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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两城管案始末

 

  2009年5月16日,夏与妻子在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附近摆摊时,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后夏俊峰随同执法人员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接受处罚。

  检方指控,在接受处罚期间,夏俊峰因故与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先后猛刺申凯胸部、背部,张旭东胸部、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致申凯、张旭东死亡,张伟腹部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夏俊峰逃离现场,于当日15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

  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两城管案:一审判决

  据夏俊峰家属透露,夏俊峰在庭审中称,自己先被踢了一脚,后又被打了下身,弯下腰时摸到口袋里的小刀,划拉了几下自己也不知道。辩护律师认为,该案的起因是2009年5月16日沈河区城管申凯、张旭东等十几人进行野蛮执法。夏俊峰不属于故意杀人,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2009年11月1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俊峰在与城管执法人员因摆摊占道问题发生争执后,持刀在被害人办公室行凶,造成2人死亡、1人受重伤。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两城管案:终审判决

  2011年5月9日上午,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夏俊峰称,自己在勤务室被申凯、孙旭东两名城管队员殴打,一时激怒拿刀乱刺。但辽宁省高院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夏俊峰"遭到了明显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行为。"

  且由于缺乏目击证人,夏俊峰的自卫杀人一说成为孤证,终审法庭未予采纳。

  5月9日9时,在沈阳市看守所的临时法庭,法官宣读了上述刑事裁定书。夏俊峰的妻子张晶旁听了宣判。夏俊峰的辩护律师认为,"故意杀人"的罪名不能成立,夏俊峰应为正当防卫。

  据张晶介绍,在法官宣读期间,夏俊峰一直保持沉默,宣读完裁定书之后,夏俊峰情绪失控,大喊"你们撒谎"。张晶表示,"目前最后一关只剩最高院复核了,我们将继续向上申诉。"


  夏俊峰个人资料简介:

  夏俊峰是沈阳一小商贩。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辽宁省铁岭县

  指控罪行: 故意杀人罪

 

 

夏俊峰的人生轨迹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在夏俊峰摆摊出事的地点,风雨坛街两侧三三两两的摆摊者依然聚集着,往来询问购买者也络绎不绝。本报记者 王晨摄

    因为与前来执法的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夏俊峰捅死了两名城管——申凯和张旭东。

    此案发生于2009年5月,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2009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夏俊峰还需要向原告赔偿约65.9万余元。随后,夏俊峰家属提出上诉。

    2010年6月29日,此案二审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但夏的妻子张晶坚持认为,丈夫是在被殴打的时候,情急之下才持刀防卫的,应该先追究城管的责任。

希望

    在张晶的回忆里,夫妻二人最快乐的日子莫过于2008年年末冬天“摆摊”的那段时光。在东北严寒的深夜,两人在家门口附近的网吧门前摆摊卖炸串,那些上网累了出来吃夜宵的年轻人为他们带来了“巨额”财富——每天收入可以达到100多元。这些收入让他们实现了曾经的家庭梦想——送儿子进图画班学画画。

    这个梦想虽然简单,但对夏张两人来说却一直难以企及。

    夏的父亲是环卫临时工,每月有700元左右的工资。夏的母亲是退休工人,有800元的退休工资。在此之前,家里的开支都是由两个老人承担。夏俊峰的生活则一直不如意,技校毕业后到沈阳一家电机厂上班,因工厂破产下岗,之后以打零工维持生计,之前还拿了十几个月每月235元的低保。

    张晶今年35岁,是辽宁铁岭的进城农民工,1999年在沈阳一所美容美发学校学习时与夏俊峰相识相恋,两人于2000年结婚,并生有一子。 婚后,夏俊峰帮人看过店、打过零工,妻子张晶也做过宾馆服务员、幼儿园的面点工。

    然而,微薄的收入难以维系家里的开支。“有时忙活了一个月,赚的钱还不够交通费和中午吃饭的钱。”张晶说,9岁的儿子一直是家里的骄傲。儿子聪明,并且喜欢画画,获得过三次东北赛区儿童绘画一等奖。发现这个天赋后,夫妇俩就把儿子送到少年宫去学习画画,但时间一长,学画画所需要的钱越来越多。张晶和夏俊峰不想误了儿子的前途,于是开始想着多赚点钱。

    他们想到了离家不远的五爱市场。这个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最大的流转型轻工产品交易中心,作为中国最著名的批发市场之一,在吸引了全国交易者目光的同时也为摆摊的小商小贩们提供着源源不断的商机。

