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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按]这是一篇我一直想读而没有读到的文章。感谢历史学者章立凡先生,他让这篇对国际共运史和中苏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演讲,能够在今天让中国的普众看到。我还没有细看,先发上和大家共享。

     我边读边想:如果我们不是在今天,而是在1956年就让全党、全中国的人民读到了这份秘密报告,我们还会有57年的四十多万知识分子打成右派、大饥荒饿死那么多人民、还会有十年的文革大灾难吗?

     我期望我们的检察机关、法院、公安机关的同志,能够认真地读一读这份我们一直批判的秘密报告。思考一下,我们中国今天的刑事诉讼制度中,以及今天的执法实践中,哪些能够从中找到映像?为什么今日俄罗斯,会彻底地抛弃他们自己的前苏联那套制度,而重构他们的刑事侦查和诉讼模式?他们这是被“和平演变”,还是回归了文明和理性?

     历史,在这里沉思。

 

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

赫鲁晓夫

(1956年2月25日在苏共二十大的秘密报告)

http://zhanglifan.blog.sohu.com/184363458.html

 

 

背景介绍

  1956年2月14日至25日,苏联共产党在莫斯科召开第20次党的代表大会。赫鲁晓夫代表苏共中央向大会作了总结报告。但是,在会议结束前夕的2月24日深夜至25日凌晨,赫鲁晓夫又作了长达4个半小时的题为《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但报告完后并没有就此进行讨论。这就由此揭开了斯大林问题在苏联的盖子。这在国际社会引起极其巨大的震动。



  同志们:

  在党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和许多代表在代表大会的发言中,以及以前历次党中央全会上,对于个人崇拜和它所造成的有害后果已谈了很多。

  斯大林逝世以后,党中央委员会开始执行如下方针:坚定而不懈地指明:夸大某个人的作用,把他变成具有神仙般非凡品质的超人,是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神相违背的,是不能容许的。这个人似乎无所不知,洞察一切,能代替所有人的思考,能做一切事情,他的行为没有半点错误。

  多年来,我们养成了用这样的观点去看待人,具体地说就是这样看待斯大林的。

  我这个报告不想全面评述斯大林的生平事迹。关于斯大林的功绩,还在他活着的时候,就写了大量的书籍、小册子和研究论文,已经进行了足够的研究,斯大林在准备和实现社会主义革命中,在国内战争中,以及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斗争中所起的作用,是尽人皆知的。现在,我们关心的,是一个对我们党的现在和将来都有重大意义的问题,那就是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是怎样逐步形成的,它怎样在一定阶段上变成一系列极其严重地歪曲党的原理,歪曲党的民主和革命法制的根源。

  由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充分认识到个人崇拜所造成的实际后果以及因破坏党的集体领导原则而带来的巨大危害,同时由于个人独揽大权这一事实,党中央认为绝对有必要向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报告有关这个问题的材料。

  首先,请允许我提示一下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是怎样严厉斥责个人崇拜的任何表现的。

  马克思在给德国政治活动家威廉·布洛斯的信中说:「由于厌恶一切个人迷信,在国际存在的时候,我从来都不想公布那许许多多来自各国的、使我厌烦的歌功颂德的东西,我甚至从来也不予答复。偶尔答复,也只是加以斥责。恩格斯和我最初参加共产主义者秘密团体时的必要条件是:摒弃章程中一切助长迷信权威的东西。原来,拉萨尔的所作所为却恰恰相反。」

  不久以后,恩格斯也写道:「马克思和我,我们一直反对公开宣扬个人,只有为了达到某种重大目的才可例外。我们尤其反对那些在我们活着的时候,对我们个人所做的宣扬。」

  大家都知道革命的天才——列宁是非常谦虚的。列宁永远强调人民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作用,强调党作为一个活生生的具有主动精神的整体的领导和组织作用,强调中央委员会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并不否定工人阶级领导者在领导革命解放运动中的作用。

  列宁在指出群众领袖和组织者的重大作用的同时,无情地揭露了个人崇拜的各种表现,同敌视马克思主义的「群氓」观点进行了不可调和的斗争,并坚决反对把「英雄」塞给人民群众。

  列宁教导说,党的力量在于同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在于人民——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跟随党一起前进。列宁说过:「只有相信人民,扎根于生动的群众创造性源泉的人,才能胜利,才能掌握住政权。」

  列宁自豪地说,布尔什维克党,共产党是人民的领袖和导师,他号召一切重大问题由觉悟的工人来决定,由自己的党来决定。他说:「我们相信党,我们把党看成是我们时代的智慧、荣誉和良心。」

  列宁坚决反对缩小和削弱党对于苏维埃国家的领导作用的一切企图。他制定了党的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原则和党的生活准则。他强调指出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指导原则。还在革命前的年代里,列宁就称党中央委员会是领导者的集体,是党的原则的保护者和说明者。他说:「在两届代表大会期间,党的各项原则由中央委员会维护并由它解释。」

