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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庭审首日:警察伪证罪初露端倪

 

    [陈有西按]北海审理伤害案,有关幕后力量的思路,是把客观证人屏蔽、吓住、关起来,用警察审讯的口供定案,然后用自己的警察,自己为自己作证没有刑讯逼供,让审讯口供有效。他们低估了公开化和网络社会的力量。

    李庄一季时重庆三个警察在法庭作伪证说没有刑讯逼供,只有龚刚模的法院委托手伤鉴定,没有录像可以揭穿。江北法院自己否定自己的鉴定证据,帮助公安掩盖,不顾入监检查龚没有伤痕的书面证据,判决说这些伤痕是龚被抓前在海南旅游摔的;而这次北海录像当庭播放,伪造笔录的真相马上就出来了。北海律师团展示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力量。

    其实在中国大量的刑事侦查中,这样进行笔录补做伪造,违背当事人口供意愿作虚假记录,逼嫌疑人事后签字认可,是大量存在的。龚刚模案中,李庄、高子程和我就发现了大量的电脑大段复制粘贴的假口供。但是法院都可以视而不见。北海律师团的顽强,终于让法庭有了真正的审判,北海公安更加骑虎难下了。对指控被告的审判,变成了对违法乱纪的警察的审判。他们为什么要刁难、恐吓、羞辱、辞退、屏蔽律师?真相和原因都出来了。因为有太多的事见不得光。而今天的律师不但懂法,还会曝光。

    他们的警察根本没有真枪真刀上法庭的准备和经验,重庆的警察上法庭时实在没有办法,说只会说四川话想糊弄律师出样相,北海警察上法庭又能怎么样?上庭作证只会让以前习以为常的违法侦查,越来越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杨金柱电话中说今天北海警察出汗了。明后天还会出更多的汗。我完全相信。

    杨金柱还说今天的审判再没有旁听席上一张指挥法官的纸条。因为他们事先同法官说,如果有一张纸条,一定会要求当庭出示,把它上微博。干得好。这才是中国律师。只有这样的辩护,才是对法院的真正的支持,逼着、扶着软骨病的中国法院,把腰杆树起来。

 

北海庭审首日律师团微博集锦

杨金柱微博:

 【最新消息1】法庭已正式启动对裴日红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杨金柱已向法庭提交了裴日红非法证据排除线索和证据之一。现在王兴律师开始向裴日红问话,要求裴日红如实向法庭陈述遭受刑讯逼供的事实。(9:40)

 【最新消息2】上午庭审刚刚结束,结束了对第一个出庭作证的警察的发问。下午14:30继续开庭,接着对第二位出庭作证的警察发问。如此下去,杨金柱恐怕要退掉17号的机票了。(12:10)


【最新消息3】刚刚吃完饭回到房间。今天上午的庭审中没有敲法槌、也没有听到 “法警协助”。很好!除了杨金柱的右手举得有点酸痛之外,心脏完全没有问题!休息一会,下午接着去问第二个出庭作证的北海警察。(13:15)

 【最新消息4】各就各位,准备开始!14:30)

 【最新消息5】 刚刚回到房间。今天下午对第二个出庭作证的北海警察蒙建中发问。明天上午重新恢复对第一个出庭作证警察陈小宁发问。自我感觉很好!特别地好!

 杨学林律师:
#北海案#今天的庭审结束。上午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一位警察出庭作证,以证明没有刑讯逼供,其取证是合法的。下午另一位警察出庭。但是当庭播放了一半的审讯录像,暴露出了大问题,可能要使得这两位警察再幸苦一下,明天继续出庭。等着瞧吧。
http://t.qq.com/yangxuelinsxls

     周泽律师微博:

#北海案#上午庭审进展顺利。因裴日红称受到刑讯逼供,法庭应杨金柱律师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裴日红第一次讯问笔录(裴日红当庭称此前还有过一次笔录,但卷内未发现)载明的侦查人员陈小宁出庭作证,证明侦查机关未对裴日红进行刑讯逼供。另,卷内有公安机关出具自首情况说明的裴金德继续认罪。

http://weibo.com/zhouze  

 

      杨名跨律师微博:

  [北海前线]揭露与掩盖。下午的庭审继第二位警察出庭作证后,就今年5月19日凌晨4:52至5:38分裴日红的“有罪”供述,辩护要求出示同步录相,公诉方同意出示,但出示到将近一半却又要求停止,且法院也坚决不再出示。原因何在?因为该录相恰恰证明了警察所说的2700余字的有罪笔录是其现场制作纯属谎话

http://weibo.com/1095611904
 

    陈光武律师微博:

【证人受威胁不敢出庭】庭前征求证人对是否出庭的意见,证人均称最好不要要求他们出庭。说是出庭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多数证人称收到公安机关的威胁。目前为止,我们申请的证人,还没有一位同意出庭。真是公权猛如虎!

http://weibo.com/1672392695  

 

[北海前线]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启动。今早复庭后,法援律师对裴金德发问后,传第一被告裴日红到庭,其本人对指控事实予以否认,轮到律师发言时,杨金柱即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随后法庭启动了该程序。在控方证人出庭作证的环节,一名警察接受了近两个小时的法庭讯问,下午还有多名警察出庭接受讯问。

