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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平:学习历史决议的若干体会

作者:胡德平     

 时间:2011-09-02   来源:胡耀邦史料信息网

 

 

  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提到《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经过学习之后,我也谈一点体会。重要的还是学习《决议》,辨明是非,更加明确今后前进的方向。

  刚才许多同志的发言,对我启发都很大。我来参加这个会,确实因为思想中还有一些疑问和正在思考的问题,还有些问题想得不太清楚,想和大家交流。

一、《决议》的主旨和背景

  我认真看了《决议》全文,《决议》确实对我们建国以来各项成就做了充分的肯定,对于党所犯的错误也进行了严肃的自我批评,也为今后的发展、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的前景和目标做了论证,这是一个方面。但是另一方面,《决议》在当时确实秉承了一条原则,就是“宜粗不宜细”。更重要的是,我觉得当时中央还面临着新的急迫的历史任务,要尽快开拓新局面,所以就把制定决议的时间往前推了不少。我记得当时讨论《决议》的时候,于光远同志以及其他一些同志提出,现在讨论这些问题都很好,但能不能再晚几年?当然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 我们第一个历史问题的决议,经过 1935 年遵义会议到 1942 年的全党整风,到了 1944 年,过了将近 10 年才作出的。 新的政策和过去“左”的错误有了一个很好的对比,才作出了第一个历史决议。

  当然,当时中央为了新的历史任务、为了开拓新的局面,把这个《决议》作出来,道理也是很充足的。当时我们肯定了建国以来的成绩,而且包括“文革”十年期间国家所取得的一些成果,比如氢弹、南京长江大桥等,只要有成绩可言的都写上了;对文革前我国社会存在的阴暗面也没有回避。同时,我觉得,决议对我们党所犯的错误尽管说得很严肃,但是没有任何过头的话,只有说得不够的地方,很多地方说得是不够的!比如说为什么把刘少奇同志打倒?毛泽东也是马克思主义者,刘少奇也是马克思主义者,两个马克思主义者也互相打架吗?怎么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就把另外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打倒了呢? 在一个党的文件中说,打倒刘少奇同志,“四人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些话让人觉得是在看雍正演义。他们是“推波助澜”,那起“主要作用”的是什么呢? 这 都是党和国家的重大问题。因此,这个《决议》没有过头的地方,只有说得不够、没到位的地方。

  我们应该坚持《决议》的底线,绝对不能有任何的动摇,这个底线就是对“文革”一定要持批判、根本否定的态度!这对我们今后的改革开放,回顾总结三十年改革开放的经验,意义非常重大。近年来,不管是什么原因,鼓吹“文革”这种东西好像在“复活”,有人留恋它;有的人尽管不信“文革”,但却利用“文革”做文章,我觉得这个底线我们要守住!另外就是对毛泽东同志是否“一分为二”,怎么就不能一分为二呢?有些人反对《决议》的这条底线,如果他们拿出论文、拿出实践来辩论那也好,如果只是一个口号,那也是一种利用。中国人民吃这个亏吃得太多了!锦涛同志“七一”讲话也说到了决议的重要意义,我们应该提高认识水平啊,不能又翻一次,如果说这两个底线也弃而不守了,那么中国人也太没希望了吧?

二、执政党面临的严峻考验

  现在我们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这个很好,刚才有同志还说到了这点。我觉得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还不够,这个执政党是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是一个什么理念的执政党?对人民的要求,对世界的变化,对共产主义运动各种惨痛的教训,我们吸收了些什么?其实我们党在建国前夕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已经提出执政党的问题:我们马上要获得政权了,人们感谢我们,这种感谢也是真诚的;资产阶级也会捧场,捧场也不是完全虚假的,也是觉得你得了天下不得了啊,只不过说的话有点言不由衷,可能说过了,投其所好吧!但也不是反对你;当时毛主席提出了“糖衣炮弹”、“两个务必”的问题,这都是我们执政党做的很到位的地方。当时全国各地都在演《北京四十天》(注:这是一出关于李自成攻占北京、夺取政权又得而复失的戏剧)啊。以后是“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包括 1956 、 1957 年的整风也是出于要适应我们党执政的这种形势,但是最后走向了整风的反面,这是为什么呢?

