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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藏头诗”被印成了文化衫
 
2012-2-27 18:21:34

转自《陈光武律师网》

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467a6caf-9a2d-44bc-8cc0-9cee009f02fe&itemID=bf582ee0-f883-429b-998e-a0040128d0a7&user=116836

    [陈光武按]许丹教授对前非著名律师、今著名非律师李庄的关注似乎达到了“青睐”的程度,网评频频,褒奖多多,令人嫉妒。这篇关于李庄“藏头诗”的故事,更是把李庄的睿智推崇到了极致。

    “藏头文”,这一多见于中国封建专制时期的隐晦表达方式,却再现于二十一世纪“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中,究竟是历史偶然的巧合,还是现实必然的重复?值得人们痛心地思考。 

 

李庄“藏头诗”的故事

许  丹

 

    “李庄事件”最让我赞叹的,就是“藏头诗”。

    没见到李庄之前,我曾几次质疑“藏头诗”的真实存在。我很难相信网络上那个穿着军大衣,一脸苦相的李庄,在蒙冤受难的时候,还有足够的脑细胞用在“藏头诗”上。

    “李庄案”是冤案,这点,我在两年前就确信不疑。从陈有西、斯伟江、陈光武、江平、何兵、贺卫方等众多律师、法学家的分析中,有足够的信息,让我坚持这一判断。但是“藏头诗”是不是真的?是我始终想解开的谜,因为,网上传的,有十几个版本。

 

    去年夏末,第一次见到《悔罪书》时,李庄小心翼翼地告诉我:“在你之前只有贺卫方一个人见过,先保密啊,现在还不到公开的时候。” 两张纸的《悔罪书》,虽然有折叠的痕迹,但是依然干净整洁。读后,我反复看六段首尾那12个字,并在心里默默背了几遍,生怕哪个字记错了。

    趁李庄把《悔罪书》收起来时,我用手机迅速将“被比认罪缓刑,础去间决神诉”十二个字写成短信,收藏在了草稿箱中。想起当时的情景,真有点像特工窃取秘密文件。

 

    那天,和李庄聊了很久。

    一审过后,重庆按部就班,收了李庄的《上诉书》,如果到此,相安无事,最多二审再加八个字“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就落幕了,“李庄事件”也会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

    可是,接到一审判决,李庄不甘心就这样认了,为了洗刷冤屈,让真相曝光,他一天都等不下去,更别说两年半了。他一心想出去,找到龚刚模的妻子,拿到录像,让证据说话。他担心,两年半的时间会让他再也找不到龚妻,因为,当时龚妻身患乳腺癌晚期并已扩散到肝,被秘密抓捕前,李庄把最重要的证据藏在了她病房的卫生间里面。若是龚妻离世,这些证据很可能永远消失。正是基于上述心态,才策划了“藏头诗”的出笼。

 

    听了李庄的叙述,我惊讶地问:“难道外界传说的诉辩交易,是你精心策划的?”

    他说“没错,是我主动策划的。”后来,他在《认罪背后的真相》这篇博文中,也证实了这点。

    我这才知道“藏头诗”的出台,并不是因为重庆警方使用了“大刑伺候”,李庄被屈打成招,而是李庄主动策划的“雕虫大技”。估计,重庆也忌惮给李庄这样的大牌律师动刑,知道玩不好,会把自己玩进去,更何况李庄正引人瞩目。

    我恍然大悟说:“还一直以为你是扛不住了,被屈打成招了呢。”

    他笑了:“我的‘藏头诗’是‘被比认罪缓刑’,可不是刑讯逼供的‘逼’啊。局长大人亲自接机,已经关照属下:他可是一个懂法的人。否则,我可能也被大刑伺候。如果那样,我肯定就活不成了”

    “不会吧,他们敢把你……”

    “那到不至于,只是我的性格怕忍受不了那样的屈辱,可能会以死相拼。甭说给我动刑,就是骂我一句我也受不了。没有以死相拼,主要是顾及80多岁的父母,不想让二老伤心”。

    我问:“你写‘藏头诗’不是戏弄他们嘛?”

    李庄说:“主观上没有戏弄的故意,主要是想怎么尽快出去拿到证据。一审完全不讲法律,既然他们都有法不依,不按套路出牌,我凭什么照章出牌啊?看看谁的牌,能赢到最后吧。”

 

    一审开庭前,律师曾转达法院的“诉辩交易”:只要配合庭审,态度好点,可免于刑事处罚,内部处理。李庄拒绝了这一“交易”。记得一审庭上,李庄硬骨铮铮,拒不认罪,使我们很多人为之钦佩。

    我不解地问“既然要认罪,为何一审不认?”

