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按]律师是理性的,不会盲目乐观。一个小小的李庄案的撤诉,不会真正让律师以为真的春天到了。但是,从全国各个角落的信息看,李庄案引动的社会神经,已经可以看出一种中国法治意识的涌动。李庄案律师顾问团成员李肖霖大律师撤诉当天转发给我一条朋友的短信:朋友发我:“郝明:今天是不是全国的律师都要庆祝?以后今天就是律师节了吧?”是律师真的如此幼稚,以为见到一颗柳芽,就是乔木参天?不是的,律师们很清醒。我们只是为这一小小的转折的来之不易而感叹,而为中国回归法治的迹象而欣慰,为中国真正的法治力量无法被强权永远蹂躏而欣慰。呼唤春天,不等于已经确认春天已到。
法治的春天
法大律师事务所 张旭涛律师
辽宁 大连
(2011-04-23 00:22:52)
茫茫海雾半遮山,窗前细雨柳含烟,燕子斜飞过阑干。
桃花寂寞生故垒,春草漫道在雄关,汽笛声里催战船。
张旭涛:这一义举一下子让全国人民看清了案件的本质,在舆论和道义上抢占了先机,比当年中国青年报的错误报道高明太多。等你再撤文章时,影响已经形成,又给了领导面子。很高超,哈哈。李庄案(包括第一季)是新中国律师刑事辩护的第二块里程碑,我今晚写篇文章写这个。第一块里程碑是审判四人帮。
法治的春天
今天早上很早就出了门,因为我今天有很多事情要做。先到法院拿一份判决,十点钟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的领导要到律师事务所就《律师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下午有一个案子要开庭,庭后回到办公室还要再见两个案子的当事人。
海上笼着一层薄雾,清晨的阳光温柔地撒下来,数不清的海鸥排成行,仿佛阅兵式的空中编队在空中翱翔,几艘渔船在海鸥的簇拥下正劈波斩浪,远处是披上了春装的群山。映山红开了,粉红的明霞般,一丛丛装点在山崖边;杏花开了,雪白一片,在村舍边妖娆。老天爷就像个孩子,昨天还是凄风苦雨的,今天就是艳阳天。
先在法院拿到了判决,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当事人因向被害人足额赔偿得到了谅解,最终获得了缓刑,他可以离开看守所了。
回到律师事务所时快到十点,同事已经布置好与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领导座谈的会场。兄弟律师所的律师陆续到来,都是业界的活跃分子,趁领导未到,大家凑在一起闲聊,先是有人告知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名单已在律师协会网站公布。我急忙上网查询,打开网页映入眼帘的首先是李庄案的消息,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已经撤回起诉!天,我不是看错了吧?再多看两眼,用手拧了下自己的大腿,不是白日做梦(前几天我向许多同事梦想过,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法官审完李庄案后,当庭宣判李庄无罪,他们将成为青史留名的英雄。同事都嘲笑我白日做梦)。于是我大喊了一声:“李庄案,重庆检方撤诉了!”身边立刻围拢了一大群人,大家都像往常听到我说黄鼠狼和章鱼会催眠术一样,用质疑的眼光看着我,异口同声地说:“胡说。”“千真万确!”大家看过网页,办公室里兴奋起来,都说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很快,律师的理性思维占了上风,大家开始冷静地分析,李庄是不是最终平安,还要继续观察,现在还不是弹冠相庆的时候。
不论从个人创收看,还是从业界知名度看,李庄在中国律师界都称不上出类拔萃,和薄书记、王局长这样的封疆大吏、一品大员比起来,是只名副其实的小蚂蚁,如果从人品和道德层面看,李庄也称不上十全十美,缺点很多。我们为什么关注这只带有瑕疵的小蚂蚁的命运?为什么法学泰斗江平老师、律师界前辈张思之老师要以八十高龄亲自出山,担纲李庄案件法律顾问团?为什么贺卫方老师在万马齐喑之时写就《致重庆司法界的公开信》?为什么陈有西律师连写两篇文章披露李庄前案认罪之内幕?为什么斯伟江律师、杨学林律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因为李庄案件正是最最能够彰显刑事辩护伟大意义的绝好范例。因为李庄案件实在是关系中国法治和中国律师生死存亡的最为重大的案件。