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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祥瑞传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龚祥瑞自传》

首发式上的发言

 

《盲人奥里翁——龚祥瑞自传》首发式

 

发言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姜明安

北京大学出版社副总编    蒋浩

北京大学法学院高级法官班93级  陈有西

 

主持人(北京大学王磊教授):下面的议程是《龚祥瑞自传》首发式,我们先请北京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蒋浩老师致辞。

蒋浩:

    谢谢北大法学院,谢谢姜明安教授,能够提供这么一个机会。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纪念辛亥革命百年,同时纪念已故的一代法学名师龚祥瑞先生诞辰百年。今天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龚祥瑞先生生前亲笔撰写的自传《盲人奥利翁自传》,在他去世15周年之后,终于由我们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

   龚老的大半生工作和生活在北大,为北大付出了他一生最美好的年华,他的自传在历经15年的辗转之后,终于回到他最关爱的北大出版,这既是对龚老在天之灵的一份告慰,也是对尊敬和关注龚先生的所有后辈学人与千万读者的一个交代。

    北京大学出版社之所以采纳这部稿件有一个很长的经历,主要归功于陈有西律师的大力引荐,陈有西律师跟龚先生的一段交往等一会陈律师会详细给大家说明。同时我们想推荐大家看看在书中陈律师所写的回忆龚祥瑞先生的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

    辛亥百年是一个历史的大词,但我们不应该忘记,所有历史的大词都是用无数人的一生为小词写就的,龚先生的一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龚先生的自传就是对这近一个世纪的风云变幻的一个生动记录。龚先生在他的自传开篇就写道,“历史的前进是以无数人的被淘汰和未被淘汰为代价向前发展的。本书揭开了这无数人中的一页”。龚先生生于1911辛亥之年,龚先生一生致力和献身于对中国宪法与宪政的研究与推动,正是辛亥先贤们的宏愿。因此,这是龚先生与他的书稿所共同亲历的一百年。在这部书稿中,龚先生的眼睛像一个历史的长镜头,以赤子般的真诚再现了各个时期的历史事件与风貌,也讲述了他人生长路上坎坷求真的经历与思考,他雅致而跳脱的语言让我们仿佛置身于他的书房在聆听他讲的故事,留给我们阅读的愉悦和反思。

    龚老的一生都在奋斗,为中国法学的进步、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而奋斗。他青年时苦学求读于清华,后来又留学英伦师从著名的政治学家拉斯基与宪法学大师詹宁斯,在抗战时期他回国任教于“西南联大”培养青年学子,在解放时期他留守北大迎接新政权的诞生,即使在反右和文革时期,他屡受冲击,甚至被下放到江西鲤鱼洲农场劳动改造,也依然痴心不改,长期从事学术翻译工作。80年代重返北大教学后,他以百倍的辛勤传播思想、培育后人,不仅达至个人学术成就的顶峰,而且培养了许多如今已享誉政、学两界的杰出人物,他的仗义执言、勇于担当以及对真理的渴求与执著,更让他的晚年生涯绽放出最灿烂的光芒。

    今天,我们以龚先生自传的出版来纪念龚老的百年诞辰,来告慰先生在世时的殷切期盼。本次出版我们花费了相当多的时间,从头到尾历时一年多的审定、核实、修改,编辑付出了很多的艰辛。但也有一些遗憾,各位手中设计精美的书稿里面的一些照片大多数都是复印件,有些因为年代久远我们没法采纳,主要是我们无法跟龚先生后人取得联系,所以只能凭借手头一些资料尽我们所能做一些处理。本次出版前后还有很多学者、专家、朋友对这本书的编辑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

     所以在这里,我们还要感谢为我们提供书稿并授权我们出版的陈有西先生,为书稿提供补充材料和照片的姜明安先生、沈岿先生,为我们提供龚老讲课照片的何山先生,等等,感谢你们为本书出版所付出的努力。一切一切的努力在各位的支持下促成了本书的出版。

     作为出版人,我们以能出版散发着如此思想光辉的著作为荣,我们也希望通过本书能让越来越多的人重新认识和了解龚先生,让龚先生的学术与思想有更多的传人。

 

主持人王磊:谢谢蒋浩总编的致辞。下面有请著名律师陈有西致辞。大家欢迎。

陈有西:

    尊敬的姜明安老师、李强教授、陈斯喜副主任、各位学者贵宾:

    姜老师是我的老师,虽然是跟我同年考进大学的七七级的大学生,我在杭州大学,姜老师在北京大学,等到我93、94年到北大法律系高级法官班学习的时候,龚先生、罗豪才教授、应松年教授、姜明安教授,都是我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老师。今天高朋满座,有这么多专家学者,我想用五六分钟的时间讲四点:一是高兴和感谢,第二是讲讲人生有很多的机缘,第三是我们向龚先生学习什么,第四是我们下一步如何前行。

