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排从左至右:陶景洲、刘凤鸣、李启家、王绍光、李克强 (照片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提供) |
龚祥瑞年谱
(1911-1996)
陈有西考辑
1911年7月3日(清宣统三年辛亥,农历六月初八),龚祥瑞生于清末“五口通商”口岸城市、浙江宁波城盐仓门瓮城。生肖属猪,乳名“龚闺寿”。10月11日,武昌新军起义,辛亥革命爆发。12月29日,孙中山当选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是年,毛泽东18岁,蒋介石24岁,蒋经国1岁。是年9月,清朝“西法东渐”的最后成果《大清民律草案》完成。
1914年,3岁, 被母亲带往美国浸礼会设在宁波的“慕义妇女补习学校”附设的“圣模女子小学”,与其他儿童一起识图学字,受教会文化和教义影响。
1918年,7岁,入英国圣公会在宁波办的第一所教会学校“三一中学”附属小学读书。“三一”是指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之意。当过米铺帐房先生的姐夫虞双全为其取名“龚祥瑞”。后入浸会中学(后称四明中学)附小走读。
1923年夏,12岁,以免费走读生的身份进入宁波北郊路美国浸礼会办的浸会中学读书。接受老师的英文和爱国教育。
1926年,15岁,得到《时事公报》主笔姜伯喈的器重,首次发表怀念亡妹的文章《弟弟》。并参加街头演讲宣传北伐进程。
1929年,18岁,参加《爱美剧社》高三毕业演出,与同学自编自演小话剧《流失的清风明月》、《十年以后》。
1930年,19岁,保送入读上海教会大学“沪江大学”生物学系,后因觉得“政治学更接近我所熟悉的生命”,自发转而选学政治学。获沪江大学优等荣誉生(Higher Honour)。
1931年,20岁,因受来沪江大学讲学的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主任余日宣教授影响,又因国立清华大学学费比教会大学低,参加清华大学设在上海交通大学的考试,被录取。赴北京入读清华大学,插班法学院政治学系大学二年级。受学钱端升、张奚若、萧公权、梁任公等名家。
1933年,22岁,获以清华第二任校长命名的“周寄梅奖学金”。
1935年,24岁,清华大学法学院毕业,和同学楼邦彦在钱端升教授指导下,倾注“吏治救国”理想,合写《欧美员吏制度》,在上海世界书局出版。另一本毕业论文《北平市民营公用事业之监督》被清华大学图书馆收藏。
1935年8月,参加清华大学庚子赔偿第三批公派留学生选拔考试,三十个学科三十名,其考取的是“公务员任用制度”学科留学生。考试的论文为《论国防》。
1935年秋,指导老师钱端升教授到南京中央大学政治系任主任,跟随其到首都南京,在国民政府行政院“行政效率研究会”实习。认识行政院参事、研究会会长、从美国研习“公共行政”回国的张锐,对其感到失望转而不想赴美。转而要求改派英国研究公务员制度。得指导老师钱端升同意,改派英国。
1935年冬,被公派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专攻公务员任用制度研究,师从英国最享盛名的政治学家兼社会活动家拉斯基教授和宪法学大师詹宁斯。完成《民主国家的官纪》,获特殊优秀生称号。期间亲历了“不爱江山爱美人”的英皇爱德华八世的登基和逊位事件。
1938年,27岁,将延长一年的留学国选择为法国。经拉斯基教授推荐,到巴黎大学攻读行政法学。认识燕京大学公派留学生高名凯,成为好友。一起到巴黎附近都尔市的“都兰学院”听文学课和学习法文。兼修大陆法法理。
1939年夏,28岁,假道德国、意大利回国,亲历二次大战即将爆发时希特勒的国家社会党的群众大会的躁动和墨索里尼的鼓动。国内抗战已经爆发,清华大学已迁昆明,同北大、南开并为“西南联合大学”。经上海、香港、越南海防到昆明,受聘三校校长联合签署的清华大学副教授。主持由留洋回国青年教师组成的行政研究室。
1940年夏,29岁。为大一新生开设“政治学概论”新课,于昆明西山太华寺 “一碧万倾楼” 内准备讲课提纲,潜心写作。著成《政治学概论》讲义。赴重庆探亲,看望表亲宏涛一家,结束一段儿时旧梦。
1940年10月,经中央大学政治系教授张汇文引见,认识中央大学体育系女助教方备。11月,到西南联大重庆叙永分校的庙宇教室里为学生讲授政治学。与明史专家吴晗结识并交往。
1941年夏,30岁,在重庆求精中学基督教堂与方备完婚。随后同回昆明西南联大清华政治系继续任教。
1943年,32岁,受国民政府驻莫斯科大使蒋廷黻推荐,经清华大学梅贻奇校长同意,到重庆国民党团中央干部训练组任组长。