  在强调党中央委员会的作用和它的权威时,列宁指出:「我们的中央已经形成为一个严格集中而有高度威信的集团。」

  在列宁活着的时候,党中央委员会真正地体现了对于党和国家的集体领导。列宁作为战斗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家,在原则问题上毫不妥协,但永远没有强迫同自己一起工作的同志接受自己的观点,他耐心地解释自己的意见,使别人信服。列宁历来都严格地监督执行党的生活准则、遵守党章,及时召开党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

  列宁对于工人阶级和劳动农民的胜利,对于我党的胜利和科学共产主义思想的实现所作的一切是伟大的。除此以外,他的洞察力还表现在,他及时地从斯大林的身上看出一些不良品质,这些不良品质在后来造成了严重后果。列宁由于关怀党和苏维埃国家的未来命运,他为斯大林做了完全正确的鉴定,他提出过应该研究改变斯大林的总书记职务问题,因为斯大林过于粗暴,对同志关心不够,任性和滥用职权。

  列宁在写给党代表大会的信里说过:「斯大林同志当了总书记,掌握了无限的权力,他能不能永远十分谨慎地使用这一权力,我没有把握。」

  这份在我党历史上称之为列宁「遗嘱」的极其重要的政治文献,已经发给了二十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们。你们已经读过这个文件,而且毫无疑问你们会再读它几遍。请你们深入地考虑一下,列宁所说的下列这些真诚的话,这些话体现了他对党、人民、国家以及党的未来政治方针的关怀。

  他说:「斯大林粗暴,这个缺点在我们中间,在我们共产党人的来往中是完全可以容忍的,但是在总书记的职位上便是不可容忍的了。因此,我建议同志们想个办法把斯大林从这位置上调开,另外指定一个人担任总书记,这个人在各方面同斯大林一样,只是有一点强过他,就是更耐心、更忠顺、更和蔼,更关心同志,少任性等等」。

  列宁的这个文件在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团中宣读过,代表团并且讨论了撤销斯大林总书记职务的问题。各代表团赞成斯大林留任,希望他认真考虑列宁的批评,从而改正这些深为列宁所担心的缺点。

  同志们!有必要向党代表大会报告两个新的文件,这两个文件证实了列宁在他的「遗嘱」中给斯大林所下的评语。

  这两个文件就是:娜捷施达·康斯坦丁诺夫娜·克鲁普斯卡娅给当时在政治局担任书记的加米涅夫的信和列宁写给斯大林的信。

  我现在宣读一下这些文件。

  克鲁普斯卡娅的信:

  「列夫·波里索维奇(即加米涅夫)。

  「关于我经过医生允许在弗拉基米尔·伊里奇的口授下写的一封短信问题,昨天斯大林对我的态度是非常粗暴的。我在党内不是一天了。在这30年里,我一次也没有听到那怕是一个同志的一句粗暴的话。党和伊里奇的利益对我比斯大林更为宝贵。可是现在我需要的是最大的克制。和伊里奇能谈什么和不能谈什么,我比任何医生都了解,因为我知道什么问题会使他不安,不管怎样比斯大林要了解。现在我请求你和格里哥里(即季诺维也夫),因为你们是弗·伊的最亲近的朋友,请你们保护我,使我的个人生活免遭粗暴的干涉和不应有的谩骂和威胁。斯大林用以威胁我的监察委员会的一致协议,我是不怀疑的,但我没有力量也没有时间去搞那个愚蠢的争吵。我也是个活人,我的神经已紧张到了顶点。

  这封信是克鲁晋斯卡娅在1922年12月23日写的。过了两个半月以后,即1923年3月,列宁给斯大林写了这样一封信:

  「斯大林同志,

  「副本抄加米涅夫和季诺维也夫。

  「尊敬的斯大林同志:你曾粗鲁地给我的妻子打电话骂了她。虽然她已向您表示愿意忘记说过的话,但是这件事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从她那里知道了。我并不愿意轻易忘记反对我的事情,在这里不必说,我认为反对我妻子的事就是反对我的。

  因此,请您酌情考虑,你是否同意收回你说过的话并表示道歉?还是愿意断绝我们之间的关系?致敬。

  列宁,1923年3月5日」

  同志们!我不想评述这些文件,这些文件本身已经令人信服地说明了问题。如果还在列宁活着的时候,斯大林能够采取这种态度,能够这样地对待克鲁普斯卡娅——列宁的忠实朋友和从我党诞生起就为党的事业而积极奋斗的战士,那么可以想象,斯大林是怎样对待其他工作人员的。斯大林的这些不良品质愈来愈发展,在晚年已达到令人不能容忍的地步。

