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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按]北海已经成为中国刑事诉讼各种怪现象的集中展示地。没有北海,平时不关心中国法庭情况、不关心刑事辩护的群众是不会知道有这些丑恶的。因为每一个人自己出事、家属出事概率总是极少的,平时不会有人去关心处理犯罪的程序。由此,长期以来,中国公权机构是怎样在利用《刑事诉讼法》的不完备,进行恶意执法,是不大清楚的。这也是很多人不大相信律师的揭露和呼吁的原因。

     中国刑事诉讼中的劣化竞争,好律师被中伤离间,釜底抽薪,坏律师、会勾兑的律师如鱼得水,反而赚钱,已经是全国性的事实。但是这个问题社会上是不大知道的。这次北海全面展示了。刁难、阻拦会见不成后,挑拨对方家属打律师;仍然吓不走后,挑拨离间委托家属辞退律师。家属骗不了后,屏蔽关押的被告,威胁、骗他另换律师。这种事,我在长期的辩护历程中都碰到过。感谢北海,这次活生生的展示,大家都能够看到并相信了。许兰亭是全国律协刑委会的委员,辩护过好多省部级的被告,中国刑辩界的“大腕级”律师,朱明勇是重庆辩护中全国著名的优秀刑事律师。这样的律师,上了法庭实在不好对付,家属在外面是骗不了了,离间不了了,因此只有威胁、欺骗失去自由的被告,用阴招换掉他。

   这一事件证明,没有自由的、不受干扰的律师会见权,让警察权一直延伸到审判阶段,那么被告人的其他一切权利都是无法保障的。谢谢北海警察,你们做得太好了。刑诉法的修改,正需要这样活的案例。

    我痛心的是,北海这样激烈的正义和丑恶的搏斗中,律师中的败类也终于开始浮出水面。有在旁边做看客做高手指责前方冒险战斗的律师、冷嘲热讽的,现在又有卖身投靠从中渔利的。但是这样的律师很愚蠢。因为北海已经成了强光灯下的一个大舞台。这次你不但不可能得到“配合公安”的好处,一着走错,你这辈子就基本上都会在耻辱柱上了。所有的“勾兑律师”,只要到开庭过后,判决书下来,都会被被告和家属记恨和咒骂一辈子的。而这次,不用到开庭,你一出场就会被全国律师同行鄙视,被全国有正义感的人们的口水淹没。

 

 

 

 

朱明勇:北海会战

——裴金德辩护权争夺战

 

(2011-07-22 04:39:42)

 

7月6日北海律师团接受裴金德妻子委托,由北京的许兰亭律师和朱明勇律师担任裴金德的辩护人。律师团一直与法院保持联系,并按照法院要求先期将朱明勇律师的委托手续和律师事务所公函传真到北海中院刑一庭。之后朱明勇律师与7月19日到法院办理会见盖章手续(北海发明专利),被告知裴金德已经聘请有两名律师。他们是北海市海城律师事务所的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法院说他们是7月15日递交的手续,而查询后得知朱明勇律师的手续是14日传到中院的。后经过裴金德妻子杨子玉强烈要求,并经过法院提审裴金德同意,裴金德解除了北海两位律师的委托。但是仅仅一个上午,朱明勇律师会见裴金德时发现,裴金德精神受到极大控制,极度恐惧,整个会见过程一言不发。会见后法院又再次告知还需要再先提审裴金德,让他确认辩护人。因此一场关于裴金德一案的辩护权之争开战了。对于一个被羁押的被告人,不允许其家人沟通商定聘请律师是极不人道的。而没有家人委托,甚至极力反对,又不属于法院指定的律师,在没有人付律师费的情况下,还坚决不退出来让位给家人聘请的资深专业知名律师时,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伟大精神!

问题一:北海市看守所会见被告人除了需要被告人家属的委托外还需要得到法院的确认,要求法院在会见专用证明上加盖法院公章。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没有裴金德任何可以签署委托的家人至委托,更没有法院加盖公章的会见证明,是如何见到裴金德的?

问题二: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在没有进入看守所的可能下是如何拿到裴金德委托书的?

问题三:法院证实,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他们递交给法院的不是法律援助律师公函,而是普通的委托手续和律师事务所公函,法院也没有指定他们为裴金德辩护。他们的律师费由谁承担?

问题四:裴金德妻子杨子玉和父母亲自到法院证实没有人委托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为裴金德辩护,杨子玉还亲自到法官办公室与朱明勇律师一起当面确认委托关系,法官又和理由予以拒绝?

问题五:法院见到了委托人杨子玉不相信委托关系,没见到委托人裴金德反而相信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的委托关系?

问题六:常识表明,没有被告人家属委托,又没有法院指定,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绝不可能拿到裴金德委托书,法院为何没有这样的常识?

