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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迟夙生律师、陈光武律师、李金星律师

 

 

北海律师案律师表现日殝佳境

      陈有西

 

      看了杨金柱的报道,心情第一次有了一丝轻松。杨在新好样的。他明白了问题的关键,也给了律师团信心。同时宣布了北海公安局已经离彻底投降不远了。

      封锁律师不让会见的唯一目的,就是搞定被告。而唯一的一个关着的律师是这样坚定强硬的态度,北海公安在这个案中已经完了,一切的企图都已经破产。拖着不放人,只不过是恶意滥用《刑诉法》漏洞中给他的程序权利,死猪不怕开水,报复性地多关几天而已。将来一场国家赔偿诉讼可能难以避免。

      这次北海律师团的表现太好了。对付公权寸步不让;对付被蒙蔽的家属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授人以柄;对于舆论随时公开;对于法律程序一丝不拘。

      这次迟夙生律师太好了。她的出场和旗帜鲜明的表态,代行了全国律协的作用。甚至比全国律协的声明更有震慑力。

      而北海公安,到目前为止,在同律师的较量中,没有赢得一分,一路输下来,已经输得全国都知道。如果再僵持,输得还要更惨些。

      因此,北海案真的是检阅了中国律师的成熟、理性和坚韧不拔。证明这支队伍,已经是一支能够打硬仗的队伍。

      北海案渐入佳境。这个意义不是一般的深远。

 

北海快讯:又见杨在新

杨金柱

 

    2011年7月22日,律师团陈光武律师和张凯律师在北海看守所又一次会见了杨在新律师。此次会见,情绪明显比第一次冷静得多。没有暴怒,更没有哭泣,显示出胜卷在握的安然和成竹在胸的淡定。

    问及这种淡定的由来,回答是来自于自己清白无瑕的自信,和全国法律人的支持。他委托我们向全国关心他的律师同行及广大民众表示感谢。同时也感谢全国律协的一再关注。

    这次会见仍然有人在场监视监听。不同的是增加了对律师进行安检的程序。我们曾表示抗议,但为了顺利会见没有坚持到底。看守所工作人员说,他们检查是领导的专门指示,而且强调主要是防止律师携带录音录像设备。

   杨在新还透漏了一个信息,在我们上次会见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领导曾找他谈话,动员他主动认罪,以换取从轻处理。他说当场把他们骂得狗血喷头。指出谁动员他认罪简直就是脑残。

   会见持续了大约70十分钟。

 

 

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

 

北海调研迫害律师案

 

2011-07-24 10:24:07

  

     获悉北海律师团成员7月18日遭众多不明身份人员围攻殴打,正在外地出差的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放下手中的工作,于2011年7月21日急匆匆飞往北海,看望在事件中遭袭被殴的律师,调研北海杨在新等律师涉嫌伪证罪被抓,以及7.18事件的相关情况。

    2011年7月21晚10时许,迟夙生代表几经周折,从江苏省连云港市赶到北海,未及歇息,就奔赴宾馆看望了在7、18事件中被殴律师,了解有关情况,向律师们表示慰问。对律师团不畏强暴,冒着生命危险勇敢护法的大无畏精神给予高度评价,鼓励大家不要被暴徒们制造的白色恐怖吓到,决不后退、勇往直前,不辱使命,敢于担当。把此次律师维权护法工作进行到底,探索一条律师团结互助、携手自救的有效途径,推动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进步。

    次日上午,迟夙生代表首先到北海市人大联络部联系沟通,受到北海人大有关方面的热情接待。简单交流后,便在北海人大联络部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到北海市公安局调研。

在北海市公安局,迟夙生代表听取了有关领导的汇报后,明确指出其下属机构在对待律师会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北海警方应依法办案、严格执法,避免出现侵犯律师权益等问题。

    北海市公安局则认为,北海警方一向是依法办案的,没有发现下面出现违法办案的问题。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具有特殊性,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对律师的会见安检仍要进行,律师会见时仍要派员陪同监视监听。态度强硬。并指出个别律师接受安检时态度不端正,在安检门反复进出兜圈,而后又指责警方不当安检,是故意找事。

    迟夙生代表还就7.18围攻殴打律师事件表示愤慨,要求警方一定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维护律师的人身权不受侵犯。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7.18事件当天有关宾馆的监控资料,以便查清案情分清责任。公安机关以监控资料涉密为由予以拒绝。

    当日下午,迟夙生代表又走访了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单位有关领导认真听取了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表示一定要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中级法院的有关办案人员还隐约表示,裴金德故意伤害案律师的期望值不要过高。

    当晚,迟夙生代表又组织律师团律师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研讨,对律师团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诸多良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叮嘱律师团成员要注意安全。

    迟夙生代表的到来,对有关机关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增加了律师团成员的安全感,鼓舞了律师团的士气。

    7月23日,迟代表结束了对北海系列案件的调研,匆匆赶回连云港继续中断了的其他工作。分手时表示,她将继续关注、支持律师团的正义之举,并将此次调研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有关方面报告。还表示愿意接受邀请,出席律师团计划下周二在京举行的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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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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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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