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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团助阵
 
李庄“漏罪案”或作无罪辩护

2011年04月18日 01:3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田享华 徐倩

 

李庄案“第二季”登场在即。

据媒体报道,李庄“漏罪案”将于本月19日在重庆江北区法院开庭。

昨天,《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多个渠道证实,近日,经李庄及其家属要求和委托,李庄案法律顾问团已经组成,并确定了出庭律师:上海大邦律所创始合伙人斯伟江、北京市首信律所创始合伙人杨学林。

截至昨天傍晚,已有李庄案的辩护人抵达重庆,不过他们都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一位接近辩护人和顾问团的人士告诉记者,辩护意见是主张李庄无罪,同时,会提出重庆司法机关对该案的管辖权问题。而在今天,辩护人计划去见李庄。

法学界关注

如果没有这个“漏罪”案,曾经的北京律师李庄本有望于今年6月刑满出狱。

据媒体报道,李庄此次被起诉的罪名是妨害作证罪。据称,2008年,李庄在上海担任一起挪用资金案的辩护人期间,为帮助他人开脱罪责,引诱、教唆证人违背客观事实改变证言,已触犯《刑法》第306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量刑,新的指控若成立,李庄短期内难以重获自由。

由于违反《刑法》第306条第一款,多年来为数不少的执业律师因此入狱,被业内称为悬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正因为如此,曾担任李庄辩护人的陈有西律师在其个人学术网上表示,此案对中国律师制度的进步和完善、刑事诉讼制度的进步和完善,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此,律师界、法学界对本案都高度关注。

事实上,近期有多位法学专家撰文,对此案表示了关注。

法律顾问团组成

记者昨天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李庄案法律顾问团已经组成,其中包括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以及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思之。

江平曾经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张思之曾被指定为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审判案件中的辩护律师。

除了上述两位年逾八旬的法学前辈外,顾问团中还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许兰亭、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秘书长李肖霖、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北京魏汝久律师事务所主任魏汝久等。

据介绍,该顾问团只限于客观理性地分析案情,协助出庭律师准确得当地出庭辩护,并就法律问题发表观点和看法,向新闻界进行释疑解答,不支持联合签名等活动,也将不参加到庭旁听。

在担任此案辩护人之前,斯伟江曾在博客上撰文表达过看法,当时他并不认为自己是最佳人选。

而陈有西曾婉拒再度为李庄辩护。

值得关注的是,斯伟江在上述博文中表示:“李庄有罪或者无罪,不是律师能决定的,我们律师存在的独立价值是,我们拿我们理解的法律,独立维护李庄的法定权利,任何侵犯李庄合法权益的行为,必将受到揭露,记录在历史之中。”

重庆“打黑”期间,李庄曾是龚刚模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

去年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维持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即被告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撤销该判决的量刑部分,即判处被告人李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上诉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顾问团助阵 李庄“漏罪案”或作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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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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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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