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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德辩护委托权争夺战

隐含了什么?

 

    [陈有西按]裴金德辩护权的争夺结果,用事实证明了中国刑诉中的又一个重要问题:中国现有的刑事诉讼模式中,被告人不但无法享有完整的辩护权,连他的聘请律师权利也是被公权力实际剥夺的。

问几个问题就清楚了:

一、裴金德已经当庭说不要辩护,他为什么现在又要了?

二、他不认识这些新的律师,家属也没有委托,这两位律师他怎么认识的?怎么请到的?谁帮他请的?还是硬塞给他的?

三、他连陈光武、朱明勇这样已经见过面的全国著名律师都不要,为什么会要根本不认识的两个新律师?

四、是谁让两个新律师进到如此难进要安检六次的北海看守所,去见到他,办理委托手续的?他们没有家属的委托,没有委托书,第一次是如何进看守所的?如果有申请法律援助中心援助的申请,是谁帮助他起草的?谁送去的?

五、裴金德没有见过家属,不知道这两个律师为人怎么样,水平怎么样,他有知情权、协商权吗?

六、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启动的第一个环节是被告和家属申请。家属没有申请,是谁去要裴金德提出申请的?他既然已经当庭表示不要了,为什么又会提出申请?如果他申请了,他已经请了陈光武朱明勇两个法律援助律师,为什么不把申请首先送给这两个律师?裴金德如果没有申请,他家也已经请到了法律援助的名律师,政府又依据什么另外给他指定法律援助律师?

    一系列的显而易见的事实,证明北海市公安、检察、中级法院只要形式上的合法,并不要真正的辩护。这次又加上了司法局。因为法律援助是司法局管的。政法委的身影这次更清晰了。

    裴金德得到的是虚假的辩护权。违背他基本意愿的辩护权。这是赤祼祼地对他真正的辩护委托权的剥夺,对其家属知情权、聘请权、选择律师权的剥夺。

    这种辩护的虚假,在北海案已经全国皆知的情况下,让中国法院的刑事审判更加被人看得一钱不值。

    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属于被告自己的委托律师权利,这次也被公权剥夺了、代行了。

    北海公、检、法想干什么?想完成一个既定的判刑目标。他们根本不想要听取真正的辩护。要的只是顺利演完这场戏。    

    这样的审判还有公信力吗?

    这两位还没有开庭就已经引人关注的公权力委派的“援助律师”,其法庭角色如何摆?想当第二公诉人吗?

    这七天开庭,他们将会成为心灵裂变的角色。演出的,会是影响其一生声誉的活剧。

    请全国的律师同行和记者们特别关注这两位官方指定律师的法庭辩护。也期望他们能够坚守作为一个刑事律师的基本道义和良知。请裴金德的家属事先问清楚他们的辩护思路并公开表明家属的态度。

 

北海故意伤害案10月14日--20日开庭

    杨金柱律师刚刚接到北海中院刑庭法官的电话通知:北海故意伤害案10月14日上午9时开庭,至20日结束,庭审时间安排七天。

北海律师团“育儿”留言;

北海案最新消息:北海裴金德案已经定于10月14日至10月20日开庭审理!(2011-09-29 09:07:08)转载标签: 育儿 5分钟前我接到北海中院的电话,裴金德等5被告人的案件定于10月14日至10月20日开庭审理。北海中院想速前速决,裴金德亲属已经为他委托了二名著名的刑辩律师陈光武、朱明勇,到今天为止,裴金德的亲属还坚持委托他们,但是北海中院居然还是强行为被告人指定二名辩护人。是亲属委托优先,还是法院指定优先,这个问题已经不是问题! 好戏马上开始......

发表于2011-9-29 9:41:39

今天来自北海前线最坏的消息:北海案裴金德已经被北海市中院指定北海二律师配合他们演戏!(2011-09-28 21:59:42)转载标签: 育儿 今天,我下北海中院要求复印裴金德等五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案的补充证据材料,在我之前已经有北海市中院指定的俩律师复印。想不到轮到我复印时,文印室的人称法院的复印机全坏了......我看了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9月27日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完全和之前提交的顺序不同,一共7册约1500页,全部重新排列.就象编故事.比之前提交的多了三册. 今天之北海之行,无功而返.唯一的办法只能等北海中院把几台复印机修好再去...... 意外收获是,得知北海市中院已经指定北海二名"听话"本地律师做裴金德的辩护人配合他们演戏,我是第一次领教法院为同一名被告人居然指定二名律师..... 律师的天职,是忠于自己的当事人,如果律师违背良心,只为公权力当演员演戏,相信就连上帝也不会宽恕他们的! 我们律师团的主帅陈光武律师、大将朱明勇律师是否还能继续参加战斗.....必须依靠广大网民的声援了 否则,还未正式开战,我们北海律师团就被他们用无赖手段搞掉了主帅和战将.....

北海消息:裴金德案的指定律师昨天到法院复印案件材料时要交复印费?(2011-09-29 11:38:22)转载标签: 育儿 昨天下午,我在北海中院大楼3楼档案室等待复印案卷,因为复印室的小田正在计算裴金德律师的复印费用,小田顺便叫我帮他数两本证据材料的张数,计算复印费用收费。办完这事后她才有空帮我复印,但我 今天才回过神来,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到法院复印证据材料应该是免费的,难道北海中院指定为被告人裴金德辩护的律师不是法律援助?

杨金柱关于北海案件的几点说明

     杨金柱对北海案件作以下几点说明:

     一、关于向全国律协汇报情况

     全国律协于宁会长和邓甲明秘书长昨日上午听取了杨金柱律师的汇报。领导们表示:全国律协一直高度关注北海案件,今后仍然会继续高度关注北海案件。

     二、关于接受捐款情况

    至昨日晚上止,捐款总数已达50余万。此次捐款活动将于明天(9月30日)下午6时截止,两个捐款账号也将随之封闭不再接受捐款。陈光武律师正在其网上陆续公布捐款详情。

    三、关于邀请现任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律师旁听下次庭审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迟夙生律师、全国政协委员、新疆新伟律师事务所
法蒂玛.马合木提律师、全国政协委员、青海海博律师事务所马虎成律师已经接受邀请,旁听北海故意伤害案件的下一次庭审。

    邀请其他现任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律师旁听下次庭审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四、关于北海中院已经为裴金德指定了两名辩护律师的情况  

     昨日获悉,北海中院已经为被告人裴金德指定了两名辩护人。该两名辩护律师昨日下午已去北海中院复印案卷材料。该两名辩护律师的出庭辩护,使下一次开庭更加具有观赏性:

     其一、对同一事件,8名辩护律师为裴日红、裴贵、杨炳棋、黄子富四名被告人作无罪辩护,2名指定的辩护律师为裴金德作有罪的罪轻辩护。这很好玩嘛!

    其二、8名为裴日红、裴贵、杨炳棋、黄子富四名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辩护律师,将在下次庭审中和2名指定为裴金德作有罪的罪轻辩护的辩护律师进行辩论:假如裴金德和其他四名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应该首先砍掉谁的脑袋!这更加好玩嘛!

    其实,北海公检法在国庆节期间对裴日红、裴贵、杨炳棋、黄子富四名被告人多做做“思想工作”,也让他们“不用”杨金柱等8名辩护律师进行辩护,那才真的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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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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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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