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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关于新闻良心和新闻道德

让更多的人民知道真相和真理

和资深媒体人的对话

 

     粉饰不可能战胜真相

 

    zheyuan / 发表于2011-4-20 1:03:40
 
 
    陈律师:我在新闻媒体从业几十年,还比较深入地知悉国内媒体人的真实情况。
    你期望今天能进入法庭采访的记者们以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原则来报道李庄案,我觉得是以君子之腹度小人之心。
    可以说,今天凡是选入法庭的记者绝大多数是“宣传学”驯化出来的”宣传干部”,那里是“新闻学”熏陶而成“新闻记者”?他们那里还知道新闻的要义和作用?
    如果说公开是庭审的灵魂,那么,自由的新闻报道将是民主的标志和守护神。当今社会的不少媒体人已沉沦为是专制和权贵、富豪的帮凶与走狗。倒是因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当代通讯技术的迅猛进步,使有良知的人能够建立星星之火般的“自媒体”发言发声,从而替代了腐朽的“宣传媒体”,成为独领时代风骚的新媒体。今天微博和博客对李庄案从各个角度挖掘报道和评论即是。
     尽管五毛和“宣传干部”也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胡说八道,混淆视听,但有谁见过:在公开报道和舆论的平台上,粉饰战胜过真相?胡说战胜过真知?谬论战胜过真理?
 
 
 

让更多的人民知道真相和真理

 
陈有西
 
   确实如此。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舆论开放,把真相告诉人民,把真理告诉人民,国家的文明进步可以早半个世纪实现。
    象我的这篇微博直播,如果是中央电视台和中央广播台直播,其受众就不只限于有微博的年轻知识人,而是十三亿普众。一个案例就能够让民众知道公开审判、法律正义是何等重要。一些地方强权就不敢胡作非为。
    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其实也是希望人民素质提高、明白更多的事理的。但是他们的做法又是南辕北辙的。害怕人民知道真相,害怕人民知道法律,害怕人民争取基本主权。
    他们不明白这种统治方法只能暂时维持,带来的结果是总爆发。 
    原因,一个是既得利益问题,另一个就是统治思想问题和治国水平问题。
    我们一再善意地提醒加快改革,目的就是让这些学工科出身的高官们明白政治学的基本原理,压之愈重弹之愈高。不要让国家、让他们自己付出太大的代价。

 

 

李庄案微博直播之新闻话题

4月19日


@二姨夫的大姨妈:重庆在李庄案开庭前再次对媒体耍流氓手段。此前重庆已通过宣宣通知各地媒体不得派记者去采访。但仍有不少记者申请旁听。今天重庆江北法院假装通知记者去领旁听证,实则是对还有哪些记者会在下禁令后仍准备去采访进行摸底,然后将这些记者名单告知宣宣,再由宣宣打电话给这些媒体禁止去。真卑鄙无耻!

网友:4月18日23时20分,杨金柱尚在机场,还未走出候机厅,受到一群不明身份、操重庆口音的人的围攻,手举“打倒黑心律师杨金柱”、“还我130万”的牌子。我不知道这种公然污蔑公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是唱红打黑成果吗?这是否可以称为非法集会?公安机关为啥不管。

陈有西:祝福金柱。重庆不会如此末流吧。

@HAPPYDREAM:这是一个特殊的欢迎仪式!半仙成功滴从律师晋升为大明星!感谢重庆!

陈有西回复@HAPPYDREAM:对,老杨大起大落啊,一下落草张家界,一下贝布托回到巴基斯坦。


@律坛怪侠杨金柱:杨金柱设想了到达重庆后的各种可能,但就是没有预见到他们竟然敢在候机楼里面对我进行围攻。因当时孤身一人,来不及拍照和录音。 那批人肯定会在华龙网公布昨晚的照片,并且会附上说明:重庆“人民”自发组织“打倒黑心律师杨金柱”。但我至今还是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我赔偿他们130万元钱!

陈有西复:五毛党被你打得落花流水,疗伤费,工时费。这是第一季,以后第二季索赔1300万,有领款单为证。让你在张家界翻筋斗。

@勤劳的李李123:李庄和杨金柱应该受到惩罚,他们自己犯法了,为什么陈律师要歪曲事实呢?

陈有西回复@勤劳的李李123:你有脑子吗?杨金柱和李庄到现在都不认识。他们一起骗谁钱了?这是公开诽谤懂吗?

