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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按]看到光武、金柱网上的这两篇报道,我眼眶禁不住湿润。人民啊,你们才是一个国家的真正的希望。相信有良知的中国律师,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也请那些还在滥权弄法的人们好好想想,这些都是地底下奔流的地火,你们千万不要与他们为敌,或者假装酣睡。

 

 

今夜无眠----律师团筹款小记

 

陈光武

 

    今天是北海律师团募捐的第二个夜晚。因开立账户用我的手机号码设置了短信告知,加之网上银行的便利,所以,即便是深夜,也是铃声不断。看来,今夜无眠。

    捐款数额从十元小钞,到万元巨款。捐款者从十来岁的中学生,到八十多岁的老教授;从身价千万的企业家,到四处漂泊的下岗职工。他们大多数没有留下姓名,有的甚至连电话也没有留下。

   不愿留下姓名,并非是有所顾忌,而是感觉“自己做的太少了”,少到“微不足道”。

    有的献出了两个月的薪水,有的拿出了半年的生活费……有的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有的则是即将走出大学校门……

    然而,他们毫不犹豫慷慨解囊,他们义不容辞决然相助。

    他们说,

    能为北海辩护律师做点事是心意、是愿望;

    能为中国法治尽微薄之力是骄傲、是自豪。

    西部某市的一位小企业老板捐款后留言说,从李庄案就一直关注一杨二陈的博客,为你们的正义之举所感动。我本身曾深受公权黑社会所害。是你们给了我生存下去的信心和勇气。

    东北的一位老教授深夜在邮箱留言:“谢谢您们,您们说出了我们想说而不能说的;做出了我们想做而不敢做的”。“您们是黑暗中的一盏灯”,“让我们看到了一线生机和光明。多多保重吧”。

    一位河南农村的小伙子打来电话,询问他汇的100元钱收到了没有,他说那可是他一个月的生活费。我说您生活这末困难,干吗还要捐款。他说,从北海律师团律师的身上看到了社会的希望。他说他们那里公安法院配合政府强拆,打死打伤人没有人敢说没人敢问,你们在北海竟敢公开和公检法叫板,你们是老百姓的福星,是老百姓真正靠山和恩人。我们定会勒紧腰带支持你们打垮如今的黄四狼!

    更多的是支持、是希冀、是鼓励。

    多麽淳朴的老百姓啊,多少渴望公平正义的人民!

    此时,我想到了用乳汁救护负伤战士的沂蒙红嫂;想到了淮海战役山东人民支援前线的滚滚车轮;想到了当年江西老表在大路旁、村头上十送红军……

    放心吧,朋友们,我们既然选择了挺直腰杆走路,绝不会再匍匐做人;

    放心吧老乡们,有您们的支持,我们定会不畏强暴,勇往直前,把胜利进行到底!

    谢谢各位朋友,让我们与民主法治同行,共赴公平正义。

    另,由于汇款笔数太多,接受信息的手机只有我一部,实在无法一一回复,请各位谅解。我们将于近日分批汇总数据,完整公布筹款信息,方便大家核查。保障所有相关信息的准确透明。

 

捐款三日  感人至深

 

杨金柱

 

    杨金柱9月24日8时2分在新浪博客发布《北海律师团筹款文》,公布了两个捐款账号,至昨晚12时,三天捐款总额已达45万余元。

    陈光武律师的助手正在整理详细资料,将很快公布原意公开姓名的捐款人姓名和捐款金额。

    现将部分手机短信予以公布,让北海的官员们看看:什么是民心和民意!

 

      一位不原意公开姓名的姜姓网友捐款5010元,并发来如下短信:

     我只是一位普通的母亲,你们的付出展示了人性的光辉,这个世界并不缺少有能力的人,但是真的非常缺少有担当的人!希望我儿子长大后能够成为你们一样顶天立地大写的人!感恩你们的付出,因为有你们,这个社会有希望!这个人间仍存光明!  

    一位手机号156xxxx8888的网友捐款100元,并发来如下短信:
    下岗8年,只能100元,你们为社会进步而努力,向你们致敬! 

