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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万全城股权争夺民变刑案

《起诉书》

 

    [陈有西按]京衡律师集团今天决定受理浙商投资湖北武汉股权纠纷,被作为刑事案关押侦查审判2年都无法下判的冤案。该案第一被告主辩护人为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杨矿生。京衡陈有西律师决定参加为第二被告辩护。

     司法的生命在于公开化。这里公布的黄冈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是一个难得的当代司法乱象标本。因为这份《起诉书》本身就证明了这是一个明确的民事纠纷案,而不涉及任何的刑事犯罪。这份起诉书直接证明了:一、湖北公安机关违法插手公安部一再禁止的经济纠纷案;二、湖北公安厅违法指定非犯罪地公安机关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三、湖北检察机关对明显的民事案件,不敢坚持原则,两次退查后,仍违法进行言不由衷的起诉;四、湖北法院对于一个违法关押达两年的案件,不能坚持严格执法,去年9月起诉、10月开庭的案件,到现在已经过去8个月还没有判决,违反《刑事诉讼法》一审最长2个半月的严格规定,人民法院公开违法。现在这个案在“向湖北高级法院请示”,高院也迟迟不答复。明确的无罪案,一直把人关了两年多。

    一点水见太阳,一个案见全局。这个案再一次证明,中国当前最大的违法者,恰恰是公、检、法这些执法机关。他们无视法律的明确规定,一天天在毁损着国家法律的权威。为了证明这个说法是有依据的,我这次原样把10个月前开庭的《起诉书》公布,让全社会看看,这些冤案不是社会传说的故事,而是赤裸裸的现实。我也想让最高的公、检、法机构,看看下面是怎样在执法的,涉法上访大军是如何形成的。以前,这种问题都只有到成千上万的申诉上访中才能发现。现在我们把他提前,让大家知道我们的上访大军是怎样由我们的公检法一手制造出来的。让大家知道权大于法,是造成司法失效、冤案遍地的最大原因。这个案件如果没有背后的高层权力的肆无忌惮,帮助自己熟悉的当地企业主,是根本不可能让公、检、法如此不敢坚持原则乱办案的。但是,这个内幕记者只能挖到表面,而无法直捣真相。但是事情做得太过分了,时间太久了。终会引起公愤,纸终是包不住火的。

    这份《起诉书》不需要太高的法律水平就能够看出问题,可以作为大学法学院一年级学生的刑法、刑诉法课的反面教材,其中的问题,大家自己去找吧。一时看不懂的,可以结合国内最权威的15位法学家的《专家意见书》来看(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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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709篇文章 10年前更新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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