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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方志的编纂和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

  万经、全祖望参与编修的《乾隆宁波府志》,章学诚的《乾隆的州志》、《永清志》、《毫州志》等均当时的名作。尤其是章学诚对方志学理论的构建。他认为,“方州之志,考定成编,可以领诸家之总,而务国史之要删”,方志不仅具有为撰修国史提供史料的功能,而且还有澄清史料真伪的作用。因此章学诚视“方志如古国史,本非地理专门”。将方志作为地理专著,是中国封建社会史学家的正统观点,从阮孝绪的《七录》到清代《四库全书总目》,都持此论。但章学诚将方志作为史学的一部分,这意味着方志具有史的性质。也正因此,他对地方志的史料采集、修纂方式和体例内容,都有系统的建议,对中国的方志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而他的方志学理论对现代方志的编纂具有典范的意义。

编辑本段观点

在公私观念上

  浙东学派认为,“公天下”就是能使老百姓“各得自私、各得自利”的天下。崇公灭私虽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主导观念,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公”是以政权来体现的,政权又以君主为代表,因此,“公”到最后就归帝王一人所有。几千年来,这种公私观念在中国社会一直占据着正统地位。只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到明后期,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浙东地区,这种传统的公私观念才开始动摇。这从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端倪。

  第一,黄宗羲认为:“古者,井田养民,其田皆上田也。自秦而后,民所自有之田也。上既不能养民,使民自养也。”“民买田而自养,犹赋税以扰之,……是亦不仁之甚,而以其空名跻之,曰君父君父”。他从秦汉以来田产私有的土地关系中得出了天下是百姓的天下的结论,指出君王把天下当作自己的私产无疑是世上最大的盗贼。

  

  

浙东学派

第二,他从人生来就自私自利立论,认为天下百姓和君主一样,生来就有自私自利的权利,因此君主和天下人具有平等的权利。君主的所谓“公天下”也只是他自己的私,“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人各得自利也。”

  第三,他祭起上古三代的大旗,称“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有公的天下就是统治者能全心全意为百姓服务的天下,就是能使百姓各得其私、各得其利的天下。

在经济观念上

  浙东学派以“切于民用”为标准,揭示了“工商皆本”的合理性。历代封建统治者都把“重本(农业)抑末(工商业)”作为基本国策。明清时期,统治者更是变本加厉地推行这一国策,规定“各守其业,不许游食”,严禁弃农从商。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以黄宗羲为代表的浙东学派从反对“重本抑末”的传统经济伦理观念着手,提出了“工商皆本”的经济思想。黄宗羲说:“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同时,他对那些为奢侈迷信服务的商业又主张加以禁止,认为“有为佛而货者,有为巫而货者,有为娼优而货者,有为奇技淫巧而货者,皆不切于民用,一概痛绝之。”黄宗羲以是否“切于民用”为标准,对关乎国计民生的所谓“本”和“末”作了新的界定,在理论上说明了“工商皆本”经济观念的正确性,从而为发展商品经济提供了思想武器。

在“富民”观念上

  浙东学派主张民富先于国富。儒家的民本思想植根于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强调国家应以“保民”、“养民”为最高职责。在为何富民和怎样富民的问题上,儒家主张:

  一是要以农为本,致富的办法是“强本”、“务本”;二是在富民的目的上把强国放在第一位,认为富民是为了强国;三是在富民的原则上强调“不患寡而患不均”,提倡“均富”论。

  而浙东学派的富民思想立足于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反映了新的时代气息。首先,他们所重视的富已不是“本富”而主要是“末富”,认定“商贾”与“力田”一样都是致富的正途;其次,他们认为只有民富才能国富,“夫富在编户,而不在府库。”富国和富民,富民是第一位的。再次,他们反对国家打着抑兼并的旗号来压制、侵夺富民的财产。黄宗羲一再强调,解决土地问题不能“夺富民之田”,主张对富民也进行授田,“听富民之所占”,反对均富。这种富民观念显然是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

在“义利”观念上

  浙东学派反对空谈义理,主张义利统一。儒家义利观的基本观点是重义轻利。“浙东之学”被朱熹指斥为“专事功利”。这说明浙东之学的“义利观”是与发达的商品经济要适应的,是与重实利讲功效的社会要求联系在一起的。黄宗羲对孟子的“何必曰利”作了新的解释,他认为:其一,孟子所说““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正言仁义功用,因此是义蕴含利,义利统一的。其二,事功与仁义并未分别,“后世儒者,事功与仁义分途”,非孟子所说仁义。其三,他还认为,“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是人的生存需要。人应尽其所能为社会服务,但社会对个体的地位和权利也不应漠视。这就基本上确立了与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相一致的义利观。