//@周泽谈案说法:#北海案#下午开庭,一段录像显示,裴日红第一次供述竟然是编造的!伪造被告人供述,侦查人员麻烦大了!建议有关侦查人员早日投案自首。

◆ @周泽谈案说法 : #北海案#上午庭审进展顺利。因裴日红称受到刑讯逼供,法庭应杨金柱律师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裴日红第一次讯问笔录(裴日红当庭称此前还有过一次笔录,但卷内未发现)载明的侦查人员陈小宁出庭作证,证明侦查机关未对裴日红进行刑讯逼供。另,卷内有公安机关出具自首情况说明的裴金德继续认罪。

杨明跨律师:就今天的庭审,法官基本做到也想努力做到公平持正。但就该录相的继续播放与否,却完全以控方意见为考量,确有不当。这完全给人以掩盖真相之嫌。

◆ @杨名跨律师 : [北海前线]揭露与掩盖。下午的庭审继第二位警察出庭作证后,就今年5月19日凌晨4:52至5:38分裴日红的“有罪”供述,辩护要求出示同步录相,公诉方同意出示,但出示到将近一半却又要求停止,且法院也坚决不再出示。原因何在?因为该录相恰恰证明了警察所说的2700余字的有罪笔录是其现场制作纯属谎话。

//@梁智峰律师:// @HAPPYDREAM :回复 @周泽谈案说法 :吐血支持周律观点!半仙是绝对滴大帅! // @周泽谈案说法 :杨金柱不仅是律师团的总指挥,也是北海公安和检察院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的补充侦查总指挥。双料人才啊

◆ @朱明勇律师 : #北海案#@律坛怪侠杨金柱 在上次开庭之前赶到北海,晚上在众多各路人马宵夜的现场大声喊道:黄焕海那天穿的是什么衣服啊,我立即断喝。杨虽停止,我心中顿感失落。果不然这次北海居然在开庭前又从海底捞出了九件衣服,并说有一件是那风衣,还有一批被告人再次补充说还搜查了黄焕海的衣服等情节。

而在对另一位警察关于是在5月19日还是5月17日将裴日红抓回北海的问题上,裴日红说是在5月17日被警方从深圳抓回北海,而警方说是5月19日。我在询问警察会来途中是否有加油时,其答有加油。问是否有油票时,其答无。公差用的油费没有发票!这之间的两天正是有刑讯可能。此名警察同样面临着伪证罪的追究。 @深圳律师徐天明:[精彩纷呈的非法证据排除]下午在对裴日红的询问笔录的非法性对质时,出现了讯问人说笔录是电脑打字而录像表明没有任何电脑打字图像的情况。该警察面临着伪证罪的追究。  √  2011-10-14  123 


 #北海案#下午开庭,一段录像显示,裴日红第一次供述竟然是编造的!伪造被告人供述,侦查人员麻烦大了!建议有关侦查人员早日投案自首。 @周泽谈案说法:#北海案#上午庭审进展顺利。因裴日红称受到刑讯逼供,法庭应杨金柱律师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裴日红第一次讯问笔录(裴日红当庭称此前还有过一次笔录,但卷内未发现)载明的侦查人员陈小宁出庭作证,证明侦查机关未对裴日红进行刑讯逼供。另,卷内有公安机关出具自首情况说明的裴金德继续认罪。 

 

陈光武:纸里包不住火   假案揭开冰山一角

 

    今天的庭审,主要是非法证据排除。检察机关提交的证人名单中,有六位办案人员的大名。检方让他们出庭的目的是,证明他们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刑讯逼供。用刑讯逼供的人出庭证明自己没有刑讯逼供,这是他们得意之作。但今天却演砸了。


    检方提交的一份同步审讯录音录像资料显示:审讯是在对被告人裴日红“劝导”(作证警察语)三十多个小时后,对其作有罪供述的“同步审讯”录音录像。数据资料记录38分钟,笔录打印7、8页。但画面中的两位侦查人员既没有用电脑打字,也没有用笔手写记录。只是在哪里抽烟、喝茶。装模作样的作审讯状。打印的笔录完全是另外制作、编造的。出庭律师抓住时机,穷追猛打,已血淋淋的揭开了假案的冰山一角。并指出制造伪证、编织假案性质的严重性。


    该录像播放不到一半,审判长叫停,询问公诉人是否还继续播放,公诉人反对继续播放,辩护人则强烈要求继续播放。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另行播放。


    近年来,根据最高检和公安部的要求,为降低刑讯逼供发生率,要求刑侦工作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存证据。并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但多数基层警方仍然我行我素,利用刑讯逼供突破案件,甚至制造假案。抓人后不送看守所,所外关押刑讯逼供,什么时候招供什么时候录音录像,然后送看守所。


    北海案件就是这种操作的典型案例。
    裴日红今年五月十七日8时在深圳被抓,当晚押回深圳后,并未依法送看守所关押,而是非法拷在办公室角落,采用殴打、触电、吊起等残忍手段刑讯逼供。直到十九日凌晨裴日红被逼无奈不得已违心认罪后,才送看守所关押。


    纸里包不住火,今天的庭审终于把假案内幕揭开冰山一角。真相大白时日不远。陈有西日前读了我那篇《裴日红等故意伤害案受害人黄焕海没死》的文章说,“北海有些人该准备后事,甚至该考虑聘请律师了”。

    在此我再为北海警方支一招:真相曝光即在,那些制造假案的人们应当考虑争取主动了。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更不要指望那些平日信誓旦旦的领导会保护你们。到时候他们自命难保,是指望不了的。还是自己早日认清形势,当断得断,选择一条既挽救自己、又保护家庭的光明之路。

      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883506db-37ab-4638-839d-9cee009eb94f&itemID=6fdda12d-2bd7-4198-a51d-9f7c0151f9af&user=11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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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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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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