如果我们眼睁睁地看着这只无辜(也许并不可爱,人品和道德上也许还有点令人厌恶,但是真的无辜)的小蚂蚁被强权的大脚一下子碾死而无动于衷,那么中国的法治和中国律师将因为此案带来的示范效应永远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因为,李庄案件在管辖权、证据等诸多方面存在着明睁眼漏的错误,就是某些人在利用权力进行迫害。对这样黑白分明的案件中国律师再不挺身而出,给“西方敌对势力”以人权问题口实事小,只怕今天可以乱来碾死这只小蚂蚁,明天就可以乱来碾死我们这些曾经旁观而无动于衷的小蚂蚁。律师这些小蚂蚁们都被碾死了,普通百姓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所谓,律师蒙难日,国家遭殃时。想想真是可怕,有人权势熏天至此,居然让无数人噤若寒蝉,李庄案如果不能阻击成功,后果将不堪设想。这次阻击成功,可能是迫于国内外压力,不得已的政治选择,如果真是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和法院独立作出的决定,那么作出决定的人勇气可嘉。人品如何属于道德问题,我们不能因为不喜欢一个人,或者是讨厌他的兴趣爱好而对他被错误地指控犯罪无动于衷甚至落井下石。
大家正在为李庄案唏嘘不已,刘律师接到电话,人大的领导到了。
会议室内,除了人大的领导,大连市律师协会的会长、监事长、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还有我们这些律师们济济一堂。领导开门见山,好话就不听了,来调研就是要听问题,《律师法》修改后在执行过程中,特别是传统的会见难、取证难等三难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有问题尽管说。实事求是地讲,大连地区是全国落实修改后的《律师法》最好的地区之一,大连律师,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传统的三难问题已经基本不复存在,问题已经转化到新的层面,即刑事辩护的有效性问题上来。当然,问题总是有的,大家就刑事辩护中存在的新问题,特别是涉密案件的范围界定、裁判文书的送达、个别部门效率低下等进行了反映;关于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则表现在,有的部门不许律师调查取证,有的部门附加不必要的条件,有的部门将国家档案当作谋取部门私利的工具等等,建议统一标准,取消收费;律师协会的领导则站在宏观层面呼吁政府应对青年律师和实习律师的生存环境予以关注等等。人大的领导认真地做了记录并当场表态,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召开座谈会,本市能解决的,本市解决,本市解决不了的,将逐级汇报至全国人大,争取在未来修改《刑事诉讼法》时,供全国人大参考。套用新闻联播的一句话,座谈会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结束。
座谈结束一看时间,已来不及吃午饭。我跳上车直奔大连保税区,那边一个劳动争议的案子需要复庭。
出了仲裁庭,外面一派春光明媚,接到同事从北京发来的短信,主任在北京办理画家范曾诉文汇报和大连某评论家案件,代表被告出庭,刚刚开完庭,效果很好。我回短信祝贺,同时询问,李庄案结果知道了吧?答曰知道,药家鑫同学今天也开庭了,被判处死刑。我回短信,意料之中。同事又回短信,今天三个重大案件效果都不错,好像法治的春天要来了。我一抬头,正好看见路边的树梢绽出新芽。
回到办公室,见了两拨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家属,分别是合同诈骗和盗窃。看着他们焦急和憔悴的面容,我忽然想到,律师的专业与精明对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固然重要,勇敢、坚强和毅力有时候可能会更重要。上陈有西律师的网站,看到了《法治中国的胜利》一文,里面谈到张青松律师得知李庄案结果大哭一场,陈有西律师本人也边开车边流泪,我的眼角也湿润了。
踏上归途时已是黄昏,车子驶过小平岛,就告别了车水马龙的繁华都市,翻过蔡大岭山口,一轮巨大红日挂在天边。今天是个好日子,从开头到结尾都是那么的完美。在这个美丽的春天里,我许下心愿,愿法治的春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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