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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按]北海事件,照发三篇报道,供全国的朋友们知道真相。只想对北海公安的《事件通报》中的说法,作点点评:

     1、证实了严重的围攻殴打律师事件确实发生了;2、多级公安机关接到了律师的报警;3、北海公安眼里,聚众三十多人冲击宾馆,暴力围攻、追打付费入住毫无过错的律师,只是一种同“被害人家属冲突”,这些"被害人家属"难道也住在这宾馆? 4、实际已经发生、警察都多次到场亲眼见到的如此严重的打人攻击事件,被称做“网上传言”。5、明明是一个男人在真正操纵起关键作用,幕后指挥一群妇女行凶,被说成“被害人黄焕海一方的亲属(均为女性)”好象真的只是家属闹事。6、明明是一方上门肇事打人围攻,《通报》说成是双方冲突,好象律师也有错;7、明明是伤痕证据俱在,录像俱在,律师都送医院治疗了,说成是“发生了轻微的身体接触”,“没有血迹”。8、明明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说成了合法上访,律师是投诉对象,公安可以居中调解,“劝告黄焕海家属一方要保持冷静,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表达诉求。”9、明明律师没有任何还手,说成是双方打架行为,“黄焕海家属一方和北方律师援助团律师一方在大堂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纠缠,一名律师摔倒在地。”好象这个律师是羊巅疯自己倒下的。10、明明律师方没有任何动手,说成是“韦世美在派出所晕倒,民警通知120将其送诊。”好象这方也有人被打伤了。

    这些文字,明显出自一些公安宣传老手、政治部门舆情应对者之手。我想问一下这位高手,你的父母从小是怎样教育你的?你的书是怎么读的?你还有良知吗?你还有是非观吗?你写下这些垃圾文字后,这晚上睡得着吗?一个完全的单方挑起、严重冲击公共场所,闯进宾馆房间行凶的事件,在你的手下和口中,变成了双方过错行为,无需追究的行为。见过无耻的,没有见过如此无耻的。中国的文字,你们玩得脸不变色心不跳。在这样扎实的,同步公开报道的事实清楚的事件中,你们还想搅混水?这样的事实你们这些警察都敢这样玩文字游戏改变定性,可以看出你们这些人如果封闭办案,连夜审讯,搞出的口供证据,会是如何的离真相十万八千里,会怎样把黑的说成白的。

    你们这些人不知道,这样一说,恰把你们大纛后面的真实尾巴,给完全暴露出来了。这个事件,以及第二天的看守所打标语、围攻律师事件怎么来的,真相就更清楚了。北海公安,还是少说这种欲盖弥彰的话吧,再说你们都不知道如何张口了。


 

北海警方通报黄焕海家属和律师冲突情况


    北海新闻网2011-7-19讯(记者 罗钊毅)对论坛和博客上出现北海“11.14”案死者家属围攻律师团的传言,北海市公安局今天上午通报了黄焕海家属和3名律师发生冲突的情况。
        
    7月18日晚7时许,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建设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称,利源酒店5楼客房有人闹事。根据指挥中心提供情况,派出所民警赶到利源酒店五楼5001房,发现室内聚集有10多个人。民警询问了解,得知13人一方为2009年“11.14”伤害致死抛尸案的被害人黄焕海一方的亲属(均为女性),其中包括黄焕海的母亲韦世美,另外3人是到北海为被告人辩护的外地律师。黄焕海家属获知有北方律师到北海为被告人辩护,制作了表示抗议的横幅,守候在利源酒店等待律师。她们进入房间后与律师发生争吵,在此过程中黄焕海家属和3名律师发生了轻微的身体接触。