  值得一提的是,浙东学派的这种公私观、经济观、富民观、义利观,由于切合商品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因而从明清以来一直对浙东社会有深刻的影响,世代相传,庶几已成浙江人的文化自觉,而强调个性、个体、能力、功利、注重实际也成为浙江人文精神的重要表征。

编辑本段思想特点

开拓创新

  清代浙东学派的代表人物是一批富有创造精神的学者。他们不仅具有渊博的学识,熟谙传统文化,而且善

  

书籍

于独立思考,敢于超越传统,质疑辨异,开创新说。黄宗羲自称:“予注律吕、象数、周髀、历算、勾股、开方、地理之书,颇得前人所未发。”( 《黄宗羲全集》第10册第509页)章学诚则说:“学诚从事于文字校雠,盖将有所发明。”(《文史通义.外篇三》)职是之故,清代浙东学人在褒贬臧否学界、文坛各色人物时,也多以是否富于独创精神作为重要的评判标准。例如,黄宗羲就对弥漫于明代诗坛的拟古主义深表不满,他尖锐地指出,一味仿效古人,附和“一时习气”,就“不可谓之诗人”(《景洲诗集序》)。而对敢于创新的作家、诗人则倍加赞赏,如赞扬李杲堂的诗:“皆自胸中流出,而无比拟皮毛之迹”(黄宗羲:《李杲堂文钞序》)。他还盛称金介山之诗语必己出,独具风韵:“昔人不欲作唐以后一语,吾谓介山莫不欲作明以前一语也。”(黄宗羲:《金介山诗序》)。

兼容并蓄

  清代浙东学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巨大的包容性。该学派的一些代表人物大力倡导并切实奉行兼容并蓄、广采博取的治学风格,反对墨守一家、好同恶异的狭隘学风。黄宗羲十分钦佩其师刘宗周的治学风格,指出:“有明学术,宗旨纷如,或泥成言,或创新渠,导水入海,而反填淤。惟我蕺山,集夫大成,诸儒之弊,削其畦町。”(黄宗羲:《陈乾初先生墓志铭》)这种治学精神为黄宗羲所继承和发扬,并影响其后继者,成为整个学派的优良传统。黄宗羲指出:“学术之不同,正以见道体之无尽也。”因而,对于学术上的“一偏之见”、“相反之论”,应兼容并举。

  他还对那种“同者标为珠玉,异者訾为土炭”(黄宗羲:《董巽子墓志铭》)的恶劣学风予以猛烈抨击。此诚如全祖望所言:“梨洲黄子之教人,颇泛溢诸家,然其意在乎博学详说以集其成。”(全祖望:《大理悔庐陈公神道碑铭》)无怪乎梁启超对浙东学派推崇备至,称之为“科学的古典学派。”(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浙东学派兼容并蓄的治学风格在文学思想上有充分的体现。例如,关于文学流派、风格问题:明代文坛的一些头面人物,长期以来,“高自标致,分门别户”,各派之间,互相“虚张喜怒”,“骂詈相高”,致使文坛“风气每变而愈下”(黄宗羲:《李杲堂文钞序》)。壁垒森严的门户之见,冰炭难容的派别之争,实为导致明末清初文坛不振的一个重要病根。浙东学派对此痛心疾首,抨击不遗余力。本着艺术宽容精神,他们竭力主张打破门户之见,主张不同流派、风格共存同荣,“并行而不悖”,“不欲定于一家以隘诗路”,“春兰秋菊,各自成家,以听后世之品藻”(黄宗羲:《钱退山诗文序》)。

文史汇通

  在中华文化发展的漫长途程中,文史之间一直存在着互相交织、渗透、融通的密切关系。但也有两种倾向是很不足取的。一种是无视文史之间的密切联系,将两者截然分割;另一种是将两者混淆不清,不予区

  

书籍

别。清代浙东学派的一些代表人物兼擅史学和文学,既是史学巨擘,又是文学高手。他们不仅深知文学与史学的不同特征,尤为重要的是,对文史会通有十分深刻的认识。他们以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深邃的历史眼光去考察文学问题,深入发掘文史的会通之处,提出了许多精深独到的见解。在文史会通的考察和探究上,章学诚堪称佼佼者。

