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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像

林昭被法院秘密执行后遗体不存,此为衣冠冢

 

 

 

 

 

 从林昭到李庄

 

 
于 2011-4-30 2:55:08
 
 
    今天是429日,68年的这一天,林昭被秘密杀害于上海提篮桥监狱,这个到死也没有认半点错的女性,就这么离开这个她深爱的世界,现在已经43年。

那么强大的专制机构,那么惨无人道的迫害手段,居然就楞没让一个弱女子认罪“伏法”;事隔几十年,那么严密的封锁和阻隔,还是有人在不断怀念这个奇女子,再次证明,历史就是历史,真理就是真理,你可以暂时遮蔽它扭曲它,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抹去它;还再次证明,专制者们那么依赖他们的专制手段也那么相信这些手段,而且他们的一切底气也来自于这些手段,因为他们可以随意滥施淫威,所以他们误认为一切尽在掌控!但是他们竟连一个柔弱的女子都不能征服,这是东方专制者应得的耻辱和失败。

难以想象的是,在那个风雨如磐的专制岁月里,四周是坚硬的高墙,身边是无休止的摧残和折磨,那么一个孤立无援的女子,看不见现实的出路,也照不到未来的曙光,她是如何得以坚韧与坚持的。林昭被称为圣女,她的神圣性不在于她能够发现专制的实质,还在于能挺起柔嫩的肩膀反抗专制,更在于她用信仰和理性最后战胜了专制。专制者们在最后都只有哀叹:林范拒绝改造,从不认罪,态度极其顽固。恶劣……我不敢说她是那个时代唯一一个在淫威下从不认罪的人,但我敢说,那些曾经对她施加酷刑的看守者们,应该体会到她是最为难以令其屈服的人,甚而至于我还可以认为,这个东方最为完备的专制体系,伴着杀害她的枪声响起的时候,顿时土崩瓦解!相比今天那些在利诱和淫威下唯唯诺诺的所谓知识分子,她的神圣性,是我们连是否有仰望的资格都值得怀疑的……

十天前的419日,江北区法院正在审判李庄。

22日,江北区检方公诉人以证据冲突为由撤诉。

撤诉的理由令人感叹——

一年前的李庄案,本身就是一个笑话,这里我不再就此说什么,民间的意见早已呈汹涌之势。就在本次开庭之前,律师曾经向江北区人民法院请求延期,理由是侦查机关用了13个月时间侦查,而留给律师搜集证据走访证人的时间才短短几天。然而这个请求没被采纳,明眼人都清楚,他们就是要在这样的明显不对等条件下开庭,就是要给你一个应对失措的尴尬,让辩方匆忙上阵,杨律师说这是检方和法院都被侦查机关绑架的结果,但是谁不清楚从李庄案的一开始就是公检法三方联合执法的?而且这还是重庆方在打黑之初津津乐道的呢!那么这么周密部署、苦心孤诣的立案侦查和开庭审判,最后仍然因证据冲突而撤诉,那不更是证明,这个案子即使不是一种构陷也是一种主观立案,其目的不是什么杀鸡儆猴,而是为某种目的扫清障碍。

然而——鲁迅说,搞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结果大家看到了。

然而——我不想说这个,我想说的是,如果历史是个舞台,那么总是不断有人登场表演,但是历史这个戏剧又不是事先有剧本的作品,那些登场的人,有的是粉末敷面浓墨重彩精心勾描,而有的则是因为一个误会一个事故,相当于一个剧务或灯光师,突然就被推到了前台,他的技术性事务居然一下就进入了戏剧。同时,历史往往在某些关节上总要选择一些人来充当这个关节的转合机杼。他或许本身是个演员,或许就只是一个剧务!从大历史的角度看,无论是演员还是剧务,他们登上舞台就进入了宿命!

李庄就是一台戏剧中从事技术支持的剧务,然而不幸地走到了聚光灯下!