    出警民警了解情况后,劝告黄焕海家属一方要保持冷静,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表达诉求。黄焕海家属认为民警站在律师方一边,反过来对民警进行围攻谩骂。民警通过黄焕海家属一方后来进来的男子帮助劝导,并警告否则将依法将闹事者强行带离。经过该男子的劝导,黄焕海家属一方退出房间下到了酒店大厅。在黄焕海家属被劝走后, 3名律师对民警表示感谢。
    当晚11时30分左右,建设派出所再次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利源酒店内有律师受伤倒地。派出所张龙副所长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已有巡警到达,酒店一楼大堂中间聚集人群中,一名中年男子躺在地上,120救护车医生正在对其身体进行检查。从外表看,该男子没有外伤和流血迹象。120医务人员将该男子送往医院。派出所民警现场调查了解到,黄焕海家属一方和北方律师援助团律师一方在大堂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纠缠,一名律师摔倒在地。现场相关人员反映,双方肢体冲突只限于相互拉扯对方衣服,并没有拳打脚踢等激烈对抗。民警随后调取了酒店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发现冲突过程和在场当事人所述一致。派出所民警和巡警分头对律师团律师和黄焕海家属调查,得知倒地律师叫李金星,37岁,山东人。但在场律师不愿配合民警做询问笔录。随后民警赶到人民医院进一步调查,其中一名律师表示愿意接受调查,但当民警开始制作询问笔录时,该律师接到一电话后匆匆离开没有再回来,民警在现场等待了将近一个小时。医务人员向民警证实,李金星经过x线和ct检测和其他相关检测,生命体征正常,神志清晰,身体无大碍。
    另外一组民警将黄焕海家属一方的韦世美,黄焕燕,黄焕莲和金益秀带回派出所调查,韦世美在派出所晕倒,民警通知120将其送诊。
         7月19日凌晨1时30分,建设派出所再次接到110指令称利源酒店有人闹事。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为律师一方向酒店管理人员索要监控录像,管理人员称无义务提供,由于对方情绪激烈,酒店方打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调解平息事态后撤回派出所。  
    针对家属为何获悉律师下榻酒店,家属称,几天前一位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的陕西籍律师房立刚在搭乘出租车时,曾告诉司机自己来北海是为2009年“11.14”伤害致死案件被告人作辩护,律师们都住在利源酒店,并给其写下自己的名字和联系号码,称有什么事法律上需要帮助,就给自己电话。警方获悉,这名司机为死者黄焕海村子的同宗族村民,通报家属到利源进行守候声讨。
    北海公安机关表示,公安机关承担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责任,将依法履责,坚决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包括律师在内的所有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保障“11•14”案的正常审理,维护法律的尊严。 
 
文章参考:
http://www.swsm.net/thread-7927-1-1.html

 

 

法律援助律师团在北海

遭到不明身份人员攻击的通报

陈光武律师网

 

    第一阶段:在宾馆房间内遭遇围攻

    2011年7月18日晚18时许,律师团成员陈光武、李金星、杨名跨刚刚从南宁回到北海入住的宾馆。大约在6点40分左右,忽然有近五十名左右不明身份的北海本地人,径直进入我们所住的利源宾馆5001房间。(该酒店系三星级酒店,有严密的保安和监控措施)当时有陈光武、杨名跨及徐天明三位律师在场。李金星律师则在对面另一房间。这群人进来后便开始大声叫骂。

    此时,陈光武律师为了如实记录她们进来后的情形,便用随身携带的录像机准备进行录像,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员便一拥而上抢夺录像机,10余名人员一拥而上对陈光武死死地按压在一张床的边沿上,用手及木棒打击陈律师,并对陈律师抓、咬。杨名跨、徐天明律师见状上前劝阻及解救,也被打伤。最终陈光武手中的摄像机被抢走,周身颈部、胸部、手臂部等部位十余处受伤。同时,放在桌上的一大沓案卷材料也被抢走。

    此过程中,李金星律师在另一房间分别向北海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广西自治区公安厅指挥中心等拨打了求助电话,并强调现场有数十名人员闯进酒店房间打人抢物,一定要多来些警察否则难以控制。警方在事发后大约半小时左右才来了一名警察,到来后只是看热闹,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为。

    此时,李金星律师见警察前来,打开摄像机以便记录下现场情况,又遭到另外10余名人员的围攻、殴打及楼上楼下追撵,因他躲到三楼卫生间未被发现而躲过第一次劫难。当时酒店局面十分混乱并已失控,后来又有一名警察来到房间现场也未对这伙暴徒采取任何措施,事态没有能够得到任何控制。在此事件进行过程中,房间门外和酒店大厅里还有一批清一色的年轻男子在把守。

    大约在晚7点半左右,一个平头、着花格衫的“神秘男子”,提着一女士包从外面进来房间,将被抢走的摄像机及案卷材料交给杨名跨律师,但是录像带已经被扣下。该男子说要与我们谈谈,后陈光武、杨名跨及徐天明与该男交谈中,他说他姓黄,这群歹徒中有他认识的人,是他的邻居,表示是路过宾馆看到这群人上来,怕出事才前来看看,并明确要求我们不要再管这个案件,如果不信,开庭时可能我们律师要被成千上万的“死者家属”象蚂蚁一样踩死也无人知晓。并说原律师杨在新是如何如何的坏,要我们也不要再为杨在新说话。

    此过程中,李金星律师从外面来到房间,该男子明确对李金星表示,如果胆敢继续办理该案,你们别想活着走出北海。在其出门而陈光武、杨名跨送其出去时,他则轻声说道“这个案件存在的问题大家都清楚,如果你们做有罪辩护,那么判刑多少则可另当别论”。

