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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律师下午已面晤最高法院

吴尚澧案主审法官

 

吴尚澧自辩书公布

 

     [京衡网北京18日讯]陈有西律师前天同苗宏安律师一起,第二次会见吴尚澧,详细询问了案情,并拿到了吴亲笔自书的《自我辩护词》。前晚通宵从亳州火车赴京,昨晚最后改定安徽兴邦公司《吴尚澧死刑复核审辩护词》,今天下午去最高法院刑二庭,面晤了本案主审王法官。向合议庭递交了吴尚澧亲笔签署的《辩护委托书》,确认陈有西、苗宏安律师为本案辩护律师。同时向法官递交了吴尚澧自己亲笔写的33页《自辩书》,以及京衡律师辩护团写的21000多字的八个方面的《辩护词》。法官表示会认真审查案卷材料,认真考虑律师的辩护意见。案件材料多案情复杂,不会很快结案。

      京衡律师集团受理本案并公布辩护词后,兴邦员工和投资人评论很热烈,也有个别人提出异议,并称要律师保证案件结果。特此重申几点:

     一、请全体兴邦投资人和员工保持克制和冷静。兴邦案是全国性影响的大案,而且一、二审已经作出了这样的不当判决,形势不容乐观。依法办事要求严谨和理性。全体关注本案的人,应当维护社会安定和社会秩序。相信最高人民法院会慎重审理,依法复核,作出正确合法的复核决定。

     二、本案一审二审均处死刑,我们在复核审提出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请求。这是根据案情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的辩护决定。死刑复核案,最高法院一般只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对不核准的可以直接改判、发回重审。而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只能发回重审,而不能直接改判。发回后,将根据重审的情况,作出有罪和无罪的判决。本案只符合发回重审的情由。律师的请求是根据原判决书的案情事实认定的错误,而作出的。是依照法律规定的正确决定。

    三、有的投资人要求快审快判,让吴尚澧早日无罪出狱,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法律程序是明确规定的,本案又是非常复杂的大案,一般情况下不会很快有结果。本案我们是受吴尚澧个人和其家人的委托,不是受兴邦公司单位的委托,辩护只对委托人负责。不涉及其他被告和公司。当然,由于吴是定为第一被告,对他的性质和判决的改变,将影响全案。其他38位被告的家属,可以请你们的律师参照京衡律师的《辩护词》,继续进行申诉。如果吴尚澧案发回重审,将是全案重审,所有38个被告的案件都将不能生效,可以重新辩护。

    四、有个别投资人要求律师保证结果,这是不懂法的说法。任何案件的结果,都是由人民法院决定,律师只能尽职工作,对结果没有决定权。京衡律师集团受理的所有案件,都要求自己的律师实事求是向委托人进行分析,说明风险,绝不允许对结果进行保证和承诺。如有当事人固执要求的,一律不得受理。律师业中凡是拍胸脯、作保证的律师,都是欺诈当事人,是一种不正当揽案行为。京衡律师有纪律,对办案结果不允许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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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709篇文章 10年前更新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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