  
     一位不原意公开姓名的网友捐款20000元,并发来如下短信:

     杨陈陈三律师,你们是中国人的良心,刑诉法大修之际,北海是典型的反面教材,请坚守住中国人的良心,望能建立起法律援助基金,惠及苦难的国人!昨已汇款2万元。


        

     一位手机号137xxxx5874的网友捐款500元,并发来如下短信: 

   国家法制,人人有责,感谢你们!你们才是国家的脊梁!一位普通的打工仔在深圳!

     

    一位手机号189xxxx0682的网友捐款20000元,并发来如下短信:

    助资2万,本人半年薪水,以示支持。

 

一位手机号136xxxx9305的网友捐款1006元,并发来如下短信:    
    整体而言,这事应当:既为生者亦为亡灵,真相弥足珍贵,无论阳世或阴间,正义永存!

      一位手机号139xxxx6123的网友捐款100元,并发来如下短信:

       因没有收入只能捐100元,还要被扣2元。太少抱歉!一个饱受司法不公依然顽强讨说法的南京人!

   

     一位手机号135xxxx9615的网友捐款500元,并发来如下短信:

     我从司法局退休后做律师,收入不高,捐款500元给律师团!

     一位不原意公开姓名手机号1357xxxx9818的网友捐款10000元,并发来如下短信:

     始终密切关注并永远支持!谨向你们的正义行为表达最崇高的敬意!

       一位手机号135xxxx1212的网友捐款2000元,并发来如下短信:

     我们不仅仅是围观者,我们可以为中国的未来尽微薄之力,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知道众律师打这场官司是为了中国法治大业!

      一位手机号135xxxx8853的网友捐款2000元,并发来如下短信:

    中国法律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律师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我们万众一心,突破不法的封锁,前进!前进!前进!

      一位手机号182xxxx8166的网友捐款200元,并发来如下短信:
     我因妻子有案在身已经有十八个月了,不然可以多捐点。

    一位手机号133xxxx1863的网友捐款500元,并发来如下短信:

    非常敬佩你们的行为,为了中国的未来,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子孙后代永远在法制国家安逸的生活。

    一位手机号139xxxx0148的网友捐款199.99元,并发来如下短信:

    关注你的博客,就是关注中国的法治进程;支持你的行动,就是支持中国民主法治建设。汇款199.99元,不是捐款,是投票,请您检阅,并公布投票结果。

 

网友在陈有西学术网上的留言

 

2011,9,27止

 

丁荣汉
 21 日我以“退休教师丁荣汉”的实名在《陈有西学术网》上倡议全国网友给北海律师团捐款,并首先捐出一个月的退休养老金。陈有西律师在网上公开回复说,北海律师团不进行社会捐款,以免授人以柄,只依靠律师们自己捐款帮助。陈有西律师太过谨慎了!君不见,北海公检法已经在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地裸奔了!而我们的律师们为了维护法治、坚持公平正义,不仅在流汗流泪流血,难道还要挨饿受冻吗?现在律师团发了“筹款文”,公布了银行账号,这是绝对必要和合理合法的!我首先捐出2000元,如果不够再捐! “筹款文”虽然只向“同仁”求助,但是维护法治和公平正义绝不只是律师个人的事情。“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此我再一次以一个普通公民、一个74岁退休教师的身份向全国网友倡议:赶快伸出援手,给北海律师团捐款吧!这也是验证我们民意的机会。据统计在陈陈杨三大网围观的网友有几千万,如果有一百万人捐款,人平100元,就有一亿元。人平1000元就有十亿。北海官司打一年也不怕!剩下的钱建立一个“法律援助基金会”。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就由“基金会”开支。有这样一个民间组织,公权力想裸奔,恐怕要考虑考虑了。

计算机机智
今天我已在建设银行将200元捐款用陈光武律师名字汇出。  虽然我不是律师,在北海律师团陷入窘境之际也应该出点力。北海律师团之行动是正义之举,是为民护法,老百姓都应该帮一把。几位律师与无法无天的公权力做斗争是一件很难的事,可是要是有了老百姓的支持,无法无天的公权力就要失败了。自从重庆当局陷害李庄律师始,一些律师就展开了顽强的斗争,涌现了许多勇于担当的律师,他们的名字使人们耳熟能详,他们的品德无比高尚,他们的精神使人感动。他们是可以信赖的,向他们伸出援助的手吧!

