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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漏罪”真相

徐凯

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567-19419.shtml

2011年04月22日 14:07:57
 

  [陈有西按]本文作者系财经记者徐凯,其实包含了一个强大的媒体调查团队的出色工作。原拟在国内一家重点财经法治类杂志上发表,因某种原因未刊出。欢迎转载,最终解释权归作者本人。 

  李庄“漏罪”真相

 

  4月19日上午8点多,在被押往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路上,李庄看到,法院门口有一群人拉起横幅,上书“杨金柱、李庄骗我130万,法院不审不公”“彻底清除黑心律师”。庭审休息期间,他怒不可遏地问辩护人:这些人是谁?谁玩的小把戏?

 

  当日,这位前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再次因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受审。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指控,2008年,李庄在担任上海事久金汤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下称金汤城)法人代表孟英案辩护人时,引诱、教唆证人徐丽军改变证言,干扰了孟英案的审理工作。

 

  相关证据显示,孟英案与李庄的“得意之作”辽阳朱立岩案关联密切。孟英与朱立岩曾为夫妻,金汤城法定代表人虽为孟英,但其实际控制人为朱立岩。朱立岩涉黑案案发后,孟英随即被捕,李庄先后担任了二人代理人。不想却会在远在千里之外的重庆因此惹祸上身。

 

  22日上午,辩方意想不到地迎来了一个戏剧性的胜利:公诉人决定撤回对李庄的起诉,法庭批准了这一申请。公诉人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质疑。

 

  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分析认为,检察机关撤诉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补充侦查,即找证人核实,并要证人出庭作证,重新起诉。另一种情况是,经核实后,认为指控难以继续进行,于是不再起诉,案件终结。

 

  自3月29日重庆方面披露李庄漏罪案以来,本刊记者在上海、辽阳、重庆、北京四地展开调查,还原李庄漏罪真相,再现庭审现场。

  一:上海拼图                                    

   在3月29日媒体报道之前,没有人会相信“李庄案”还会有“第二季”。
 

  目光再次聚焦重庆和李庄。3月28日,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局对李庄涉嫌合同诈骗罪、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侦查终结,移送江北区检察院。报道说,前一罪案发生在重庆;后一罪案的两宗事实分别发生在辽宁和上海。

 

  有关报道惜墨如金,煞费思量。

 

  4月2日,江北区检察院仅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将李庄起诉至江北区法院。审查起诉仅用五天时间。

 

  李庄的辩护人杨学林、魏汝久律师到重庆阅卷,方知重庆仅就李庄在上海的“犯罪行为”予以起诉。

 

  让律师愤懑不已的是:这一所谓“漏罪案”,居然被重庆方面“雪藏”了14个半月。除管辖权是否属于重庆存在重大疑义外,整个侦查起诉程序甚多“不可理喻”处。

 

  同时,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李庄,在侦查期间被剥夺了接受律师法律帮助的权利。

 

  已被“第一季”著名的“眨眼入罪”激荡的舆论,再度沸腾。

 

  对于刑辩律师,“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几乎是一柄“悬剑”。在控辩表面平等,实质严重失衡的刑事司法体制下,每年多有律师为之所伤。

 

  在这一罪名之下,李庄被“绊倒”两次,律师史上绝无仅有。物伤其类的律师们,在博客及网站发言,情绪悲伧。以至司法行政部门不得不出面,约束律师言论。

 

  女主角徐丽军

 

  49岁的辽阳女子徐丽军,成为“李庄案第二季”的女主角。

 

  在李庄2009年12月重庆被龚刚模及其家属检举,成为全国性新闻人物前,她一直在寻找李庄。

 

  ——2008年7月和11月,她分别两次应李庄之邀,为李庄所代理的辽阳“朱立岩罪案”及上海“孟英罪案”作证。

 

  在李庄主持下,她与朱孟两家亲属,形成了一个“还款协议”:由朱孟两家偿还她83万元欠款及利息。她认为自己做到了李庄“交办”的事,但对方不履行协议。

 