  后来的事实证明,列宁的担心不是没有根据的。在列宁逝世后的初期,斯大林还考虑他的指示,而后来则逐渐轻视列宁的严重警告。

  如果我们分析一下斯大林领导党和国家的实际活动,考虑一下他所犯的全部过失,我们必须相信列宁的担心是正确的。

  斯大林的一些不良品质在列宁活着的时候还只是处于萌芽状态,但在以后年代里已经发展到严重地滥用职权的地步,因而给我们党造成莫大的损失。

  我们必须严正地研究和正确地分析这个问题,以便消除任何可能性,不再重复斯大林在世时所犯下的一切过失。斯大林根本不允许实现集体领导和集体工作,他不仅对反对他的人要施加暴力,而且由于他的任性和专横,连被他看成与他的思想相违背的人,也要施以暴力。斯大林不是通过说服、解释和耐心地同别人合作,而是把他的思想强加于人,要别人无条件接受他的意见。凡是反对他这种做法的人,或者力图证明自己的观点,证明自己正确的人,都必然会被开除出领导机关,接着就会受到精神上的折磨和肉体上的消灭。在第十七次党代会以后的这个时期内,这一点表现得更加明显。许许多多忠实于共产主义事业的、党的卓越活动家和党的一般工作人员都成了斯大林专横的牺牲品。

  应该说,党在反对托格茨基分子,反对右派分子和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方面进行了重大的斗争,从思想上粉碎了列宁主义的一切敌人。这次思想斗争进行得很成功,在斗争中党更加巩固了,受到了更大的锻炼。斯大林在这方面也起了积极的作用。

  党领导了一场巨大的政治思想斗争,反对自己队伍中发表反列宁主义纲领的人们,他们是敌视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路线的代表人物。这是一场顽强而艰苦的斗争,然而是一场必要的斗争,因为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集团和布哈林分子的政治路线,实质上是要复辟资本主义和向世界资产阶级投降。我们可以想象,如果1928—1929年右倾政治路线在党内取得胜利,或者把「棉布服装工业化」作为方向,或者转向富农,其结果将会怎样?我们那时就不会有强大的重工业,不会有集体农庄,我们在资本主义包围的面前就会赤手空拳,处于软弱无力的地位。

  因此,党才从思想上进行了不可调和的斗争,向全体党员和非党群众说明托洛茨基反对派和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反对列宁主义主张的害处和危险性。党在说明党的路线方面所做的巨大工作也收到了成效。无论托洛茨基分子和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政治上都被孤立起来,党内绝大多数都拥护列宁的路线,因此,党才能够鼓舞和组织劳动群众去实现党的列宁路线。去建成社会主义。

  下述这种情况是值得重视的。甚至在进行炽烈的残酷的思想斗争的时候,对于托洛茨基分子、季诺维也夫分子和布哈林分子等都没有采取极端的镇压办法。当时的斗争是在思想方面进行的。但是过了几年以后,当社会主义已经基本上在我国建成,剥削阶级基本上被消灭,苏维埃社会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敌对的政党、政治派别和集团的社会基础已大大缩小,党的思想敌人在政治上早已粉碎的情况下,反而对他们开始采取镇压的措施。

  正是在1936-1938年这个时期,开始在国家机关当中大肆镇压,首先是镇压那些早已被党从政治上粉碎了的列宁主义的敌人——托洛茨基分子、季诺维也夫分子和布哈林分子,然后也镇压了许多正直的共产党人,镇压了党的干部,这些人亲身经历了国内战争和工业化与集体化最艰苦的年代,他们为了保卫党的列宁路线同托洛茨基分子和右派分子进行了积极的斗争。

  斯大林首创「人民敌人」这个概念。这一名词可以使犯了思想错误或只卷入争论的人毋须证明自己所犯错误的性质,它可以自动给这些人加上这个罪名,可以破坏革命法制的一切准则,对他们实施最残酷的迫害,以对付在某一点上不同意斯大林的人,对付那些只是被怀疑有敌意的人,对付那些受到诬陷的人。「人民敌人」这个概念,实质上已经排除了任何思想斗争和就某些问题那怕是实际问题表达自己意见的可能性。定罪的主要依据,实质上唯一的证据就是被告本人的「自供」,然而这种「自供」后来经查明,乃是对被告施行肉刑逼出来的,这种做法与现代法学的一切标准是完全违背的。

  于是就导致明目张胆地破坏革命法制,使许许多多过去维护党的路线的无辜的人成了牺牲品。

  应该说,即使那些曾经反对党的路线的人们,也没有那么多重大理由一定要把他们从肉体上消灭掉,并为了从肉体上消灭这些人,便特别采用「人民敌人」这个概念。

  很多被控为党和人民的敌人而在后来被枪决的人,在列宁活着的时候都是同列宁一起工作的。其中的一些人在列宁在世的时候就犯过错误,但尽管如此。列宁还是给他们工作做,纠正他们的错误,想尽办法使他们留在党内,引导他们跟随着自己前进。

  在此,应该向党代会的代表介绍一下以前没有发表过的,列宁关于1920年10月写给中央政治局的一个短笺。列宁在规定监察委员会的任务时写到,必须把这个委员会变成真正的「党和无产阶级良心的机关」。