  在 1956 年的中共八大上,小平同志做报告就明确提出反对个人崇拜,而且呼吁应该加强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指出执政党最危险的就是脱离群众。你能说执政党的思想不明确吗?但还是挡不住极左、“文革”的那股风!个人崇拜,个人专断,在“文革”中都表现得极端又极端了。《决议》在肯定毛泽东同志功绩的时候,也说到他解放后的专断,个人取代党中央,凌驾中央之上。《决议》说“文革”中形成了反革命集团,形成了“四人帮”集团,——在共产党最高领导层中还形成一个反革命集团?这些方面的原因,《决议》起码说得不充分吧?刚才有同志说,胡锦涛同志提出了“四种考验”和“四种危险”,这段话也说明我们仅仅成为执政党是不够的。也有同志提出了共产党怎么领导、“宪政社会主义”等问题,我没有研究过,但觉得这些问题很有研究的价值,值得我很好地学习。

  下面我重点谈谈我们党的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问题。我认为,民主和集中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极度不平衡。在革命战争时期,这些都好解决,高层党中央内部围绕各种路线、国际背景等,党内斗争的很厉害;在白色恐怖期间,有些问题做的不周到,但都可以理解。那时民主和集中要想达到平衡的关系,很难。执政后毛泽东开始讲,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个人的心情舒畅又有统一的意志,要有这样一个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毛泽东确实表述得很好,在集中的时候也要有个人的心情舒畅,说“一人向隅,举座不欢”,说的多好啊! 1957 年毛泽东说过,“文革”时也说过,但名不副实,现在连说都不说了,现在要做太不容易了,而且我们花的功夫也不够。

  关于民主集中制,我觉得民主一直很弱势,集中很强势。集中就是权威,只要党内有权威在,只要省里、市里有权威在,就是很强势;民主就是弱势,像婢女。应该把它们统一起来。刚才也说了,当时《决议》对有些问题虽然不可能说得那么清楚,但是对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分析得还是非常到位,说他专断,凌驾中央之上,取代中央。原因之一是我们党受到封建专制主义影响,《决议》专门谈到为什么形成个人崇拜,就是封建主义的影响,这对我们的启发是很大的。

  再看一些具体的问题。有一个学者曾问我, 1966 年是什么年代,我说是“文化大革命”。他说, 1966 年世界有个人权公约,咱们国家是过了三十年之后才签署(注: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1998 年中国政府已经签署,全国人大尚未批准。 《经济 、 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中国政府已签署、全国人大已批准 )。 1966 年,连刘少奇都没人权,相比之下我们孤立于国际社会之外有什么好处?!孤立起来不会有纯洁性!利比亚就说我一切都好,只有孤立起来才会说自己什么都好。开放的人会说,哎呀,我怎么不如你呀? 1966 年两件事对比一下非常有意思,国际公约是保护人权,我们连共和国主席都不能自保。 1979 年理论务虚会上法学界就谈到人权问题怎么解决,那可是在 1979 年!真正的民主要是发挥好了,集中也就在里面了。怎么做到两者统一和谐,这是党要研究的问题。

三、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执政党的建设问题。从革命党到执政党是一个阶段,我们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现在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还要继续研究。我们不研究,那些错误思潮也难以认清。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也是执政党的理论。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实行全面专政,这也是“文革”中“四人帮”的提法。林彪说的也很“精彩”,当时怎么就没人识破他呢?什么叫政权?他说政权就是镇压之权!有权就有一切。这话在当时也是赢得一片喝彩啊!而且你便即当时怀疑他,你敢说话吗?那种政治气氛、那种借着革命的名义,对广大干部、对人民实行专政是确实存在过的呀!

