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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死刑复核案实录之五

 

 

沈阳看守所见闻

陈有西

 

    昨晚同钟国林律师、马银玲助理一起飞沈阳,上午和下午顺利会见了在押被告人夏俊峰,亲自记录了十六页会见笔录,基本上把案情细节特别是发生事件的八分钟搞清楚了。结合已经审阅的案卷,正当防卫已经可以确认,至于有无过当,仍需结合调查的证据和其他在案证据分析认定。随后去了案发现场,和夏俊峰到案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同一审辩护人范玉龙律师进行了会晤,并复印到了原先没有的其他案卷材料,特别是相关鉴定报告和照片。今天是效率很高、成果重大的一天。发现了重大的案情出入(另文)。原一、二审的基础动摇了。

    很意外的是,今天我同钟国林律师见证了沈阳看守所严格执行《律师法》的良好环境。去全国各看守所多了,我们原来对北方沈阳的法制环境并不抱太大的希望。但是现实给我的是惊喜。

    第一,死刑复核审很多地方看守所限制律师会见。我们昨天从最高法院回来飞沈阳的飞机上,还一直在担心会不会受到阻碍。因为我们在这里完全是人生地不熟,办理的又是这样敏感的一个案件。但是我们没有遇到任何困难。民警审查了律师执照、会见介绍信、委托书、死刑裁定书后,没有任何麻烦,也没有请示,就安排我们到三号会见室会见。

    第二,沈阳看守所将律师和公安放在一区会见,法院检察院放在另一区会见。看到“收押”窗口,该看守所给公安机关出的《告示》中明确写着;所有办案机关,对涉密案件,要求陪同律师会见的案件,必须在送押二十四小时内将书面的县以上公安机关盖章的通知送达给看守所。否则将直接安排律师会见。

    第三,律师会见一律按登记顺序排号叫号安排。没有任何特殊安排和插队。审核手续非常认真。对两个律师都对照执照照片审验后告知会见室。

    第四,到中午十一点一律回押,到下午一点再安排会见。会见中无人干扰影响。对公安机关也同样。这会有力地防止违法审讯现象。

    第五,会见室有隔网,但是有可以递物的窗口,没有全封闭的玻璃。通话、递签字都方便。

    第六,发现我们是外省律师,特地过来礼貌提醒不能带条子信件。态度良好,没有不信任的语气。

    第七,看守所硬件不错。

    第八,唯一的一个问题是办事效率不高,审查一个律师会见到提出被告,平均半小时以上。我们的化了四十分钟。上午只会见到一小时就到点要押回去中餐了。

    下午会见等候时,遇到两位当地律师同行,居然认出我来。聊得很开心。谈起了这个看守所的一些事。她们说沈看是全国文明看守所,在《律师法》刚实施时,沈阳公检法进行了协调,就已经解决了会见难的问题。只要律师三证会见手续齐全,从不刁难人。只是原来的看守所年轻的干警办事效率很高,几分钟就能够办好,现在的办事警察有点磨叽,查验一个律师到提出人至少要半小时以上。有的一个多小时也没有提出。原因是原来的几位办事干练的年轻警察都已经提拨去其他岗位当领导了。新调来的几位办事效率没有办法同他们比。我听了这些话,觉得沈阳还真不错。看守所在其他地方提干比较慢,有的地方办事不文明,沈阳能够有此窗口,体现了沈阳公安贯彻“执法为民”“文明执法”是有一些具体措施的。这样的单位出干部是好事。

     另外一个消息,使夏案复核又添紧张气氛。夏俊峰告,昨天最高法院法官已经来提审他二个多小时。我们昨天在北京去最高法院约见合议庭法官不成,告知出差,原来是到沈阳提审来了。看来本案最高法院是想加快办理进程的。这使我们不得不调整其他工作时间,全力以赴来办这个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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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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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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