  协议的另一方朱立岩与孟英曾为夫妇。朱2006年3月以来,一直羁押,今年刚刚被终审宣判为死刑;而孟虽被判处缓刑,但徐丽军找不到孟的下落。

 

  于是,自诉贫病交加的她,只能找“主持人”李庄。

 

  李庄在警方的“讯问笔录”中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本着这个原则,我给双方调解还钱,双方达成这个协议。后来孟家没有履行这个协议,为此我还多次督促朱孟两家,但结果不好。为此,受到过徐丽军的埋怨甚至指责,好象我欠她钱似的。为此我还挂过她电话,她来北京多次找我,我拒绝见面,之后她还多次发我手机短信,威胁恐吓我。

 

  2010年1月16日,徐丽军的投诉信寄达重庆市江北检察院。

 

  12天后,有关投诉由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至江北公安分局。

 

  接警人员填写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中写道:

 

  “2004年6月10日,孟英借到上海投资桑拿浴为由,骗取徐丽军投资款83万元,将其中50万占为己有。该案被上海市徐汇区公安局立案侦查。案发后,孟英的辩护人李庄威胁徐丽军如不帮助孟英摆脱罪责,那么其被骗取的钱款,将分文得不到偿还。徐丽军迫于无奈,到法院帮助孟英逃避法律制裁。

 

  2008年11月,李庄又一次找到徐丽军,让其为朱立岩出伪证。徐丽军迫于无奈,又答应李庄要求,在辽阳宾馆,由李庄口述,完成了虚假的证人证言。”

 

  即日,一胡姓公安负责人批示:“初查”。

 

  按有关规定,李庄此时尚是待决阶段,尚非服刑犯,此案犯罪发生地乃上海徐汇区公安局,重庆方面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

 

  但这个程序上的漏洞,被一个意外的举报勉强“补漏”。

 

  2010年2月9日,龚刚模的堂弟龚云飞复举报李庄涉嫌合同诈骗,称“李庄以案件难度大,需要开专家论证会为由,与龚家签定代理合同,收费130万”。该举报行为按《登记表》日期,恰是“李庄案”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宣判日期。

 

  李庄如被诉“合同诈骗”,被告人首当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因为律师是代表律师行与龚氏签约的。而130万的协议收费,在国内影响力大的刑事案件的收费中并非“离谱”。

 

  果真,经过一年多侦查的“合同诈骗罪案”,在五天的审查起诉阶段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辽宁的“伪证案”情节。

 

  诈骗伪证两案一虚一实,目的是重庆发生的“合同诈骗”之重罪,吸收“辩护人妨害作证”的轻罪。

 

  徐丽军遂成为“李庄案第二季”的女主角。

 

  与前度的龚刚模乃李庄代理案件的被告不同的是,她是李庄所代理案件的证人。

 

  她在公安笔录中说:李庄答应她,要是协助作伪证,朱孟不还钱,李庄代他们还都可以。

 

  “投资”金汤城

 

  徐丽军,绰号“红军”,曾以经营桑拿设备为业。与朱立岩同为辽阳人。

 

  据朱立岩亲属称,在2006年3月被辽阳警方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拘捕前,朱是辽阳小有名气的“民营企业家”,有工厂,商场,地产及典当行等产业,并是辽阳市白塔区的人大代表。徐丽军则因一同经营装修材料生意之故,与朱丽岩妻子上海人孟英交厚。

 

  大约2001年,朱孟欲投资上海桑拿业,选中的地块乃上海市核心区东安路239号。此处为原上海客车制造厂一厂房,所在的枫林街道以此招商引资。朱孟夫妇与街道签约,投资了注册资金2000万的企业——“金汤城沐浴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朱占10%,孟占90%。朱任总经理,孟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实际权力掌控人为朱立岩。

 

  从相关证据来看,其2000万注册资金并未到位。

 

  同年8月6日,他们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但对外仍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徐汇检察院的资料称,在注册公司时,他们已无夫妻关系。

 

