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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把李庄案撤诉理解为春天到来?

在中国政法大学“蓟门决策”论坛的演讲

 

陈有西

2011.4.28

搜狐网http://news.sohu.com/20110503/n306749248.shtml

 

(陈有西已校对)

    今天何教授取了一个很有喜感的名字:春天的故事。这是张也唱的歌,何兵老师刚才主持词中说是引用旭日阳刚的歌词。我相信这个题目如果真的公布出来,进行报道,肯定会有很多口水。我的网站已经有很多人说,这律师现在层次太低了,稍微给他一点好处就沾沾自喜,这么一个小案子,还没有判决无罪,无非就撤回,你们就说春天到了,给中国律师一块小饼干,他就高兴得跳起来了。

     能否把李庄案的撤回起诉就理解为是春天的到来?这很难说,但为什么我们会这样来理解?现在在中国这样的环境里,法治的春天只是一个故事,簾外桃花,陌上红尘,都是很短暂的。   

    我记得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小平同志召开全国科技大会,郭沫若当时是科学院院长,他讲,中国科学技术的春天终于到了。真理标准大讨论时,又有人说,中国的政治思想解放的春天也终于到了。我们不知道有多少个春天到过了,但这么多的春天,最后总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乍暖还寒,稍微露一个脸又回去了。狼来了,狼来了,狼真的来了,我们也不相信了。对于法治的春天,我们都已经不大会喊了。

     既然这样,我们还会对李庄案“小小的撤诉”胜利,感到是法治中国的胜利?!这个高调是我最早唱出去的,为什么会这样想?

    从这小小的李庄案可以看出,强势地用行政权、其它的权力干预司法的现象,在中国当前环境里,第一次受到了这么公开的遏制。完全依靠法治的力量。我们完全讲事实、讲证据、进法理,通过律师艰苦的调查取证,通过律师法庭上抗辩,通过公开审判、网络的直播,通过那么多新闻界有良心的记者公开报道以及全国的知识界、法学界,全国的网民对我们律师的一种声援,我们取得了这么一个小小的成果。

    这个成果非常小,但来得非常不容易,蕴含在里面的内涵和承载的东西非常多,所以我们说李庄,实际上功夫在李庄之外,一斑可见全豹。

    中国的依法治国,浩浩荡荡的潮流,是任何力量也遏制不了的,我们现在的情况,虽然法学界、律师界一直非常沮丧,觉得中国司法改革没有希望,讲得大一点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遥遥无期。但一步一步的坚守,我们有可能把中国的遥远目标“积跬步以行千里”,能够实现非常美好的比较遥远的目标。

     所以我们要用积极的眼光来看李庄案,在重庆这样一个环境里,也不能完全否定它的法治进步。这次重庆法院、检察院最后的坚守,不纯粹是我们外部起作用,内因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他们法院、检察院的人,是没办法象我们这样,来公开表达他们的想法的,公开讲出来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法院会休庭。实际上这样案子的胜诉,绝对是法院、检察院一起商量,而且跟他们的高层一起商量的,甚至还有更高的高层在干预这个案子,所以我们不能够光看到网民的力量、看到律师的力量、看到强大的法律顾问团的力量,还应看到体制内的力量。我们讲法治的进步,也不要把重庆涂得很黑,说里面完全不讲法度。所以在几点分析里,我把重庆内部人、体制内人的一种坚守,也放在很重要的地位上。   

    何兵教授这个题目起得很好,叫春天的故事。春天的故事,可以正面理解春天到来,大家讲非常美好的故事;另外一个角度讲:春天,还只是故事。两天前大连一个律师张旭涛,写了一首诗:茫茫海雾半遮山/窗前细雨柳含烟/燕子斜飞过阑干/桃花寂寞生故垒,春草漫道在雄关/汽笛声里催战船。押韵很好、平仄很好,含义更好。中国律师在茫茫海雾中听到汽笛声,听到战船在前行。

     所以中国律师并不是那些不怀好意的网民对我们批评的那样,说,给中国律师一把青草,他就会高兴得跳起来。我们不是的,中国的律师也是理性的,不会盲目的乐观,一个小小的李庄案撤诉不会真的以为春天就会到来,那只是一个很好的迹象。   

    为什么说李庄案的撤诉是法治中国的胜利?我在陈有西学术网上写了一篇文章《谁的胜利》,其中写了八方面:

    第一,李庄案确实是一个强权蹂躏法律的构陷案件,根本无法对李庄定罪。钱列阳律师前天在人民大学的演讲中讲到:我这辈子下来,干干净净的赢到一个无罪判决的案子是何其艰难,他做了20多年律师,只赢得三个。我到现在比他多几个,大量都是撤诉的结果,所以撤诉就是无罪。原因在哪里?李庄案从事实、证据、法律、程序没有一样能够站住脚,这是一个事实和证据的胜利。

    第二,律师讲事实、讲证据的力量。完全是靠证据证明他无罪,如果没有这四个过硬的证据,我们这个案子不可能被检察院撤回。杨学林律师和斯伟江两位律师的调查,我指派京衡上海所律师查到的工商档案,斯伟江查到的法院档案,从电脑里找到一些录像证据和录音证据(原来李庄办案的原始证据),这四份证据,公安机关只要稍微认真地查,听取被告的意见,全部能拿到,因为刑诉法规定,不单要搜集被告有罪、罪重的证据,还要搜集被告无罪和罪轻的证据,他不听取李庄的辩解,不去寻找无罪证据。所以这个案子撤诉,检察院说我们严守了司法公正,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完全可以事先严格审查,完全可以公允地侦查这个案子,根本不应该移送到检察院来,所以这是法律证据的力量。

    第三是公开审判的力量。时间关系不多说。

    第四是律师的力量。第一季:高子程律师和我,第二季:杨学林律师和斯伟江,还有更重要的已经浮出水面的顾问团(10个人),今天已经有六七个在场了,从李肖霖开始,杨律师,何教授也是顾问团成员,陈有西,吴革,张青松,许兰亭(今论坛未来),还有德高望重的张思之老先生、江平教授,还有贺卫方教授,这些顾问团只是浮出水面的,后面还有更强大的后援团,包括康达所主任、高子程律师,他们一直关注着、关心着,还有更高层的领导也关注这个案子,这个案子某种程度上并不是前面两个律师打先锋,在法庭上强烈的抗辩,还有全部的律师界、全国律协刑委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包括有良知的大量的网上律师,全国的律师,各个律师协会积极进行关注。所以我们不会认为是我们顾问团的功劳,也不会认为是两个辩护律师的功劳,这是全国法律界良知的觉醒,一种联合作战。中国法治胜利,是小小的一个撤回案子,为什么要开这么隆重的研讨会,为什么会这样高调来进行展示,就是这个道理。这次确实体现了中国25年普法的成果,中国依法治国的希望、环境、气氛的形成。这是严格尽职的律师作用。

    第五是信息社会公开化的力量,《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_这篇文章两天两夜在凯迪网上点击53万,跟帖一万多条,盖楼盖到五六百页,这是什么意思?全国的志士仁人,全国的青年网民,全国的法学知识分子,全国的律师,包括体制内的很多法官、检察官,虽然他们都不署名,凯迪网、正义网上很多都是高检高法的成员,都在看,而且潜水留言,这体现出信息社会公开化的力量、理性懂法的网民力量。

    还有道义和良知的力量,包括体制内、体制外的,包括高层的、底层的,包括一些刚刚学法的一些工人、农民,包括这次杨律师、斯伟江以及李庄自己在法庭上最后一轮辩论,大家都讲良心了,讲良知了,最后一根底线,压倒骆驼的稻草是道德良知。你们这些法官、检察官,有一天如果有机会碰到,双方都能拍拍胸膛,对自己讲,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个辩护非常有力。但一般来讲,律师不讲法律、不讲证据而讲良心,那这个律师没水平。其实不然,在这种困境的环境里,讲良知是最有利的辩护,所以我们要相信通过这样的辩护也唤起了他们良知的觉醒,不会再像第一季一样迫于权力要求闭着眼睛瞎判,违背自己良知判案。

    上述八个方面,体现了中国法治基础的基本形成。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无论是成文法体系,还是人文素养;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中国通过20多年的法学教育,通过25年的五五普法,积累了雄厚的基础,使权力的野马已经不可能肆无忌惮。法治的笼头,已经开始套上了它的脖颈,不会让它撒野。把权力关进笼子是法治社会最重要的一个进步。

    李庄案下一步将如何发酵?有几个方面:第一,李庄案对中国律师制度会产生深远影响。律师第一次作为独立的群体,自我维护权益,实际上保护律师的权益就是保护公民的权益,普通老百姓的权利只有靠一个懂法律的又代表民权的法律人的力量,站在民权角度、站在公检法司的对面的只有律师,所以中国律师的制度通过这个案例的展示将会引起深刻的思考,包括律师整个机构,律师的执业定位,律师的执业潜力,律师的义务,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外国一些法学家跟我讲,“很奇怪,中国怎么会有这样的法律伦理:当事人会检举自己的律师?我国听都没听说过,怎么会产生这样荒唐的现象?”