    第一是非常感谢,也非常高兴,终于完成了龚先生临终前三天交托给我的事情,这个书稿放在我的书斋里十五六年了,总感觉不完成出版,是人生一大欠帐。感谢北大出版社终于把这个事情做成了,所以这是非常高兴的事情。谢谢蒋浩副总编,谢谢责任编辑曾健。没有他们的努力、付出和严谨、认真,这本书不会在龚先生百年诞辰前几天、在我们纪念辛亥百年的重要时刻,公诸于世。

    今天我们参加这样一个重要议题的活动,在这个活动当中,有两个百年,一个是辛亥革命百年,一个是龚先生的诞辰百年。这一个世纪,中国发生了很多的事,余响无穷。我虽然不是龚先生的入门弟子,算是非入门的弟子,但感谢他对我这么信任。今天很多在座的是当年龚先生的学生,今天,我们一起,能够通过这样一个学术活动,纪念他的诞辰,完成他自己临终前的愿望,是非常有意义的。所以我很感谢今天组织这场活动的北大法学院,非常感谢北大出版社的蒋浩副总编,特别是责任编辑曾健,这个稿子最早就是我和曾健谈的,他为这个稿子付出了大量的劳动和精力。这次北大出版社确实补充了很多的资料、史实、照片,如果不是北大出版社,这些是做不到的,所以这个书稿放到北大出版社出版非常合适。

    第二点,就是人生有很多的机缘巧合。龚先生是一个世纪老人,他人生前37年是在国民政府时期过来的。他的奋斗、他的彷徨、他的初恋,他在西南联大写政治学著作,前半生包括跟蒋经国的交往,在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里的一些活动,前30年他是一个朝气蓬勃、非常有追求的年轻人,他长得也很英俊。是一个才华出众的才俊,完全可以大有作为。后面48年,他选择了留在中国大陆,他没有到海外去,他爱这片土地。到海外去,他肯定能够获得相当重要的位置,台湾“中央研究院”起码能够进去,蒋经国对他是非常看重的。但是他投奔了共产党,他没有去。在大陆,他选择了做一个学人,教书育人,只做学者不做官。他在新中国经历了很多的事,在思想上的交锋,一步一步下来,一直在北大。北大是他呆的时间最长的地方。这本书稿我拿到以后,经常翻着看,有时候看着想着就流泪,非常感人的一辈子。他是两个时代的人,两个政权的见证者。一个世纪,非常独特的一种经历。

    作为世纪老人,他有很多的思考,书里写的很多内容值得我们深思,一个学人,一个法律学者。我们如何传承他的思想?他曾经对我说过,很遗憾我没有留下一部符合宪政理念的科学的宪法。我老了,没有时间了。

    先生于我,也是一个人生机缘。如果最高法院没有和北京大学合办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如果这个培训中心没有放在北大、人大,我也不可能认识龚先生,不可能认识罗豪才老师,应松年老师,姜明安老师,包括今天在座的很多学者。很多当年都是罗老师、姜老师的研究生。所以这个机缘巧合就让我认识了这批师长。确实北大这一年多的学习生活,对我影响很大,改变了我的观念,改变了我的人生。否则我在高级法院不会主动出来,这是人生很多的机缘巧合。我觉得龚先生是一个世纪的伟人,我觉得伟人不是像中国的传统观念那样,要做大官,做到部长、做到中央政治局委员还是什么,我觉得不是的。龚先生将来在中国的历史上,在宪政史上会是一个伟人,他的思想不是一般人能够达到的,他学贯中西,虽然没有做大官,在学术界也不是非常有名,但是他会被历史慢慢认识,认定为一个伟人。

    第三点,我们向龚先生学习什么?我想至少有四点值得我们学习:第一,他的家国情怀,他的道义担当。他虽然没有做过大官,也不是一个非常有社会影响力的大学者,但是他对我们国家的爱,对家乡的怀念,对父母的孝道,他对我们这个国家的道义责任的担当,在他的一生中是显现得淋漓尽致的。家国情怀、道义担当,在他这本自传中充分地显现出来;第二是他的无怨无悔,恬淡人生。他留在大陆这后半生,大多是很不幸、很可惜的时光,他遇到了很多的厄运。那么多的精英知识分子的坎坷,被人伤,也很谨慎的伤过人,我们现在学界也有对他的一些评价,对他在反右当中说过的一些话,还有各种各样的议论,但是他对自己都有深刻的反思,对自己的命运也一直无冤无悔。一直非常淡定。第三,他的独立思想,不管怎么样的遭遇和命运,他自己的思想从来没有飘移过,他自己思考成熟的思想,一直是非常坚定的。他在非常落魄的时候,住在医院里非常凄凉的时候,就是一批学生始终去看他,一些老师同事去看他,他始终有自己非常坚定的信念,作为一个法律学者这是非常难得的,尤其在当前中国;真正有骨气而保住独立人格的学者非常难能可贵。第四是奋斗不息,死而后已。一直到85岁去世,他没有停止过思考,他临终哮喘很厉害,讲话一喘一顿的时候,他还是有着旺盛的思想。有人来看他的时候,他总想表达思想,表达人生精义,没有消沉。龚先生的思想是北大传统精华思想的传承。他是北大精神、北大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四,我们如何前行。我们为他出版这样一本书,我们进行这个纪念活动,不仅是一个老人一百年了,我们纪念他一下就过去了,我们是为了向前看。

