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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按]去年以来,媒体报道我的文章比较多,每次看到,总有一种感激和愧疚。发到自己的学术网上,也有黄婆卖瓜之嫌。但是为保留一个完整的资料,我都转发到自己的网上,以后找起来也方便。好在信息社会,对一个人的评价是多元的,大家可以比较各种评价,进行观察。作为本人,我感谢所有写我的记者朋友们。你们的肯定和理解,对我的期望,是我继续前行的动力,催我进一步为这个社会鞠躬尽瘁。

 

 

 

大律师陈有西

作者:本刊记者张墨宁 发自上海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11-08-31 
 
 
  8月4日下午,陈有西驱车从无锡赶回上海的律所,来不及吃顿像样的晚饭,同往常一样,只在楼下的快餐店买了豆浆油条充饥。几个大案在手,时间对他来说,是奢侈品。沈阳夏俊峰死刑复核案、安徽池州“百万挪用”案、无锡国土局副局长受贿案,他都做无罪或从轻辩护。小贩、富商、“贪官”, 被告人的身份在世俗评判中相去甚远,但在陈有西眼中,只是等待他还以公道、救于水火的人。
 
 
 
  8月4日下午,陈有西驱车从无锡赶回上海的律所,来不及吃顿像样的晚饭,同往常一样,只在楼下的快餐店买了豆浆油条充饥。几个大案在手,时间对他来说,是奢侈品。沈阳夏俊峰死刑复核案、安徽池州“百万挪用”案、无锡国土局副局长受贿案,他都做无罪或从轻辩护。小贩、富商、“贪官”, 被告人的身份在世俗评判中相去甚远,但在陈有西眼中,只是等待他还以公道、救于水火的人。
  分身但不乏术,在上海律所的办公桌上,不同案件的卷宗被他整齐分放。每个案子的要点都已成竹在胸,无论谈起哪一件,都能迅速讲出其中的关键。
  自担任“李庄案”辩护律师后,56岁的陈有西注定要带着声名卷入更多真相与构陷的较量当中。
  
  成名“李庄案”

  2009年12月14日,距离李庄被抓仅两天。午夜11点半,陈有西看完《中青报》对“李庄案”的报道就坐不住了,他一口气写出了5000字的长文《法治沉沦:中青报奇文批判》,指责对方“肆意诋毁中国律师业和《律师法》,对一宗尚没有经过司法审判定性的事件先进行媒体审判,充满了对现代法治意识的无知和偏见”。凌晨两点多钟,便发到了博客上。文章发出,陈有西的境遇也自此改变。李庄的家属看到后,决定聘请他为辩护律师。随着“李庄案”的升温,陈有西在法庭上的激昂辩词和法庭外对律师行业、打黑现象的连篇分析也开始受到追捧,全国各地的律师或前往重庆声援、或与他遥相呼应,陈有西在律师界的地位也由此奠定。他在法庭上大呼:“英国首相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讲中说,臣民的茅草房,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我今天也套用一下,中国律师的辩护领地,风能进、雨能进,警察不能进!”曾赴重庆的律师房立刚说,陈有西的辩护让他的对手也心服口服。
  陈有西出名了,他不否认“李庄案”是让自己享誉全国的契机,生平所学得以尽数发挥,但不觉得这是运气使然,同样一个案子如果让其他律师来做,未必能达到同等效果。“‘李庄案’之前,我也不觉得自己是个小律师。”陈有西说。
  但是,“李庄案”之前,他的舞台只在长三角。那时,他更多做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并购、金融保险、建筑房地产、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代理,刑辩业务只占1/3,但也都是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大案,曾为10多个厅级干部、20多个县级、处级干部做刑事辩护。在浙江司法界也算得上如鱼得水,保护当事人的同时亦能保全自己。13年的律师生涯,让他对这个职业早已有了清醒的认知:“进可以匡扶正义、退可以养家糊口”。倘若司法公正、环境清明,通过辩护,可以让一个个冤假错案得以平反昭雪,而若是法治逆行、世道黑暗,则众人皆醉我独醒,做好每一个案子,赚些律师费也能度日。他对职业精神的苛刻追求让他很快出众人之右,他的从政经历带来的分寸感和政治敏锐度,普通律师更是鲜能具备。
    