  谈到共产党合法性的时候,我倒不愿意用“合法性”这个说法。但是如果说到这个问题,我觉得合法性更深刻的问题就是执政党的人民性,党性和人民性能不能一致起来?不要把党性孤立在人民性之外,如果孤立于之外,确实很可怕。关于党的事业接班人的问题,关于老子打天下,儿子坐天下的说法,千万不能受文革初期反动血统论的影响。我觉得,合法性的根子就是党性必须和人民性相统一。

  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更大的注意。在《决议》里面说到新的奋斗目标,就是既要建设四个现代化,又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强国。我们的根本任务之一是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这些都是和我们党内的政治生活、民主制度有关系。当时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个《准则》现在谁还记得啊?现在这个问题应该更有现实意义、更突出了。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问题是党建中的核心问题之一,应该保障大家的权利啊。

  另外,一些事情也被搞乱了,比如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关系问题。以前看有关材料,我也被吓蒙了,如果你说“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那你就是自由化!批评者的意思是必须把“坚持”放在“改善”一词的前面,这样才“顺理成章”。《决议》是说,“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坚持是目标,但前提是必须“改善”。不在内容上下功夫,只在形式上喊口号,于党不利。

  如果我们真要搞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那么我们要付出的成本是会很大的。我们敢不敢承受这种成本?现在搞,一定有成本,敢不敢承担这个成本?现在是不是这个时机,我还说不好,但是我觉得有的地方可能会有些“乱”,一时的“乱”,局部的“乱”,我们应该有这种准备。提出这个任务,才能逐渐解决这个问题。我的即席发言就说到这里。

结 束 语

  上午会上我作了发言,我说到现在自己的一些疑惑,我觉得这个会对我的思想认识是有提高的。第一点,我们应该相信多数人的消化力是可以承受的。(大家鼓掌,笑)现在我们也是处在一个思想的饥饿期,对不对?希望吸收很多的东西,吃进自己思想的胃囊里面,我们有这个消化力。同时,应该把我们的理念、观点勇敢地说出来,但是不要情绪化,可以很尖锐,越坦诚越安全。(大家鼓掌,笑)咱们开会老害怕也不行!很极端的话我也不赞同,但是真正去反思,说问题,说遗憾,说希望,这有什么不行? 恩格斯说,科学越是无所顾忌大公无私,说出理论工作者关心社会的想法,就越符合工人阶级的利益和愿望。

  第二点,我们心中也应该有这种愿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难道只是在 1978 年是对的吗? 1978 年之后这个观点就扔掉了吗?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了,应当用实践的观点检验我们的改革开放,如果这也错了,那咱们的 1978 年也错了!现在的问题是,历史《决议》是当时人民和党的共识,为什么现在还有人要突破这个底线?对“文革”的问题,对毛泽东的问题,这个应该值得我们深思。这个是退步,不是进步啊!另外一个就是“思想解放”,现在哪个领导不说思想解放,但很多都官样文章呀,连我们这个会也怕……(大家鼓掌,笑)。

  有些同志的发言对我真是有启发。刚才有同志说这个《决议》是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在生死路口上,到底是走上一条活路,还是一条死路的一个选择。我们这些经过了“文革”、也经过改革的人应该明确,我们走上了“活路”,但是现在还很负担沉重,还有很多问题。

  刚才王长江同志说,《决议》的闪光点在什么地方?是在当时我们全党、我们的人民,包括我们的领导者当时的精神状态是好的,精气神是勇敢的。要是遇到墨守成规的人,好不容易打倒“四人帮”了,但咱们得过且过吧,原来是“四人帮”掌权,现在是我们来掌权了。那这又会是个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呢?当时是几千人共同讨论,他说这个方法也好。这位同志还说,当时讨论《决议》的态度也是好的,是迫切要求解决问题的。对这些问题,我们现在怎么看,是个什么态度?由于各种原因,当时我们极力想翻过这一页,在很复杂的形势下能有这么一个态度,做出《决议》那也是很好的。

