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记浙江省级模范党员律师、京衡律师集团党支部书记陈有西

 
 

来源浙江法治在线  作者 李磊   编辑: 郑夏忆: 

《浙江法制报》、《浙江法治在线》
2011年1月12日报道
 

陈有西是近年来在中国律师界声誉雀起的一位浙江律师。在社会公众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上半年境内外民间媒体关注他,下半年国内主流媒体经过观察分析,开始密集报道他。12月27日,最高法院机关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破天荒重点报道中国律师《李庄进去了,有西起来了》,同月,全国律协《中国律师》、《中国律师网》评他为年度中国律师新闻人物第一位。他参与辩护的李庄案评为最高法院年度十大名案第一件。12月初出版的民间色彩的广东《时代周报》请的国际华人圏百位资深评委,评他为十位影响中国时代进程律师第一名,称其为“时代人物”。6月香港出版的《亚洲周刊》用六个版面重点报道他并将他同日本首相一起作为同期封面人物。

同时,4月初他被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浙江省级模范党员律师称号,连年被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律协、杭州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杭州市政府授予法律服务业标兵、杭州市政法委评选“十大金剑人物”唯一律师界提名。由他担任党支部书记和主任的京衡律师集团,每年都是杭州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表彰的先进单位,两次被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12月24日,京衡律师集团又被浙江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评为“浙江省服务经济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副省长葛慧君为其授奖。

《人民法院报》的报道引用评论说:“律师应当具有的四个特质:道义、智慧、铮铮铁骨和才华。陈有西律师有智慧、有才华、有骨骼、有担当”。《时代周报》的“时代人物”颁奖词《大律师陈有西》中说:“在晦暗中相信光明,在困顿中不抛弃法治的信念和厚望,陈有西律师通过身体力行,在一定程度上重树了公众对法律和律师的信心。”

在中国律师界,多年来,很难有这样被官方和民间同时认可的律师人物。作为一个执业还只有十一年的省城律师,他是如何做出并获得这些成绩的?他的背后又有多少鲜为人知的故事?

牢记使命 践行法治
 

陈有西出身贫苦农民家庭,高中毕业务农五年,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后,以优异成绩考入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是文革后首届大学生。因在校表现优秀,被大学和省委组织部选为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受党和政府精心培养,先回县基层工作,第三年即担任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随后调入浙江省公安厅担任预审、研究职务、不久又调浙江省委办公厅、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工作,担任重要政法岗位领导的机要秘书。1995年,他从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班进修回浙江后,转向学术岗位,主持恢复省社科院法学所工作,参与创办浙江财政学院法律系并任首任系负责人。1999年,他辞去大学公职,成为一名专职律师。

    从政法岗位转问法律服务业,从庙堂重回民间,岗位和角度变了,但是他始终坚持一个共产党员的为民服务的宗旨和社会公平的信念理想,在不一样的岗位上,为践行国家法治进步而不懈努力。

在担任浙江省委领导秘书、高级法院院长秘书和办公室副主任期间,他每天都要替领导处理大批群众来信。“我出身底层,考上大学前回乡做了五年农民,知道底层百姓的疾苦,所以能够居庙堂而思于野,能够一直心系百姓。”因此,对群众来信他每信必看,必复。重要的,确有可能存在冤屈的,写好摘要,送领导批阅;一般的,直接转公、检、法和各级职能部门。他1987年用笔名发表在《民主与法制》上的《信访咏叹调》,曾经引起了全国的强烈反响。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衡量党员合格与否的根本标准,也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根本要求。在陈有西眼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一封封信访件的回复。他以这样的方式,实践一个共产党员的根本宗旨,他摘报的群众信访经领导重视批示、督办后,纠正的冤假错案达数百起。有的群众至今保留着他当年发自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的回信。如已经成为著名企业家的腾达市政工程公司董事长叶洋友,就是他从监狱来信中发现冤情,听取律师和记者的意见,多次向领导专报引起重视,书记批示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复查,最终获得平反的。他1988年根据省委政法委书记、高院院长袁芳烈的一贯思想和指导意见,主笔起草的《浙江省高级法院第十九次工作会议报告》,在全国法院系统首次提出“司法工作要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转变极左思维为商品流通服务”、“为民营经济松绑”。大会上浙江省高院请一位律师和一位被冤判的企业家给全省法院院长作报告,《民主与法制》发表他的《在春潮中起航--浙江法院改革纪事》报道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最高法院任建新院长派研究室干部专门到浙江总结经验。陈有西作为助手的一些思想和尽职精神,得到领导的高度赞赏。在体制内,他尽职服务了十六年。四十岁不到,他选择了另外一条道路。

