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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素养”体现执政水平

 

人民日报评论部

     2011年06月16日07:14    来源:人民网    

  
  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正处在一个媒体事件时代。

  翻开报纸,转发微博,评论新闻……公众对社会、对政府的关切,大多以媒介为平台。“华南虎”、“躲猫猫”、“钓鱼执法”、“宜黄强拆”,这些借助媒介迅速蹿红全国的符号提醒我们,今天,治理的方式和理念往往通过媒介呈现、传播甚至放大,一个“治理媒介化”的时代已经到来。

  当公开透明逐渐成为执政共识,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成为公民基本权利,我们看到,各级政府的媒介意识也在不断提升。新闻发布制度日益完善,新闻发言人不断亮相,越来越多党政干部回复留言板、走进直播间,1700多个政府机构微博随时发布权威信息,各级领导干部面对聚光灯越来越自信自如,这样的变化令人欣喜。

  当然,变化是一个过程,在总体的发展进步中,一些地方在媒介应对上仍有诸多不足。或是忽视媒介,把媒介当做摆设,很少更新的“沉睡网站”体现媒介意识的淡薄。或是躲避媒介,“杞人忧钴”、“响水逃城”等事件,暴露引导手段的缺失。或是害怕媒介,断定媒介是“找事”的麻烦源,“封、捂、堵、压、瞒”五字诀时有出现,“防火防盗防记者”心态屡有所闻。或是滥用媒介,视之为文过饰非的工具,漠视民意,打压舆论,为某些地方和单位违规行为“背书”。

  如果说媒介已来到双向交流的2.0时代,那么政府治理同样进入了2.0时代,从高音喇叭、报纸刊物的宣讲,变成了新闻发布、网络留言的互动。如果没有必要的媒介素养,没有回应关注的能力,只知打压甚至封堵,无疑会使“沟通”没有了“通”,只剩下一条无法跨越的“沟”。

  舆情不是“敌情”,相反,媒体是社会的预警器,它对热点事件、敏感问题的反映和关注,眼前或许会让一些地方一时难堪,但对于我们准确全面地体察民情,保持头脑清醒,大有益处。从长远来说,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社会进步利莫大焉,正如一位省委书记所言,“舆论监督也是正面报道”。

  面对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思想转变,无论是解说政策、疏导情绪,还是沟通思想、促成共识,都需要媒体来主动设置议题,求同存异、凝聚力量、推动工作。也正是从这个角度,中央领导强调媒体是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和手段,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提高跟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切实做到善待、善用、善管。

  被各种信息和媒介包围的领导干部,亟需养成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敏感和价值判断,学会“新闻执政”。否则,介入迟缓或干预不当,不仅可能“小事闹大,大事闹炸”,而且会消解改革发展共识,损耗政府“无形资产”。

  对领导干部而言,媒介素养不仅是能力,更是一种心态。有平等的心态,才不会有“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的傲慢官腔;有尊重的心态,才不会有“没时间跟你闲扯”的敷衍轻慢;有开放的心态,面对监督才能正视问题而不是列“记者黑名单”;有坦诚的心态,遭遇批评才会反躬自省而不是“诽谤定罪”……说到底,媒介是政府与公众交流沟通的平台,对待媒体的态度,也就是对待公众的态度,这是执政水平和执政理念的一个具体体现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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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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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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