  列宁指出:「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特别任务是要和反对派的代表建立一种深切的个人关系,有时甚至采取治病的方式去对待他们;他们因为在苏维埃或党的工作中遭受挫折而产生了心理危机。应尽力安慰他们,同志式地给他们讲明情况,给他们安排(不是用命令方式)适合他们心理特点的工作。关于这方面的意见和规定由中央委员会组织局制定。」

  大家都很清楚,列宁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敌人和那些离开党的正确路线的人是不调和的。但同时从读过的文件中也可以看出,列宁在领导国家的整个活动中,都要求从党的立场出发,慎重地对待那些表现过动摇、离开过党的路线,但是还能够回到党的路线上来的同志。他建议耐心地教育这些人,不要对他们采取极端措施。

  列宁对待人,对待干部的英明也就在于此。

  斯大林对待人则完全另外一个样,列宁的特点是耐心地做人的工作,循循善诱地教导他们,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通过整个集体从思想上影响他们,引导他们跟随他前进。这一切与斯大林完全不同。斯大林抛弃了思想斗争的方法,代之以行政暴力,大规模的镇压和恐怖手段。他愈来愈广泛地、愈来愈坚决地利用惩罚机关,往往破坏现存的一切道德标准和苏维埃法律。

  一个人的专横也就怂恿了另外一些人的专横,把成千的人大批逮捕和流放,不经法庭审讯和正规调查就处以死刑等等。

  它产生了人和人的不信任,引起了不安、恐怖和绝望状态。这当然不会促进党的队伍的团结和劳动人民各阶层的团结,相反,是消灭了那些忠诚的但不为斯大林喜欢的干部,或者是把他们从党内排挤出去。

  我们党为实现列宁建设社会主义的计划进行了斗争。这是一场思想斗争,如果在这场斗争中能够遵循列宁主义的原则,善于把党的原则性同对人的深切关怀结合起来,不排斥和毁掉一些人,而是把他们吸引到自己方面来,那么,我们肯定不会有这类粗暴破坏革命法则的事,成千上万的人就不会成为恐怖手段的牺牲品。只有对真正犯了反对苏维埃制度的罪行的人,才可以采取极端的措施。

  现在,我们举出历史上的几件事实。

  在十月革命以前的日子里,两名布尔什维克党中央委员——加米涅夫和季诺维也夫反对列宁的武装起义计划。他们甚至在10月18日孟什维克报《新生活》上发表声明,公布布尔什维克准备武统起义的消息,他们还说这是冒险行动。加米涅夫和季诺维也夫就是这样向敌人泄露了中央委员会发动武装起义的决定,并且说起义已组织就绪,不久即将进行。

  这种行动是背叛党和革命事业的。因此,列宁写道:「加米涅夫和季诺维也夫把自己党中央关于武装起义的诀议出卖给罗将科和克伦斯基了。」于是,他向中央提出了开除加米涅夫和季诺维也夫出党的问题。

  但是,在伟大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成功之后,大家知道,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受命担任领导职务。列宁把他们放在完成党的极其重要任务的岗位上,他们积极参与了党和苏维埃的机关的领导工作。大家知道,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还在列宁活着的时候就犯了不少其他的大错误。列宁在自己的「遗嘱」中警告说,「当然,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的十月事件不是偶然的。」但是,列宁并没有提出逮捕,尤其没有提出枪决他们的问题。

  再拿托洛茨基分子做例子吧!

  现在,经过很长一段历史时间以后,我们可以平心静气地来谈反对托派的斗争,可以非常客观地来分析这个案件。托洛茨基周围的人决不是出身资产阶级的分子,其中一部分人是党的知识分子,而某一部分则是工人出身的。我们可以举出很多人,他们最初曾经靠近托洛茨基分子,但他们也积极地参加了革命前的工人运动,参加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和巩固这一伟大成果的斗争。其中很多人与托洛茨基脱离了关系,而转到列宁的立场上。难道有必要从肉体上把这些人消灭掉吗?我们深信,如果当时列宁还在世的话,是不会对其中的很多人采取这种极端措施的。

  这只是在历史上的几件事实。难道能够说,在必要的情况下,列宁就没有决定过对革命的敌人采取严厉的手段?不,任何人都不能这样说。列宁要求严厉镇压反革命和工人阶级的敌人,必要的时候无情地使用这种手段。请大家回忆一下,1918年列宁在反对社会革命党所组织的反苏维埃的暴动和反革命富农的斗争时,曾毫不动摇地对这些敌人采取了最坚决的措施。但是,列宁采取这种办法是用来反对真正的阶级敌人的,而不是用来反对那些犯了错误,迷失了方向,但是仍能用思想影响的办法引导前进,甚至还能继续担任领导工作的人们。