  我想说这么一件事: 1888 年恩格斯访问美国,之前他在欧洲对资本主义世界已经有了全面的分析,他说美国是个没有国王的国家、没有贵族的国家,没有任何封建余孽影响的国家。刚才还有个朋友说,如果有很好的太子党如何如何,这是好意。但在恩格斯看来,没有国王!没有贵族!都是公民!没有臣民!(大家鼓掌)恩格斯尤其在看了美国的监牢之后说,那里面的犯人有自己的组织,有自己的俱乐部,他们在劳动,他们在认真做工作,他们没有负罪感,我要向美国人民来致敬。恩格斯学习、接受新鲜事物的态度是何等的好!

  现在中国人民最宝贵的是时间啊!我说这个话恐怕也要受批判,台湾宋楚瑜说得好,中国再埋头苦干十年、二十年的建设,我们就会迎来中华民族二百年、三百年的太平盛世。这是很感性的一段话。这个时间对美国、俄罗斯等国家来说,和对我们来说价值是不一样的。给我们更多的时间,我们就能做出更多的事,给其它国家,它们可能平平稳稳地度过。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

  说了半天,三十年之后能够开这么个会,大家能说说心里话,这是值得称赞的。我在统战部经常说,请朋友们来开会,真话、假话放在第一位,对的话、错的话放第二位、第三位。(大家鼓掌)如果能这样的话,批评和自我批评也就可以自如地展开了,友谊不受影响,各种观点的交流、批评也就自然了。感谢大家来开这个会,希望以后有活动大家还来支持。(大家鼓掌)

 

 

高尚全: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


作者:高尚全      时间:2011-09-02   来源:胡耀邦史料信息网 

   
    很高兴参加纪念《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发表三十周年座谈会。我昨天下午看了一下小平同志关于起草《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共有九次讲话。这个《决议》是由邓小平、胡耀邦同志主持起草的,中央下了很大的决心,历时一年多,组织了四千人进行了认真地讨论,这是前所未有的。小平同志第一强调实事求是,我们评价历史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第二强调从制度上找原因,制度上找原因我理解也包括体制上,所以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

  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这是能不能深化改革的关键,也是能不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的关键。为此,我想讲几点看法:

一、政府主导配置资源的教训非常深刻

  从我们国家来说,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沈阳有两个相邻的工厂,一个叫沈阳变压器厂,一个叫沈阳冶炼厂,这两个都是政府主导,变压器厂需要大量的铜,由主管的一机部从云南等地调到沈阳。冶炼厂生产的铜由冶金部从沈阳调往全国各地。一墙之隔的两个厂由于行政主导,没有市场,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国外计划经济国家的教训也不少。匈牙利是第一个取消指令性计划经济的国家,当时在我们国内争论也很激烈。有人批判说:“取消指令性计划,就是取消计划经济,取消计划经济就是取消社会主义。” 1956 年我率领一个代表团考察了匈牙利和南斯拉夫的体制改革,我问匈牙利主管计划工作的副总理:你们为什么要取消指令性计划?他回答说:“我们国家计划局按照平衡表编制指令性计划,但执行的结果,有的完成了百分之五百,有的只完成了百分之十,但谁都没有责任,说明这种计划是主观主义的,脱离实际的。”捷克的“拔佳”皮鞋是名牌产品,但后来搞了计划经济,就没有名牌了。因为国家计划部门按照全国人口 1600 万人(当时捷克和斯洛伐克是一个国家)每人两双皮鞋做计划,计划执行结果是,老百姓需要的没有生产,而生产出来的往往没有人买,一方面满足不了需要,另一方面又造成了大量积压。道理很简单,皮鞋的需求多种多样,个性化很强,男人与女人不一样,大小和小孩不一样,城里和农村不一样,国家计划部门主观编计划,生产部门按产值高的安排生产,产需严重脱节,其结果造成的资源浪费是可想而知的。