重庆这个典型事件,直接显示的是后集权时代未曾进化完毕的特征,大大地保留着集权时代“刚性专制”的特性,一是用公众的狂热形成假性的一致性价值取向,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文化手段为这个假性一致性做注解,对狂热情绪的挑动和利用,彰显的是这片中世纪废墟上公民缺位状态下的意识形态控制,颂词和合唱成为文化的全部;二是祭起战争时期的意识和理念,在大量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中,仍然坚持所谓“战略”理论,将一切不利因素看成为敌对力量并意欲除之而后快,在单向度的思维中,以我为主、唯我独大的成分挤占了价值多元的空间,因而宽容的美德也随着智慧的无限趋近于零而消失,运动式的大规模作战方式才一而再地上演,所谓“双起”论调,不过就是以法律为幌子实施霸道的实质,这也就意味着,某些人的意识在当今时代,已经与现实大大脱节,即使手握重权、即使可以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然而因其思维水准和思维向度还停留在集权时代,而相对于他们的这个开放世界,其理性考量能力却远远超越了他们所持有的战争意识,并且能够操持更为有效的手段,将他们的手段一一化解。与早期专制时代不同的是,林昭所处的集权时代,她需要凭着那种信仰和坚强,甚至最后付出生命的代价,而现在,人们不需要什么坚强、什么生命的付出(当然这是相对而言),只是出于公理和正义,加上活跃的、自主的思维,就可以抵御无处不在的集权意识,而绝大多数则以貌合神离的假意逢迎,以太极和幽默的方式,在化为一笑的过程中,淡淡地予以解构。因为大家对后集权主义有个基本的共识,那就是你可以在一时之间以疾风暴雨的方式摧毁花朵,但是你不能够阻止春天的到来!

那么,重庆这台戏剧,在有人从社会学角度(准确地说是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角度)做出“精彩分析”之后(见龚是非文《李庄“漏罪”案撤诉之精彩分析》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7274145&page=1&1=1#7274145),留给大家的思考空间或许被一下扩大了,但从某种角度说也是缩小了,因为,该文仅仅将此戏剧看成一场角力和博弈。即使我们承认这就是一场角力,但是这个角力的双方,其身份的定位以及装备辎重,则完全不该在同一场戏剧中出现,胜负在事先就已经确定的情况下,这样的角力还有什么观赏的价值?难道大家仅仅处于对无耻底线的试探而付出大量精力?

问题的关键其实就在于大家对这场偶然戏剧的一个偶然角色的出现产生了兴趣。

李庄恰当其时地来了。

我们可以猜想,这个有些成就感有些小得意的律师,当时接到一个这样的大案的时候,根本就想不到他就这样被推到了前台,他以为自己是一个技术工,他熟知舞台电路、幕布摇柄以及道具位置,他熟读法律条令、但也仅仅是可以依靠他可以娴熟地运用法律(利用或者钻空子)的能力,就这么被推进的宿命。他在法律上很强大,因为像他这样的人,除了可以精研法律外别无他法,不能像检察官或法官那样,除了法律还有行政力量可以依赖。这也证实了,律师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成了逼使我们的法官检察官深研法律的一种力量。但是法律在这出戏剧中只是配角,律师则可能更是配角的配角,就李庄而言,在重庆大叙事中,他则仅仅是一个剧务,一个搬运道具的场工。

但是,就这样一个场工,因其律师身份而具有了集权时代不可能有的巨大背景,那就是法律一再试图着发出自己的声音,律师的主体性意识也已逐渐觉醒,所以一个剧务的登场,尽管没有粉墨也没有描画,然而赤裸裸带着与生俱来的明显胎记,对极权主义形成了无意的挑战态势,这样就奠定了他奔向宿命深渊的第一块路石……不过,我认为这个偶然只是李庄撞了枪口,他并不具有真正挑战的能力和意识,尽管它是被一股莫名的力量推上舞台,但他不是最佳人选!

理由很简单,从目前情况看,李庄并不具有相应的思想资源,也不具备真正演戏的准备。一个纯技术型人员,能够走到多远其实并不费猜度!

    但我相信,既然李庄走进的自己的宿命,那么相对于他的存在,另外一个人也因此而走进宿命……李庄,在一场戏剧中以懵懂的状态居然改变了他和别人的命运,也可能写就了一段历史——这太TM刺激了!

