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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按]李庄案再诉阻却后,高人不断,见仁见智。其实我说的“法治中国的胜利”,只是针对于这个案件的初步阻遏,显示了中国已经有了可以遏制强权的法治,并不是说法治中国已经实现。其实,李庄案都还没有真正胜利。真正的李庄冤案并没有昭雪。但是法治之路,只有积蹪步以致千里,我们只有对每一点的进步进行欢呼,巩固这种点滴的成果,才能把法治中国艰难地推向前进。我们不会盲目乐观。

    这位“潜水员”先生看来是更注重研究经济学的,也有国际视野,无疑是位高手,但是他的“经济决定论”未免太把今日中国简单化了。经济形势,实际只是中国社会万花筒的一翼,一切都用GDP解释,其实是幼稚的。

    不过有一点他说得很对,重庆的打黑,对经济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是促进了经济环境,还是损害了经济环境,重庆自己的解读和我们的解读是不一样的。我去年在广东的一个企业家精英俱乐部的应邀演讲中,分析过重庆打黑对民营经济的影响。主要的就两点:一是,如何区分以犯罪为目的而组织起来的企业(黑社会基地,彻底打垮,判决没收),同以正常经营的企业中出现个别犯罪现象的累加(正常企业中的个别违法行为,不是整个企业是黑社会组织)。打击的是以组织黑社会为目的的经济基地,还是民营经济中附带产生的社会犯罪;二就是本文中说的,重庆的法治环境和法治形象,直接影响内资、外资的投资安全感和积极性。打黑按照程序进行,遵守法度,还是强权主宰一切,不要国家法度。

    新加坡是威权政权没错,他们想要中国的市场也没有错,但是不要忘了,新加坡是个法制国家。《联合早报》在法治和政治取向上,从来就有自己独立的判断,不会因为新加坡想大量投资重庆赚钱,就不说真话。因此对他们的行为,根本不用意外。除了GDP,他们的价值观,更会影响他们的判断。这样的国际力量,不会因为GDP而丧失自己的普世价值观。

 

李庄案第二季撤诉:GDP的胜利!
 
作者:潜水员
 
来源:作者赐稿

  李庄案第二季以检方撤诉拉幕,职业法律人对其原因与意义做了诸多解读,有的解读颇有价值,有的解读如瞎子摸象。本人围观李庄案第二季,获得的一大收获是,改变了一个谬见。过去觉得中国法律人匠气过浓,缺乏大局观,政治上幼稚,通过此次围观认识到,法律人就是该首先成为捍卫法条的一根筋,能像杨学林那样成为切割公检法的能工巧匠,是第二步的事情,公堂之上,走到如斯伟江一般讲点历史殷鉴与现实政治地步,已属极限。李庄的顾问团是高明的,所制定的基本策略是遵循守拙之道,死死抠住法条较真,如此反而收获奇效。如果采取另一种策略,如某些人所建言,对第二季庭审任由检法两家自摸,不主动提供真相,专揭第一季内幕,李庄必然再次获罪;不仅如此,不多提第一季的事情。仅是一笔带过,倒是如山水大家大手笔地留白。

  李庄案逆转,根源何在?本人浮出水面,谈点浅见,供法律人并所有围观者参考。李庄案是搞政治的人把政治利益与敌意化着案子而“二起”的。究其根本,李庄及辩护人、顾问团、围观者最终没有沦为无足轻重的看客,系非法律因素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当然,法律因素——李庄及斯杨二位的庭上辩护,陈有西、杨海鹏的客队直播,杨金柱“被成人之美”、成为庭外男一号,是重要的中介物。通过法律中介物。无可抗拒的非法律因素噶然终止了庭审。这一非法律因素正是国人耳熟能详的GDP!当庭外庭内种种信息汇集在一起,越来越清晰地发出一个声音——如果再不停手,继续下去,重庆的经济增长将受到损害,幕后之人感到事态严重,开始害怕了。