  在非常必要的情况下,譬如,剥削阶级疯狂地反对革命,斗争你死我活,而且必须具有最尖锐的形式,直到采取国内战争的形式时,列宁是采取了严厉的措施的。而斯大林采取最极端的办法,是在革命已经取得了胜利,苏维埃国家业已巩固,剥削阶级已被消灭,社会主义关系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已经确立,而且我们党在政治上业已巩固,无论从数量上和思想上来看已经受到了锻炼的时候。事情很明显,斯大林在很多情况下都表现了不耐心、粗暴和滥用职权。他不是去证明自己在政治上的正确性,不是动员群众,而是往往采用镇压和肉体消灭的手段,不仅镇压和消灭真正的敌人,而且镇压和消灭对党和苏维埃政权没有犯罪的人们。在这方面毫无英明可言,有的只是炫耀暴力,而列宁对此曾很担心。

  党中央委员会在最近,特别是在贝利亚匪帮被揭露以后,审查了这个匪帮所制造的许多案件。审查之中发现了与斯大林的错误行为相联系的粗暴专横的极丑恶的情况。事实证明,斯大林利用无限的权力,滥用职权,以中央的名义行事,但不征求中央委员们,甚至中央政治局委员们的意见。斯大林做了许多专横的事,他经常个人决定党和政府极其重要的事务,连政治局委员也不通知。v当我们研究个人崇拜问题时,我们首先必须弄清,个人崇拜对我党的利益有何危害。

  弗·伊·列宁经常强调党在领导工农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作用和意义,将它视作在我国顺利建设社会主义的主要条件。列宁在指出布尔什维克党作为苏维埃国家统治的政党的巨大责任时,号召严格遵守党的生活的一切准则,实现对党和国家集体领导的原则。领导的集体制是由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我党根本性质所决定的。

  「这就是说,」——列宁讲道——「党的一切事务是直接地或经过代表进行的,所有的党员权利平等。没有例外,同时所有负责的人员,所有领导人员及一切党的机构由选举产生,要报告工作,他们可以更换。」

  众所周知,列宁本人即表现了最严格遵守这些原则的范例。列宁对每个重要问题,从来不是由个人作决定,都是和大多数中央委员或中央政治局委员商议和取得同意之后决定的。

  在党和国家最困难的时期,列宁认为必须正常地召开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中央全会,这些会议讨论一切最重要的问题,通过由领导者集体研究制定的决议。

  比如,在1918年,国家遭受到帝国主义干涉者进犯的威胁。在这样的情况下,召开了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讨论极其重要和迫切的问题——关于和平的问题。1919年,国内战争正激烈进行,这时,召开了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会上通过了新的党纲,解决了重要的问题,如对农民群众的态度,建立红军,党在工人苏维埃中的领导作用,改善党的社会成份问题等。1920年召开了党第九次代表大会,确定了党在经济建设领域开展工作的指导原则。1921年第十次党代会通过了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和「关于党的统一」的历史性的决议。

  列宁在世时,党代表大会都按时召开,在党和国家发展中的每一个转折关头,列宁认为党必须对内外政策以及有关党和国家发展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

  很值得指出的是列宁将其最后所写的文章、信件和札记都寄给了党的最高机关——党代表大会。在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党中央委员会就是严格遵守党的原则,实现党的政策的最富有威望的领导集体。

  列宁在世的情况就是如此。

  在列宁逝世后,我们党的神圣的列宁主义原则是否被遵守了呢?

  如果说,在列宁逝世后的最初几年内,党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多少还正常召开的话,那么,后来当斯大林开始愈加滥用职权的时候,这些原则就被粗暴地破坏了。这在斯大林生前最后十五年表现得尤为明显。在第十八次和第十九次党代表大会之间经过了十三年,在这一时期内我们党和国家经历了不少重大事件。这些事件坚决要求党对在卫国战争时的国防问题以及战后年代和平建设问题作出决议。此外,甚至在战争结束后七年多也未召开代表大会。难道可以认为这是正常的吗?

  中央全会几乎也未召开过。只要说一点就够了,即在伟大的卫国战争年代中,事实上未举行过一次中央全会。的确,1941年10月曾想召开中央全会。中央委员们特地从全国各地被召致莫斯科。他们等全会开会等了两天,但没有等到,斯大林甚至不愿和中央委员会的委员们见面谈话。这一事实说明,在战争头几个月内斯大林灰心丧气到了何种地步,它也说明,斯大林对待中央委员们又是怎样的傲慢和轻侮。

  这一事实表明,斯大林无视党的生活准则,践踏党的集体领导原则。

  斯大林对党、对党中央委员会的专横态度在1934年第十七次党代表大会后充分暴露出来了。

  中央委员会在掌握了大量可以证明对党的干部施以粗暴专横的事实后,组织了一个中央主席团领导下的委员会,责成它详细地调查,对联共十七次代表大会选出的党中央委员会大多数的正式和候补委员所进行的大规模的迫害是如何造成的。