    在斟酌一番之后,夏张夫妻决定放下面子加入“摆摊”大军。“离家近,成本低,利润高,‘进可攻退可守’。给别人打了一辈子工,总算有了自己的小买卖。”在那时的张晶看来,“摆摊”为他们一家带来了新的财富和希望。“至少可以不再啃老了。”

    然而,财富和希望却没有给他们带来持续的运气。

相遇

    “摆摊”半年后,“在阴雨连绵的一天”,夏俊峰遇到了申凯和张旭东。

    1975年出生的申凯有着一系列骄人的成绩——16岁参军,9个月后入党。1993年,年仅18岁的申凯因表现优秀,被记三等功一次。19岁时,申凯退伍参加工作。2002年,申凯通过考试进入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这期间,他还获得了中央党校的本科文凭。2005年,他被提拔为滨海执法中队副中队长,2008年年初被提拔为中队长。同夏俊峰一样,申凯也是家中的单传“独子”。

    张旭东的女儿和夏俊峰的孩子差不多大。他带着老婆孩子与年迈的父母、因病至今未婚的哥哥,一直挤在一处五六十平方米的房子里。

    对于三人的相遇,控辩双方给出了各自的表述。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称:2009年5月16日11时许,被告人夏俊峰因在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附近违章设摊经营,被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申凯(被害人,男,卒年33岁)、张旭东(被害人,男,卒年34岁)、张伟(被害人,男)等执法人员查处,后被告人夏俊峰随同执法人员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接受处罚。这期间,被告人夏俊峰因故与被害人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先后猛刺被害人申凯胸部和背部、张旭东胸部和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致被害人申凯“因左胸、背部刺创,特别是左胸部刺创刺破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害人张旭东“因全身多处刺创,特别是左胸部上方刺创刺破左肺和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害人张伟腹部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被告人夏俊峰逃离现场,于当日15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

    张晶也对那一天的遭遇刻骨铭心。她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那天是星期六,天气预报有雨。“那天是周末,这种天气城管一般不会出来。况且城管有个工作人员结婚,他们应该都去喝喜酒了。”

    于是,平时只在下午出摊的夏俊峰夫妻一反常态,上午10点40分就骑着那辆“倒骑驴”(当地一种座椅后置的三轮车——记者注),驮着煤气罐上街,准备出摊卖烧烤。夏俊峰并没有急于来到白天生意较好的公共汽车站旁边,而是在路口等着。为了防备万一,他想11点准时出摊,因为通常这个时候,城管的人会回局里吃午饭。

    没想到的是,那天城管并没有休息,就在说话的工夫,申凯带着队员,开着那辆小贩们熟悉的尾号为 “799”的车,来到了这个路口。看见城管,小贩们“呼啦啦”地跑,夏俊峰夫妇没有跑掉,从车上下来两个执法人员,拉住了夏的“倒骑驴”。

    “那天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来了四辆车,一共十多个城管队员,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场面。”张晶回忆说。

    拉住夏俊峰车的队员说:“煤气罐没收。”张晶反应过来,上前哀求:“别没收,我们这就回去,我们不卖了。”但她随后听到一句话:“今天收拾的就是你。”

    “当时上来十个人围着打我老公,我上前护着他,一个人把我拉了出来,我一下跪倒在地。”张晶说。夏俊峰急了:“你们这帮畜生,别打女人。”张晶跪在地上说:“求你们,别打了,东西都给你们,别再打了……”

    之后,煤气罐被没收了,准备好的烧烤被扔了一地,夏俊峰也被人带上了车。

    根据夏俊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的笔录,办公室内有3名执法队员,曹阳没有动手打他,后来去上厕所了,申凯骂他,“他用拳头打了我头部两下”,张旭东随即也来打他,申凯还用茶杯打他。 夏俊峰随后从右裤兜里掏出刀对着他们乱扎,然后就跑了。他还削断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那把致命的刀是夏做买卖时削香肠用的折叠刀,因为事发时,夏还没开始卖货,刀就揣在兜里。

冲突

    在沈阳当地摆摊人的眼里,城管与摆摊者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

    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导致大量国有企业工人下岗,国有重工业较为集中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沈阳情况尤为严重。这些失业的下岗大军同城市化进程中来此淘金的农民工们汇成滚滚洪流,不断地考验和刺激着这座省会城市的消化能力。非法占道经营,摆地摊者由此催生。他们常过早衰老,标志就是把自己未竟的愿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