江苏律师王素军现场报道:杨金柱在江北法院留影后离开现场。

陈有西:一个中国资深律师千里迢迢去重庆,享受不到一个十八岁以上公民可以自由旁听的公开审判的旁听待遇。请后人在书写中国法治史时记上一笔。这就是今日中国的公开审判。

@想做薛定谔的猫:庭审照片显示,旁听席空位不少。根据相关法规,在有座位时,中国公民凭身份证即可旁听庭审。然而,重庆江北法院拒绝了多位记者与律师旁听,并在昨日发放旁听证时要求李庄亲属出示关系证明,后在舆论压力下,于昨晚深夜电话通知家属可有4张旁听证。

陈有西:一票难求的理由是法庭坐不下。都满了。我们总教育孩子别撒谎,招进公务员一个月就都毁了。

陈有西:法院门口的公开开庭公告:谁说没有公开开庭?

 

 

@房立刚律师:华龙网图片显示庭审座位有空余,一位中途出来的人说里面大概快有三分之二的座位空闲,门外等候者致电法院办公室,继续申请要求旁听,电话那边说:那些空位子的人可能都去上厕所了。

陈有西:太伟大了,不知道是谁的智商有问题。这是我们的公权力啊。给自己留点脸面吧。

陈有西:刚接李庄妻子电话,江北法院改变态度,将最大努力安排他们家属四张旁听证。微博的力量。

@城市马帮:陈律师,明天哪儿有微博直播?

陈有西回复@城市马帮:一般会屏蔽法庭信号,无法微博直播。然后由华龙网独家选择信息直播。如果吸取第一季教训,则华龙网这次也会安耽乖乖的不再出洋相,全场录音录像不播现场任何消息,晚上发个通稿。他们一定也在分析如何办才好。

19日 09:47 来自新浪微博
华龙网出场。重庆江北法院今日开审李庄漏罪案!华龙网4月19日8:35分报道 (数字记者 张一叶)今日上午9时30分,李庄漏罪案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第1审判庭公开开常生活庭审理。115位人大代表、律师协会成员等及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十家媒体的媒体记者参与旁听。届时,华龙网将滚动报道
http://t.cn/hdhqeE

@陈有西律师在上海 :十多家媒体记者旁听李庄案审判,期待他们发出独立客观的声音。

@妮妮731128:记者席的表情不错吼

  

 

@袁裕来律师:陈有西这个期待高得离了谱,如果这点把握也没有,重庆能让记者进去?企图以恳切的言论策反媒体,这个阴谋是注定要落空的。

陈有西:我总相信人性善的一面。但愿。

陈有西回复@安阔刘:华龙网登场。其他中国媒介失声。李庄案不但是法治案例,同样也是中国当代新闻学案例。现场记者们辛苦了,同时也请拿出新闻人的勇气和智慧来。

@袁裕来律师:公开了,我们就会知道中国大陆的司法现状,是多么滑稽、荒唐。这应该也是李庄案的一个贡献,让我们知道了更多。@张黔林:17位证人无一出庭。昨日审判长说大多数人找不到,找到的也不愿出庭。 //@丁金坤律师:无证人出庭,面对死笔录,根本无法质证 。

陈有西复袁裕来:司法的生命在于公开。一切阴谋都是在密室里进行的。

@艳过宇晴:关注!您的学术网有时打不开,有时有能进,是怎么啦?

陈有西回复@艳过宇晴:一直在躲猫猫。很荣幸我的学术网这两天一直被专门光顾。害怕真相和真理的人,只有用此阴沟方法。

@WinterStella:为什么辩方举证开始都一个多小时了,还没有任何播报。

陈有西回复@WinterStella:因为辩方没有华龙网在现场。

@陈有西律师在上海:我已经不知道该同情他们,还是该为他们悲哀。这个民族已经被异化到腔肠动物门了。如此卑劣的行径面前,竞无一个是男儿。还能长达十多小时把戏演下去。

@杨海鹏在上海:对“李庄案第二季”的辩护人而言,新闻记者不准听庭审,等于把你们与大众隔开。战士们,你们不孤独。生死由命,我在发言!