问题七:北海发明要求律师会见需要法院在会见证明上加盖法院公章,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也没有加盖公章,他们怎么会进得了看守所?

问题八: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不管通过什么途径见到了裴金德是否有道义上的告知其家属义务?

问题九:裴金德妻子亲自找到林国斌律师不同意其为裴金德辩护,并要求其接触委托,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为何答复说绝不解除?

问题十:裴金德妻子问林国斌律师怎么进的了看守所,林国斌律师说是警察带他进去的,裴金德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哪个警察还有权利和没有委托手续的律师一起进入看守所,接触被告人?

问题十一:裴金德妻子问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是哪个警察带他进去的,他为什么说打死也不敢说出来? 

问题十二:裴金德案被害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早就开会不准当地律师介入案件,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问什么赶接受该案?

问题十三: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问什么告诉裴金德妻子说裴金德自己已经认罪了?裴金德妻子杨子玉问会见时是否有警察在场,林国斌律师说有。

问题十四:裴金德妻子要求面见温华律师,该律师为何不见委托人家属,是否存在违背基本道义问题?

问题十五:裴金德一家所有人强烈要求不同意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担任裴金德辩护人时,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为何还不放手此案?

问题十六: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是理论水平还是实践水平比许兰亭律师和朱明勇律师高超,而能更好地为裴金德辩护?

 

以上问题需要林国斌律师和温华律师两位大律师解答。

林国斌律师温华律师均为广西海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注册地为北海市)。林国斌律师电话为13097791027温华律师电话为8896909

 

 

朱明勇:北海会见——死一般的沉寂

(2011-07-22 03:23:01)
 
是谁把我的当事人炼成了哑巴?

 

 

21日上午我拿着加盖法院公章的会见手续到北海市看守所会见裴金德,办好登记后,等了半天才被安排进入看守所大门。又在看守所内的登记室办理登记。向看守所提交律师证、委托书、会见证明后又被要求查验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完毕后,又被要求过一个安检门。这个门其实就是专门为我们设立的,就是在门里面过一趟,也不是通道。然后又拿机场用的那种安检仪器,在我全身上下扫描。由于之前了解到房立刚律师的遭遇,我在进入看守所之前,就做好了各种准备,仅仅带了会见需要用到的手续和证件,其他的什么都没带。甚至为了避免被抽掉裤腰带,我就穿了个T恤衫和一条短裤。我甚至想到,如果他们还不放心我干脆就来个裸体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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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室安排在3号,我看了下3号其实是提审室,而不是律师会见室。我在会见室等了一会,来了一个带着手铐的人,在一个椅子上坐下,他的编号是188号,这就是裴金德。在裴金德那边的窗户边一直有一个警号为600594的警察一直在看着我们,而在我这一边则有一个警号为600760的警察就坐在我身边。我告诉他律师会见不被监听,这是法律规定,请你出去。他说你有什么权利指挥我。我就说这是法律规定,他说在这里就得按照我的规定。我看了一眼他的警号,他立即抱起双手,把警号遮住。会见室的大门敞开着。门口至少有三名以上的便衣(不知道是不是警察)在监听会见。我就问门口的人是看守所的警察吗,坐在我旁边的人说不是看守所的,我说那他们在门口干什么。他说他们办案。我说他办的是我们这个案子吗,把门关上,说罢我就关上了会见室的门。坐在我旁边的警号为600760的警察,立即跳起来把门打开。那姿势很凶恶,然后又坐在我旁边。此时的裴金德见到这一切后一言不发。我就反复告诉他,我是你妻子聘请的律师,是来自北京的律师,不是政府指定的律师。你妻子还给法院写有一份不同意聘请北海海城律师事务所的林国斌律师和律师的通知书,昨天法官也给你看到了,还有你妻子签字的委托书。你有什么想法可以说。裴金德连续看了两遍通知书和委托书低着头一言不发,然后眼圈开始红润。时不时抬头看看门外我身后的一批人员,又低下头,抬起眼睛,用一种极度恐惧的眼神看着我,嘴里喃喃自语,但是听不见任何声音。我就问他是否听得见我的话,他点点头。我又问,那你是怎么聘请那两位律师的,你在里面怎么委托的,他们怎么见到你的,他一直低头、摇头,一言不发。我又问他是否收到起诉书,他点点头,我又问他对起诉书指控有什么想法,指控是否是事实,他看看我又低下头一言不发,然后就是不停地摇头,时而用双拳击打自己的两边太阳穴,眼睛红了,但还是一言不发。我就反复给他讲法律规定的被告人的权利。说我从北京来一次不容易,会见到你更不容易,我来了好几天了,看守所、法院都设置障碍阻止我会见你。外边还有人对我进行围攻。今天好不容易见到你了,希望你说话,你不说话我很难为你做更好的辩护,你老婆也说让你相信我。此时他再次用那种极度恐惧的眼神看着我,摇着头,并用带着手铐的手用食指从较低的位置指着我身后的警察和外边的几个人。然后又偷看我一眼,又摇摇头,然后低下头,一言不发。过了一段时间,裴金德那边的警察过来用手摸摸裴金德的头,说他有点发烧。又过了一会那个警察又拿来一个什么仪器放在裴金德的头上,按了好几次,说坏了。我再一次跟裴金德讲,你妻子和你父母昨天都来了,我是他们聘请的律师,不是公安和法院指定的律师,我是北京的。你们这个案子,原来为你们辩护的四个律师被抓了,三个证人也被抓了,现在全国都在关注这个啊,还有很多媒体的记者都在北海,你有什么话实事求是的讲,不要怕。是个男人就要敢说话,是你做的就是你做的,不是你做的就不是你做的,你总得说话,你今天不说开庭还得说。而且你有权利聘请律师为你辩护,你自己也可以为自己辩护。如果你觉得你的律师为你辩护的不好,你随时还有权利换掉律师,这是你的权利,马上就要下班了,开庭前我不一定还有机会能见到你,希望你说话。说到这里裴金德还是一言不发,低着头,似乎是看到外边的那几个人正在说话,忽然用那双带着手铐的手各竖起一根食指指向外边的人,然后就是猛的摇头在看着我,然后又是点头,接着又是摇头,嘴里继续在抽动着,然后忽然停止,那种表情极为复杂。后来连续两次来了两名警察告知要终止会见了,要下班了。我就再次告诉裴金德,你只有这一次机会了,你要说话,你是否同意我为你辩护,起诉书指控的究竟是不是事实,你一定要说话,不要怕,我指着身后的警察,对裴金德说,我会见你,他们在场监听是非法的,但是你不要怕,开庭是要公开的,我会依法为你做无罪辩护的,这时他还是摇头,看看里面的警察,又看看我这边的警察,又看看门口的几个便衣,再次用手指着门口的几个人,摇摇头。就这样,整个上午的会见裴金德一言不发,但是嘴里一直在抽动着,听不到任何声音。