  今年七月,为研究图们江的开发开放,吉林省组织了一次赴朝考察,我在考察中发现朝鲜仍在坚持所谓的“社会主义”。迄今他们还不允许农民养牛,为什么?因为牛作为生产资料,按照社会主义原则,生产资料必须坚持公有,所以只能集体养。农民出工要坚持集体劳动,但出工不出力,在地里磨洋工。我们上街吃饭,要跑很多路,才能找到一家国营饭馆。商店很少,只能国有国营。老百姓生活用品,按人口配给。这种体制怎么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怎么能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

二、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是经过长期艰苦探索,实践证明是正确的

  计划与市场的争论长达一百年,长期以来,认为计划是社会主义,市场时资本主义。所以我们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种提法,想说明,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为主”,把市场作为调节手段,起辅助作用。 1984 年 10 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有人仍强调有计划是重点。一直到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强调社会主义有市场,资本主义有计划,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和方法。根据小平南方讲话精神,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四届三种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都强调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30 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变化,是改革开放带来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的结果。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建党九十周年的讲话中所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同时借鉴国际经验,以巨大的政治勇气、理论勇气、实践勇气实行改革开放,经过艰辛探索,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

三、强调“中国模式”会影响改革的深化甚至使中国改革倒退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国政府出台了扩大内需的十大措施,得到了国内外的好评,在全球率先使经济走出了困境, 2009 年实现了 9.2% 的经济增长速度。在这种背景下,引发了“中国模式”的争论。

  有人认为,应该充分肯定“中国模式”,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得巨大成就来佐证“中国模式”的伟大,中国所以出现奇迹,就是因为形成了“中国模式”。所谓“中国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政府主导,二是受控市场。我认为,所谓模式是定型的东西,如果把政府主导、受控市场作为“中国模式”,就会转移我国的改革方向,就会影响深化改革。 2009 年 1 月 6 日《光明日报》报道了我的观点:“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各国政府纷纷出手对金融危机进行干预,这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应对严重经济衰退的通常做法,并非是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否定。”“我国仍处于穿透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阶段,消除走向市场经济体制仍需要我们付出极大的努力,不能由于紧急或危机状态下必须采取一些特殊政策而否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政府的政策如何撬动市场力量应该成为考虑的重点,而短期不得不直接介入市场的行为应避免过度,同时要考虑经济运行恢复常态时的‘淡出’安排。”温家宝总理对这些观点非常重视,于 2009 年 1 月 9 日作出了批示。所以,不能把应对危机的政府主导的政策措施,用模式加以固定下来,否则社会就会扭曲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方向。由此可见,政府政策的重点在于撬动市场,而不是代替市场。

四、正确理解宏观调控和政府的作用

  现在,一提宏观调控往往与政府的作用和政府主导联系起来, 所以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宏观调控和政府的作用。

  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下发挥基础作用,这是十四大的表述。后来到了十四届三中全会,表述有所改动了,改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调控下发挥基础性作用。到了十六届三中全会,在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时,我提出“要从源头上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议。我提出,原来的表述并不科学,因为:一是宏观调控是资源配置的前提条件,还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大支柱之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有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二是资源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作用,还是资源配置在政府的作用下发挥市场的作用?三是资源配置的主体是政府还是市场?是政府主导型还是市场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四是宏观调控的含义是什么?主要是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节经济的运行。五是谁代表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国务院当然是代表国家,但省市也说自己代表国家,所以各地都争要宏观调控权。起草小组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并经中央同意,不再提“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只强调“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是十四届三种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的正确表达。应该说这个表述是科学的,与时俱进的。但在实践中还是强调国家宏观调控下,过多的强调政府的作用。

  目前各级政府和部门中过分强调自己的宏观调控职能,很大程度上是计划经济时期行政性控制的翻版。必须明确,政府宏观调控不是资源配置的前提,配置资源的主体是市场,而不是政府。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进入向更加广阔的领域纵深发展的新阶段,经济、行政、科技、教育、文化、司法、社会乃至政治等诸方面的改革交织在一起,性质之深刻、任务之艰巨,将大大超过以往任何时期。特别要实现 2020 年的目标,任务更艰巨了。 2020 年的目标有两个:一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是要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还有不到八年时间了,怎么实现这两个宏伟目标?我们必须有紧迫感,真正拿出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改革,同时要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不然有落空的危险!