1944年1月,33岁,受蒋经国约见,被任命为青年干部学校副教务处长。校长蒋介石,教育长蒋经国,团中央书记张治中。一直到10月,为该校主持两次招生选拔考试,坚持唯才是举,严格公开考试,不徇私情,把当时流落抗战后方的六个考区的1500多名中国青年才俊纳入直接培养范围,得蒋介石、蒋经国赞赏,蒋介石特地召见。
1944年10月,因受团中央组织处长康泽排挤,不满和不习惯国民党中央团派的派系倾轧,10个月后向蒋经国辞职,转到重庆沙坪坝中央大学政治系任教授。兼任国民政府考试院诠叙部专员,研究中国官制,为国民政府研究完善文官制度。
儿子龚晓出生。
1945年,34岁。8月10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抗战胜利结束。受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主任钱昌照之命,从重庆到首都南京,主持起草全国工矿企业管理行政法规,任资源委员会专门委员,兼管人事处。同时兼任国民政府考试院诠叙部参事。草拟了一部人事管理法规。
1946年,35岁,以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官员身份,带队赴上海、天津、唐山考察私营企业、工矿企业,研究公务员和工矿企业管理制度。
1947年3月,36岁,作为考试院代表团副团长,率领考试院“高等文官考试”中获选的十名优秀人选,乘美国“戈登将军号”运输舰,赴美、英、法、瑞士等国考察战后文官制度新发展。首次访问美国文官考选委员会、田纳西河流管理局、英国文官考试委员会,考察西方战后管理新政,写出论文《英美文官制度的新发展》、《潜能与领导》。
1948年,37岁。2月,出国考察文官制度后自美国回上海。即随资源委员会委员长钱昌照专机赴台湾,视察收回的日本遗留工矿企业。
1948年夏,因钱昌照去职,国民政府中央机关风气令人失望,决意离开政界。受北京大学政治学系主任王铁崖之邀,经钱端升教授向北大法学院院长周柄霖推荐,重回北京大学政治学系任教。并应燕京大学国文系主任高名凯之约,同时在燕大政治系兼任教授。12月18日,在燕京大学校园听到城外的新中国解放的炮声。
1949年,38岁,1月31日,迎来北平和平解放。观看入城式后,下决心留在大陆,“不跟国民党走了。”10月1日,在天安门观礼台参加开国大典,亲聆毛泽东宣布“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12月,经钱端升推荐,中央人民政府政法委员会秘书长陶希晋同意,到中央政府三大指导委员会之一的中央政法委参事室学习工作,“接受新思想”。
1950年,39岁,利用中央政法委参事室的方便,研究中共解放区报纸文献,“自费请人抄写几百万字”。研究认识毛泽东思想和中共治国新理念。撰写研究论文《行政组织与管理》,在参事室宣讲交流,得陶希晋重视并肯定。经历“和平土改”和“阶级斗争土改”的高层抉择。被派到湖北武昌、汉口参加“土改工作队”,亲历共产党在农村建立威信的暴风骤雨般的土地改革实际工作。1-6月,在湖北武昌区大纸坊乡土改工作队,接受阶级斗争再教育。以一个知晓法治的学者的眼光,观察和亲历了中国农村的土改、反霸、镇反、复仇、诉苦斗争大会、革命法庭对地主富农的控诉、审判和行刑。向乡公所反映农会吊打地主致其自杀的问题,但毫无用处。
1951年,40岁。国民政府旧“六法全书”被取缔废止。北京大学等院系调整,法律系、政治系调整出去成立北京政法学院,钱端升任院长。龚未调新校,留政法委参事室工作。阅读研究华北人民政府的文件报章。后到北京市长彭真任校长的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国家法教研室工作。同事有沈宗灵、谢怀轼等“旧法人员”。参加编写《共同纲领》教材,辑录油印本《马恩列斯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2年,41岁。在中央政法干校亲历“三反五反运动扩大化”。接触苏联专家讲学的“国家与法理论”。在干校无事可做,赋闲到1954年秋。自发办工人夜校为青年工人进行文化补习。
1954年,43岁。秋,院系调整“去旧取新”后,北京大学恢复法律系,陈守一任主任。邀其重回北大,龚欣然回校。北大法律系教师由中央政法干校、中国人民大学、北京政法学院三部分教师调入组成。龚任“国家法教研室”主任。时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54宪法)颁布。由政治学改教宪法学。开课“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学校教学要求批判资产阶级宪法的反动性虚伪性,“当反面教员”。