    “我摆摊五六年了,被城管罚过不下十次,但每次罚金都不一样,这得看他们的心情,有时候心情好,可能罚你三五十元钱就完事了,有时候心情不好,就没收你的东西,让你到局里去交罚款,这就‘贵’一些,一两百不等。交了钱我也从来没有拿到过发票。”一位卖栗子的摊主对记者说。

    另一位摊主说:“东西被没收了,必须得去局里赎回来,这样他们才有收入,比如你的‘倒骑驴’被没收了,如果你觉得没多少钱,自己买个新的就算了,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以后城管看见你就抓你,他们抓人也是有讲究的,有些偷偷‘塞’了钱的,城管只追不抓,吓唬吓唬,真正抓的都是那些‘脸生的’,或是不懂得好好‘表示’的。”

    在沈河分局办公室,宣传科科长邵宇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我们一直坚持文明执法,但(夏俊峰)这是个‘极端个案’。如果说你碰见这样的人,你敬他、对他客客气气的没有用,因为你碰见的就是这样的人。”他说,“市局执法系统里有行政执法责令整改单子,我们每回都是先下那个单子,告诉你改正,你不改下回才处罚。扣东西是必然要扣的,因为法律、职能赋予了我们这种职责,在责令整改没有效果的时候,可以采取强制手段,但是强制手段的目的是执行法律,我们把你的东西给你扣了,没有必要去打你骂你。”

    邵宇说,《行政执法责令通知书》局里每天都能开出去上百份,依法暂扣经营物品每天也都在做,别人为什么没有出现这样的事,单单是夏俊峰出现了?按照法规规定取回经营物品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开具收据才能取回物品。第一次缴纳的限额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内为最低的,第二回数额略高于第一次,但仍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内。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副局长孙弋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城管也有自己的苦衷。2009年夏天,执法队员都穿着防刺背心值夜班,但还有队员被小贩用串烧烤的铁签刺伤脸。“平时队员们对摊贩进行口头说服教育时,老百姓没看到;教育无效动手查扣物品时,难免有肢体接触,老百姓看到了,就说我们野蛮执法。”

    孙弋戈称,该局一直强调文明执法并经过多次培训,要求过“敬礼关”、“示证关”、“礼貌用语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多次劝导,实在不听劝导才没收东西。但在一位老城管看来,要解决冲突,不是敬个礼就能解决问题的,需要从根子上改变理念。“我们也不愿意激化矛盾,但很多问题不是城管一个部门能解决的。”

改变?

    夏俊峰的母亲,昨夜一宿没睡,呆在沈阳市看守所外,嘴里一直默念阿弥陀佛。夏俊峰和他的三姐是孪生兄妹,这对当年为家里带来无数欢乐与喜悦的“龙凤胎”,如今将这个曾经贫穷但充满希望的家庭推向绝望。

    夏的儿子依然喜欢画画,10岁的他坚持对同学说自己的爸爸在国外,要过很久很久才会回来,当记者拍照时,他都捂住自己的脸或者转过身去。“我不想让同学知道我有个杀人犯的爸爸。”

    张旭东也留下了一个与夏俊峰的儿子差不多大的女儿,但那间房子却久敲不开,一个老人从窗内伸头张望。

    在沈阳市沈河区行政执法管理局,当年的案子已经成为人们不愿回忆和提及的伤痛,一名和申凯同时进入城管系统的工作人员认为此案的发生只是因为这两个哥们儿“点儿太背”。“坚持文明执法一直是局里所有人的工作守则和信条,我们还因为文明执法业绩突出,屡次受到市里表扬,获得先进文明单位的称号。”他说。

    今年3月,由该局编印的一本内部资料《软环境建设手册》已经下发。在这份手册里,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模拟训练、举止着装行为规范,以及严禁城管吃拿卡要,谩骂侮辱殴打群众、截留私分财物等“六大禁令”被作为重点守则列于其中。

    在夏俊峰摆摊出事的地点,风雨坛街两侧三三两两的摆摊者依然聚集着,往来询问购买者也络绎不绝。

    在摆摊的路口,城管与摊贩之间“躲猫猫”的游戏依然每天上演。一位卖小电器的老人对记者说:“夏俊峰的事儿出现后,城管至少不敢再打我们了,但看见他们,我们还是会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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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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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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