 

 

陈有西:在新的起点上思考我们的改革开放

http://www.hybsl.cn/zonghe/zuixinshiliao/2011-09-04/26719.html

 

作者:陈有西      时间:2011-09-02   来源:胡耀邦史料信息网

    时光飞逝,想当年我还是一个在校大学生。毕业后选派从政,见证了这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三十年过去了,这个《决议》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我想作一个简短的发言,题目是《在新的起点上思考改革开放》。
  我看今天很多老师和专家的发言,主要是回顾当年《决议》是怎么来的?有很多思想的交锋。作为我们相对年轻一点的,我们还要考虑下一步怎么干。所以我们有一点思考,对当年4000人讨论历史问题的《决议》,小平同志、胡耀邦同志他们讨论的时候有一个背景的东西。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上有一篇黃黎的《〈决议〉起草的台前幕后》,介绍得比较详细,当时小平、陈云等老一辈对很多的重大问题有个宏观的把握。为了参加今天的座谈,我把决议又好好的学习了一遍。
  我们有两个60年。当时搞《决议》的时候,中共建党60年。通过痛定思痛,通过讨论回顾,作出了一个《决议》。今天,我们纪念这个《决议》的时候,恰好又是回顾共产党掌握政权的62年。有很多值得我们思考的东西,同样有很多经验教训要回顾总结。我们需要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思考改革开放。
  首先,中国需要一次新的思想解放的过程。“思想解放运动”这个词比较敏感,因此我说的是现在中国需要一次新的思想解放的“过程”。我们建党60年以后经过了一次反思,形成了决议。现在我们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后,真正的62年执政下来,我们也需要一次新的反思。要改变我们原来的一些专政的,阶级斗争的观念,怎么样从一个革命党变成一个执政党。要改变我们的维稳的模式。我在政法机关工作了十六年,现在又从事律师执业、法学研究,从那么多年政法工作的感觉之中,觉得我们有的同志的思路是“堵”,而不是“疏”的思路。靠权力而不是靠法制,靠高压而不是靠疏导,靠封闭思想封闭言路而不是靠开启民智,靠压服而不是心悦诚服。现在维稳的思路,用的经费很多,强制拆迁,方法简单粗暴,对自杀的人还说是暴力抗法,最后人家不自杀了,杀幼儿园的孩子,开始烧政府大楼、搞爆炸。不是引导群众上法庭讲道理,而是打压诉求,抓律师,法院不受理案件,法院不是中立的断案,而是公权力联合起来一起对付人民,同人民搞对抗,拼命堵住人民群众依法救济的渠道。作为第一线的律师,我们最清楚社会矛盾的爆发点在哪里,主要这种高压的思路,封闭言论、删除微博的思路,搞的老百姓越来越敏感。我们建党60年思考过一次,现在建国60年,需要再一次思考。
  第二点,我们今天的改革需要顶层设计,全面设计。《人民日报》月初文章提出了一个“顶层设计”的概念,我觉得很有道理。就是我们今天的改革,要从总体的思路,全面的思路思考,不能再搞“摸着石头过河”,不能再“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三十年了,我们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有了正反面的很多的经验教训,有了很好的人才积累,有了思想库,我们应当有一个成熟的设计了。我们的前三十年,经常是一种拍脑袋决策,经济一下子要搞活,大家要高速发展,一下子又要治理整顿。“硬着陆”、“软着陆”不断。思想领域,也是风浪不断。我们的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治安问题都是这样处理的。治安搞运动从来没有改变思路。包括我们的“严打”思路。我们这头三十年,小平同志提出来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理论、白猫黑猫理论,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现在我们有了这样的经济基础,有了这样成熟的思想,包括今天这样的充分的讨论,大家都明白了,还是摸着石头过河,这样是要出问题的。我觉得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顶层的设计,全面的设计,有一个总的思路和框架,让国家少走弯路。