到了众多警察来带他走的那一刻,他开口了,但是用的是北海方言,而且是对警察说的,里边的警察翻译给我说,他问我如果请了你,自己还能不能为自己辩护。我立即说,律师可以为你辩护,你自己也可以为你自己辩护,你随时还可以换律师,即使开庭时你觉得你的律师不行,你也可以要求换律师,还可以换两次。说完裴金德就被警察带走了,什么笔录也没有,他什么话也没有对我说,什么字也没有签。

我从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开始办理刑事案件,到今天为止,办理过若干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刑事案件,还办理过温家宝总理批示的,省委书记任专案组组长的重大案件,但是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从来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一言不发,并且出现那种极端的恐惧,恐惧的情绪甚至都感染了我。当我走出会见室的那一刻,我看到一直在门外的那几个便衣人,其中一个穿着休闲打扮,一双蓝色布旅游鞋的平头精瘦男子,大约35岁左右,用一种鹰隼一般的眼神盯着我,恶狠狠这个词根本不能形容那种表情。我也一直盯着他向大门外走出。直到遇到一对列队的武警与我相撞,我才收回眼神。我的感觉他的那种眼神,似乎就是一种恨不得一枪把我给崩了的那种感觉,我尽管不怕死,也感到一种淡淡的恐惧。在一个连戏弄法律都不想戏弄,直接把法律抛在脑后,自行制定比法律还具有强制力的各种规定的北海公安面前,没有什么他们是做不到的。凭着我的经验,和裴金德的那种眼神、动作,加上之前公开的案件资料,关于此案,我这一次彻底有了自己的确信,这种确信我会努力让他变成现实。

但是,21号下午,我再次接到法官电话,说明天他们还要去核实裴金德自己到底聘请那位律师为他辩护。我就问法官,我给你们裴金德家属的委托书,你们昨天也已经去看守所提审了裴金德,你们告诉我裴金德已经解除了对北海两个律师的委托,同意他妻子杨子玉委托聘请的我。你们也在我的会见证明上加盖了法院的公章,裴金德和其家属并没有解除对我的委托并告知你们,你们现在怎么突然会想到再次核实辩护人这个问题呢。我在电话里告诉法官今天会见的情况,并说裴金德一言不发,明显受到极大精神压力,而且多名警察出现在律师会见被告人现场,严重违法,现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警察没有权利接触被告人,你作为承办法官应该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得以实现。法官说明天那还是要前去看守所再次核实裴金德本人对委托辩护人的情况。看来一场辩护权的争夺战又在北海会战中激烈打响。