1955年,44岁,在北大经历“批判胡风反革命事件”。
1956年,45岁,在北大法律系。经历波兰、匈引利事件给中国知识界带来的思想波动和党的“引蛇出洞”政策。
1957年,46岁,5月,官方组织大鸣大放,6月8日开始反右派斗争。龚参与“对陈体强、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同伙的批判”,进行“批评与反批评”。陈等被划为右派。龚自省当时动机是“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但也因为有“私心”。
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任民盟中央文教委员会委员。
1958年,47岁,在北大经历大跃进运动。“除四害”消灭麻雀活动、大字报和放卫星运动、知识分子自我批判运动。因讲课中将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党派称为“忠诚于社会主义的多党制”,被法律系发动全系师生写大学报进行批判。马寅初校长看了大字报后同其合影表示支持。(1980年中央统战部官员在一次政治学大会上为其观点平反)是年冬,带法律系学生到北京西山百花山下的斋堂村接触社会半工半读。
1963年,52岁,春,随北大全校师生到湖北江陵农村搞“四清”和“社教”,落户在滩桥镇永兴大队(村)第四组。冬,与北大法律系师生到北京通县马家驹桥参加农村“整社”工作。
1966年,55岁,5月25日在北大校园见到聂元梓的大字报。当晚全校大会,江青、康生、陈迫达、李雪峰等到会。第二天《人民日报》为大字报叫好。6月6日,文化大革命开始。6月18日,被作为“假革命”、“漏网右派”、“黑帮分子”隔离反省,挂牌游街。同系里29名教师一起被学生批斗,被勒令打扫学生厕所。外语系女教授俞大茵服安眠药自杀。龚家被抄,西南联大时写的手稿《行政问题》失踪。关入北大学生自设的牛棚。
1968年,57岁,被发往江西省鲤鱼洲劳改农场(后称五七干校)进行教育改造。在牛棚割草喂牛。
1969年,58岁。在鲤鱼洲割草养牛,思考“无政府主义”对国家的祸害和“教育革命”问题。
1971年,60岁。林彪事件后,被召回北京,受命参加翻译尼克松著作《六次危机》,承担下册翻译,为毛泽东、周恩来将要会见美国总统尼克松作准备。为中国从“亲苏”转向“近美”而“觉得是个好兆头”。由于没有资格为工农兵大学生上课,后十年中一直在六人组成的北大法律系编译室从事翻译工作。
1972年,61岁,到北京通县肺病疗养院治疗,身体得到康复。五月出院。为邓小平访美作准备,参加翻译卡特总统传《吉姆是谁》。后来,两书都以北京大学法律系名义,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
1973年到1981年,在北大法律系编译室,共同翻译《联合国手册》、《核竞争与和平》、《东南亚国家联盟各国宪法》、《旧世界新视野》(希恩演讲集)。
1977年,66岁。在编译室译书。在邓小平主持下,中国恢复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北大法律系恢复招生。
1980年,69岁。龚被允重返教室,为77级四年级学生、79级二年级学生开课,讲授《外国宪法》和《比较宪法》。发起成立中国政治学会,任常务理事。受聘任《百科全书》法学卷、政治学卷编委。
1981年,70岁。在北大法律系开设《比较行政法》。两门课引起学生极大欢迎,讲义油印稿在国内政法院校广为流传。与武汉大学韩德培、北大罗豪才等三人,作为中国法学家代表团,参加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行的第二届国际法大会。作题为《新中国的新立法》演讲。顺访瑞典斯德哥尔摩“议会司法专员公署”,回国后全面向中国介绍议会司法专员制度。
1982年,71岁,开始在北大法律系招、授研究生。其后数十年,其弟子多成为中国学界、政界享誉国内外的杰出人物。陆续开设“当代政治学系列”、“比较地方政府”、“宏观行政学”、“宪法与宪政”等课程。在讲学的讲义基础上整理而成名著《比较宪法与行政法》,交法律出版社。在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和国家人事部开设《比较文官制度》课,到全国各地讲授宪法和行政法,一些省、市省委书记、省长、市长参加听课。
1983年,72岁,出访美国芝加哥,参加美国政治学会第29届年会。结识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洛伊教授。访问康奈尔大学,在“中日研究中心”作演讲,演讲中说到中共不改革没有出路等语,引起关注,演讲辞被该校全文刊登。