力中
民意不可违。北海律师团带头护法,民众以捐款的方式表示支持,本质上没有任何问题。至于有人要找“莫须有”,那么天下所有的东西都可能“莫须有”。问题的关键是:1、当这笔用不完的时候该如何处理;2、当钱还不够用而需要第二次捐款的时候该怎么办;3、整个过程的开支如何让捐款者觉得“信得过”。

一北京人发表于2011-9-25 19:51:09
既为生者亦慰亡灵,真相弥足珍贵;无论阳世或在阴间,正义无远弗届。 款已经汇过了。把说过的话再说一遍。

在嘉兴的岳西人发表于2011-9-25 19:48:09
我上午已捐小钱200,这次捐助结束,如果律师们需要可发动再捐,我将继续支持,谢谢你们。

法治救国--央企工程师发表于2011-9-25 19:26:16
下午15:20去银行给第一个捐款账户(开户姓名: 陈光武 开户行: 建行山东省分行临沂兰山支行铁路生活区储蓄所 账 户: 6222802298011197872)汇捐了1000.00元,汇款账号尾数为2037,金额不大聊表支持,望查收,并致以最崇高的法治敬礼!

河南小律师发表于2011-9-25 19:01:46
我也要出钱,不然何以心安。

赵兰光发表于2011-9-25 18:40:21
捐了,666,建行的,264尾号

老百姓们发表于2011-9-25 18:35:45
俺们也要捐款!支持护法!好多人都在说要捐款!!


丁丁发表于2011-9-27 4:18:22
刚转去2000元,希望正义之师能坚持住,直到胜利。有朝一日,我们的子孙后代如能生活在法制和民主的阳光下,他们一定会感谢你们曾经无私的付出。你们的英名定会为中华历史所铭记。

西门吹雪发表于2011-9-27 0:45:42
人家就是想从金钱上耗死你们,你们还不调整策略速战啊。西门吹雪路过
http://1083959662.blog.163.com/西门吹雪 - 网易博客

广西网友123发表于2011-9-26 23:05:57
尽管目前经济不算宽裕,但想着律师团一方面忍受某些黑暗权势的刻意刁难,另一方面又要为解决食宿费用问题而发愁....过两天有空我也去捐点,不以实际行动捐点钱给律师团,心里过意不去,你们那种为求正义而百折不挠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仰。请相信,全社会所有期望公平正义的群众都在支持你们,北海律师团的同志们,加油!!

高高发表于2011-9-26 21:47:55
法律是维护这个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支持你们就是支持公平正义。我捐款就是表示自己的态度。钱不多,态度鲜明。

老工人发表于2011-9-26 21:41:28
今天上午在工行转账1000元,希望北海律师团战斗到底,同时请光武律师每日公布收到的捐款数额,因为这相当于投票给中国的民主事业。

丹山发表于2011-9-26 20:28:46
评5分
支持501.1元. 不够再捐!

孩子她妈发表于2011-9-26 19:54:05
评5分
刚刚通过工行汇款2000.11 元。是代我女儿捐的,她出生在2000年11月。 对投资我们下一代的应试教育, 不如投资建设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让我们下一代不再成为滥用公权, 践踏人权的牺牲品。 支持这些有良知的律师,希望这些受人尊敬,又饱受困苦的前方律师吃好一点,支撑久一点, 在现在的环境中,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就不是下一个受害者,而北海那些公,检, 法就在你身边。

白驹发表于2011-9-26 18:11:40
我到认为捐1000的可让10人捐最好,北海一捐,款绝对用不掉,所以不在捐多少,关键是捐的律师与各阶层人多少!人多益善,款不在多少。

资助杨在新律师发表于2011-9-26 18:03:50
杨在新律师是好样的,是当之无愧的模范律师,应当被评为中国十佳律师。为使杨在新律师在拘留所里无后顾之忧,帮助其家人渡过经济难关,希望一切有良知的中国人给杨在新律师也捐一些善款,或者由律师团从收到的捐助款中划拨一部分给杨在新律师家人。团结就是力量,行动就是希望!!!祝愿律师团在大家的支持下为国家的进步努力奋进!!!祝愿我们中华民族在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共同努力下早日走出困境、复兴崛起!!!