  撤诉没有上头的招呼,这一点几乎可以肯定。重庆谁都不怕,不怕网络舆情,只怕强有力的无形力量。君不见,此次重庆硬上李庄志在必得,明显的证据之一为,已经获得全国网络媒体只能以华龙网播报为信源、传统媒体只能以新华社通稿为信源的罕见力挺,所谓的受邀旁听媒体均是“下面没有了”的摆设。这样的对全国新闻界的严辞训令,不是随便可以下达的,其必然在各传统媒体引起普遍的腹诽与反弹,但上头仍不管不顾出手了。

  说经济因素发挥作用,一个观感与大家分享,大陆媒体被阉割,在来自庭外信息方面,此次外媒的表现堪称吓人一跳。重庆一号看重外媒的报道与评论,开庭当日,《纽约时报》发表“Trial in China Tests Limits of Legal System Reform”,语气一如该报的风格,客观、含蓄。但没有什么好话。头号自由化国家主流报纸如此一说或可多种解读,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威权国家新加坡的《联合早报》,竟然发表《等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文,倾向性明显地意指李庄没有得到法律上的平等对待。《联合早报》是获准旁听的唯一纯正外媒,它是重庆的国际友好媒体,一段时间以来,开辟专栏宣传重庆,同时帮助新加坡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寻找在渝州的商机,因为李庄,突然变脸,摆出一副持平而论不得不说的架势,杀伤力比《纽约时报》更大。

  需要看到,李庄案第一季上演后,并未影响国外商业传媒对重庆的热情,硬判李庄后,“扬子江上的芝加哥”、“全球最有发展潜力的城市”等商业价值判断照样给出。但“二起”李庄消息传出,跨国资本似乎开始警惕了。资本是矛盾的,它固然有向权力寻租而获得超额利润的冲动,但权力吃相过于难看,无法无天,资本也会丧失安全感。资本说到底需要法治保护,以避免被任意剥夺。产权保护必须与法治牵手而行。在此意义上,重庆决策者因为惧怕吓跑国际资本而不得不在李庄案第二季上妥协,倒也可称为法治的胜利。

  当下中国,保持GDP高增长是执政合法性的最终来源,国家层面如此,地方层面也是如此。国内一些所谓的政治学者、智囊人物就是这样公开论证合法性的。你可以不同意这样的认知,但官场内部从上到下咬定这一条不松口。“保增长”第一,无经济高增长,科学发展、民生导向之类的话无从谈起。往小里说,重庆的经济发展机遇不容错过,如果影响到经济增长,必起内斗,且会一发不可收拾。没有人资源无限,伟大领袖当年也就让全国江山一片红三五年,所谓的文革时期,后半段全国人民忙于偷拿单位的材料打家具、拉关系走后门买紧俏商品,把小家庭日子过得比邻居好。

  一些别有用心的妄人赶鸭子上架,鼓吹“重庆模式”,口气最臭的声称“重庆模式”适用全球,其实,不屑参与自欺欺人合唱的重庆政界学界人士都明白,有的人甚至公开讲,根本没有“重庆模式”,所谓“重庆模式”不过是各种优惠政策的叠加。具体而言,在东部投资所得税率是百分之二十五,到重庆两江新区投资所得税率是百分之十五,相当于增加十个点的纯利,自然吸引力很大。去年重庆GDP增长高达百分之十七,如因某些人作秀过度且四面树敌,重庆错过承接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就算是天王老子,也会遭唾弃。

  近日同重庆的朋友通讯交流,他们称,最近几年,重庆人已经不再习惯于讲“哈儿、日妈”之类的粗话,连饮食习惯都有所改变,火锅生意大不如前便是例证,这同唱红关系不大,主要是受商业文明侵染所致。他们说重庆马路上倒是已经见不到围攻杨金柱律师摸样的人,一副捞偏门的低级皮条客嘴脸,没想到有关方面还留用了若干,对重庆形象伤害太大。他们对斯伟江的告别辞“感谢美丽善良的山城人民”很有好感,说“斯伟江这个人可以(在重庆话中,“可以”是“不错”甚至是“很好”的意思)”。

  转型中国奇迹多多,李庄案第二季撤诉终结,胜利的居然是GDP——本人得出这一结论,感觉如打翻了五味瓶。如此一说是否有道理,敬请拍砖!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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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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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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