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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要休整,律师需沉思

陈有西

 

    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

    对于李庄来说,这个世界已经有点陌生和新奇。

    他现在知道,原来外面有这么多人在关心他,并为他付出。原来他并不孤单。失去自由的日子里,他受到了礼遇。他有书看有电视碟片看,但没有新闻、没有信。写了不少古体诗,他背了几首,觉得平仄、对仗、意境都不错。他说感谢重庆,让他有了静心思考、认真养性的机会。

    今天中午,辩护顾问团约晤李庄,在清华大学边“大益膳坊”为其接风洗尘。李庄已经从河北老家看望父母回京。江平先生、卫方教授、何兵教授、杨学林律师、许兰亭律师、杨金柱律师、李庄、亚童和我,简单地聚了一下。张思之先生、高子程、斯伟江、张青松、李霄霖、吴革、魏汝久、李轩等因事未能光临。聊了一些昨天、今天、明天的事。李庄脑子和身子都很好,依然健谈并自信。

    他向所有这一年半来关心他、理解他、支持他的朋友们表示真诚地感谢。他需要先休息调整一段时间,正在看儿子李亚童为他准备打印好的一人高的关于他案件的报道。他要“恶补”这一年半的信息。里面的时候,有人告诉他,他早已经被这个社会抛弃和遗忘,没有人关心他。这两天他才知道愿来自己已经是中国和世界的闻人。他有点受宠若惊。真是造化弄人。

    这两天,全国的律师同行们纷纷来电祝福李庄。大量的媒体朋友都想采访李庄。李庄都没有接电话,请家人谢绝了。他先需要安静,需要一点时间休息和调整。但是他知道有太多的人需要感谢。大家问了几个一直纳闷的问题,李庄讲了一些很有趣的故事。

    今后,关于他的事,关于他的行动,都可以由他自己说了。我们代言的使命终于完成了。

    在此,我要感谢浙江省司法厅赵光君厅长、吴强军副厅长、杭州市司法局洪慧萍局长、魏民副局长这一年半来对我的充分信任和理解、支持。我为执业在浙江而感到庆幸和自豪。浙江律师有一个很好的后方。

    在此,我要感谢一年半来所有在我的学术网上共同关注留言的“关注两会”、“CYQ”、“欧阳志强”、“123”、“法制特工”、“伍雷”、“张”、“秋风”、“鼠标”、“一壶”、“湘水无名”、“奥巴马”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朋友。我要感谢季天琴、王和岩、杨海鹏、张晓晖、余春红等一大批有担当的国内国际媒体新闻人。更要感谢体制内一直支持着我的诸位领导和朋友们。

    当然,最要感谢的是这些时间来一直真诚无间共同奋斗的律师团队和法学界朋友。

    与此同时,围绕李庄案的暂时收获,律师队伍中开始显出一些先天的锢疾。有的高级五毛并没有停止战斗,他们搬弄是非,不再谩骂,以唱赞歌的方式,开始摆布一些比功的话题,试图挑起律师界内部的争功邀宠,让社会看到一个乌合的松散的群体。

    我无权提醒和责怪同行。我只想代表自己说:远不到梁山好汉排坐次的时候。谁要这功劳,谁就拿去吧。我不认为我有什么特别的贡献,只是认真办案而已。一个案件的暂时好转,也不必作过度的解读。此时此刻,我心情仍然沉重,没有特别高兴。虽然李庄出来了,至今我心依旧。《南都周刊》发了长篇背景报道《大牌律师转型》,季天琴记者写得很好,沈亚川编审把握、策划得很好,但是这是新闻界对律师业的一种善意鼓励。时间匆忙,有很多值得一书的人没有写进去。新闻界可以这样鼓励我们,但我们当事者自己不要真这样以为。今日中国律师依然猥琐,并没有那张电影海报般的照片那么雄壮。盛名往往是悲剧的开始,朋友离去的开始。古语说“木秀于林,风必催之”。我是“木曲于林,人必伐之。”敢不诚惶诚恐。

    律师界当前需要沉思。要让国人觉得我们长大了,是一个可以托付的群体。(2011。6。13)

 

 

李庄答谢辞

原文地址:李庄致谢社会各界作者:李亚童
 
 

各位老师、同仁、媒体、网友、及各界朋友:

重获自由三天来,我主要是跟父母妻儿和其他亲人们在一起,向他们偿还这548天欠下的孝债和亲情债。期间,虽只部分浏览了一年多来自海内外的各种书刊杂志和网评对我的事件的报道和评论,但从中对众多律师同仁、学者、教授、甚至年事已高的业界泰斗的奔走而激动不已,还为很多朋友一年多来替我照顾、安慰已进入耄耋之年的父母以及家人而感动至极,更为那些与我素不相识却为此担心、流泪、甚至做出巨大自我牺牲的人们的义举而热泪盈眶,所有这一切都是我在高度封闭的铁窗中毫无知晓的,它给我带来的鼓舞和震撼是无法用谢字所能表达的。

但是,我还是要说一声:谢谢你们!谢谢以江平、张思之为首的顾问团及四位出庭辩护律师;谢谢无以计数的网友们;谢谢坚持客观报道的新闻记者们;谢谢以各种方式进行关注的律师同行们。

近期,我拟对身体进行一次全面的医学检查。

最后,我再一次对大家的关心和关注表示由衷的谢意,并致以最崇高的法治敬礼!

          李庄

2011年6月14日15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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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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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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