  章学诚的史学造诣是人所共知的,其所著《文史通义》与唐刘知几所著《史通》被后人称为中国古代史学的双璧。章学诚力主学术贯通,指出:“通者,所以通天下之所不通也。”(《文史通义.释通》)他认为古今各类专业,在尊重其个性的同时,更须顾及共性,触类旁通,由此及彼。章学诚深谙文史会通的奥秘,指出:“史迁发愤,义或近于风人;杜甫怀忠,人又称其诗史。由斯而论,文之与史,为缁为渑。”(《文史通义.湖北文徵序列》)他以史学家的独特视角考察文学问题,提出了流别论、文德论等富有创见的文学理论,为丰富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宝库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自成体系

  有的学者认为清代浙东学派没有类似李渔《闲情偶寄》、叶燮《原诗》这样的专著,因而断言其文学思想不成体系。这种以有无专著作为衡定体系的唯一标准显然不够全面。清代浙东学派虽无文学思想方面的专著,但他们对文学一系列基本问题有成体系的思考,诸如文学的本原和起源、文学的演进规律、文学的社会功能、文学的审美特性、文学的内容和形式、文学的流派和风格、文学创作和文学赏评等重要问题,他们均作了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深入思考和精辟论析,形成了自己学派独特的文学思想体系。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可能对清代浙东学派文学思想体系的丰富内涵作出具体而微的详论,只想指出一点:尽管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发展史上,名家辈出,卷帙浩繁,然而真正具有体系规模的文学思想并不多见,因而我们对清代浙东学派的文学思想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赋予其恰当的历史定位。

编辑本段浙东学派史迹

白云庄

  

  

白云庄

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管江岸,始建于明代。它原为明末户部主事万泰的庄园,因其子万斯选著有《白云集》,人称白云先生,卒后葬于此地,故名“白云庄”。

  白云庄

  清康熙七年(1668年),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浙东学派”的代表人物黄宗羲应万泰等邀请,先在万泰的广济街宅,后迁至延庆寺,康熙九年(1670年),迁至白云庄授徒讲学,开“证人书院”。清乾隆年间,黄宗羲的私淑弟子全祖望,为了区别于黄宗羲在绍兴的“证人书院”,特冠以“甬上”两字,称“甬上证人书院”。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世称梨州先生,余姚黄竹浦人。他学识渊博,治学严谨,倡导以经学为本,以史学为辅,独创 “经世致用”为宗旨的学风,形成了我国学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史学派别——浙东学派,培养了一大批学术人才,其中就包括“布衣史家”万斯同,著名史学家、文学家全祖望。

  清朝末年,书院废圮。1934年甬人杨菊庭(贻诚)等访得书院和故居旧址,集资恢复。现白云庄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由甬上证人书院、万氏故居和万氏墓地组成,有建筑四幢约650平方米,其中坐西朝东和坐北朝南的人字坡硬山顶建筑各二进,明代台门一座,当代书法家沙孟海先生为台门题写“白云庄”,正厅廊檐挂全祖望书白云庄楹联云:“倜傥指挥天下事,风骚驱使古人书”。庄内辟“浙江学术文化陈列”和“万氏史迹陈列”。书院西侧有万邦孚、万斯选、万斯昌、万世标墓。万邦孚墓道前立有明代石牌坊一座,题“明都督万公贞藏”,墓前设华表,墓道立石马一对和黄宗羲撰万斯选墓志铭等。

  白云庄不仅是黄宗羲的讲学处、浙东学派的发祥地,而且是浙东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万斯同、万斯大等人的故居。

黄宗羲墓

  黄宗羲墓位于化安山剡湖岙龙山东南麓。

  

  

黄宗羲墓

康熙二十七年,黄宗羲(梨洲)79岁时,在化安山下的龙山东南麓自觅墓地,营筑生圹,墓穴与龙山山脉连成一体,并作《梨洲末命》,《葬制或问》篇告诫儿孙。梨洲先生长逝后,儿孙遵照遗嘱办理葬事,并由清初著名史学家全祖望撰写神道碑文,萧山毛奇龄撰墓志铭。原墓在“文革”期间被毁。1981年,文物部门在原址根据原貌修复。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又遵照梨洲先生遗愿,在墓左侧开辟梅园,植梅二百多株;在墓拜坛下开掘荷花池三个,种上荷花;墓道上建石亭一座。墓地四周丛山巍巍,绿荫蔽日,给人一种肃穆幽静之感。墓南山坡有其父黄尊素墓,两墓遥遥相对,象征着黄氏父子两代浩然正气、抗争不屈的一生。