  第一次目睹死刑场

  陈有西是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批大学生,1982年毕业于原杭州大学中文系。初出校门,他与同学之辈的理想并无差别,希望成为一名作家,以文怡情。毕业时,恰逢中央提出干部年轻化,要培养“第三梯队”,陈有西幸运入选浙江省200名大学生后备干部,作家没当成,一不小心成了干部。他仕途的第一站是家乡宁海县文化馆,后又被县委宣传部抽调去做了宣传干事。
  1983年的全国“严打”,让他的生活轨迹很快发生了变化。浙江省公安厅缺少进行调查研究的“笔杆子”,跑到省委要人。“文革”期间,干部大量流失,省委也没有足够的人才,于是推荐公安厅在基层锻炼的200名大学生后备干部中挑选。9个人的档案被挑中,陈有西是其中之一。那年10月,陈有西被正式借调到浙江省公安厅,从那之后,他的文人梦彻底终结了,开始了与律法终身相伴的人生。
  在公安厅,他和其他几名大学生的任务是实地调查研究,对“严打”进行理论指导。可是连犯人抓到了怎么审,陈有西都不知道。于是,公安厅把9名大学生派到了杭州市看守所预审处,先从学习审犯人开始。头3个月,陈有西就住在看守所,不分昼夜地审犯人。荣耀感胜过了工作的单调性,几个调研报告得到公安厅领导表扬,但同时,他也第一次感受到了生杀的残酷。
  “严打”火热进行,这一次要枪毙20几个人,凌晨4点,陈有西就起来了,协助狱警提出罪犯、五花大绑,把他们押到公判大会。“那是我第一次去刑场,当时预审处处长跟我说,小陈啊,你就要做警察了,这种场面应该见识一下。”他便跟着上了刑车,每个车上两名死刑犯,“我的职责相当于监斩”。那天的震撼,令陈有西一生也无法忘记,20多个人在他眼前脑浆迸裂。“我一下子觉得,以国家法律的名义杀人也是很残酷的。法律不是风花雪月,而是真刀真枪。”中午回去后,陈有西到杭州延安路的一家餐馆吃饭,看到其他桌上的人在吃肉包子,他一下子恶心地吐了。
  那次的经历是他主张慎对死刑的源起,后来自己做法官时,可杀可不杀的就不杀了,同时那也是他学习理性思考的开始,散文和诗歌从此便很少写了。往昔同学少年,把手共览名胜,桃花盛开、松鼠穿山,《十里琅珰忆旧游》式的文字只能成为一种回想。深刻和天真,忽而易转。丢掉了浪漫情怀的陈有西却在从政路上如鱼得水。借调结束后,他回到了宁海县,成了文化局最年轻的副局长,1985年正式调任浙江省公安厅,担任研究室调研科副科长,后又担任浙江省常委、政法委书记袁芳烈的机要秘书,1988年,随袁芳烈调任浙江省高院院长,陈有西仍然担任他的秘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省高院新闻发言人。
  “我那时是浙江司法界的实权派人物,已经在核心层了,别人都以为我当官会很顺利。”陈有西说。他下定决心,如果40岁之前当不上厅级干部,就不干了。“好不容易到了这个位置,应该为老百姓多办事,如果庸庸碌碌,就没必要做官了。”陈有西说。
  
  弃官场,入律政

  1993年,陈有西在职考取了北京大学高级法官班,主攻行政法研究。北大的一年,陈有西对际遇有了新的理解,他开始觉得,人生不是只有做官一条路,做事并不一定要在体制内。更重要的是,他对宪政和法治有了全新认知。他结识了当时活跃在北大的龚祥瑞、姜明安、应松年等人。他们的观点,对陈有西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我才明白原来在公安厅和高级法院时所学的法学理论是肤浅的,法律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应该是全民意志的体现,政府行为也可以受到挑战和审查,权力并不是最大的,规则才是最大的。宪法和行政法才是治国平天下的学问。”陈有西说,就是在北大,他知道了司法审查的概念,即用司法权来审查行政权。而在过去的从政生涯中,他从来对权力的良性影响坚信不疑,担任省高院院长秘书时,陈有西处理了大量的群众信访,参与了很多冤假错案的平反,因此,他深感权力是好的、不会作恶。
 

  “我那时候相信公权力不会出太大差错,是可以为老百姓服务的,到北大学习后才知道,公权力也有可能侵害民权、侵害规则。任何权力都有可能滥用。”陈有西说,一年的学习让他形成了此后一以贯之的思想,从未改变。从北大回来后,陈有西就写了篇文章《法治本体论》,道明了法治的优越性:“法治是以绝大多数的人治,来约束少数人甚至独裁者的人治;法治是以事先设定的人的意志,来规范事后发生的所有人的行为;法治是以稳定的理性的人的意志,来限制随机的、突发的、狂躁的人的意志。”
  北大对陈有西的另一个影响就是辞职。回到浙江省高院后一年,他决定放弃奋斗了10余年的“乌纱帽”。“我家里的存款只有2000元,没有钱、没有学术职称,也没有资源。唯一的‘技术’就是法律,但还没有考律师资格证。人生一下子归零了,比考大学之前还惨。”陈有西说,那段时间,他常常彻夜不能眠,或被噩梦惊醒,头发严重掉落。“我以前头发很厚的。”他摸着光亮的脑门说。那一年,陈有西40岁,是他立志要做到厅级干部的大限。春节,没有一个人给他打电话。
  他开始寻思自己的未来,只有一个模糊的想法,就是搞法律实务,已经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几经折腾,一直到1999年,陈有西才终于拿到了律师资格证,正式成为一名律师。
   