     第二阶段:宾馆大堂再遭攻击。

    晚上9点左右。我们准备出去吃东西。刚下到宾馆大堂,便看到还有男男女女数十人还在大堂蹲守,考虑到人身安全,便在宾馆餐厅吃饭。在吃饭过程中,又有10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员来到我们就坐的桌旁要求我们明确承诺不再管北海这桩案件,并把矛头对准李金星律师,要求我们必须离开北海,我们回房间走过大堂,便再次被围了上来,其中10人左右围住陈光武,另10人左右围住李金星,剩下5、6人则围住杨名跨,另有一部分人在旁助威。

    围住李金星的那帮人连拖带拽,企图强行将李金星律师拖出酒店。酒店门口已经停了多辆他们准备好的车辆,且当时正下着暴雨。杨名跨律师见状前去拦阻,又来一帮人围住杨名跨律师一并往外拖拉撕扯。在这般恐怖围攻中,李金星律师被打倒在地,头部遭到撞击。口吐白沫,全身抽搐,面色发白,昏迷过去,不能动弹。

    从我们被两次围攻开始,即拨打报警电话,且明确要求宾馆人员报警,他们也多次报警,但直到李金星律师被打倒在地昏迷10余分钟,警察才来了两、三人。且来后除看了一下现场外,却没有任何言语。

    见到李金星被打倒,对方人员全部跑出了宾馆门外。我们在李金星律师昏迷后立即又拨打120急救。但是120在听到是利源宾馆的事情后,居然说没有救护车可以派出。后经多方求救,急救车大约在李金星被推倒后40分钟左右才来到现场。

    后陈光武、杨名跨、徐天明律师便协助将李金星抬上担架并护送到北海市人民医院。途中李金星律师有呕吐昏迷。经X光片及脑部CT检查后医生建议留院观察。在此过程中,有多名警察先后来到医院要求为半昏迷状态的李金星律师做笔录。医院里也有一批不明身份的人员在医院过道及门口蹲守。

    上述前后两次遭到的围攻、殴打、谩骂中,在场律师均极度克制,没有任何不当及过激的言行。虽然如此,仍然造成李金星、陈光武律师、杨名跨律师全身多处被抓破、咬破。

    另,我们在第一次被围攻抓扯后准备去吃饭前,即专门向宾馆人员进行过了解,是否有人了解我们入住的信息情况,宾馆人员告知,在当日下午3点曾有警方人员来到宾馆核实宾客登记及入住情况。

 

我在北海看守所门口看到的丑剧

法眼看天

 

       昨晚看到新闻,获悉北海律师团在住所地被一帮身分不明的人围攻,在场的110警察放任不管,致使年迈的陈光武律师和其它几个律师受伤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是一名中国律师,律师同行义务维权受伤,我如果还坐视不管,我还是一名中国律师吗?我还是一名有良知的中国公民吗?

       2011年7月19日,我处理好了手头紧要的工作后,立即赶赴北海。5点20分,我在北海看守所门口,见到了朱明勇、张凯、王兴等10来个律师在和警察交涉。原来,当天下午律师团到看守所申请会见时,被一帮不明真相的人围攻、谩骂、阻挠,并且吐口水给律师团,致使律师团无法会见到各自的被告人。

       现场有不少的穿警服的警察和便衣警察,有坐着的,有站着的,也有在车上的。我发现只有一个警号为600768的老年警察在劝告闹事的群众要保持冷静,要相信法律,指出律师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受害者家属也可请律师维持合法权益。而有些警察却在冷嘲热讽律师,巴不得律师出洋相。当朱明勇律师要求调查闹事者后,有一个当官模样的警察(暂不公布其警号)转身用本地话对下属说,调查还不容易吗,让这几个群众回去派出所,叫她们各写一份材料,另外找几个人去作个证,不能由他们律师说什么就是什么的。

      5点40分,一辆出租车来到看守所门口时,我听到一个警察说:“是不是来了?”果然,有人从车上拿出一条横幅,几个刚才还和警察谈笑风生的妇女马上去拉开横幅,上书“请律师们为被害人黄焕海申冤雪恨”,她们在警察的指挥下,举起横幅整齐有序地跪在看守所对面的银海公安分局门口旁,突然嚎啕大哭,这戏演得十分逼真。我真纳闷了,刚才还在追打律师,恨透了律师为“坏人”辩护,要赶律师们离开北海,现在又打横幅要律师们为其申冤,真不知他们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闹剧持续了大约20来分钟,6点10分,律师们离开后,这帮跪在地上的妇女马上站起来,收起横幅,上派出所的警车走了。

      我不是北海律师团成员,但我来到北海后,深感律师团处于危急之中,中国律师到了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中国律师制度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中国律师,是你们声援北海律师团的时候了!

                                     2011-7-19晚上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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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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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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