从学术岗位转回实务,担任一个民间的专职律师后,陈有西并没有放弃他关注社会、关注民生、关注公平正义的一贯精神。在另一条道路上重新从零做起。这使他不同于一般的律师。2007年4月,在执业八年后,他在浙江省司法厅、杭州市司法局的直接关注支持下,发起组建了浙江省第一家律师集团。他在当年向浙江省司法厅提交《可行性报告》中说,中共十六大报告、司法部、浙江省司法厅、杭州市委、市政府等相关指示精神,都要求法律中介组织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浙江省司法厅和杭州市委市政府的《意见》中又明确要求浙江律师走向全国,向国际化律师事务所发展。“组建京衡律师集团就是响应这些要求的一个实际行动。”他的先声夺人的法律服务业经营发展思路,得到了法治环境良好的浙江当局的大力支持。集团成立三年,已经发展成5个所、16个专业分工的法律部、180多名律师和员工的大型律师集团。成为浙江省优秀律师所,浙江省服务经济突出贡献律师所,被国际测评机构评为大中华区杰出律师所,今年被测评为中国大陆律所关注度、影响力排名第18位。

作为京衡党支部书记、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充分发挥了一个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高度重视和落实党建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了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在他的带领下,京衡连年被评为“中共党员示范岗”,“优秀基层党组织”、“百分考核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他着眼于青年律师的纪律作风建设,着力于带出一批规范执业、群众肯定、声誉良好的律师队伍。他高度重视青年律师的党员培养。京衡集团现有中共党员38位,新发展党员3位。培养青年律师考取检察官岗位的3位,考取法官岗位的2位。考取浙江省、杭州市青年律师公派美国、比利时培养WTO人才等5位。他狠抓律师队伍中不良风气的纠正和防范。有预见地调出、除名了一些不合格律师,抑制了队伍中的不良倾向,保持了京衡的品牌形象。

陈有西将京衡律师集团的发展战略定位于“见证中国法治进程、组建国际法务集团、护驾华商走向世界”。2010年,他率领京衡律师集团走出浙江,高调入驻上海创办京衡上海所,8个月中已经发展成70多人的中型律所,吸引了一批优秀律师人才。能够用英、法、日语进行法律服务,开始了面向全国的形象展示和人才积累,并按原构想逐步走向全国和国际法律服务舞台。

“京衡所能取得这些成绩,是与党支部作用分不开的,是与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分不开的。”随着京衡的不断发展、规模扩大、人员增加,陈有西始终坚持“以党建抓管理、以管理促效益”的管理思路,加强律师党组织建设发挥模范作用,得到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领导、律协的充分肯定,也获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法律专业领域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京衡八年中,业绩一直保持着30%到70%的速度增长。仅2010年京衡集团就向国家纳税470余万。

依法执业 服务大局
    在执业并不算长的十年时间里,陈有西办理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知识产权、涉外案件和非诉讼法律项目等共300余件,担任多个重大项目和国有银行、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若干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他的辩护意见被法院大量采纳,其中,德国西门子公司商标案、老作坊商标案、鲁迅版画著作权案评为最高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名案、中国文坛八大名案。参加辩护的北京律师李庄案被评为最高法院年度十大名案。多年中他的声誉逐年累积,迅速成为中国著名律师。2008年被评为一级律师,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知识产权委员。其在李庄案中表现出来的出色的刑辩功底和深厚学养,更是让他享誉全国。

“一战成名经纶手”,好多人认为陈有西成为全国著名律师是因为李庄案。从迅速扬名全国看,这个说法是客观的。但是,陈有西的成就是早就达到这个境界的。原杭州市副检察长、现市司法局副局长魏民说:“看似偶然,实为必然。机会只给有准备的头脑。陈有西的成功同其体制内的长期熏陶、政策水平、深厚的法律功底积累密不可分。”

