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着如此冷静的警惕心态,但在时代变革之际、人性扭曲之时,龚祥瑞亦不能自外于世,他自许的中间立场与他的言行不尽相符,在狂潮裹挟之中参加了对恩师钱端升、友人王铁崖、楼邦彦等人的批判。当然,他也同样未能独善其身,文革间自然也逃脱不了洗厕、下放、喂牛、被毒打的厄运。
龚祥瑞于建国初期成为在中国开设比较文官制度和司法制度的第一人,上世纪80年代则致力于当代宪法与行政法学说和制度的引进与介绍,也因此成为中国比较行政法学的奠基者。与同期法学作品的视野狭窄、研究方法僵化单一不同,他于1985年出版的著作《比较宪法与行政法》视野开阔、引证丰富、阐述纯熟,至今仍是公法学人案头必备参考书,该书极有远见地提出了“行政法是宪法的一部分,即是宪法的动态部分;宪法则是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今日的公法学研究承其余绪,宪法与行政法学也有日益融合的趋势。
龚先生在《后记》中直言,本书并不想迎合读者,也不想讨好权威,只是遗憾至成书时“还未能找到区分正确与谬误的界限,这显然是我的生活时代的悲剧”。对龚老的所思所行,我们或许不尽赞同,但对于这位老人我们实在不应苛责。
他在最后的时光将自己的生命脉络无所隐讳地呈现于我们面前,他对中国公法学的奠基与开创之功已有定论,他的生命与思考在这波谲云诡的百年也是如此沉重。数代中国法政人的梦想,就是在中国建设宪政,而宪政大门的开启,不但是这一梦想的完成,也将是一段新的奋斗的开始。柳宗元诗云:“夸父逐日窥虞渊,跳踉北海超昆仑”。
民国至今的中国法政人一度群星璀璨,汲汲营营上下求索治国之道,但除萨孟武、萧公权、吴经熊著有若干小书外,罕有完整的回忆录传世。至于法政学人的传记,除殷海光等寥寥数人外,更是付诸阙如。民国时期法学大家王宠惠、王世杰、钱端升、史尚宽、黄右昌、戴修瓒等衮衮诸公,为开创中国现代公私法律的理论与实践,筚路蓝缕呕心沥血,至今未能有正式传记出版,殊堪叹憾。《沉浮与荣枯》和《盲人奥里翁》或能开一代风气,一一展现中国在法政领域的探路者们的人生历程,也足以为我们祛魅解惑。
【龚祥瑞师承】
清华求学时期老师
钱端升(1900-1990年)笔名德谟,江苏松江府人。政治学家,法学家,著有《比较宪法》等。
张奚若(1889-1973年)陕西大荔县朝邑镇人。字熙若,自号耘。中国政治学家,爱国民主人士。
萧公权(1897—1981年)江西省泰和人,毕生从事政治学研究。其全部著作编为9卷本《萧公权全集》。
英国留学时期老师
拉斯基(Harold Joseph Laski,1893—1950年)英国工党领袖,政治学家。著有《国家的理论与实践》。
詹宁斯(sir ivor Jennings,1903—1965年)英国著名宪法学家,著有《法与宪法》《内阁政府》等。
80年代学生
姜明安 1951年9月出生于湖南省汨罗市,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王绍光 1954年生,1982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0-2000年任教于美国耶鲁大学政治系。现为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江讲座教授。
【龚祥瑞著述】
专著:《欧美员吏制度》(与楼邦彦合著) 《比较宪法和行政法》 《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 《英国行政机构和文官制度》 《文官制度》
主编:《法治的理想与现实》 《宪政的理想与现实》
译著:《法与宪法》 (合译,詹宁斯 著) 《法律的训诫》 (合译,法学丛书之一,英国 丹宁勋爵 著) 《法律的界碑》 (合译,法学丛书之一,英国 丹宁勋爵 著) 《法律的正当程序》 (合译,法学丛书之一,英国 丹宁勋爵 著) 《法律的未来》 (合译,法学丛书之一,英国 丹宁勋爵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