@杨海鹏在上海:【李庄案第二季】有西北政法的师弟,要求我声明与李庄无关。声明如下:一,我不认识李庄;向来对有特殊背景的北京律师,不甚感冒。二,我仅认识@陈有西在上海,见过三面;与@斯伟江 至今见过四面,交情俱泛泛。三,我18年前曾经在徐汇法院工作,审判人员认识18年没见面。四,我仅由常识进行独立判断。 原文转发|原文评论

陈有西复杨海鹏:杨大记者,知道你的压力。中国需要良心。愿中国记者都象你和你的工作团队。我们的民族就有希望了。

@肖芳华律师:他们肯定评估过,他们不怕法律界批评,只要基层群众能被煽动起来仇视所谓的精英,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杨海鹏在上海:回复@肖芳华律师:我以为未必。居上位者总是高估自己的权威。而下面的活儿,常希望讨好上面,做过是常态。他们不具备对国内反应的研判能力。

@杨海鹏在上海:【李庄案第二季】看重庆那架势,真有些急红眼,让记者登记拿旁听证,再执名单,由宣宣去阻止旁听。如吾通过内线微博报道,真要跨省不成。得!咱先给自己烧俩火鸡腿,以后到江北看守所陪李庄,真还吃不上这个。

@杨海鹏在上海:【多余的话】对制度恶性绑架下的人们,须有几分菩萨心,知道其不得已。不仅有批评,还要寻求和解之途,毕竟改革才能给大家一个共同的未来,这个未来,就是1949年《共同纲领》所承诺的“民主,自由,富裕”的中国。我们需要对改革有耐心,有宽容心,但绝不能任由人践踏文明底线。

@杨海鹏在上海:【多余的话】生活在假象中,好多年了。逼自己为“奶爸”为“宅男”,逃僻重大事件调查,即便我会最快知道内情,但只是怕牺牲自己生活的平静。李庄案已让我忍无可忍。想对最高当局说:不能感觉那么好,不能自我陶醉,中国很危险,必须要改革。否则,沦陷的就不止重庆。生死由命,我要发言。


@杨海鹏在上海:【多余的话】 再次声明:本人发博,无任何人授意,全乃独立判断,自组文字。法制如此,为法制记者之悲哀,不能不说,不说对不起自己的常识。愿意牺牲职业为代价,做此发言,从此息声江湖。如有司不放,当学吾乡贤傅雷,以死抗拒。

陈有西复:何出此言。无非一百多斤。杨兄淡定。

@杨海鹏在上海:以后,随 “政府/国有垄断集团/司法 ”三位一体的进一步稳固,市场力量的每一次反击,都将悲壮如温泉关:三百斯巴达人对薛西斯的几十万大军。或有战略上的胜利,然胜利者绝无生还可能。想起温泉关石头上的铭文:“异乡的过客啊, 请带话给斯巴达人, 说我们踏实地履行了诺言, 长眠在这里。”,悲伧!

陈有西复:鹏兄,真理是屏蔽不了的。我们越来越感到是同白痴在战斗,真没劲。

@石扉客:以我的观察,自李庄案以来的这一两年间,有西兄对重庆的数次善意期望,每每都落空。倘是君子,尚可语之以道。本就是鸡鸣狗盗之徒出其门,夫复何言?至而今,相信您是决不会再有兴趣来写一篇《论智库》了。

陈有西回复@石扉客:诚如斯言。唉。孺子不可救也。

@笑蜀:二位的气概惊天动地;二位的深情感天动地;但是二位的天真,唉,叫我怎么说呢?还改革?有人要的是革命,类似当年的霍梅尼革命,有人摆明了是要做霍梅尼。而三十年积累的烂污,确实为他们准备了相当基础。这才是当下时局的可悲之处。

陈有西回复@笑蜀:笑笑兄,即使你想浔阳楼,也还是先写写《金瓶梅》为好。

 


 

21记者@想做薛定谔的猫【李庄案进展:昔日御用文笔 今日被诉】接近此案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李庄今天正式签署起诉中国青年报社,郑琳,@庄庆鸿 侵犯名誉权的委托书和起诉状,委托北京大成所律师为代理人。起诉时间大约在本次案件一审宣判之后。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


 @philip杨:陈先生:我仅代表我自己---一个普通的爱国公民,向您和顾问团以及斯律师、杨律师致敬!能胜当然好,失败了也让我彻底看清了一些人的嘴脸。

回复@philip杨:陪看一天,你们辛苦了。这不是一个李庄的事,愿更多的中国公民能够明白。公开开庭是一个国家法治大厦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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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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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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