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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迟夙生将赴北海旁听审判

 

 

 

  [陈有西学术网10月18日消息]应北海律师团多次邀请,陈有西律师、迟夙生律师明晚将赴北海看望律师团同行,并在合适的时间参加旁听北海中级法院审理裴金德等被控故意伤害一案公开庭审。

 

北海快讯:10月18日庭审消息

陈光武律师网

 

王兴律师微博:

 #北海案#今天短暂休息,明天继续开庭。上午进行的庭审,法庭考虑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进行一些必要调整,对能归类一并审查的证据尽量归类,以提高效率。因此,辩护人申请需要时间整理材料。法庭随即依次提剩下三位被告人到庭,三人均表示不认罪,其辩护人均提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休庭。  

#北海案#今天还有一个亮点,原来一直不愿给我们复印案卷,证据目录也是迟迟不给,给的也是表述不清的公诉人。今天休庭后主动表示愿意给我们清晰的证据清单,他们不用来指控犯罪的证据建议辩护人就不搞排除了。刚吵过架的双方关系反而和缓了许多。以斗争求团结,用专业赢尊重。  

#北海案#本案中,公诉机关在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之后大量进行调查取证(主要是多次重新讯问被告人),相应的也是不断向法院补充新的证据。其理由是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五条,检察院可以自行补充收集证据材料。  

@杨海鹏在上海:从法律及最高司法当局的文件来看,中国似乎对"刑讯逼供""非法证据"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但上级要的一个更重要指标是“破案数”,所以下层就联手造假,相互回护,这就是司法现实。而上层一旦认真,或下层会联手抵抗,于是形成一个微妙的平衡。这就形成一个“心照不宣”的潜体制。 

朱明勇律师微博:到北海第一天我断定北海案必将是一场持久战,成都法治论坛上我说北海案将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百团大战,介入律师将超百名.如果刑讯逼供作伪证的警察还不自首,该案庭审将继续延长,开始逐份证据剥皮。

 

北海案10月17日下午庭审实况

覃永沛律师网

     朱明勇律师到北海后, 我们律师团成员开庭前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下午的庭审审判长不给我们聘请的速记员进法庭,并保证本次庭审能够公开、公正审理,把空闲的座位发放给远道而来的律师旁听,那么我们律师团就没有必要出庭参加庭审活动。因为,我们的速记员是我们律师团的助理,没有她做记录,就不能有效保证律师团的辩护权利。

    张副庭长非常理解我们的请求,并表示希望我们配合她的庭审能够正常进行,因为法院下午15点才上班,领导不在,她没办法处理。她要求我们先开庭,等到15点领导上班后就休庭10分钟,她肯定帮助我们解决此事。 

    2点32分开庭,接着上午的阶段继续开庭。我作为裴贵的辩护人,对裴日红的2份有罪供述,我是第一次发表辩论意见。结果就造成公诉人的气急败坏的攻击,并且反驳意见居然直呼我的大名覃永沛....

3点10分休庭,张副庭长向领导汇报,北海中院的领导亲自下来接待,最终律师团提出的要求法院有条件地满足了我们2个。

    3点20分开庭,合议庭就王兴律师提出的要求排除第三份裴日红的有罪供述进行辩论,后因公诉人提出该份证据不符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理由是该份讯问笔录是在看守所审讯的,北海看守所不具备刑讯逼供的条件。因为在看守所,公安人员与被告人之间有铁拦杆隔开.....最终合议庭竟然当庭裁决该份讯问笔录不搞非法证据排除,留到质证后在发表意见,我们律师团成员集体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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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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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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