。

  据记者了解,2月6日下午2时许,韩寒及父亲韩仁均分别委托四位律师向上海金山区法院递交诉状。诉状称,方舟子在微博上捏造事实,称其1999年在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中涉嫌作弊,获得一等奖,该指控涉嫌名誉侵权,请求金山区法院就此审查相关证据,并追究方舟子的民事责任。按规定,金山区法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韩寒父子的律师陶鑫良曾任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并兼该校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目前,陶任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在微博上称,一是韩寒父子起诉的是方舟子涉嫌侵害其名誉权与著作署名权。二是他本人仅是韩寒律师团队的一个代表。但他同时表示,该案正在诉讼中,不便对外透露相关信息。

  此前,2月3日,韩寒曾单独向普陀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由是方舟子涉嫌名誉侵权。■ 

Q33pcD7O0TqcvlT36wy2qzGzeYzg8LlIVQ3GwKtH9Y0KUcMgjh本文转自财新网(http://www.caixin.com) PjwtqVoE4anMLUwBD7xV9jYoWzNJ4zoWZQk20Olb6ZzMnpfji6详文:http://china.caixin.com/2012-02-07/100353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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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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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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