  委员会调阅了人民内务委员会档案中大量材料及其他材料,是阅了许多伪造的、虚假的控诉,不能容忍的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事实,它曾使许多无辜的人牺牲了。它查明,1937——1938年被控为「敌人」的许多党的、苏维埃的、经济的工作人员其实根本不是敌人、特务和破坏者,而是一贯正直的共产党人,他们只是遭尽诬陷,有时不能忍受兽性的折磨而自己给自己加上了(在伪造证件的审判员的授意下)各种各样严重而不可思议的罪名。委员会向中央委员会主席团提供了大量关于迫害十七大代表和十七大选出的中央委员材料。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审查了这个材料。

  经查明,在第十七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的139名正式和候补委员被逮捕和遭枪决(主要是在1937—1938年)的有98人,即70%。(全场群情激动)

  十七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成份如何呢?大家知遇,十七次党代表大会有表决权的代表84%是在地下革命工作时期和国内战争时期,即在1920年前参加党的。从社会出身来说,代表大会的代表基本上是工人(占有表决权的代表60%)。所以,由这样成份的党代表大会所选出的党中央委员会的多数居然是党的敌人,是完全不能想象的事。仅仅由于正直的共产党人被诬陷,加上了伪造的控告,以至极端破坏了革命的法制,十七次党代表大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竟有70%被宣布为党和人民的敌人。遭到这样命运的不仅是中央委员会委员,十七次党代表大会的大多数代表也遭到同样的命运。代表大会有表决权和发言权的1966名代表中,因被控犯有反革命罪行而被捕的占一半以上——1108人。仅这一事实说明,如现在已查明的,十七次党代表大会的大多数参加者被控为反革命罪行的捏造是多么荒谬、野蛮和违反了正常的思想。(全场群情激动)

  应该指出,十七次党代表大会是作为胜利者的代表大会而载入史册的。代表大会代表都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积极参加者,他们之中许多人在革命以前的年代,在地下以及在国内战争的前线上,为党的事业进行了艰苦的斗争,他们英勇地同敌人搏斗,他们的生命不止一次地遭到危险,但从未动摇过,怎么能够相信,在政治上粉碎季诺维也夫、托洛茨基和右派分子之后,以及在社会主义建设胜利之后的时期内,这样的人竟变成了「两面派」并参加了社会主义敌人的阵营?

  这是斯大林滥用职权所造成的。斯大林开始对党的干部实行大规模的恐怖。

  为什么在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后对积极分子的大规模的恐怖会加剧了呢?因为斯大林在这个时期已经站在党和人民之上他完全不顾及党中央委员会和党了。如果在十七次党代表大会前他还考虑集体的意见,而在政治上完全粉碎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布哈林分子后,当这一斗争和社会主义胜利的结果达到了党的团结、人民的团结的时候,斯大林更加不顾及中央委员会委员乃至政治局委员了。斯大林认为他现在可以决定一切事务,他所需要的只是统计员,他使得别人处于只应听从和歌颂他的地位。

  在基洛夫同志被惨害后,开始了大规模的恐怖及对社会主义法制的粗暴违反。1934年12月1日傍晚,根据斯大林的倡议(没有政治局的决议——这仅在两天之后才提出)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书记叶奴启泽签署了下列决定:

  「1、侦讯机关——加速审理策划或进行恐怖行为的案件。

  「2、司法机关——不要因该类罪犯提出赦免的申请而推迟执行死刑的判决,因为苏联执行委员会主席团认为不可能受理这类申请。

  「3、内务人民委员会的机关——在法庭作出死刑判决后对上述类别的罪犯立即执行。」

  这一决议被作为大规模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据。在许多伪造的审讯案件中,被告者被加上「策划」恐怖行为的罪名,这就剥夺了重审案情的可能,即便他们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供词」出于被迫,并坚决否认对他们的控告,情况也是这样。

  应该说与暗害基洛夫有关的情况,至今还有许多令人费解、莫名奇妙的地方,需要仔细地加以调查。有根据可以这样想,杀害基洛夫的凶手——尼古拉也夫受到了保卫基洛夫的人们之中的某个人的帮助。在基洛夫被害的一个半月前,尼古拉也夫因行迹可疑而被捕,但又被释放,甚至未加搜查,更可疑的是,当派在基洛夫处的保卫人员于1934年12月2日被送去受审时,在汽车「失事」时死去了,但与他同车的人却没有受伤。基洛夫被害后,列宁格勒内务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只受到非常轻微的处分,但在1937年却又被枪决。可以想象,所以把他们枪决是为了掩盖谋杀基洛夫的组织者的痕迹(会场骚动)

  在斯大林、日丹诺夫1936年9月25日从索契打给卡冈诺维奇、莫洛托夫及其他政治局委员的电报以后,1936年底起大规模的镇压便大大加强了。该电报中称:

  「我们认为,十分必要紧急地任命叶若夫同志为内务人民委员。亚哥达在揭发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同盟案件的工作中清楚地表现出不能胜任。国家政治保卫总局破获此案件延误了4年。内务人民委员部的全体党的干部以及内务部多数州的代表都持这种意见。」严格说来,我们应当了解斯大林从未和党的干部见过面,因此他们的意见他是无从知道的在实行大规模镇压时,斯大林的这一论断即「内务人民委员会延误了4年」,以及必须「弥补」先前工作中的疏忽,直接促进了内务人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施行大规模逮捕和枪杀。

  不得不指出,1937年联共(布)中央2月至8月的全会被迫接受了这一论断。全会根据叶若夫关于「破坏者、暗杀者和日本—德国—托洛茨基特务活动的教训」报告,通过了的决议称:

  「联共(布)中央全会认为,在调查反苏维埃的托洛茨基总部及其同谋者的案件过程中所查明的事实表明,在揭发人民最险恶的敌人中,内务人民委员会至少耽误了4年。」

  大规模镇压当时是在反托洛茨基的旗帜下进行的。实际上当时托洛茨基分子对我们党和苏维埃国家有否这性的危险?应该指出,在1927年,即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前,投票赞成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反对派的只有4000人,而赞成党的路线的有724000人。在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至中央2—3月全会的十年内,托洛茨基主义已被完全粉碎,许多原来的托洛茨基分子放弃了自己原有的观点并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岗位上工作着。显然,在社会主义胜利的条件下,在国内实行大规模恐怖是没有根据的。

  斯大林在1937年中央2—3月全会上《论党的工作的缺点和消灭托洛茨基两面派及其它两面派的办法》的报告中,企图给大规模恐怖政策予以理论根据,所用的借口是,随着我们的社会主义的进展,阶级斗争应当愈来愈尖锐。斯大林并且说,历史是这样教导我们的,列宁是这样教导我们的。

  事实上,列宁说,之所以必需采用革命暴力是由于剥削阶级的反抗,这也指剥削阶级还存在并且强大的时期。当国内政治情况好转,在1920年1月红军夺取了罗斯托夫,并取得了对邓尼金的胜利之后,列宁即指示捷尔任斯基取消大规模恐怖手段和死刑。列宁在1920年2月2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上的报告中是这样来证明苏维埃政权这一重要政治措施的:

  「恐怖手段是协约国的恐怖主义强加在我们身上的,是在世界列强毫无忌惮地以其兵团侵犯我们的时候,如果对这些军官和白党的企图不予以无情的回击,我们连两天也支持不了,而这就是恐怖手段,但这是协约国的恐怖手段加给我们的。但当我们还在战争结束以前获得了决定性胜利的时候,在罗斯托夫刚一占领后,我们就拒绝实行死刑。这表明,我们是照着我们所承诺的来对待自己的纲领的。我们说,采用暴力是由镇压剥削者、镇压地主和资本家的任务而引起的。当这一切解决之后,我们即放弃任何的非常方法。我们在事实上证明了这一点。」

  斯大林背离了列宁这些直接明了的纲领性指示。在我国国内一切剥削阶级被消灭之后,采用非常办法实行大规模恐怖已失去任何重要依据的时候,斯大林却要党和内务人民委员会去实行大规模恐怖。

  这种恐怖手段事实上不只用来反对被击败的剥削阶级残余,而是反对党和苏维埃国家的正直干部。他们被加上了虚假、诬陷、荒唐的「两面派」、「特务分子」、「破坏分子」等帽子,说他们策划某种臆想的「阴谋」活动。

  在党中央2——3月全会(1937年)上,许多中央委员的发言,实际上表示了怀疑在同「两面派」斗争掩盖下进行大规模镇压的正确性。

  这些怀疑在波斯蒂舍夫同志的发言中表现得最明显。他说:

  「我是这样考虑的,经过了激烈斗争的年代,腐化了的党员已经身败名裂或投向了敌人,健康的党员为党的事业进行了斗争。这是工业化和集体化的年代。我怎么也未想到,在这激烈斗争年代之后,卡尔波夫和类似他的人会投奔敌人的阵营。但根据所述情况,似乎卡尔波夫从1934年就被托洛茨基分子招募了。我个人认为,在1931年一个正直的共产党员为了党和社会主义事业曾同敌人作过长期的艰难的斗争,现在竟然加入了敌对阵营,这是不可思议的。我不相信这点……我不能设想,和党一起渡过了艰难年代的人怎么会在1934年投向托洛茨基分子,这真是奇事……」(全场骚动)

  斯大林关于愈接近社会主义,敌人被愈多的论断以及中央二——三月全会根据叶若夫报告所通过的决议,就被人加以利用,这就是钻进国家保安机关的破坏者,以及无耻的野心家,他们开始以保卫党的名义对党和苏维埃国家干部、普通的苏联公民实行大规模恐怖。只指出一点就足以说明,被诬告为反革命罪行而被捕的人数在1937年较1936年增加了九倍多。

