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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受理夏俊峰死刑复核案

 

    [京衡网5月18日杭州公告]经沈阳被告人夏俊峰家属一再要求和法律界有关人士的一再建议,考虑各种因素,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已经决定受理被沈阳中级法院、辽宁高级法院一、二审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夏俊峰,最高法院死刑核准程序审的辩护案。5月16日、17日,夏俊峰妻子张晶在原二审律师助理马银玲的悉心关照陪同下,已经专程赶到杭州,同京衡律师集团签订了《刑事辩护委托协议书》和《辩护委托书》、并向京衡所提交了《法律援助申请书》。

      鉴于夏俊峰家庭经济状况确实非常困难,京衡所已经同意作为法律援助案,免收律师辩护费,作为法律援助案报杭州市司法局法律授助中心列入援助程序。律师办案交通差旅费将根据情况由当事人承担或者也由京衡律师集团援助解决。

    京衡律师集团已经派出四位刑事律师办理本案。具体是京衡律师集团主任、一级律师陈有西;刑事法律部副主任,原某省级优秀公诉人周葵律师;浙江省直十佳刑事辩护律师钟国林;曾参加李庄案的主任助理、京衡刑事部律师李道演。

      京衡律师已经向最高法院查询并提出阅卷申请。已经确知夏案案卷已经辽宁高院移送到最高法院刑一庭。京衡所已经向原二审律师调取到了大部分二审案卷材料,并由四位律师进行了认真的阅卷分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死刑复核程序是相对封闭的程序,由最高法院组成三名法官以上的合议庭书面审议复核,没有进行公开开庭的要求。因此,无法进行开庭程序的举证、补证和质证。最高检察院也无法出庭。律师的作用只在于提出是否应当核准的《律师意见书》。

     但是,最高法院领导也要求死刑复核审,合议庭法官要认真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严把死刑复核关。根据本案一、二审存在的重大事实不情、定性错误、程序违法的情况,京衡律师将申请阅卷、会见被告、进行相关调查核实,并将申请最高法院调取一、二审审理中已经涉及的、对死刑判决直接相关的、但没有引起一、二审法院足够重视和附卷的相关关键证据。供最高法院认真复核。同时,将申请最高法院探索死刑复核的听证庭试点,由高检和辩护方进行必要的听证陈述。探索中国的死刑三审制度,为《刑诉法》修改提供案例。协助法庭把好死刑关。

      鉴于本案的敏感性和死刑复核程序的严肃性,京衡律师认为,组织社会性的辩护律师团,无助于本案的辩护,而会使理性的复核程序产生其他变数。因此我们将集中精力在案件本身的事实和证据上,就案办案,冷静理性地按律师专业要求办理。我们的辩护重点将高度集中在“室内发生事件的八分钟”。我们不反对法学界和网络舆论的支持和讨论,但律师自身将把握好个案辩护人的定位。办案进程和相关的可以公开的证据材料、律师意见,将适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大家的建议。

    京衡律师一如既往地认为,城管执法是重要的、必要的、辛苦的,他们的工作应当得到社会的肯定和尊重。这个刑事案对两个被害人的家庭同样是非常不幸的悲剧。我们要充分理解和尊重他们。不管社会舆论如何,作为已经受理案件的律师,我们将就案论案,限于对本案当事人的行为查明和性质判断。不去涉及对整个城管执法的评论,和其他同本案无直接关系的现象。相信最高法院能够客观理性地查明真相,作出正确的裁定。(5月18日,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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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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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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