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搜狐嘉宾访谈:

李庄毫无疑问是个好律师

来源:搜狐嘉宾访谈
 
2011年05月03日17:07

 
 
    李庄第二季辩护律师杨学林:这次开庭一共用了两天半的时间,总共加起来大约在20个小时左右,在20个小时左右的开庭之中,大家都讲了很多话,做了很多事,回来以后我一直在回忆,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公诉人的公诉词,当然我现在手里没有他的公诉词,我的助手给我记录了一小部分,我把它贡献出来: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庄引诱教唆徐丽军做伪证,并且明知是投资款,教唆徐丽君改变证言,将投资款说成是借款,徐丽军也出庭作证。我方举示的证据,经过质证可以认定证据效力,我方指控李庄的证据充分,合法有效,证明被告人李庄的犯罪事实清楚,并且李庄原为法律工作者,熟知法律规定,其违背事实与法律,教唆证人改变证言,其见利忘义的行为是在玩弄诉讼、玩弄法律,李庄今天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说明其行为一贯如此,其主观恶性极大,客观上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破坏了社会主义法治,应予严惩,同时也希望起到警示作用。

    公诉人在发言时,义正辞严,比我刚才要强得多,我是学不来的。听到这里时,李庄请求休庭。后来我会见他,问他为什么?他说实在受不了。后来开庭以后的发言我也受不了。但我隐隐约约记住还有两句话:一句叫做李庄的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制度,另一句叫做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前面这部分是我的助理简单的记了一下。我问后面为什么不记,他说气得不记了。

    这两天我一直在回忆辩护工作,通过辩护工作我有这么一个体会,在没有为李庄开始辩护工作之前,我对李庄的评价是这样的:李庄可能不是一个坏律师,但肯定不是一个好律师。这是在此之前对他的评价,但办完这个案子我发现字还是那么多字,但要变一个说法:李庄肯定不是一个坏律师,而且他是一个好律师。

    为什么?别的不说,我们仅就李庄涉案的上海办的孟英案来说,他只收5万块钱,调查取证达45份无罪证据,这45份证据不是随便去抄来的,也不是随便从控方证据里边捡出来的,这是李庄自己亲手去调查取证得来的,做了详细的证据笔录,北京往返上海会见孟英达八次。动员了四位以上的证人到上海去出庭作证,在法庭上的发言那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整个庭审笔录我都看了,别的案子先不说,就这一个案子来讲,难道这不是一位优秀的律师吗?

    我在法庭上也问过李庄,“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不为什么,就应该这样做”。“那你不知道有风险吗”?“有风险也得做,既然当事人委托了。”这种回答简直就是在人民大会堂做报告的那种优秀律师的回答,而在李庄的思维观念中就应当这样做,他认为刑辩律师不调查取证是不可想象的,这个案就无法办。我说,“我表示惭愧,因为我竟然还有这种想法,能不调查取证就不调查取证”。所以说,李庄这个律师,不是一个需要警示的律师,他就是一个模范的刑辩律师,这是毫无疑问的。斯伟江律师在法庭上已经指出了,他听到控方说有什么警示,斯伟江律师立即说,需要警示的是你们。这是关于李庄操守方面的。

    李庄的执业技能,他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法律的熟练程度如何?非常遗憾,大家没有去开庭,如果去开庭,你们会发现李庄的水平超过我,我还要提前打印出法条在那儿摆着,我还有这么厚一摞的卷宗,李庄没有,公诉人举证完了,李庄记下1、2、3、4、5,就跟你回过去,而且还告诉公诉人哪一条是怎么说的,难道他不是一个优秀的律师吗?

    还有一点,假如算李庄第二季成功了,到底是谁救了李庄?当然不能抹杀顾问团、网民、微博的功劳。但李庄的自我保护,那份录音难道不是救了他最重要的一个东西吗?

     那份录音就是在他家里找到的,而据控方最近所称的,就是那份录音和他们控方证据产生矛盾。难道说李庄不是一个好律师吗?他没有缺点,既有防范意识又能做案子,这样的典型恰恰要反过来进行正面教育,不是警示教育啊。

    第一季辩护律师陈有西:我补充两点:第一,上海那个案子李庄后来不是辩护人了,为什么不是辩护人了?李庄查到的很多证据,揭示了公安机关的违法办案,而且法庭上他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控方和公安机关非常恨他,按照他的辩护,孟英这个案子绝对无罪。于是就采取离间的手段,找孟英的家属说这个律师不行,请这个律师肯定要重判。离间以后孟英辞掉了李庄,换了一个上海律师做认罪辩护,将所有的违法现象包庇住,案子还是做有罪判决,认罪缓刑。这就是我刚才讲的中国律师的劣化选择。搞勾兑的律师有饭吃,公安检察很高兴,这个案子就这么解决了。第二,重庆通过杨律师、斯律师辩护,李庄的自辩,打动了谁啊?出法庭,李庄的妻子跟我讲,法警的眼圈全是红的,有一个50多岁的法警送我出门口眼泪就出来了,到了这样程度,李庄是好律师还是坏律师?现场非常感人,网站报道说他是“滔滔不绝,第一轮自己辩护50分钟,第二轮40分钟,说他是一个强词夺理的人”,而这其实是非常优秀的自辩。

    第一季辩护律师高子程:我给杨律师补充一下。这话我从来没讲过,李庄第一次之所以认罪,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证据。李庄为什么要认罪?他希望尽快出来,他有一份录音,他希望尽快出来就可能能拿到这份录音,录音证明了他会见龚刚模时,龚刚模先对他说“我被刑讯逼供”,然后陈述被刑讯逼供的过程,包括他们在看守所会见龚刚模跟警察发生肢体冲突的录音,这个录音在谁那里?在龚刚模的太太那里,龚刚模的太太癌症晚期,在北京亦庄的肿瘤医院,李庄为了使自己快点出来,出来以后就能拿到这个录音,因为这个录音是手机录的,在被抓之前把手机藏在卫生间里,重庆警察不知道有录音的手机是在卫生间的,然后手机在龚刚模的太太那里,出来晚了,龚刚模太太去世了,这个手机就永远找找不到了,证据就找不到了,所以李庄认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尽快的出来找到那份证据以便申诉。

话题:



0

推荐

陈有西

陈有西

709篇文章 10年前更新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