1984年,73岁,应英国文化交流协会之邀,访问剑桥大学,在伦敦大学东方亚非学院、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牛津华富尔生学院、里兹大学、杜拉姆大学演讲,介绍中国政治体制和宪法问题、机构改革、法制建设、行政诉讼立法和司法问题。到牛津阿托那思学院进修。会晤并结识英国著名法官丹宁勋爵。访问苏格兰和巴黎。
1985年,74岁,《比较宪法与行政法》第一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该书介绍了国外文官制度、行政裁判所等制度,以及“越权无效”、“自然正义”等行政法原则,为中国行政法注入全新的理念。《文官制度》、《英国行政机构与文官制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英国丹宁法官著、杨百揆、刘庸安、李克强翻译、龚校改的《法律的正当程序》、《法律的训诫》在群众出版社出版。《法与宪法》 (合译,詹宁斯 著)《法律的界碑》 (合译,丹宁勋爵 著)《法律的未来》 (合译,丹宁勋爵 著)随后出版。
1986年,75岁,参加中国法学家代表团,出访英国剑桥开埃斯学院、考察皇家法庭、英国律师协会。8月27日,《中国法制报》发表对其专访《访英归来话法制》,介绍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法治状况。
1987年,76岁,访问美国康奈尔大学回国,因年事渐高及学术观点诸因,决定停止招收自带研究生。回国后带领学生到全国各地法院对行政诉讼法实施状况进行实证调查研究。
1988年,77岁,到美国康奈尔大学人文科学院担任高级研究员。研究变化世界中的比较宪政制度。写作论文《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现状》在康大《亚洲思想与社会》杂志发表。年底应国内政治学者之约写出长文《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宪法理论》。
1989年,78岁,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立法通过,10月施行。是年,龚的著作《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发表龚的论文《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宪法理论》,引起论争风波。帮助筹建宁波大学法律系,主动要求避开北京到宁波大学上半年课,为大三年级和二年级学生讲授《英美法》。“八九风波”期间,遂在宁大度过。9月,回北大为研究生再开宪法学、政治学两门课。 为最高法院设立的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高级法官班授课。
1990年到1992年,仍然坚持为北大学生上课。要求学生冷静思考未来中国,静下心来潜心向学,丰富自己。
1991年,带领6名研究生到天津河南调查行政诉讼现状。向高级法官班进行问卷调查。并由9名研究生对全国32个城市各类人群进行行政诉讼问卷调查。形成成果《宪政的理想与现实》、《法治的理想与现实》先后出版。
1992年,81岁。获“高等教育特殊贡献”国家津贴。
1993年,82岁,为主筹备各国宪政史研究,由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宁波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组建成十九人的学术委员会,翻译收集各国论文和著作,在上海举办“宪政史研讨班”,邀请美国等国际政治学者参会,会间再次引起风波,研讨班中途停办。彻底告别讲坛。7月,开始写作《龚祥瑞自传》。历时三年完稿。
1996年9月3日,逝世于北京大学医院。终年85岁。9月6日,北京大学为其举行追悼会。其书籍资料,遗嘱捐赠给了家乡宁波大学。
(2008年12月,陈有西考辑)
著作
- 《欧美员吏制度》(与楼邦彦合著)
- 《比较宪法和行政法》
- 《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
- 《英国行政机构和文官制度》
- 《文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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