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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者朱孟          

 

  反对派股东为首的是投资200万的周恩奇。

 

  2005年3月20日晚,徐丽军向徐汇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举报孟英挪用公司资金。而证据即是她从由王德伟的100万投资中拿出50万给个人还房屋贷款。

 

  3月21日,孟英被徐汇区公安分局拘留。4月27日被逮捕。  

 

  同年8月11日,上海虹口欧阳法律服务所的两工作人员对徐丽军进行取证,并录音。徐丽军突然改口供。徐在录音中说:她向孟英提出投资后,孟英说现在少说也要300万了,孟英要我把钱给她,开业以后绝对不会让她吃亏,先别告诉朱立岩。后来觉得朱孟连收据也不出。后来,赵铁映和周恩奇说应该给她个“条”。徐丽军说:这不是投资给什么条呀?然后,他们瞒着朱立岩,找了会计陈芳英开出了投资到款100万的收据。姓名是王德伟。

 

  后来,徐丽军说,判决下来,确认了她是投资者,她就回东北了。3月20日,徐丽军从东北回来,即在周恩奇的家里,服用了毒品“麻古”,晚上,她被架着到公安局。同去的是周恩奇和王德伟。

 

  她说是在当年春节,周让她迷恋上“麻古”的。由于“麻古”的反应,徐丽军全身发冷。她还记得周恩奇把外套脱了给她披;警察从柜子里拿了大衣给周恩奇穿。“周恩奇给我抽了‘麻古’,要我说啥我就说啥”。

 

  “我要上公安上检察院,他们说我作伪证,肯定把我关进去,我都准备认了。我是抱着这个决心来说的。我想了两周没睡觉了,我不能让我良心受到谴责,害了朱立岩和孟英,对不对?我得实话实说,我不为别的,也得为了我三个孩子的妈妈(孟英),我不能平白无故说她是挪用,根本就不是挪用呀,对不?”

 

  周恩奇似乎知道徐丽军要翻供,他问徐:朱立岩给你200万?

 

  在孟英被拘留后至10月1日取保候审,“金汤城”据代表孟英管理的朱立杰统计,起码发生8起斗殴事件。

 

  此后,双方冲突更加升级。

 

  2006年1月12日,归属周恩奇一派的朱学岭带20多人,冲进“金汤城”四楼,找朱立岩“算帐”。朱两手下受伤,另外两工作人员被击伤眼部。2月11日,双方为争夺银箱,又发生打斗,2月15日晚,朱手下找了个叫王正鑫的人,带人手执太平斧,警棍冲到浴场客人区,导致浴客2人轻伤,3人轻微伤。2月15日晚,在听说周恩奇在辽阳宾馆后,朱又派人伏击周恩奇,砍成轻伤。

 

  3月1日,归属周恩奇一派的韩立龙雇佣上百人,冲进大厅,枪走现金60多万。警方抓走情绪冲动的双方人员。

 

  3月2日下午,朱立岩在辽阳家中被抓捕。他正与一女子享用“麻古”。而这个人,却是主动到他家来的徐丽军。

 

  她成为朱立岩“容留他人吸毒”的直接证人。

 

  朱立岩被抓后,周恩奇一派在“金汤城”占了绝对上风。

 

  当年9月6日,徐汇区检察院决定对孟英再度逮捕。2008年4月27日,该逮捕令方才执行。

 

  而一个细节在案卷中,被多处提及,在听说检察院不准备再次逮捕孟英后,一个女人在徐汇检察院楼上哭闹要跳楼,被工作人员抱住。

 

  此人又是徐丽杰。

 

  而以后她的解释是,一旦彻底赶走孟英,她能得到股权。

 

  辩护者李庄

 

  2006年5月1日左右,在孟英被逮捕后,孟英的姐姐孟玲将消息告诉朱立岩的家人。朱母推荐了正在为朱力岩当辩护律师的李庄。5月3日,李庄抵达上海,当天就签了代理合同。与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合同金额是5万元。

 

  开庭前,李庄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向法院递交45份无罪证据。

 

  7月30日,徐汇法院开庭审理“孟英案”。

 

  李庄的辩护意见说:孟英在前十次审讯中,无论侦查机关如何威逼利诱,均实事求是地对100万的性质进行陈述,又有关押时间长,在逼供诱供下进行虚假招供。

 