早在2003年,陈有西在舟山市为职务犯罪官员辩护,辩护意见被法院大量采纳。9件案件检察院抗诉5件,二审法院驳回抗诉4件,采纳上诉、抗诉双方意见1件加刑半年,辩护全面成功。检察机关对后四场辩护组织全市检察院公诉科、反贪局检察官全程旁听观摩,研究律师思路。多年来,他为厅、县级官员辩护三十多件,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辩护意见为协助法庭把好案件质量关,起了重要作用。他也一度成为办案机关诟病较多的律师。他为一个区长辩护,法庭上公开指出纪委严重违法办案,重申彭真“党领导人民制订法律、党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得罪了办案机关,省优秀律师所为此推迟两年评上。但是,浙江省检察机关、纪委机关、党委、政府,总体上对其进行了理解和保护,一直对其作出正面的肯定和评价。

业界人士点评说,如果没有浙江相对宽松的法制环境,要出一个陈有西也不容易。在晦暗中相信光明,在困顿中不抛弃对法治的信念和厚望,陈有西律师通过身体力行,在一定程度上重树了公众对法律和律师的信心。得到了体制内有识之士的理解和支持。在2009年度浙江省模范党员的表彰大会期间,省司法厅领导对陈有西律师给予了高度评价,“模范党员陈有西是浙江政法界的骄傲,对于这样一位人才,我们肯定是要保护的。我们相信他的政策水平和处事方式。”

2007年7月,安徽省国营沙河王酒厂(简称酒厂)破产,当地政府将其资产以7200万元拍卖给浙商嘉德莱集团。嘉德莱集团注册成立了沙河酒业有限公司(简称酒业公司),将拍得资产重新投资界首市。

后来,界首市政府想把酒厂拍卖物收回另卖,派出“政府监管组”强行接管酒业公司,宣布拍卖作废,收回企业,但又不同意退还7200万拍卖款。还安排税务局、公安局对酒厂、酒业公司、嘉德莱集团三个企业一并查税,倒查三年,“查出”偷税3400余万,并动用公检法以偷税名义抓人。2009年3月,界首市法院在没有律师出庭的情况下,以偷税罪判处酒业公司罚金1.1亿元,追缴税款3300余万元总计1.4亿;判处总经理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此案一出,国内舆论大哗,《人民网》领导留言版直指界首市政府“抢夺民企”,导致浙商投资血本无归。

二审中,陈有西律师接受浙商委托介入此案。通过有理有据的依法辩护,四去阜阳,两次开庭,陈有西进行了事实、证据、法律性质诸方面的有力辩护,界省当地公、检、法、税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全程旁听审判,听明了真相。陈律师随后又为企业向两省省委省政府送《法律建议书》和《内部情况反映》,在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交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下,完全扭转了被动局面。阜阳市中级法院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法院、检察院退案撤案,公安局撤销案件。总经理姜杰无罪释放,企业1.4亿税案撤案。当地政府向浙商交回了企业。沙河酒业起死回生。

2010年3月12日,浙江省副省长金德水会见陈有西律师,代表省政府对其成功辩护表示衷心感谢,并对浙江律师服务经济大局、为浙江省民营企业“走出去”后“化危为机”,继续稳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作了高度肯定。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仅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更要有政治敏感度,坚持维护国家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信力的正确政治方向。”陈有西认为,律师业务可以与党的方针政策大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在促进自身业务发展的同时,也起到协助政府排忧解难,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作用。“要帮忙不添乱、对话不对抗,实现公平正义基础上的和谐。”

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经济特别是浙江省外向型经济受到严重冲击。浙江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号召广大律师要积极参与企业重整重组,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等各项活动。为此,陈有西布置京衡集团积极响应,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在2009年成功调处浙江船厂、广东电厂企业之间的两艘3.5万吨轮共5.26亿元的买卖合同纠纷,2010年又成功破解某财产保险公司20亿元的股东投资僵局,为各方挽回了巨大损失。他带领的京衡律师集团也因过去两年来在服务经济服务经济领域的突出业绩,2009年被《亚太商法》、《亚太法律双语杂志》等杂志评为“2009年度大中华区杰出律师事务所”。2010年更是在国际非盈利测评机构"Law Firm 50"评为“中国律师业公众关注度、知名度”20强,位列第18位。2010年12月24日,浙江省律师协会还授予了京衡“服务经济建设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匡扶正义 回报社会
 