  第三点,要重建政治道德。现在这个问题现在已经非常关键。现在我们有些地方公权力黑社会化。像武汉的徐武案件,到广州的电视台大院绑架“被精神病”的人,公安局的人、保卫处长到那边被围堵,不敢拿出工作证,为什么?因为他根本不是依法执法,而是用黑社会的方法绑架执法。还有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公开,故意搞二十个人的小法庭审理大案,安排一些托占位子,旁边四百人的大法庭空着,然后给家属二张票、所有的记者不让进,最应当讲法度讲诚信的司法机关公开撒谎,公开用谎言来违反法律的公开审判的规定,这样的做法现在全国法院争相仿效。作为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器最应该讲公平正义的,也不公开。表面上是公开审判,但是实际上是秘密审判。一些地方官员骄橫跋扈,被权力冲昏头脑,公开以党自居,说你反对我就是反对党。包括我们的宣传舆论,总搞那些假大空的东西,象朱熔基前总理讲的,我天天看他们怎样在那里撒谎。官媒把社会真相的话语权让给了网络,把公平正义的主导权让给了网络,最高法院也说要按舆情判案,公权的威信一落千丈。这种政治道德缺失,对社会的劣化影响是非常严重的。公权力不讲诚信,公开撒谎,把社会风气都带坏了。大家都不讲诚信了。
  第四点,政治体制改革要从司法改革突破。为什么要从司法改革突破呢?这个是个代价最小的途径,而且是可控的、恒定的,能够用稳定的方法来解决问题。社会各个领域出了问题,都可以到法庭上来理性稳妥地释放、裁断。为平稳、理性的政治体制改革设置一个减压阀。司法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司法改革又能够为政治体制提供保驾护航,包括民族矛盾问题,包括实体较量的问题,右的路线,左的路线的问题,选举中出现的问题、经济矛盾、政治矛盾、社会矛盾、劳资矛盾、政党问题、民族问题,都能够在法律的范围内解决好。不会出现街头政治,不会出现暴力对抗,不会导致群体性事件。只要法院是稳定、独立、权威、超脱、公允的,就能够保障国家制度和社会的基础性稳定,保障社会重大问题都有一个理性的解决机制。国家要理性的解决矛盾,健全的司法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必须重新设计我们的司法改革的目标,整治好我们的司法队伍,建立独立超脱的司法机制,让国家司法能够担当这个重任,养成政治家和全体人民都尊重司法的环境。
  第五点,中国下一步要特别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并给其更重要的地位。有一次我与胡德平部长聊天,我谈起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当书记时候的情况,我说,有两点印象深刻:一是他同历任浙江省委领导一样,对民营经济的保护,省委是非常支持的。第二个习近平在全国率先提出“依法治省”,浙江省人大还按照省委要求,通过了关于依法治省的决议。有的学者提出依法治省、依法治县,层层机械照搬不科学,但是我们浙江的实踐,这个措施是很有用的。实际上依法治省,相对于权力治省,相对于拍脑袋决策,这个是非常好的措施。可以约束权力,大家按既定的规矩办,很多事情就会比较理性。虽然浙江的问题也不少,但是法制环境相对较好,这是全国公认的。这同浙江省委当年大力抓依法治省是有关系的。另一个就是民营经济的发展,浙江省的财政税收,民营不是半壁江山,而是大半壁江山。浙江各级干部对民营经济的保护是发自内心的,这样才保障了长期健康发展的势头。所以我觉得,保护民营经济的发展,走依法治国的道路,这两条要是发展下去,是会长远地影响中国政治格局和社会发展的。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所以我说,两个60年要思考,一个是前面60年想想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党的历史教训。建国后60年的思考,是思考如何更好地执政,更好地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一个富强、文明、法制的国家。还有现在我们的反思,是实质性的、认真的,还是宜粗不宜细的?特别是三十年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还有不少思想禁区,这些我们需要不需要反思,都是应当认真探讨的。这个反思,也需要思想的大解放。