     第二,李庄案对中国律师形象的影响也会充分展示,我跟高律师辩护时,说李庄说人傻、钱多、够黑、快来,这是重庆他们发明的话栽到李庄头上,我跟高律师反复问李庄有没有说过,他说“笑死了,我怎么会讲这种话,你们想想我会不会讲这种话?”确实到一季庭开完,没有这样的话。还有说李庄嫖娼,就PS一个图,把北京刑警110某一人的头部涂掉,将李庄的头克隆上去。他们涂黑一个律师用的是这种方法。还有一个是150万,说他当时以为合同诈骗,这可以查了,查了以后发现有合同,还有民事合同,还有发票,没有一分钱是李庄放在腰包里的,李庄为两三亿的企业老板案子辩护,判死刑,财产全部没收,几亿财产没了,律师费收150万有什么高的?帮一个企业上市,资产无非是一个公司募集的几亿资金,就可以收250万律师费,商业律师可以收,刑事律师为什么不能收?辛普森案件收几千万美金,为什么中国就不能收?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手段,还说李庄驾车撞检察官,李庄在看守所怎么样嚣张,说跟警察吵架,警察本就不应该在这里,根本就吵不起来。通过这种宣传机器把律师涂黑,中国律师形象通过一季、二季的审判大家才知道,才开始讲良心话,原来李庄经过这么一年半的梳头一样的梳理,找不出任何问题,找出这么一个根本立不了案的一个罪名,终于明白李庄是经得起查的一个好律师。上次北京几位律师跟我私下讲,我们耻于跟李庄同时吃饭,耻于跟他为伍。这样一些人,巴不得切割他。其实根本不了解真相,你不帮助他也算了,没有必要情况都不明就落井下石。我说,你不了解情况就少说话。北京有这么两三位律师,好像自己很高尚,实际上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兄弟姐妹被蹂躏,人家是造谣,也要一起跟着他涂黑。不明白真相,没有头脑。这么长的时间,我们孤军奋战,北京两万多律师,有一些大腕就没发声,律协没发声,司法部倒过来打我们一巴掌。刚才何兵教授讲得有道理,司法部确实需要反思,你有了解这个案子真相吗?以为任何罪只要有权就可以定掉?

    第三是李庄案对中国律师风气的影响。李庄第二季暴露出来,为孟英案的辩护取了46份证据,我不敢网上公开,46份证据都是批评上海徐汇公安局违法办案的,全部是很得罪人的东西,哪个律师敢这样做?他能够冒风险把一个辩护案子取46份证据,这样的律师哪里去找?但现在重庆和司法部的通报把他搞成一个完全是捣蛋的、破坏我们打黑斗争的黑律师。在中国,很多该打硬仗的正直的律师往往出事,往往挨批判,往往被吊销执照,往往人被抓进去;搞勾兑的律师,赚大钱的律师,背后专门搞勾结的律师大行其道,很多优秀律师退出刑事辩护舞台。原因在哪里?中国的律师风气现在是劣化选择。我们的官方是打压正派的讲正义、讲公道的律师,而鼓励搞勾兑的、搞勾结的,帮助检察院、公安局说话的律师。是这样的风气。所以律师就劣化选择。通过李庄案这样的真相展示,我们慢慢会树立律师界的正气,恢复律师应该有的好的风气。

      第四是李庄案对全国打黑模式的影响。打黑我们要依法打,按照程序打,一个企业里在进行一个良性、开展自己盈利的经营企业,里面有个别犯罪,几十年累加起来,把强买强卖都加进去,可以搞一百页的起诉书,完全可以把它包装在黑社会里。打黑是为什么?什么是组织领导黑社会犯罪?这个企业的目的和这个企业的整个性质就是一个黑社会,必须消灭它,必须把他没收掉。如果按照极左的有罪推定的观点,只要把20年的东西累加起来,这个老板可以被定罪,可以把他枪毙掉,然后将其财产没收,如果这样,中国的民营企业会受到严重的冲击,我上次到广东演讲也讲到,按照重庆式的打法,那些民营企业家他们都不安全。

      第五是李庄案对国民法治信心的影响。通过第二季正式的撤回,很多网民在我的网上留言:我要考法学院,我要考律师。原来不想做律师要离开了,现在大家都开始想回来了,觉得中国还是有法律的,陈有西学术网站没有被关掉,没有被抓进去,中国环境还是可以的,检察院通过这样一个顾问团的组建,这样的抗辩,就撤诉,中国还是有希望,中国能够依法办点事。通过这个事例,重振整个法学界知识分子包括全体的国民对中国依法治国的信心,觉得中国还是有法度的,不是完全靠一些权力说了算。