 

 2011/4/13 14:27:02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

—最知情者的回忆

                  

                          林昭遗像

      1957年的北京大学,师生之中有1500人因「反右」「扩大化」而蒙受不白之冤,很多人被开除了公职与学籍,发配于穷山恶水、荒原大漠之间亡命了之,22年后,又把这「扩大化」了的1500人无一例外地平反,也就是,就北大来说「扩大化」已「扩大」到无一正确全盘错误的程度!41年之间,我们全年级竟有近10位同窗英年早逝,时运的坎坷,生计的艰辛,过早地夺去了他们才华横溢的生命!
  但是,我们还要提及另一些在1957年风暴的延展中惨死于「人民」枪口下的北大冤魂:哲学系的学生黄宗羲绑赴刑场,临刑前对妻子说:「我死后你不要守着,早一点找一个家,好好教育孩子跟着党、跟着毛主席走社会主义道路。」他被杀在1958年。
  西语系英语专业的学生顾文选,1966年夏自河北省某劳改农场逃出后不久被抓获而归,即被处死,其时他无妻室,亦无遗言。
  化学系的学生张锡琨,企图越狱而被处死,时间已是「四人帮」垮台后的1977年。他的遗体由他妹妹领走,掩埋于四川盆地。
  而中文系新闻专业的1954级女学生林昭之死,则由于是被密杀及灭尸更被掩盖得毫无踪迹!
  她死得惨烈,死得冤枉!

  ◆林姑娘是游先生看中的女才子


  我的案头放着一份1954年8月15日的《解放日报》,其7-11版刊登的是《全国高等学校一九五四年暑期招考新生录取名单(华东区部份)》,第十版:「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新生名单中有一个「彭令昭」。当我们负笈京华、欢乐聚首燕园之初,「彭令昭」一直是名下无人的「隐君子」。两个月过去了,在杨晦先生为全年级开讲《文艺学引论》的阶梯大教室,我们终于弄清了那个叫「林昭」的姑娘就是「隐君子彭令昭」。她在全年级的「亮相」,是因为系办公室的冯世澄先生举着一捆寄给「彭令昭」的书,并且喊着这个名字,而从座间起立跑到冯先生旁边的却是林昭,她是苏州人,「令」与「林」是同音字。她自中学即投稿发文,以「令昭」为笔者,后则改用「林昭」,盖以「令」、「林」是同音字。此处对她名字的说明为了纠正当今的某些文章中的妄说,说她「非常像」、也「非常爱」林黛玉,自己才改为「林昭」的。其实,林昭是最不喜欢别人说她是「林黛玉」的。
  我第一次与她交往,是在图书馆的善本书库里,她正在那不太亮的台灯下翻阅着一大堆线装书,我看出那是《毛诗郑笺》,后来我们从图书馆出来,在南阁、北阁旁的逶迤小路上,她边走边对我说:「《风.七月》:『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说的是什么?我看说的是女奴隶为奴隶主的小姐作陪嫁奴隶的制度,她们陪嫁异国,就永远不会再见到自己的生身父母,所以『伤悲』。古代的学者早就指出:『妇人谓嫁为归。』还说:『诸侯之女称公子也。』可见『公子』是贵族小姐,不是少爷,现在许多注本,都几乎异口同声地说:『女奴悲伤,害怕被奴隶主公子掳去,受到侮辱。』岂不荒唐。她又进一步分析说:「其实,我看整篇《七月》几乎用了极大篇幅描写了奴隶主为他的女儿准备出嫁的细节,从养蚕采桑到织布染色,从狩猎狐狸到『为公子裘』,准备的都是嫁衣。」她的这些观点,大约也曾请教过游国恩先生,记得有一次,游先生身体不适,我到燕东园去探望,他还谈到林昭的勤学与多思,提到她对《七月》的见解,游先生多有称赞。后来,听说游先生曾建议系里把林昭从新闻专业转到文学专业,先生以为:林昭若从事古典文学的研究,会很有前途。后来不知为什么游先生的这一建议没有实现。1980年12月11日,在北京为林昭举行平反追悼大会之次日,我与林昭的妹妹彭令范女士到北京大学燕东园杨晦先生的寓所去拜望并辞行,这位86岁的仁厚长者见到我们怆然泪下,他向我说了两件事:一、当年在讨论逮捕我的时候,先生是坚决反对的;二、当年在讨论游先生建议林昭调入文学专业的时候,先生是坚决同意的。--但皆适得其反!先生不无感叹地说:「我每当想起这些就觉得心里难过。稍停又说:「林昭是游先生看重的学生,多少次游先生的学术讲演,都是即席发挥,没写讲稿,事后都是根据林昭的记录整理存文的,如果没有后来的那场运动,林昭可能会成为游先生的好助手!即令不改专业也无妨于此。

  ◆在芬芳灿栏的日子里

  1956年的秋天,北大党委决定创办一个学生综合性文艺刊物,这就是非常著名的《红楼》。《北大诗刊》停办,并对其编委会成员作了增补,而成为《红楼》编委会,阵容如下:

  
主  编:乐黛云先生
  副主编:康式昭、张钟
  编  委:马嘶、李任、王克武、林昭、张元勋、谢冕、张炯(名字的次序是依当时的年级自高而低排列的)。

  别看那么一个著名的刊物,而真地要到北大去找那个「编辑部」,却是找不到的。因为根本就没有那么一间专用的办公室,每次开编委会,都是临时借用学生会、团委会甚至党委会的办公室,而具体的修改文稿、校对清样等工作,就往往「习惯性」地挤在林昭的宿舍里,那间屋在文科女生宿舍27斋二楼,四人一室。但我们在那里也只能利用课外活动时间,上午有课,晚上自是不应打搅她们。那层楼住着的新闻专业女同学,林昭之外,还有五位后来也成右派的,包括张玲、韩其慧,她们都在「57之难」后,发配西北,韩其慧死于其处,弃身沙丘热海之间。张玲在20年边塞大漠的磨难之后,有幸回到北京。其余三位都由于忧患太重、去日苦多而身染沉疴。
  1956年12月31日的夜晚,北大的燕园内灯光如昼,可容纳八千人的大小餐厅,学生宴会之后,早就打扫得干干净净,大餐厅的中心放着一个直径两米的大花盆,里面栽着一株五、六米高的针松圣诞树,枝叶之间灯光明灭,空间是被香水喷过了的,弥漫着茉莉、玫瑰的芬芳8迎接伟大的1957年」金色大字悬挂在主席台上,所有的聚光灯都投射在这十个金色大字上,彷佛它就是即将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那金色的日子!那光明的日子!那光彩夺目、充满伟大希望、铸定前途灿烂的日子!
  其实正是严冬,北京的冬季其实奇寒,而北大的儿女们的脸上都蒸腾着汗气,舞厅内灯光微暗而柔美,姑娘们的脸上大约都有粉,嘴唇是被唇膏涂过了的,在微暗的灯光中看去,红唇却成了黑色。林昭与张玲也在这「无忧之境」里飞翔。
  午夜11时30分,我们敬爱的马寅初校长、周培源教务长等学校领导来到迎接新年的会堂,登台贺年,舞曲骤停,八千骄子静立。当午夜的钟声敲响第十二响,余音未绝,北大沸腾了,如群山在笑!这八千子弟的第一句高呼,呼的是什么?是——
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马老的习惯用语:「兄弟我。刚一出口,他的话便被海涛般的掌声所淹没,这位慈祥、正直、爱国、渊博的长者,他又何曾料到这样坦率、真诚、融洽、无虑的聚会,以后竟不会再有了!永远也没有了!他何曾料到:再过四个半月、五个月,一场史无前例的「引蛇出洞」之战,会在这八千「天之骄子」中展开!其心之决,其志之壹,可谓任何「回天之力」皆已不存!颇有「宁可负人,不可负我」的韵味,这是为马老所不曾料到的!于是,就在这八千骄子之中竟有1500人中计罹难,有如林昭这样的正直、热忱、赤诚、爱国的青年男女死于枪杀,更不用详说那一支被逮捕、被开除、被远放、被驱走的不幸大军,他们浪迹天涯,背亲离戚,在荒原绝域、饥寒劳苦中熬尽了青春岁月,有的历尽折磨摧残英年而逝,有的茍活幸存也憔悴若痴,且年及衰颓、孑然孤苦,苍天不助!--在这1956年的除夕午夜,时光流向1957年元旦的临界时刻,这是马老、也是所有的人所不曾料到的!
  马老的绍兴乡音未改,高呼着:「兄弟我给大家拜年。一个穿著大红毛线衣、白色长裙的女同学登上主席台,把一串鲜花「项链」恭敬地戴在马老的脖子上,垂在他的胸前!掌声、欢呼声混成海洋!这时,马老率领校领导们走下主席台,来到学生中间,舞曲又重新响起,一个男同学跟在他的背后,把双手放在马老的双肩上,而周培源教授则又跟在这个男同学的背后,也把双手搭在他的双肩上,如此照做,很快一条「人链」连结而成,又似一列列车,在祖国的大地上快跑,马老是火车头,在舞曲的优美的节奏里,他带领着这支中国一流的科学大军向前快跑!他率队而行,开始只在边缘,队伍像一条长龙蜿蜒蠕动,缠绕婆娑,幻化斑斓!逐渐向中心盘旋,于是八千人组成的长龙,形成一个极大的漩涡,八千骄子都坠入其中,而马老则在这漩涡的最中心,豪情无限!
  哪能想到,这真是一桩「异兆」!正如《红楼梦》的第七十五回之「开夜宴异兆发悲音」一样,以「漩涡」为开始的1957年,终于把马老及八千子弟席卷而下,这悲壮的下场竟在欢乐之夜怪异般地形成!可是谁又能去思量与留意!
  《红楼》终于在1957年元旦之晨与八千儿女见面,在刚刚结束了新年通宵舞会的大餐厅门前,两张大餐桌上堆满了《红楼》创刊号,参加了通宵狂欢的北大儿女们,晚妆未残,微有倦意,便围购如堵,林昭与《红楼》编辑部的发行组组长李鑫与其它同学一起在那里忙碌着,而大家都同时发现:创刊号的封面上是一幅木刻图案,是一个牧羊人正驱赶羊群走下山岗,山上草木摇曳,山外浓云翻滚,图案题名竟是「山雨欲来」四个字。
  「山雨欲来」,这对伟大的金色的1957年元旦的第一印象,竟不幸言中!我们已忘却当时为什么采用了这幅木刻作为《红楼》的创刊图标,图文连述,岂不正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了吗?这与汹涌的漩涡岂不是异曲同工、不谋而合了吗?为什么竟如此之贴切!异兆与儆示在北大儿女面前发出了历史的悲音!这期刊物的第二页,刊登的是林庚先生的《红楼》: 
      