  (作者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

 

 

纪念《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通过三十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来源:胡耀邦史料信息网

 时间:2011-09-02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的讲话中指出 :“我们党能够依靠自己和人民的力量纠正错误,在挫折中奋起,继续胜利前进,根本原因就在于重新恢复和坚持贯彻了实事求是。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我们党在《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进行了系统总结,我们必须牢牢记取。” 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 正确总结历史经验,坚持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是今后发展的重要保证。

  1981年6月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纪念这一拨乱反正的重要决议通过三十周年,回顾我们从 “ 文革 ” 内乱到改革开放的艰难转折,进一步认清坚持改革开放的重要性, 2011 年 8月27 日 ,胡耀邦史料信息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和《南方周末》报社在京举办了“纪念《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发表三十周年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胡德平、高尚全、宋晓梧、江平、章百家、何方、孙长江、郭道晖、张胜、沈宝祥、马立诚、周为民、王长江、黄方毅、于建嵘、张木生、张维迎、王占阳、王小鲁、常大林、陈有西、吴思等来自理论界、学术界的近百位人士。

  座谈会充分肯定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重大历史意义。与会者认为,以邓小平、叶剑英、陈云、胡耀邦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以极大的勇气和远见领导形成了这样一份历史文件,这一文件系统分析了党在三十二年执政历程中的得失,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全面评价了毛泽东同志的功过是非,这对于解放思想、打破个人崇拜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同时,决议把毛泽东同志晚年所犯的错误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内涵区分开来,对争论严重的问题采取“搁置再议”的做法,体现了老一辈革命家的高超政治智慧。

  与会者认为,尽管存在历史局限性,但是,三十年来,《决议》对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型为执政党、领导中国人民开辟前所未有的历史新局面,起到了不容低估的历史作用。

  与会者认为,必须守住《决议》所体现的彻底否定“文革”、对毛泽东同志的评价也一分为二的底线;对我们目前所面临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不能用“文革”的方式处理,而应该通过继续全面改革开放,尤其是通过巩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解决。

  与会者认为,目前,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又处在改革的一个关键期,《决议》制定过程和《决议》本身所体现的很多做法和精神,对于解决我们党和我们国家现今所面临的问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老一辈革命家勇于反思和纠正党曾经所犯错误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现在有一种倾向,讳言问题,讳言错误,惯于歌功颂德,只报喜不报忧,这对巩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很不利的。

  ——其次,形成《决议》的党内民主方式值得我们继承发扬。

  《决议》是经过四千人讨论形成的,仅中央党校就有 1300 人参加,集中讨论了一个星期。我们应该坚持这种民主决策的方式,党的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都应该逐步扩大讨论范围,更加广泛地吸收党员干部的意见,形成民主讨论的气氛。

  ——第三,《决议》形成过程中,老一辈革命家对重要问题讨论研究不设禁区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决议》中对于一些没有弄清的问题,不是设置禁区禁止讨论,而是提出要进一步研究。

  ——第四,老一辈革命家对党和国家的强烈历史责任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决议》的制定反映了邓小平、叶剑英、陈云、胡耀邦等领导人的强烈历史责任感,他们在实现领导岗位交替之后,不是去安享权力,过太平日子,而是突破各种阻挠,冒着一定政治风险,用《决议》总结过去,对全党及全国人民作了一个郑重的历史交代,为团结一致向前看、开辟历史新局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决议》中提出对党和国家领导制度进行改革的重要思想值得我们记取,应该继续进行下去。

  《决议》通过反思“文革”的沉痛教训,提出了以党政分开、扩大人民民主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在实践过程中,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配套改革的滞后等原因,我们党面临着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四种考验”、“四种危险”,我们国家面临着权力腐败、人民的权利被漠视和侵害,经济发展方式扭曲等问题,因此,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已经成为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

  座谈会上,专家学者还就相关党史及理论热点问题发表了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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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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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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