  同时,李庄认为若是投资,绝对不可以随意抽回。而王德伟徐丽军夫妇从“金汤城”借款17万元,消费签单19万元。加上2005年8月12日的笔录及录音,均证实所谓“投资”实际是“借款”。

 

  在询问证人的方向,询问笔录制作的合法性,司法鉴定的有效性上,送达等问题上,控方证据均受到李庄的全面抗辩。

 

  其中最有分量的是,徐丽军答应出庭作证。

 

  徐丽军出庭作证基本重复了2005年8月12日的笔录。只是增加了有关“跳楼闹访”的内容。她说:跳楼是周恩奇一手安排的,此前她过量抽了“麻古”,情绪不稳定。是周恩奇用手机遥控她,要求她装出要跳楼的样子,威逼检察院批捕孟英。

 

  如法院认为抗辩有效,此案被告人孟英应无罪释放。

 

  内情人士对本刊称:此案是“揩屁股案子”——检察院帮公安揩屁股;法院要为上两家揩屁股。上海一年宣告无罪的案件,多年来都是个位数。公检两家上来的案子,一旦判无罪,相关人员责任甚大。

 

  而在李庄递交法庭的证据中,有据称是周恩奇为达到扳倒朱立岩,孟英的费用支出帐目;制作虚假审计报告费用数额;对诬陷孟英有功人员的奖励数额;及对公安人员行贿数额等。此两页纸的“明细帐”系徐丽军在周烧毁过程中从火中抢出。

 

  在开庭后,李庄口述,双方签定“还款协议”。综合各方叙述,在孟英案开庭前,徐、孟、朱三家以及孟英的代理律师李庄曾一起吃了一顿饭。席间,李庄与徐丽军曾就100万款项交谈。继而在李庄的主持下,由孟家一位亲属执笔,签订了前述“还款协议”。叙述者的分歧在于,徐丽军一方称,席间李庄一直要求徐丽军将100万元的投资款说成借款,以此为孟英脱罪,而另一方则坚决否认。朱立杰则向本刊表示,早在证人赴沪前,徐丽军就主动找上朱家,表示愿意为孟英出庭作证令其脱罪,根本不是出自律师的要求。她甚至反问,席间那么多人,“李庄他可能这么做吗?”

 

  与朱立杰的说法相对应,对于当时的徐丽军来说,已经不可能再从“金汤城”得到什么。因为在朱孟一派失势后,“金汤城”并未平静,内部股东又一次分化,其他股东开始联手举报周恩奇,又有职工集体讨薪等各种纠纷不断。2008年6月20日,徐丽军赴沪为孟英案作证前,深陷多重冲突的“金汤城”,终于被以存在“消防隐患”等理由查封。此时“金汤城”亏空达5000多万,所剩资产,尚不足债务处理。

 

  李庄在重庆方面的笔录中说,双方背后都有人。孟家背后也有法院干部支招。同为“孟英案”辩护人的上海律师俞明称,他们两个辩护人观点不一,李是无罪辩护,而俞则倾向于罪轻辩护。

 

  神秘力量左右,孟家与李庄终止合同。孟英的姐姐孟玲对本刊称:主要他是大律师,太忙了。而另有相关人则认为,他太猛,“上海这里总是要给别人留余地”。

 

  继任的辩护律师张勤,做了罪轻辩护。孟英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两次开庭之间,检察院补充证据,对一些原倾向于周恩奇的股东作了笔录。有证人说,李庄曾经对他们讲,有办法说服徐丽军对“100万”的性质说成借款。如此,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上将徐的出庭接受质证及其证言绕过去。

 

  徐丽军的证言,并没有起到李庄所料想的作用。她的证言,如法院采信,所有其他不利于孟英的证据均要让道。

 

  他不知道这个“无敌证据”,在1年半后,会让自己再陷罪案。

 

  徐是受到朱立岩母亲之邀请,到上海作证的。

 

  她对重庆警察说:李庄以帮助她让孟家还钱,来要求他作出“100万”款子(剩余83万)性质,属于双方的借贷关系,因为两人关系好,即未写字据。

 

  重庆公安为此取证数十份。从其呈交检察院,并在法院进行证据交换的笔录来看,李庄几乎是非常高调地在饭桌,当着徐孟朱三家人家亲属近十人的面,与众人谈论如何将“投资”说成“借款”,可以使孟免于刑责,似乎超出一个刑辩律师自我保护的常识。