  大家知道,粗暴专横也涉及到党的领导人员。十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是根据第十二次党代会阐述的各项列宁主义原则而制订的。这个党章规定,凡需对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党的监察委员会委员采取开除出党的极端措施,「必须召开中央全会,并邀请所有候补委员、监察委员会全体委员列席」,只有在这种党员负责人会议上有三分之二的票数认为必需这样做,才能将中央委员或候补委员开除出党。

  由第十七次代表大会选出并在1937-1938年受逮捕的大多数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都被开除了党籍,这是非法的,它粗暴地违犯了党章,因为关于开除他们的问题从未在中央全会讨论过。

  在调查了某些所谓「特务」和「破坏者」案件后,现已查明,这些案件全系伪造。许多被捕者的供词以及从事敌对活动的指控都是用惨无人道的折磨方法取得的。

  正如当时政治局委员们告知我们的,斯大林当时并未把一些被诬告的政治家的许多声明散发给大家看,这些政治家否认了自己的军事审判庭上的供词,要求对他们的案件进行客观的调查。这样的声明很多,斯大林毫无疑问是知道这些声明的。

    


  中央委员们认为有必要向代表大会报告许许多多这类对十七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所伪造的案件。

  无耻挑拨,恶意伪造、罪恶破坏革命法制的例证就是前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党和苏维埃国家著名活动家,1905年的党员埃赫同志的案件。(全场激动)

  埃赫同志在1938年3月29日根据捏造的材料而遭逮捕,未经苏联最高检查官的批准,只是在逮捕后15个月才交检查官受理。

  对埃赫案件的调查是在粗暴歪曲苏维埃法制。独断专行和伪造的情况下进行的。

  埃赫是在严刑逼供之下,在事先拟好的审讯记录上签字、审讯记录诬告埃赫及许多著名的党和苏维埃干部有反苏维埃的活动。

  1939年10月1日埃赫交给斯大林一份声明,坚决否认自己有罪过,要求调查他的案件。他在声明中写道:

  「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蹲在我一直为之奋斗的政府的监狱中。」

  埃赫在1939年10月27日给斯大林的第二份声明也保存着,声明依据事实坚决驳斥对他的诬告,他指出这些诽谤性的指控,一方面是真正的托洛茨基分子干的,因为他作为西部西伯利亚边区党委第一书记曾批准过逮捕他们的命令,他们阴谋报复他,另一方面这也是检查官伪造材料的结果。埃赫在声明中写道:

  「今年10月25日向我宣布了我的案件调查工作已经结束,并允许我看有关的调查材料。如果这些材料中所说的罪行,那怕有百分之一是我犯的罪,那么我就不敢向您提出这份临终的申诉,但被指诉是我犯的罪行里,我一件也没有做过。我的心灵里卑鄙的影子从未有过。我一生中从来没有对您说过半句假话,现在当我的两条腿已站在坟墓里时,我还是向您说实话。我的整个案子是阴谋、中伤和违犯革命法则的最起码原则的典型……在调查我的案子时,揭露我的那些交代不仅荒谬,而且在某些方面是对联共(布)中央及人民委员会议的诬蔑,因为在这些交代里联共(布)中央和人民委员会议的一些正确决议被说成是根据我的建议通过的反革命组织的暗害活动,而这些决议不是采纳我的意见,甚至是在我没有参与的情况下通过的……

  「现在我来谈我生命中最可耻的一页,也是我在党和您面前真正的罪过,就是我承认进行了反革命活动……事情是这样的:我没有经受住乌沙科夫和尼古拉也夫对我使用的严刑和虐待,特别是乌沙科夫,他乘我的脊椎骨骨折后还没有愈合之机,让我受到难以忍受的痛苦,逼着我诬告自己和别人。

  「我的交代大部分是马沙科夫授意或口授的,其余的是我把我记得的内务人民委员部有关西伯利亚的材料抄了一遍,把其中提到的事实加到自己头上。
如果发现由乌沙科夫的和我签字的故事有不妥善之处,他们就逼着我在另一方案上面签字。例如:对鲁希莫维奇就是这样做的,开始叫我把他写进『后备中心』,但后来什么都没有告诉我就把他勾掉了,同样的情况发生在所谓1935年布哈林建立的『后备中心』并由他担任主席问题上。我开始时写上我是主席,但后来他们建议写上梅日拉马克,还有许多其它类似情况「我请求并恳求您委托人把我的案件全部调查清楚,这不是为了使您宽恕我,而是为了揭露这一卑鄙的阴谋,它象毒蛇一样把许多人缠住了,其中也有因为我的脆弱和有罪的诬告造成的后果。对您和党我始终没有叛变过。我知道,我是因为党和人民的敌人制造了反对我的卑鄙和丑恶的阴谋而将要牺牲。」

  按理说,这样重要的声明应该在中央委员会上讨论,但并未这样做。声明书送给了贝利亚,对政治局候补委员埃赫同志的严刑仍继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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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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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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