  墓地旁的龙虎草堂位于化安山的龙山虎山的谷地间,原系丙舍,建于明崇祯年间,是黄宗羲父黄尊素从隐鹤桥迁于化安山下葬前停放灵柩之所。抗清斗争失败后的清顺治三年(1646),黄宗羲潜居于此,在这朴素简陋的草堂里,他面对抗清无望的现实,潜心著述。虽然身居深山,处境窘迫,但他仍在草堂发奋撰写千古名篇《明夷待访录》、《易学象数论》,编辑了卷帙浩繁的《明文海》。他的学生、友人中有不少人曾来此造访、问学,这里一度成为浙东学子的向往之地。但不幸的是,龙虎草堂于清康熙元年(1662)遭火灾毁圮。1995年拨款在原址重建“龙虎草堂”,布置了《黄梨洲先生史迹陈列》。

万斯同墓

  

  

万斯同墓

位于奉化市莼湖镇乌阳观山南麓。万斯同(1638——1702年),字季野,号石园,浙江鄞县人,是黄宗羲的学生,博通诸史,著作很多,为人重气节,轻名利,康熙十七年,被荐博学鸿儒科,力辞不就。次年受邀到北京,不署衔,不受俸,以布衣身份参加史局《明史》修撰工作。先后十九年,手订《明史稿》五百卷,创修史之特例,启浙东之史派,是我国著名历史学家。

  他的墓曾长期湮没无闻,清末才被当地人发现,于1937年大修,并在莼湖建“乡贤祠”一所。墓朝南偏西,直径7米,从墓后壁到拜坛前沿深17.7米,拜坛呈方形。墓前有清大学士王顼龄题“鄞儒理学季野万先生暨配庄氏傅氏墓”的墓碣,两边有翰林裘琏题“班马三椽笔,乾坤一布衣”的对联。拜坛上有祭桌一、石凳二,墓前100余米处有牌坊一座,上有“万季野先生墓道”六字暨时人题的对联,墓道口有华表一,上书“万乡贤墓”四字。墓三面皆山,前离象山港不远,风景优美,“文革”中该墓遭破坏,现墓与拜坛已修复。

  乡贤祠在莼湖街,分前后两进,前进为大门及厢房,后进三间,正厅中间设先生像及神主,左右两边挂有先生手迹数幅,后为莼湖小学大礼堂,1997年,小学扩建校舍时拆除。

全祖望墓

  

  

全祖望墓

位于南郊王家桥苗圃南端。全祖望(1706-1755)浙江鄞县人,是浙东史学派的重要人物,乾隆元年(1736)会试中进士,入为翰林院庶吉士,因不愿充任低等的知县,次年归家乡,此后且不复出仕。他学问渊博,尤好搜集古典文献及金石旧拓。家居后,成《固学纪闻》三,修《南雷黄氏宋元学案》,七校《水经注》,继选《甬上耆旧诗》,撰有《经史问答》,《汉书地理志稽疑》等著作,为我国文化宝库增添了许多珍贵的遗产。

  全祖望墓

  该墓地原为全氏墓地,是祖关山墓葬群的一个组成部分。墓坐东偏北,朝西偏南,坐落于一片绿草丛中。墓平面呈长方形,面阔730厘米,进深420厘米,四周用条形石块堆砌,高122厘米,墓碑系原物,高122 厘米,长 厘米,上书“谢山全太史之墓”,祭台两侧竖有两方“全祖望先生传”的碑刻和两根方形石柱,柱上刻有两只形态可掬的狮子。此为镇墓兽。

  墓的东北方向不远处是全祖望六世祖全少微墓。墓的规制基本与全祖望墓差不多,呈长方形,面阔进浅。

编辑本段主要代表人物

  

  

黄宗羲

金华

  吕祖谦

  陈亮

  温州

  叶适

  宁波

  王守仁

  黄宗羲

  全祖望 朱舜水

  绍兴

  刘宗周

  章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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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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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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