 

  一些证人对细节超常的记忆能力,也令人错愕。

 

  2008年的一件事,似乎与徐丽军的态度再一次变化,或有着必然的联系。

 

  在周恩奇接受后,“金汤城”亏空达5000多万,材料商诉讼,职工讨薪,内部股东又一次分化,联手举报周恩奇12项犯罪。

 

  6月20日,地方政府终于“忍无可忍”,以存在“消防隐患”“未经消防验收”“擅自非法经营”为名,由公安及消防部门出动上百警力查封。实际控制人周恩奇被处刑事拘留30天。周恩奇在警方动作前逃逸。

 

  对徐丽英来说,她不可能再从“金汤城”得到什么。“金汤城”所剩资产,尚不足债务处理。她的近亲属,也在笔录中说:她是个情绪不稳定的人。

 

  二:辽阳打黑

 

  位于辽阳火车站前广场的白塔大厦,斜对面正是著名的白塔公园,这幢处于黄金地段的建筑早已停业多年。自他的主人朱立岩在2006年3月3日被逮捕后,白塔大厦的命运发生转折。

 

  朱立岩的父亲朱飞领着记者,透过被粉刷过的玻璃里面,窥探到凌乱的内部。朱飞掩饰不住失望,长叹“可惜”了。

 

  在白塔大厦背后,朱飞和老板住在一栋普通的居民楼内。两年之前,就是在二楼的民房里,两位两人见到了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李庄律师。当场双方签署了代理协议书。“我们不相信李律师是一位坏人。”

 

  戴桂林告诉记者。但是,如果不是李庄代理案件,朱立岩也不会被判死刑。这一家人对李庄的感情颇为矛盾。

 

  如果细溯李庄的命运,让李庄声名鹊起的朱立岩案,则似乎是其命运走向的伏笔。在龚刚模之前,他就与体制之内的某股神秘力量交锋。

 

  “报案人”周恩奇

 

  2006年3月3日,辽阳事久物业有限公司(下称辽宁事久)法人代表朱立岩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

 

  出事之前,44岁的朱立岩在辽宁辽阳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名下产业涉足洗浴、KTV、超市等,他亦是辽阳市白塔区第15届人大代表。朱立岩在辽阳最出名的产业当属白塔大厦。

 

  1997年,地处站前的原白塔大厦员工近半年拿不到工资,上访不断。招商业户纷纷撤出,库存商品积压严重,经济状况接近破产边缘。同年9月,朱立岩赢得了原白塔大厦转让权,注册成立了辽阳事久物业有限公司,转让后公司注入资金600多万元,补发了拖欠员工的工资。1998年10月2日,新的购物商厦新世界商城在原址开业,2003年的时候,事久物业还被称作“辽阳民营商业企业崛起、发展、壮大的一个缩影”。

 

  成功的企业家形象一朝之间被颠覆,朱立岩的命运进入戏剧性的轨道。在2006年3月3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带走之后,是年4月7日被释放。当日,他再次被辽阳市公安局刑拘,涉嫌罪名为“偷税罪”,而羁押地点也改为辽宁省扫黑除恶看守所。2007年1月,辽阳市公安局以其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等移送至辽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朱立岩突然身陷囹圄,与一场斗殴有关。2006年2月16日深夜,朱立岩儿时的邻居周恩奇在辽阳宾馆门前遇袭,经司法鉴定为轻伤。周恩奇由此向辽阳市公安局报案,辽阳方面异常重视,成立“2.16”专案组。

 

  朱立岩与周恩奇情同发小。2003年,朱立岩、孟英夫妇二人在上海枫林街道成立上海事久金汤城洗浴有限公司(下称金汤城洗浴),因资金短缺,周恩奇与金汤城有资金往来。不料,在金汤城在2004开业后不久,双方即为股权问题产生纠纷。多次在浴场发生流血冲突。

 

  辽阳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被告人与朱立岩在上海经营金汤城,为争夺经营权产生矛盾,遂指使曲闯找人殴打周恩奇。2006年2月,曲闯安排被告人邱明俊驾驶沪BQ2888桑塔纳牌轿车带人在辽阳市伺机下手。2006年2月15日20时许,曲闯得知周恩奇在辽阳宾馆后,指使多人在宾馆门前等候。次日1时许,当周恩奇走出宾馆时,叶茂等人将周砍倒在地后逃走。事后,曲闯从朱立岩处拿来人民币1.6万元作为凑近,分给叶茂、陈琼等人各3000。