  温和的批评者

  虽早已跳出了体制,但对于一名律师而言,体制内的人脉却是无法剥离的“资源”。不过,陈有西始终认为,人脉对自己来说只是一种支持,而非庸俗关系学的涵义。“我和浙江公安的关系一直不错,又是浙江警察学院的兼职教授,警察局长、刑警队长、看守所长多少和我都有师生之分。”陈有西说,“不过,人脉也不是万能的。检察院和纪委对我的意见比较大,他们认为是我把他们的工作搞砸了。”事实上,浙江司法界对他爱恨交织。“虽然对我不满,但他们的亲朋好友出了事情以后,公检法就会说,去找陈有西。他们知道好的律师就是要敢说话。而如果换了不相干的人的案子,他们就会泼污水,阻止找我来辩护。”
  名声大噪之后,陈有西的身价自然也水涨船高。有人曾不计价钱找他代理,对方让他随便开价,无论多少都接受。而陈有西显然已经不是当初为客源而发愁的初出茅庐者了,他有自己的标准。“有重大社会意义的案子我会免费做,像沈阳小贩夏俊峰的案子,这是
为草根服务。对自己律所扩张有好处的,也会接。”到今天,他所创办的律师集团年收入已经达到4500万,与刚成立时相比,增长了百倍。
  陈有西也早已成了一名圈内的大牌律师,他开始追求更多的东西。他悉心打理的“陈有西学术网”随着李庄案也广为公众所知,成了他传播自己法学思想的最好平台。每接到一个棘手案子,他都会把事件原委和法理分析传上去。他很关心各种人在网站上的跟帖评论,每一条评论,他都要审查,通过了才能公开。
   “无锡国土局副局长受贿案”是他近期接手的,在无锡,他与其他两名律师通过对案情的分析,决定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离开无锡之前,他把这个案件传到了网站上,4小时后,他在上海的办公室打开网站,评论已经有3700多条。除了对指控罪名何以不成立的层层分析,他亦先见性地想到了民众一边倒的成见:“反腐败案件,天然地能够得到社会群众的拥护。在目前的环境中,老百姓痛恨贪官很正常,官员一旦被抓,群众都会相信无官不贪,不可能冤枉。其实反腐败的冤案,在中国当前刑事司法的实境中,是触目惊心的。”这段话,也被陈有西写了进去。
  “今天晚上,无锡国土局、检察院肯定都在看这篇文章,我就是要逼着无锡法院公开开庭,全国都知道了以后,他们就不敢压着了。”陈有西说。制造压力、公开庭审,这是他将案件公布天下的主要意图。“我以前在体制内,所以对他们的思维方法很了解,这个案子凶多吉少,但是这样一来,还有活路。”从官场到律政,20多年丰富的人生经历,让陈有西对司法的各个环节明规则和潜规则都了如指掌。
  除了亲自代理的,他还要时不时为别的案子助阵。为北海被抓律师辩护的律师团邀请他去北海,起初他婉拒,后来还是答应了。所里有律师认为不妥:“北海就不要去了吧,你去了也不会有什么意义,你又不出庭,去围观把身份都搞掉了,再说话分量就轻了。这么辛苦干什么呢?”一向雄辩滔滔的陈有西笑笑:“还是要去的。”然后沉默了。
  陈有西称自己是温和的批评者、“妥协派”。他不希望马步未稳,就先让自己倒掉。“现在各地群体性事件频发,有的罪犯铤而走险,杀小学生,袭警,杀法官,制造爆炸事件,解决这种过激社会企求的唯一道路,是把群众带回到法庭,用理性的、法律的渠道,合法实现诉求。当司法终局后,全社会都能够服从,官民都敬畏法律。而律师就是把百姓带上理性的法庭的力量。”
  2011年7月,恩师龚祥瑞的自传出版,陈有西虽不是他的正式门生,但有幸保存他的遗稿。这个老人临终前对陈有西说:“我是古希腊神话中追逐太阳的盲人奥里翁,可惜已将没入黯夜。只有赖你们后辈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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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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