尽了点力发表于2011-9-26 18:03:07
今日向律师团捐了500元、向杨在新律师家里捐了1000元,算是尽了点力。

西瓜发表于2011-9-26 14:44:34
支持!有力出力,能捐款的就捐款。先捐100元!

我不是重庆人,冷眼旁观发表于2011-9-26 13:21:53
兄弟一人为糊口终年四处奔碌,一家老小甚是困窘,但一直观注有西、金柱、明勇、光武等各位侠律脊梁们经援的一系列案件,期间跟金柱电话问候过两次,跟明勇大哥也网聊过几句,深钦不已,特尽微博之力276(偶期望一切顺顺溜溜),权为法治添柴禾、为民族添希望吧,呵呵

不要渎职,立即改正发表于2011-9-26 13:18:14
当前,国家内忧外患,黄海、东海、南海危机频现、战云密布,新疆、西藏、内蒙边疆不稳、危机四伏,民生愁苦、贫富悬殊、物价飞涨、举国腐败、民怨沸腾、人心思变,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严峻、各种社会矛盾极为尖锐,中国正处在火山喷发的巨变前夜,内政外交处置稍有不当,即可能引发动荡和巨变。此时,各地方党政大员诸侯最起码不要再捅娄子,人为制造重大事端和恶劣事变。中央发现地方党政要员胡乱执政和恶意执政时,应当及时制止纠正,以免漫延扩散,恶化形势。这是低的不能再低的执政义务,是最低的执政底线,越此底线者,是叛党、是祸国、是殃民,是党、国家、人民的公敌,没有资格再继续担任地方党政大员和中央领导。但在此次北海事件中,无论是北海和广西地方党政大员,还是中央高层政客均没有履行最低限度的执政义务,实属对党、国家、人民的严重渎职,与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背道而驰。你们若还要点脸面、负点责任,应当立即改正,如不改正,应责令辞职或罢免!!!现在,你们已经不用辞职了,因为你们在人民的心中已经被罢免了!!!捐款情况表明,有良知的人民比你们这些权贵政客对国家更负责任!!!

wwwzr发表于2011-9-26 13:06:44
刚捐100,添柴。

小猫看天发表于2011-9-26 12:13:42
尾号5576已捐款500元聊表心意。

上海电子工程师发表于2011-9-26 11:00:26
支持你们!!从李庄案开始,我就一直关注这些事情。从陈有西学术网,到贺卫方的博客,再到今天陈律师的这个网站,会经常去看看。其实对这个案件,我不清楚。从内心喜好上来讲,对于裴这些小混混也没什么好印象,平时欺男霸女,鱼肉乡里。但是我更知道,小混混作恶,只能危害一时,其危害程度终究有限,而且还有公权力来制约和打击他们。但是公权力作恶,后果就不堪设想。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安全的,必将人人自危,社会无保障,无次序,无公平,无正义。所以,看到北海方面种种自以为聪明的小伎俩和肆无忌惮的知法犯法,作为一个公民,越看越是愤慨和害怕,他们这么做和街头的地皮流氓何异?这样的人执法而且还受到国家高层的肯定,这样的国家,谁呆着不害怕?!! 所以虽然不是律师中人,但是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这绝不仅仅是律师的事情。诸位既是为律师行业而奔波,更是为整个中国而拼搏!!中午就去捐款,钱虽不多,聊表敬意!