 

  而朱立岩的父母则提供了另一种说法,2月份,周恩奇就带领一伙人砸过金汤城,并打伤朱立岩的下属曲闯。2月16日的斗殴不过是曲闯报复周恩奇的个人行为。

 

  在2006年3月3日出示的拘留通知书上,除了涉嫌故意伤害罪,朱立岩还被指涉“容留他人吸毒”,此处“他人”即为徐丽军。辽阳市检方指控,2006年3月2日,朱立岩的合伙人徐丽君来到朱立岩家,提出要吸食毒品“麻古丸”,朱立岩派出曲闯购买吸管、锡纸等吸毒工具,容留徐丽君在其家中吸毒食品“麻姑”丸。巧合的是,徐丽军3月2日在朱家吸毒,而警方第二天就刑拘了朱立岩,警方几乎没费力气,就在朱家的餐桌上找到徐丽军余留的毒品。

 

  辩护人李庄

 

  本月14日10点左右,朱立岩的母亲戴桂秋在家中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声称是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书记员范登虎,邀请戴桂秋去一趟辽阳市公安局。电话里,戴得知重庆方面已经有六七个人在辽阳市公安局等待。戴坚决拒绝,“和我儿子的案子一点关系没有,重庆的事情我不搭理。”

 

  这已经不是重庆方面第一次找上门,2010年10月左右,戴桂秋和重庆人士在沈阳一家宾馆面谈过。“上来就问我是不是给过李庄不少钱,我说没多少钱,就15万。”戴桂秋告诉本刊记者。尽管李庄在重庆沦为阶下囚,但戴依然不改对“大律师”的良好印象。

 

  2008年,戴桂秋在家中与李庄签署代理协议,委托其担任朱立岩的辩护律师。和这位北京来的律师一见面,戴桂秋就觉得为儿子选对了人。“不像其他律师,开口就要50万,他只要10万。朱立岩的弟弟朱立斌很惊讶,“抽的几块钱一包的烟,人也很随和,喜欢和我们开玩笑。”

 

  李庄并非朱家的第一位律师。朱立岩案2007年9月第一次开庭,他的律师团队均来自沈阳和辽阳两地。不过,他们的专业水平并不让见过世面的朱家人信服。“法官不让说,他们就不做声了。”戴桂秋抱怨。一审被判死刑之后,朱立岩上诉,朱家人决定更换律师,经朋友介绍找到李庄。

 

  重审开庭时间是2008年5月27日,李庄庭审的表现,本刊记者专门向参与庭审的几名律师核实了相关细节,得到肯定答复:“在公诉人发问的约20个问题中,李庄律师先后4次以‘与本案无关、诱供、逼供’为由打断公诉人发问,其中一次得到审判长支持,并提醒公诉人注意发问方式。”

 

  最令人惊讶的是,在开庭过程中,李庄突然站起来,大声向法庭声明,他办理辩护手续之后,“至今未能合法会见当事人,无法履行辩护职责”,继而详细陈述了自己会见当事人中遭遇的困境——先是不知道当事人被关押在哪里,而后又必须在警察陪同下会见当事人。

 

  回头来看,他当时陈述的那些困境,与重庆龚刚模涉黑案中的局面如出一辙。做完这些言辞激烈的陈述后,李庄当即离去,即将走出法庭大门的时候,他又回头说:“如果本案被告人不被判处死刑,你们可以继续开庭,否则,开庭属于违法!”愕然的法官们在合议后,要求朱立岩更换律师,但遭拒绝,只好中途休庭。

 

  不过,被中断的庭审并未影响最终判决,2008年底朱立岩再次被判死刑。朱家与李庄的代理协议在一审终止后,双方续签二审协议,朱家这次支付的代理费为5万元。不过,未等到二审开庭,李庄在2010年12月12日重庆警方刑拘。

 

  “我和李庄聊过,不要去重庆那地方,把我弟弟的案子做好就够出名的了,他不听。”朱立斌告诉记者。戴桂秋总结李庄的失败,“他就是太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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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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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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