律师工作主要是以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党员律师的责任也同样体现在默默无闻的法律服务之中。不同的是,党员律师心中必须存有人民群众利益。陈有西律师一直发扬模范党员的先锋作用,为群众维权集团诉讼,坚持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的均衡,胸中有维稳大局意识,经常用非诉讼调解和主动同政府反映交涉的方式,努力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多有知名案例。

其中“跨省援助海南疯记者名誉索赔案”尤其值得一书,体现了陈有西律师身为共产党员,关注弱势群体,弘扬社会正气的带头作用。

湖南籍记者刘洪以在海南为一被迫卖淫的16岁少女仗义执言、披露真相,反被《某日报》说成“假记者”并被刺激致疯。其妻子蔡锦文为了替丈夫讨回公道,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种种艰辛,四年如一日奔走呼号,多次卖血进京上访。2001年6月,孤立无援四处碰壁的蔡锦文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从湖南给陈有西律师寄去求助信,不曾奢望这样的大律师会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帮助自己。但是陈有西律师收到这份求助信后,拍案而起,当即打电话给蔡锦文,表示愿意免费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为了这援助案件,陈有西律师自掏旅费,奔波于浙江、湖南两省之间数趟,只为能帮刘洪、蔡锦文夫妇俩讨回一个该有的公道。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经过衡阳市法院的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侵权人《某日报》社自愿支付原告赔偿70万元。800字的侵权文章70万赔偿并执行到位,这开创了湖南当地名誉权案判决的首例。陈有西不但没有收一分钱,连法院判决支持的3万律师费,也捐给了蔡锦文为夫治疗。陈有西律师跨省法律援助的义举,赢得了当地法院、人大和妇联高度评价。耒阳妇联写了溋满真情的感谢信。

为了支持本集团律师多办免费法律援助案,陈有西提议京衡律师集团董事会作出决定,对每件政府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援助案件,在政府支付的800元律师费的基础上,所里再加一倍补贴给律师。在汶川地震期间,京衡全体律师踊跃捐款支援灾区,所有合伙人的捐助标准都比较高。“只有勇于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才能体现一家大型律所的综合实力和文化底蕴。”为此,2010年初,陈有西召集他的助手们编辑了京衡律师集团的第一本《社会责任报告》,作为既是京衡人对以往履行社会责任的总结,也是对未来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承诺。

2005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陈有西浙江省省级五年普法先进个人。陈有西一直利用其深厚的法律功底,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普众普及法律知识。

十多年中,他已经在国家级杂志、报刊发表法学论文500余篇400余万字,他的《陈有西学术网》目前点击2580万,是中国法律人博客中的首位,有巨大的影响力。其主编的《京衡律师网》是浙江省律师协会评出的唯一一等奖网站。他在《浙江法制报》、《中国律师网》、深圳《晶报》等连续开设“有西说法”、“名家说法”四年。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司法改革”专栏发表文章20多篇,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华网、人民网等广泛转载。

2009年8月,陈有西律师应邀参加由浙江省司法厅与普法办组织的全省律师公证服务企业讲师团,先后赴衢州、温州为市直机关单位负责人、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及律师同行做主题演讲,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高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方式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厅的好评。近年来,陈有西受邀到上海、北京、广州和多个大学、律师协会等全国各地讲学,为当地的党政机关、企业、律师作了20多场大型讲座,深受好评及欢迎。   

陈有西的工作强度和工作效率令人难以想象。其实都包含了很多不为人知的艰辛付出。他经常深夜一点还在工作。他每天的工作时间都超过16小时,而且是数年如一日都如此。“如果是体制内这样干,我早就是劳动模范了。但是,律师就是累死,人家也会认为你是为自己赚钱累垮的。”陈有西自我调侃说:“工作着是美丽的。我一天干16小时,60年干120年的活,我就活了两辈子,值了。”心怀民生的陈有西,似乎对自己的生命并不珍惜。助手们劝他也没有用。

作为一个党员律师,陈有西在中国律师界享有良好的信誉,是一位坚持法律正义、富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的理论与实务兼长的优秀律师,充分体现了党员律师的先进性和时代特征。

“法治的进步不能靠恩赐,也不能靠机遇,它是深思熟虑的行动和顽强不息的奋争,推动法治建设的是一次次理性负责的公民运动,律师在这样的运动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正如其在自己的网站上题签所言,陈有西律师正以优秀的执业技能,在服务大局中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扎扎实实做着一名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践行者。

话题:



0

推荐

陈有西

陈有西

709篇文章 10年前更新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文章