志成城众发表于2011-9-26 8:39:14
昨天我也给光武律师工行账户汇去600元,用行动并留言给北海律师团支持。

眉开二度QQ群发表于2011-9-26 6:33:59
评5分
天下事就需要天下人而为之!支持北海律团的筹款举措!让更多的人都加入到这一伟大的自救行动中来吧!

cyxtz发表于2011-9-26 1:15:18
无钱可捐,敬献上徐沛东演唱的《走向共和》片尾曲部分歌词,以表敬意! 一滴滴 水滴石穿,粉身碎骨,志向永不舍  一曲曲 浩荡长歌,起伏回响,悲壮动心魄  一代代 仁人志士,救国救民,上下求索  一辈辈 英雄好汉,前赴后继,热血染山河  风吹过 雨打过,铁蹄践踏过;  火烧过 刀砍过,列强分割过  抚摸着伤痕昂起头,吞咽下屈辱心如火  走过长夜,走过坎坷,走进曙色。

陈有西回复发表于2011-9-25 23:22:01
请一定量力而行,捐几十一百就行了,只要表达一个信念.千万不要影响你们的生活.按照现在的趋势情况,捐款会足够北海律师进行法律维权.谢谢你们对北海律师团的声援.

原帖由江苏人 / 发表于2011-9-25 15:39:58星期一就去捐款,以后如有需要,我还会继续捐。律师们没必要勒紧腰带,我们希望你们吃好了去战斗!记住,你们不是几个人在战斗,你们身后有千千万万象我一样的人在支持你们。

许同书律师发表于2011-9-25 23:15:29
许同书律师:关于北海律师团为北海案公开募捐的几个问题 一、募捐的必要性。 北海律师团的律师,都是当地非常知名的律师,在当地有办不完的民事、经济大案,按照物价部门和司法厅规定的标准收费,也是日进斗金。办理北海系列案件,不但收不到费,还要自贴办案费用。一个外地律师,不远千里,来到北海,贴钱办案。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弘扬法治的精神,这是抑制人治的精神,这是为将保障人权的理念铸成中华民族的信仰而献身的牺牲精神。这种精神的受益人是十三亿民众和他们的子子孙孙。这种精神成为信仰后,可以保障他们无罪不受追诉,可以保障他们免于对“莫须有罪”的恐惧,免受屈打成招之残害。  可是北海案一再发生变故,一再抓证人,增加了被告的人数。一再变更开庭时间,飞机往来多次,辩护旷持日久,北海律师团自筹经费难以为继。更要想到一审判决后,可能会有二审,发回重审之类。如若象北海“渔霸”冤案,七年后才作终审判决,又若何?  因此,北海律师团发起募捐,是非常必要的。 二、募捐的对象。 律师有二十万之众,绝大多数早已义愤填膺,就差没飞到北海助阵了。若有二十分之一捐款,每人捐贰百元,即有贰百万元,应该够一年之用。相信会有很多的律师,捐款会高于贰百元。这是律师的事,因此不用社会各届捐款。但这仅仅是律师的事吗?这是关系到十三亿中国公民每个人的人身安全的天大的事情。谁能保证“莫须有”的事情明天不会落到你自己或你的亲友身上呢。体制内的人们,你就能坚信你一定可以避免吗?有多少人昨天朝堂高坐,今天渴求律师洗冤。“野夫怒见不平事,磨损胸中万古刀”。中国自古物质匮乏,但从不缺草莽义士。众多网友早已用围观表达了对北海律师团的声援。更有网友为表心意,早已要求捐款。其热血沸腾,温度甚至超过律师们。更有“退休教师丁荣汉”,以其微薄退休工资,首义响应,可见民心向背。对于民间捐助,不在其钱,而在其情其义,我认为可以接受。 三、捐助金额。 律师捐助,贵在坚持,要做好七年准备。可视北海律师团的需要而细水长流。民间工薪阶层捐助,适可而止,三、五十元,亦表真情,情义大于金钱。民营企业老板和个体户捐助,可以适当。应以个人名义,不宜以企业名义。因为北海律师团现在开不出正式收据或发票,以免节外生枝。 四、捐助款的支出。 应以律师团办案的实际需要为准,据实支出,让办案律师在生活上无后顾之忧。 1.律师的时间特别珍贵,因此对使用的交通工具不限。飞机,按经济仓。火车按硬卧。汽车,市内打的;长途是公交还是打的,由律师自定。 2.住宿,三星级以下,不低于假日连锁或快捷酒店。 3.伙食,考虑到今年物价涨的厉害,每天80元。 4.复印费,据实报销。 5.通讯费,要考虑律师要与注册地的本所及自己的顾问单位、委托人保持联系,通迅频繁,建议律师团根据需要核定或全额报销。 6.聘请临时后勤人员的工资。律师做后勤工作,成本太高。可聘请后勤人员做一些辅助性工作,减轻办案律师的准备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聘请的临时后勤人员,可以是北海的人,也可以是外省的人。 7.对杨在新律师及家属给予救济,让其达到当地中等市民生活水平。 五、结余捐款的安排。 此案完结,若有余款,建议成立维权基金会。先向全国律协报告。要到民政部门登记。若登记维权基金会程序繁琐,可以先登记维权慈善协会。具体名称要进一步商定。登记地是在北京、浙江杭州、山东临沂,还是湖南长沙,北海律师团慎重选择。现在就可以派一后勤人员开始办理登记手续。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遭受不法侵害,由各级律协维权委员会出面维权。律协出面维权有困难的,由维权基金会倡议志愿者律师维权,所需费用,由维权基金会募集。 结束语:北海案法院虽未判决,但民心早已做出判定。天理昭昭,民心可鉴。公权私奔,堵不住亿万悠悠之口。能为民请命的,才是中国的脊梁。只希望用贱民鲜血染红的顶子少一点。 以上意见,供参考。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二十二点三十八分