                                  楼你响过五四的钟声
                            你啊是新诗摇篮旁的心
                              为什么今天不放声歌唱
                                让青年越过越觉得年青

  《红楼》的第二期于1957年3月1日出版,那一期的责任编辑是林昭和我,直到今天,那一期的二校清样,还收藏在我的书橱里,那上面还留着林昭改稿校对的字迹和符号。

  她在《编后记》里写道:

  「我们希望能在《红楼》上听到更加嘹亮的歌声,希望我们年轻的歌手,不仅歌唱爱情、歌唱祖国、歌唱我们时代的全部丰富多彩的生活;而且也希望我们的歌声像炽烈的火焰,烧毁一切旧社会的遗毒,以及一切不利于社会主义的东西。」

  可以看出:从林庚先生《红楼》诗中呼唤曾响过「五四」钟声的《红楼》再「放声歌唱」,到林昭的呼唤「我们的歌声像炽烈的火焰烧毁一切」「遗毒」和「不利的东西」,这一种主张用「五四」传统荡涤浮现在当时的黑暗与毒害的呼唤,是1957年新年伊始的一种思潮和渴望,一掣山雨」确实已在慢慢地向中国大地袭来!终于使「红楼一梦」化作了「楼头残梦五更钟,花底离愁三月雨」了!
  《红楼》的第三期是纪念「五四」专刊,《红楼》编辑部几乎是全体动笔,马嘶、谢冕、林昭都拿出佳作,我也写了相形见绌之句充数于版面,另外,还收到孙克恒、任彦芳的优美诗作,大家都在「五四」这个主题里驰骋诗情,跌宕幽思,形成了数十首异彩纷呈的峥嵘组诗!真可谓气势不凡!
  这一期几近「诗刊」的《红楼》于1957年5月4日上午在燕园内隆重发行,很遗憾的是:当日发行了一万册,谁会料到今日竟片纸不存!而这一组组诗尚未排印之先便被北大诗歌朗诵团突击排练,经过朗诵的艺术处理,成为一出动人的大型诗朗诵表演,于1957年5月4日的晚上,在北东操掣五四」营火晚会上与火炬传递同时隆重演出。
  最后,所有的火炬都堆在了一起,变成了一座山,涌起了凌空的烈火,把东操场照得如同白昼,数千北大儿女在这火的周围,鼓掌、跳跃、呼喊、歌唱--直到夜深,斗转星移,余烬渐熄。我与林昭离开这里时,晨光熹微,已是5月5日的早晨,星期日,整个校园静得像已入梦,连晨曲也破例未再播放,静极了!犹如《红楼》第二期的「封四」的一幅题为「黄昏」的照片之任锋配诗,其末四句云:

                                 
世界是这么广大
                               友谊是这么真诚
                                 生活是这么美好啊
                                  我们又这么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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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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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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