北海会战,其实已经能够变成一场混战。公安局、看守所、不明身份的“群众”,到今天,连一直看来比较有点公信力的法院都在慢慢卷入这场践踏法律的混战之中。我早就说过,北海律师被抓事件,就像百团大战,会有很多战役,而且是一场持久战。它的实质就是一场维护法律和践踏法律的生死搏杀,结果如何将决定中国律师制度,乃至中国法治的命运。

一个本来应该对警察沉默的被告人,在北海居然出现了对自己家人聘请律师的沉默。也许他不是对律师沉默,而是对在场警察的沉默。但是这种沉默使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被扫荡一空。这种沉默就像死一般的沉寂,让人感到恐惧,让人感到窒息。

 

 

 

律师团,请注意防止北海方再出阴招

 
(2011-07-21 15:39:46)
 
 
    如果我是北海方,其实我对付律师团,还有一招阴招可用,那就是36计之“釜底抽薪”。 

    我们这些律师,不都是被告人家属委托的吗?我们的《委托合同》、《委托书》,都是被告人家属签署的吗?好,凭这一点,北海方就有文章可做了。这些被告人的家属,应该都是北海的升斗小民吧,北海方完全有条件对他们采取各种手段。只要让这些家属们,撤销委托,到法院去做个笔录,声明一下就能做到。然后呢?中国20万律师并非铁板一块。再找几个“听话的”律师,重新来做辩护人即可。甚至于法院可以运用权力,为几名被告指定辩护人亦可。 

这样做之后,北海方甚至可以把自己放上舆论的制高点,对原来的律师团大加挞伐@#$%^$*((@#&^*(此处省略若干字)。之后,北海完全可以借口家属已经撤销委托,阻止律师团会见被告人,阻止律师团出庭。更可在“听话律师”的配合之下,对原来的“故意伤害案”、“伪证案”等,按照北海方希望的方向处置。 

律师团的诸位先进、诸位同仁,对这一点,请引起重视!请务必在会见被告人时,请被告人本人亲笔签下委托书!

 

请北海两律师勿做历史罪人

(2011-07-22 00:12:44)

 

作者 法眼看天

   前天晚上听到律师团告知,北海有两位律师已接受委托担任某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但被告人的家属仍委托律师团为被告人辩护,我当时就想到一个词:败类!本来想马上写篇文章,劝告这两个逆潮流而走的家伙,但怕造成负面影响,给律师团的工作造成麻烦,也想给这两个律师一个改正的机会,因为律师团认为,到了必要的时候,会公布这两个北海律师的名字,所以这两天一直没有动笔,今晚看到上海律师沈宁公开了这个阴招,并且北海已实施了这个阴招,看来是纸包不住火了,不得不对这两律师敲一下警钟。

我很明白你俩是如何得来被告人签字的委托书的,没有警方的配合,你俩是绝对进不去看守所的。律师团成员历经千辛万苦,受尽警方侮辱和“受害人家属”围攻、殴打,至今都没能会见到自己的当事人,你没有被告人家属的委托,如何能进去见到被告人?难道看守所是你家开的?(应该说是,因为看守所是警方开的!)没有被告人家属委托,你的行为结果已表明,你已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律师协会没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本事,但当正义得到申张之时,取消你俩会员资格的政治立场却是毫不含糊的!做律师的都知道,取消会员资格意味着你的律师生涯已经终止!

我们暂时不公布你俩的名字,是考虑到家丑不外扬,也是想让你一个悬崖勒马的机会。如让全国人民知道你俩的卑鄙行径,网民的口水能把你俩淹死。不要对我们说你不知道北海有个律师团,有一批全国各地来北海义务维权的优秀刑辩律师,因为我们知道你俩不是聋子。你俩的行为明摆着是与律师团对着干,与正义行为对着干,为虎作伥,甘当北海警方的爪牙!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不配当律师,一个逆源流而走的人不配当律师!

不要对我们说你是被迫接受委托的,被告人家属没有逼你,因为至今他们仍然坚定地要求委托律师团为其亲人辩护!被囚在看守所的被告人更不可能逼你!那么是谁逼你的?如果你不想做千古罪人,请你对全国人民说出真相,现在悬崖勒马还来得及。

当律师团取得胜利,正义战胜邪恶之时,你俩已不配做中国律师,因为中国律师是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你俩不配;你俩也不可能再做中国律师,因为你俩只是北海公权力迫害律师的一粒棋子,他们官帽不保了,谁还能保你们?

如果你俩仍然一意孤行,你们的子孙后代会以你为耻,因为你俩的名字会被钉在中国法治史的耻辱柱上!

                                                                       2011-7-21晚上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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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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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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