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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律师:

 今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辛亥革命追求的是民权,要建立的是民主宪政制度,是一场要变制的民主革命。但是,在辛亥革命一百年后的今天,发生在中国共和国大地上的李庄案,使我们看到一群最先进的知识分子为着改变中国倒退的法治体制构架,明知不可为之而为之,我对你们这种为国为民的精神感到十分敬佩,对你们这种为国为民的行为表示支持。

 著名文史学者伍立杨在其新著《中国1911》中说:“辛亥革命的要义,就是既争一时,也争千秋。”“辛亥革命(武昌起义)不久之后遭到重大挫折,但在辛亥革命的后半幅它却取得了圆满的功德。而且在辛亥革命后半期,启蒙运动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入和发展。”

 我相信,李庄案的世纪大辩护,对中国的法治启蒙也有了进一步的深入和发展。也是既争一时,也争千秋。 最后,向你和全国关心中国法治建设的同胞们献上《走向共和》孙中山的演讲词。

 

“我知道诸位议员急什么。张勋复辟了,国会又开不成了。可我急的不是这个。

我这些日子想的是,咱们本来是共和国啊,可怎么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封建主义、专制主义的东西?这个问题不解决,复辟就是必然的,共和国就永远是一个泡影!”  

“共和的观念是平等、自由、博爱——“共和国是平等之国,人们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是各级行政官员都视法律为粪土,人民仍被奴役着,被压迫着。” “共和国是自由之国,自由是人民的天赋人权。

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是只有当权者的自由,权力大的有大的自由,权力小的有小的自由,人民没有权力、没有自由。” “共和国是博爱之国,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是只有人民对当权者恐惧的‘爱’,当权者对人民口头上的虚伪的‘爱’,那种真诚的真挚的博爱我们看不到。 “共和国是法制之国——立法是国会。

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却是行政权力一次又一次肆无忌惮地干涉立法,你不听话,我就收买你,逮捕你,甚至暗杀你。立法者成了行政官员可任意蹂躏的妓女!

“行政是大总统和他统领的文官制度。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却是一个打着共和旗帜的‘家天下’;在行政中,我们看不到透明的程序,看不到监督系统,人民不知道他们如何花掉了人民的血汗钱,人民不知道他们把多少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共和国的行政应该暴露在阳光下,可我们看到的却是暗箱操作,漆黑一团!

“司法是裁判。它在立法和行政之间,谁犯规,他就亮谁的黄牌、红牌,甚至罚下场去。而裁判的原则是什么?是一部主权在民的共和国宪法!可民国六年来,我们根本没有看到这样一部宪法。就那部不成熟的临时约法也一次又一次地被强奸,被当权者玩弄于股掌之上。 ”

“女士们先生们,我们的民主共和国成立整整六年了,可真正的共和国,她还没有开始!她一次又一次地被各种东西所击败。 ”

“有人说, 哦,不是一个人,是许多人,他们说,你说的这些个东西,太虚幻,太遥远,可望而不可及,不符合国情,是个气泡,看着很美丽,一飞上天,嘭,破灭了!这还是好听的。难听的说我是‘孙大炮’,就会放空炮,嘭——响声很大,可什么也没有!他们说,共和国其实就是个称号,还是别说她了,我们想要点实际的东西。 ”

“那我想问问大家,我们到底想要什么?就要这样一个假共和吗? 如果共和是假的,那我们有的就永远是真专制; 如果共和是假的,那我们有的就永远是真复辟; 如果共和是假的,那我们有的就永远是被奴役! 如果共和错了,那自由就是错的; 如果共和错了,那平等就是错的; 如果共和错了,那博爱就是错的;

“不,共和没有错,我追求共和没有错,你们追求共和也没有错,她只是还不完善。美国的共和制不完善,瑞士的共和制也不完善,咱们中华民国新生的共和制更不完善。我们要做的,是一点一滴地完善她,让她更美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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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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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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