  其时,东北桑拿业者在上海开业者甚众,未几即占上海半壁。据上海警方人士对本刊称:来沪投资桑拿业的东北籍业者,中有不少属于他们认为“敏感人士”。由于上海警方的“严格控制”,多开始做规矩生意。

 

  次年,由于土地“招挂拍”政策,及上海获得世博会举办权,上海地租陡升。“金汤城”地租租金相对低廉,未来营运的盈利空间甚大。

 

  上海公安部门记录,其正式开业时间是2004年6月。

 

  热衷投资上海桑拿浴业,无法独立开业者,多谋求投资参股东北熟人开设的桑拿浴场。此前后数年,陆续有参与基建的,设备提供的商人的投资,进入“金汤城”,更多的是辽阳籍的朱立岩的同学及邻居。有资金进入“金汤城”者,背后仍有更多集资者参与,因此自称股东而无股东之身份者,甚为庞杂。

 

  通观有关资料,后来与朱孟并非一派的财务人员,亦承认整体投资情况,惟朱立岩最为清楚。一些应由孟英签署的文件,也由朱氏冒签。而朱出让孟英名下之股份,对应钱款亦未进入公司。

 

  据李庄向警方称:在集资合伙时,朱立岩曾经邀请徐丽军夫妇入股,遭到拒绝。后看到“金汤城”开业后异常红火,徐丽军又要求入伙,亦为朱立岩拒绝。

 

  据徐丽军等人的证言,她和丈夫王德伟一度想投资朱立岩弟弟的浴场未成。即想转而投“金汤城”。其时,朱立岩认为成为“金汤城”的股东,投资当以300万为最低标准,亦拒绝了徐丽军。

 

  2004年6月9日,徐丽军找到孟英,要求投资“金汤城”。次日,徐丽军以王德伟名义投了100万元。钱是由公司出纳王龙随王德伟去银行提的款,同去的还有孟英和周立新。

 

  双方口说为凭,没有签定任何协议。

 

  在2005年7月,孟英在徐汇公安的笔录中承认是投资款,因为当时徐丽军、王德伟是经辽阳市一个叫“铁映子”的人介绍来的。当时,如果王德伟、徐丽军在金汤城投资之后,他们就要给“铁映子”介绍费,因为徐丽军不想付这钱,让我同他们统一说法,就说这钱是借给我们金汤城的。

 

  孟英在后来的证词中称:她当时要求徐王的100万以借款形式先进来,曾在电话中答复,办理工商登记很复杂。

 

  此次提款办出两张本票,一张49.9万元,进入公司帐户;一张50万元,打入孟英的工商银行账号,归还到期的房贷。

 

  公司财务总监周立新在四年后出证称:公司财务陈芳英保管孟英的个人贷款卡,密码由陈掌握。“孟英不知道密码,也无法使用该卡,银行催款直接找陈芳英联系。关于50万还孟英贷款,是我与朱立岩商量后由王龙办理。此前,孟英曾替陈新华还房贷52万元,之后用陈的房子抵押,获得130万,用于购买公司的空调主机。

 

  陈芳英后为王德伟出具了100万的入帐凭证。

 

  在04年6月9日,也就是王德伟徐丽军交付100万给孟英的前一天,公司变更工商登记为“事久金汤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金汤城”股东增加至9人,孟英出资降为826.2万,占41.31%。

 

  此时,对朱立岩不满的“投资者”散布消息说:朱立岩将数千万从公司拿走,转到美国。未获股东身份的王德伟徐丽军,参与了一些“投资人”的“维权行动”。

 

  他们长期占据了“金汤城”的总统套房。随意签单,哄枪银箱等,使获得授权管理浴场的管理公司苦不堪言。

 

  敌对行动,从上海一直蔓延到辽阳。

 

  7月29日,在投诉公安部门,被认为属于经济纠纷后,王德伟向法院起诉朱孟及公司,要求确认投资及办理股权登记。次年初,法院确认了该款系投资,然由于现9个股东多数股东不同意,法院未判决被告有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之责。后,王上诉,由于未交诉讼费,销案。

 

  这100万元是徐丽军实际出资的。不久,两人生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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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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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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