良心发表于2011-9-25 22:37:12
我每次看尊敬的陈有西大律师的网,都是流着眼泪看的。苦难的民族啊,还有你们支撑,中国或许就从“法律”这个窗口,掀起惊天巨变.我现在想说的是,公布的账号钱能收到吗?不会被“坏官”们以“什么什么名义”扣起来吧?这帮孙子们什么缺德事、什么坏点子都能做出来。我生活再拮据,明天先捐1000元。如果能顺利收到的话,条件允许的话,多干活多挣钱,争取再多捐些。我的名字叫“良心”。

老工人发表于2011-9-25 22:16:44
支持在北海与黑恶公检法战斗的律师团,打算先捐1000元,不知道能不能通过支付宝捐。

法眼看天发表于2011-9-25 22:09:38
明天我也捐款500元,支持正义行为!

而22发表于2011-9-25 22:09:15
同仁们,请大家将陈光武律师账号在各网站上公布。

林11发表于2011-9-25 22:01:28
北海律师团们,你们放心去战斗吧!有我们广大关注你们义举的各阶层人士的支持,我相信对付北海这些滥用公权力的公权人士还是大有能力的。

访客发表于2011-9-25 21:23:29
我怨恨自己没有能力为推动我国的法制进步做出贡献,看到、听到那么多受到冤屈和不公的乡亲同胞,我为没有能力帮助他们而感到内疚。有贺卫方教授、陈西有律师还有北海律师团的律师们、以及背后还有许许多多支持你们有良知的人们,我想说,中国还有救。向你们再次表达最崇高的敬意。今天我捐出了一千元,如果需要,我还会一次一次地捐款。

215发表于2011-9-25 20:52:50
评5分
已经通过网银转帐1000.21RMB。旁观了很久,终于可以汇入点滴心意。

曾经检察员发表于2011-9-25 20:50:44
诸律师大智大勇、甘于奉献,推进法治大业,令人感佩。这事,我得支持。记下账号。

黄河发表于2011-9-25 20:41:25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我早就移民,更能感受有没有人权的差别。我们也是苦主,姐姐正在坐冤狱,希望一点绵力,帮到有需要的人。 有西律师,谢谢你的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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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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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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