    “法律人讲事实、讲证据,我觉得一审,据理力争是可以说清楚,给我一个公道的。谁知道他们那样肆无忌惮啊?”李庄沮丧地说,“开始,还是对一审抱有希望的。”

    “当时这样做,考虑到自己名誉了吗?”

    “当时确实考虑过,但时间紧迫,顾不上那么多。我坚信刑诉法46条: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当时,一切都围绕着尽早出去拿到证据,哪儿还顾得上什么名誉啊。没事,时间会让人们慢慢消除误解的,假认罪的诈降,与藏头诗的历史意义,会在第三季中显现出来的。慢慢看吧。”李庄信心十足地说。

 

    “藏头诗”被破解后,警方来到李庄面前,做着来回自打耳光的动作说:“李庄,你干的什么事?耍我们啊?”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可以想象当时重庆警方有多难堪、多恼火。我说:“你这样做,等于是山崖之间走钢丝,玩的是命,你就不怕引火烧身?”

    李庄说:“第二季发生,就是藏头诗引的火、烧的身啊,漏罪产生的原因,就是人家觉得在‘藏头诗’上丢了面子,所以,使出浑身解数,搜寻我以前的‘犯罪线索’一定要出了这口气”。

    “可是万一,被躲猫猫、洗澡澡了,会什么结果,你想过没有?”

    “结果就是你今天看不到‘藏头诗’了。”回答完,李庄哈哈笑了。

 

    社会各界对“藏头诗”有不同的解读,法学泰斗江平老先生,在李庄出狱后的首次见面,第一句就问:“你二审认罪,怎么回事?”当核实了传闻中的“藏头诗”真相后,江老微笑着点了点头。贺卫方看过《悔罪书》后说:一般人,进去早就蒙了,哪还有心思弄“藏头诗”啊?

    我去看望一个著名艺术家,聊到“藏头诗”时,他笑道:“哈哈哈,太好玩了,真他妈太好玩了!”有的服装公司居然把“藏头诗”印成了文化衫。

    朋友江月听了“藏头诗”的故事,拍手称奇,挥笔写道:“藏头藏尾华茂春松智出众,戏虎戏狼荣曜秋菊勇超群。”当晚,我私信金陵一叟老师,他当即发微博称赞好联。江月的对联,妙在雅俗共赏,两联意思通俗易懂,简单明了;中间“华茂春松”“荣曜秋菊”出自曹植《洛神赋》,典雅繁华,用称赞洛神的名句,盛赞“智勇”皆超凡脱俗!

    书法家老井写得一手好字,常题写楹联,我书房《得悟轩》匾额就是老井所赐。老井知道“藏头诗”的故事后,慷慨赐墨两幅,一幅是“藏头诗”的十二个字,还有一幅就是江月撰写的对联。

    去年,我曾写过一篇纪实,题为《一份沉重的悔罪书》。赞叹“这是一份令人击节、令人拍案、令人叫绝的《悔罪书》!”

 

    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视角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李庄诈降的“瞒天过海”之术,确实给很多人造成了迷惑。那些对李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朋友,更是为李庄捶胸顿足。但,无论如何应该看到“藏头诗”是李庄自己主动策划的,并非是他屈服强权,被动所为。

    现在回想,没有“藏头诗”,就没有“第二季”,没有“第二季”,就没有今天巨大的、持久的效应。没有“第二季”,人们不会再关注李庄,“第一季”的抹黑信息将会一直流传,如果这样,抹在李庄身上的“黑”还能洗刷得掉吗?这份“藏头诗”不仅为李庄减刑一年,引发“第二季”起到了作用,而且为“第三季”的申诉提供了充分的理由和法律事实依据。

    若干年之后,李庄案会被人们慢慢淡忘,但李庄案中的“藏头诗”,会留在历史的记忆里。它是这部法治大戏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幕,也是李庄事件载入历史最为精彩的一章。

 

    最近,因为李庄申诉及助理马晓军夫妇提起行政诉讼,还因为黑猫警长一头扎进了美国领事馆,又使我常想起了“藏头诗”,每逢此时,嘘唏不已。人这辈子,要想活成个人样,还真难!

 

 

附:

许丹《一份沉重的悔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9e11fe10100z01o.html

 

李庄《“认罪”背后的真相》http://blog.sina.com.cn/s/blog_89aa0dcd0100ze3r.html

 

服装公司把“藏头诗”印成了文化衫

                                 2012.2.25 于京宅

暴力下的冤囚:朱悦成---血染藏头文

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a6875c22-cc49-4cf3-9ad5-9cee009e5a4c&itemID=9ab224fc-11e7-4d0f-8608-9d44015a8417&user=11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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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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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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