    第一,我们现在面临一个重要的机遇期,我在上个礼拜常州演讲的时候,谈到当前中国各种思想的交锋,左的右的,现在有各种各样的思考,是非常时期。现在有很左的网站,也有很右的网站,这种情况下允许各种思想浮出水面,是很重要的。真理越辩越明。人民日报今天头版是这样一种倾向的文章,明天评论版是另外一种倾向文章,这是一个思想宽容的时期,也是一个各种思想交锋的僵持的阶段。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我们尤其要思考,我们要认真的细读,对龚先生这本书认真的去读肯定会有收获;第二,我们需要完善我们现在的宪法,龚先生的遗憾是没有完成一部好的宪法,但是我们作为他的学生,或者是他的同行,我们可以把我们现有的宪法进一步完善;第三是宪政的落实,落实现有的宪法原则和宪政精神。我现在作为一个律师,就是在个案推进国家法治,通过一个个的个案,落实我们国家的宪法。

    下一步我希望要做龚先生纪念文集的出版,在座很多老师和学者比我要更了解龚先生,很多人有他的照片,有他的文章,有他的思想纪录,所以我把我的联系方式已经放在书中了,如果大家有什么纪念文章或者是照片,就可以发到我的邮箱里。等过一段时间,我们再给他出一本纪念文集,这样就可以使他的思想全方位、立体化,包括我们政界的、学界的,都能够把他的思想丰富起来,这样我们就会做得更加有意义。让先生的学识和思想进一步发扬光大。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陈有西律师的发言,他还是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下面有请宪法行政法基地中心的主任姜明安教授讲话。

姜明安:

    龚先生是我的老师,我搞行政法就是受他的影响,听了他的课以后我搞行政法,我坚持行政法的信念也是因为听了他的课,他出的书我也都参加讨论。对龚先生我有三点最深刻的印象:

    第一点印象,他特别有激情。书中就有给北大法学院七七级上课的照片,从那个照片可以看出激情。龚先生研究宪法、宪政,很多领导人不理解,很多学者不理解,批判他,甚至比批判更厉害,他一点也不理会。他临死之前,还把姜明安找去,讨论一下中国宪政要怎么搞,国际会议怎么开,所以他整个身心都投入到这个信念当中。这是我印象深刻的第一点。

    第二点印象,他特别好质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提出一些问题表示质疑,对政府的国家的政策提出质疑,还有对学术界的学术观点提出质疑。当然他会保持分寸,在报纸上也有一些争议文章,在课堂和交流当中也提出很多争议。

    第三点,他特别重探索,他一辈子都在探索。首先是探索中国的文官制度,他到英国、法国去都在探索这个制度,后来探索在中国搞公务员制度,后来在探索行政诉讼,不仅在理论上,还在实践上进行探索,他80岁了还带一批学生到全国各地搞调查,他还出了一本《法治的理想与现实》。所以龚先生这三条我是特别有印象:特别有激情,特别好质疑,特别重探索。

    这篇自传我也从头到尾看了。这本书我觉得会给我留下很多启示。

    一个是对我们做人的启示,怎么对待自己的爱人,怎么对待自己的未婚妻,怎么对待自己的朋友,他会给我们很多启示。还有怎么对待国家,这都给我们很多启示。当然这里也有一些给我们的启示,有一些有矛盾,怎么对待朋友,怎么对待国家,在这个世纪会发生矛盾,像57年反右,他最好的朋友后来不理他,他自己写了一句话,我也有一些私心的。我们能够归咎于他吗?这个世纪就是这样,我们都会有私心。看他怎么对待自己的亲人,在这个地方我们有一些启示。

    第二,作为学者怎么做学问,我们从这本书当中得到了很多启示。解放前这么多运动,也有右派的,也有左派的,基本上他不参与,他认为我们学生首先把学问做好,不要到外面游行,我们把这个研究好,才能把中国的问题解决好。但是他一旦把这个学问做完了,然后就投入到学术与实践当中。他就是那种书呆子,他不知道这个社会,所以这是他对学术的一种精神。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的价值,一个是做人,第二是做学问,第三是对执政者怎么执政。他开始也是在政府里做事,后来在57年反右,即使作为领导这些你可以不采纳,但是你可以听,你不采纳,你也不听这个东西,他感到很郁闷,还不让你讲,不让你说,这个事情有点太过分了。所以我们中国这么大一个人才,他可以在国外生活得很好,但是他留下了做这个事情,到57年连这么好的老同学、老朋友去揭发他的问题。所以我看了这个非常有感触,怎么对待知识分子,怎么对待权利,怎么执政,我们的领导者、政治家应该看看这本书,中国有很多这样的知识分子,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也还会有。他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人,他也有他的缺点,在这个事情上他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也有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我就讲这些,希望我们看这本书的时候,可以做一些思考,好好思考留给我们的这三点启示。

 

    北京大学校长助理李强教授、国土资源部副监察长甘藏春教授也深情回顾了龚先生当年对他们的教悔。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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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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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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