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投票:该不该取消“律师伪证罪”?
为是否取消“刑法306条——律师伪证罪”投一票
刘桂明按语:
许多细心的朋友发现,这几个月来的《人民日报》出现了令人不敢相信但又确确实实不断给读者带来了惊喜的变化。因为该报时不时发表的或回应、或主张、或劝解的言论或评论,让我们常常要揉揉自己的眼睛、捏捏自己的脸蛋,不断反问自己:“这是我们司空见惯的《人民日报》吗?”
《人民日报》的确“变脸”了,变得让读者如此感到如此意外与惊喜,变得让法律人感到如此兴奋和喜悦。比如说从《以包容心对待社会中“异质思维”》、《用公平正义消解“弱势心态”》、《希望杜绝一切非理性言行是不现实的》、《执政者要在众声喧哗中倾听“沉没的声音”》到《知错即改远比一贯正确更可信可敬》、《“媒介素养”体现执政水平》等多篇评论,无论是标题还是文风,不论是建议还是希望,均属有的放矢,开门见山,一改“党报”以往的沉闷与呆滞,一股清新之风扑面而来,沁人心肺。
同样,该报的网站“人民网”也不甘落后,开始关注法律人的所思所想、所喜所忧。不管是人所共知的李庄案还是刚刚发生的广西北海律师案,“人民网”都给予了充分而理性的关注与报道。
最近,他们又开始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全体法律人议论纷纷的“刑法306条”也就是律师界俗称的“律师伪证罪”。他们竟然在网上发起了一个为是否取消“律师伪证罪”而投票的互动活动。
为此,请各位律师乃至所有法律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票。
投票和评论网址:
http://bianlun.people.com.cn/public/index.php?channelid=36&did=962
离辩论结束还有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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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辩题发起人: | 人民网法治频道 杨孟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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