      第六是李庄案对《刑诉法》修改的影响。下半年将会启动,通过对刑诉法的修改,我们都会把律师法的这些原则写进刑诉法。

      第七是李庄案对《刑法》306条的影响。以及305条的伪证罪、307条,这三个条款怎么样修改肯定会产生影响。

      第八是李庄案对下步中国司法改革的影响,会产生非常大的推进作用。通过三天前人民大学研讨会,各个专家、学者、教授都讲中国的司法如果是这样的现状,中国的经济是不可能长久发展的,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是要划句号的,所以这种体制改革要从司法改革突破。这个案子通过这一小小案例的发酵,我觉得至少可以从这八方面发酵出来。

    因此,我想大家应当用积极的眼光,看中国律师业的明天。中国律师还剩下什么?微博上有这么一个故事:前年小姨子17岁,她跟她姐姐说,姐夫这个iphone很好,她姐姐就把iphone给她了。去年小姨子18岁,她说姐夫你的电脑很好,她姐姐就把电脑给她了。今年小姨子19岁,又来了,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美女,她说,姐夫我看你人很好,我等着她姐姐发话呢。这是一个很喜感的笑话。我们现在也是这样,中国律师在集团诉讼、敏感性诉讼不允许,这个权利被拿走了。在陕西油田案子当中,律师还在写起诉书,就给抓进去了,把我们集团诉讼的权利剥夺掉了;李庄案把我们刑事辩护权又剥夺掉了。下步要什么?干脆把人拿走得了。有的律师希望被招安,希望回到体制内去。现在中央文件出来了,希望对我们律师加强管理,回到体制内。

    我们有的律师非常高兴回到体制内,所以现在很多律师急于从政,希望当政协委员,希望当人大代表,希望当法院院长,要回到体制内去。因此不敢出头露面,不能多走一步路,不能多说一句话,李庄同我的赚钱相比,将来的回去当官相比,又算什么?

     实际上,中国的律师照样是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力量的重要一翼,希望在国家的司法改革、民主进步、民主法治建设当中发挥我们自己的作用。那下一步需要什么样的律师?到底是商业化的律师还是政治化的律师?是坚守原则的还是投靠自利的律师?

    另外,中国需要多少律师?现在是20万,小平说30万够了,但从现在来看,13亿人口千分之一就是130万律师,还要发展110万,国内环境需要律师,国际环境也需要律师,国际环境当中,现在国际的律师行希望进到中国大陆,260家国际行,香港、澳门、台湾有60多家,320家进来,按照咱们签订的WTO协议,中国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应该出去,到国外也应该有这么多所可以开,但现在我们出不去,中国的资金出去了、企业出去了,把沃尔沃也收购了,海尔集团都已经到非洲去开厂了,但中国律师跟不出去。那是否需要中国律师?我们希望官方能够更多的重视中国律师的作用,希望我们的司法部、全国律协能够喜欢律师、保护律师,而不是经常的整顿,中国律师要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最后一个问题:律师如何找准自己的定位。社会很关注律师,大风大浪很多事都无法离开律师,我们自己如何定位,一种是完全商业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关心人家死活,不关心社会民生。另一方面,又有些律师非常另类,急于出位,走一些铤而走险的事,这两种心态都要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行,另外急于求成,用另类的博出位也要警惕。我们要做中国政坛的合作者,而不能做对抗者,要用专业的技能让老百姓知道律师的作用,要冷静、理性、专业、严谨、依法、坚毅,只有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最后才能解放中国律师自己,只有获得老百姓的拥护和支持,我们才能保障律师业健康发展,也只有律师自己互相团结,互相支援,才能够依法保护自己,保护民权,促进国家法治的进步。

    中午我在准备发言稿时看到一个非常好的一篇评论,人民日报今天重要评论,强调多元思维、异质思维、宽容思维,尊重不同的声音,要鼓励异质思维,这是非常新的一个观点。最近温家宝总理的一些谈话,包括重庆李庄案的撤诉,大家就有了很多的猜想,有些人说有高层声音,这些我们都无法证实。但可以这么说:现在法治的声音越来越响亮,理性的声音越来越响亮。中国共产党领导60年的天下,90年的建党,到现在一定会领导我们这个国家走向民主与法治的道路。只要为国家好,为人民好,为国家繁荣富强,我们的一些抗争、努力一定会得到官方的认可,也会得到人民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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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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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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