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李庄漏罪案的法治意义
 
何兵
 

    网上传来李庄案检方撤诉的消息,无疑大快人心。这一案件必将载入共和国法治史。它的法律意义在于: 
    一、通过民间的努力,斩断公然摧毁法治的黑手。李庄案之所以引发民间众怒,是因为它公然摧毁法治,而不是偷偷地进行。检方撤诉的理由是:因为辩方提供的证据,致使案件发生变化。其言外之意是,检方此前的证据足以证明李庄是有罪的。而本案诉讼中展示的事实是,就以检方自己的证据,也不能证明检方在程序上有权力指控,在实体上已证明李庄有罪。检方的起诉属于公然无视共和国法律,属于“莫须有”式的公然构人以罪。它的恶劣之处在于,在众目睽睽之外,在所有法律人关注之下,非法行为公然进行,非法对法律人公然进行。如果任由这样的悲剧发生,改革开放几十年所做的法治努力将荡然无存。 
    二、律师队伍经受了风雨考验,律师们在风雨中成长。李庄一季的陈有西律师,李庄二季的斯伟江律师等,充分展示了律师的铮铮铁骨。这些年来,律师队伍确实良莠不齐,李庄一季以后,律师队伍受到全面打压,刑事辩护出现重大问题,司法改革出现严重倒退。对此,司法部门应作全面反思。必须清醒地看到,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不可能出现长治久安,不可能出现稳定。稳定不是吹出来的,更不是压出来,是民主和法治才能带来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不要认为对于国家建设,人民无能为力。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国家法治建设,不仅仅是法律人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每个人的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不要认为重庆发生的事,与北京无关,与上海无关,与浙江无关……。李庄就是被重庆构陷的北京人!今天是李庄,明天就是你和我! 
    四、体制内的法律人,除了坚持法律之外,必须坚守道义和良知,这是底线,这是最大的政治。底线守不住,社会道德一定全面滑坡,国家无法治理。司法建设的责任既在于律师,更在于法官和检察官。希望法官和检察官以此案为诫,全面反思。 
    借用斯伟江律师的话:正义虽不在当下,但,我们看得到! 2011-4-22 

  

话题:



0

推荐

陈有西

陈有西

709篇文章 10年前更新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