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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弄辯舌 李莊法庭「授課」

 

2011-4-21

 

    [陈有西按]香港大公报记者张加林是重庆法院同意参与旁听的境外媒体记者。一直同我保持联系,了解顾问团和我的看法。其现场报导与现场参加旁听的李庄家属告知我的情况一致。应是真实报道。

    李庄法庭给公诉人“上课”,是一个重要亮点。中国律师在法庭上一般最坚持法律,因为他们背后没有司法权力,只有国家法律是他的依靠;而公诉人往往依仗国家公诉权力,而进行强词夺理。而法庭往往对此默许甚至支持,因为中国法律规定,出庭检察官可以监督合议庭法官审判(这是伟大的二十年前已经死亡的苏联法学家种给中国的遗产,中国的检察官在法庭上不是同律师一样的平等的运动员,而是比裁判员更高的太上皇裁判员。法院独立审判就是被这样破坏的。中国律师不算东西也是这种法律规定造成的。什么混帐规定,中国的法官当孙子就是这种专政法律规定导致的。刑诉法修改必须去掉这一违背基本法律逻辑的法律权力架构设计)。

    华龙网第一季时,对李庄法庭“授课”解读为“胡闹”和“嚣张”,第二季时保持理性一些,解读为“厌烦”和“滔滔自辩”。而我解读为:一个真正精通《刑诉法》的被告,身处逆境的依法抗争。体现了李庄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辩护技能。

    读者们如何解读,看原文反映的事实吧。看看李庄法庭这些陈述有没有错。

 

 

   【本報記者張加林重慶二十日電】去年在重慶審理的「李莊涉嫌辯護人妨害罪證罪(龔剛模案)」,李莊就曾多次在法庭上給公訴人「講授」法律、法理和辦案經驗。今天,出庭時顯得精神比昨日好很多的李莊又在法庭上幹起了「老營生」──法庭「授課」。

    在法庭辯論階段,李莊在獲得法官許可的38分鐘意見發表時間裡,對公訴人「一字不變」的第一輪公訴意見發表了長達25分鐘的看法,「指導」公訴人應該如何加上質證階段訴辯雙方的每項意見才完整,在第二輪廳辯時,他又對公訴方一控、二控、三控的看法「逐一點評」,並為公訴人補充應該引用的法律條款。

    他還多次指出訴方人員發表意見時講話要說「依法辦案」,並且要一一說明依的是什麼法,是哪些條款;發表公訴意見時不能只圖「字正腔圓」或者「聲嘶力竭」。李莊還給公訴人講自己的故事當反面教材:「我已接受去年審判長在法庭對我的教育──『有理不在聲高。』講聲音大,我去年夠大了,所以,你們不要圖聲音大,要多講法律條款才對。」

    他還特意指出,公訴人說他恫嚇、引誘、教唆證人改變證詞。他對「恫嚇」二字極為反感,這個詞語不屬於起訴書裡該有的表述,既不專業也絕不是事實,應予去掉。

。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11/04/21/ZM-1364910.htm

    陈有西补充:另一现场旁听者告:李庄对公诉人说:检察员出庭公诉,除了坚持法律,还要坚持良知和自己的独立判断。我在深圳的一场辩护中,被告的九个罪名辩论后,出庭检察官实事求是地当场撤回三个罪名的指控,同意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这样的检察官的公诉,才是真正有力量、有司法公信力的,得到了各方的尊重。法律事实不需要强词夺理。    

昨日最后精彩一幕

李莊漏罪案將於22日續審

互聯網

    今天進入法庭辯論階段的李莊漏罪再訴案,經歷了訴辯雙方長達5個半小時的兩輪法庭辯論後即將進入雙方最後陳訴階段時,庭審進程突然急剎車:下午約近16時,剛剛經過半小時的休庭後走上座位的法官又宣布:法庭休庭,22日上午繼續開庭再審。

    此時,李莊明顯急了眼,只見他急忙舉手示意要發言,但還沒等到法官表態,李莊就搶著大叫道:「我還沒作最後陳述呀……」話音未落,法官再次敲響了法槌「法庭休庭!」

    【本報記者張加林重慶二十日電】 法庭激辯五大焦點 今天法庭一共進行了兩輪辯論。法官總結辯論的五大焦點為(1)李莊有無教唆誘導行為;(2)徐麗軍的作證能力問題;(3)徐麗君夫婦的100萬款項定性,是投資款還是借款問題;(4)案件的管轄權問題;(5)辦案程序問題。

    庭審結束後,李莊的辯護律師斯偉江在網上公布了他的辯護詞,「我最關注的他的辯護詞中關於這個案件的核心舉證──徐麗軍的作證能力問題,」重慶律師劉凱告訴記者:「如果本案對李莊指控成立,徐麗軍涉嫌在出庭作證時公開進行偽證行為,觸犯刑法305條,構成偽證罪,是屬於主犯;其他重要證人主要是舉報人徐麗軍及其家人(兒子蘇文龍和母親),這種一家人本身利害關係明顯。」王凱說上海律師告訴他主要證人和舉報人徐麗軍也的確如斯偉江在法庭上說的那樣吸毒多年,四次進過戒毒所,在公安、法院、律師處的證言多處反覆。

    多方律師繼續圍觀 相比昨日,今天法庭外留下「圍觀」的律師已不很多了。但留下的、不在法庭現場卻逗留在渝的,加上在網上「圍觀」律師和法律界工作者,這一群體還在繼續擴大。中午,在法庭門口小餐館吃飯的陝西律師徐剛表示,他不認識李莊,但他關心此事,雖然沒能進場旁聽,但是會逗留到審案結束。

    而湖南籍的張律師則稱,李莊事件極大地衝擊了全國刑辯律師們的神經。張律師說,律師制度是我國司法體系的一部分,律師的執業環境和辦案條件的落實,是維護法律工作的辦案程序正義的需要,它與實體正義等同重要。李莊案引爆了行業中隱藏多年的律師會見權、閱卷權等等法律規定的作業權利的落實難的問題。因此也得到全國以律師為代表的法律工作者們的極大關注。

   家人終得會見李莊

   昨日,透過辯護人向法庭申請與李莊見面的李莊家人終於得以會見許可,與分隔長達一年多的李莊見了面。今天休庭時,李莊妻子笑著說終於見到了他,兒子李亞童則說「(見面)就那麼一會兒,大概在幾分鐘到十分鐘吧,實在太短太短了」。李妻感謝各有關方面給他們家人作出的這種見面安排,李莊的辯護律師斯偉江表示讚賞重慶法院方面的這種人性化安排,並說隨後李莊家人可能還會獲得一次見面機會。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11/04/21/ZM-1364914.htm 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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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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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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